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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说,我们这里试用期是X个月,但是这X个月不签合同,没有社保的,如果过了试用期(试用期不是很长2-3个月)会帮你补缴试用期的社保,这个你能接受吗?
请问,自己被问到两次过,难道真的有这样的公司,还是一种试探呢?
[我们这里试用期不签合同,过了试用期后会会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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