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时间:2024-09-16 10:44:49 学人智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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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社保一般指社会保险。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试用期不缴纳社保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一、试用期间是否需要交社保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期限中的一部分。

  由此可知,《劳动法》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一样适用于试用期员工。也就是说,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试用期期限是多久

  1、试用期期限过长。试用期期限并非可长可短,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擅自延长试用期,且在其规定的试用期内却是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外提出解除合同,劳动者可向有关部门提请申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2、要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仅仅订立一份试用期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劳动者就相当于正式员工,如果用人单位要解聘劳动者,则应按照程序给出正式的解聘理由,劳动者还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4、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这种情况比较普遍,而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5、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保险,劳动者有权主张自己的应得利益。

  6、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试用期内;二是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一般来说,很少有单位可以做到第二点,因为许多用人单位公布的招聘条件比较简单,但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求却越来越严格。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一般都可以胜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时,是有一定条件的,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出资进行培训或违反竟业限制的约定,才有违约金。

  【拓展】

  试用期未上社保的赔偿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部发[1996]354号《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之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八)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可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并且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里需要探讨的一个问题就是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针对“正在发生的违法(或侵权)行为”还是可以针对以往发生的违法(或侵权)行为。

  公司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时在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都相对简单,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证实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在实际使用中,很多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条款,以期获得一些短期的廉价劳动力。一般表现在法定试用期期限内使用劳动者,而在试用期结束前使用各种理由来解除劳动合同。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必须清楚地知道,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是不能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也就是说,除非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除此之外,必须按照法定的解除程序进行解除。其实在实际操作中,许多用人单位往往忽略这一点,因此遇到仲裁及诉讼时无法举证,提供不出有效的证明而败诉。因此,如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至关重要。当发生用人单位不合理地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可以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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