[SIZE=1] 本人于2007年1月开始在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正式上班,之前已经培训近2个月(但没给发工资).底薪每月`800元,单位给办了工资卡,但是没有提出签劳动合同与上保险事宜.2008年新的劳动法出台,要求用工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合同,并上保险,于是经理找到我们,说不签合同的就请自动走人,无奈下大伙签了两份空白格式合同,上面公司要填写内容一栏空白,而且经理不让大伙写日期.这样合同被拿到单位,告诉我们去盖章了.从此便没了消息,房子也卖完了,售楼人员也陆续离开,但大家一直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但碍于还有一部分工资没有拿到,所以也是敢怒不敢言,我想请问各位朋友,像我这种情况可否要求单位补偿?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上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