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水稻种植质量,确保年末收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 甲方(雇佣方): 乙方(劳务方):
一、劳务时间、地点、报酬及福利内容
1、甲方提供可耕地面积 亩。
2、雇佣时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地址为: 。 工作时间为: 。
3、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劳务报酬为_______元/月。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务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务报酬。
4、按照公司高级技师指导生产所达到生产要求质量,每个签订
合同土地的生产责任人如达成1000斤/亩水稻产量则给与奖金 元。
相应多出产量将给与相关奖金:
水稻产量达到1100斤/亩,责任人所得奖金为 元。 水稻产量达到1200斤/亩,责任人所得奖金为 元。 水稻产量达到1300斤/亩,责任人所得奖金为 元。
5、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因耕种引起债务等,而使双方发生纠纷。
二、具体规定
1、甲方负责种子播种前的耕地,买种,购买化肥、农药等,在承包种植期间,如遇缺少化肥、农药、种子等情况,无法正常播种或者耕种时,应尽快告知甲方,以免不必要的损失。
2、乙方负责土地承包后的管理工作:耕地、播种、施肥、喷洒农药、及时灌溉农田、防止虫害、清除杂草、收割等,确保种足种好耕地面积,确保土地耕种质量,减少抛荒,不良种植等。
3、在工作期间注意正规安全生产操作。不管是在道路运输,还是在田间作业;不管是在机械操作上,还是用电及其它上,一定要注意正规安全生产及操作。如有事故发生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4、工作期间,禁止饮酒,注意水稻防虫病、防火,如因乙方不遵守劳动纪律及不正当生产操作,因此给甲方带来巨大损失,乙方要对甲方的损失给与相应的赔偿。
5、在工作种植期间,如果发生不可抗力,非人力可以挽回损失的自然灾害,在这期间发生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6、在工作种植期间,如乙方不尽义务,工作不认真负责,不是种足种好,而是广种薄收,杂草丛生,荒废耕地的,则甲方按合同可以不支付乙方费用,并所造成的损失乙方需要等价给与甲方赔偿。收成不好,乙方的收益自然也就越少,希望乙方尽职尽责,互帮互助,共同致富。
三、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违纪,可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此时,不需按上款规定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务报酬时,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不受提前通知的限制。
4.本合同到期或过期,如双方未续签,自行终止本合同,不需提前通知。
5.甲乙双方无论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均应立即办理工作交接、归还甲方财、物等解约手续。如离职时未办理财物交接手续,甲方有权在不违反公布及可公开获悉的法律、法规的原则下,扣除乙方的部分报酬费用,以抵充乙方欠负甲方的任何数额及/或以支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项、费用等及/或以作为其他合法用途。
四、其他
1.因甲乙双方之间建立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甲方不承担任何社会保险缴纳义务。
2.双方如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