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时间:2024-09-24 04:01:50 学人智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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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报销比例

  门诊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

  1、在村(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在镇(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20%,个人自付80%。

  报销范围

  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

  (1)使用规定范围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

  (2)肌肉注射、皮下注射、皮内注射、静脉输液(含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换药、清创缝合所发生的费用;

  (3)血液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非数字化X光(透视及照片)、黑白B超、心电图检查、氧气吸入(低流量给氧、中流量给氧、高流量给氧)、糖尿定性试验、电脑血糖监测及局部浸润麻醉所发生的费用。

  报销条件

  1、在职职工由所在用人单位;

  2、非本市户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3、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不含随用人单位已参加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4、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5、所在用人单位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本市户籍在职职工。

  报销流程

  经办程序:

  (1)到医保科前台交齐所需资料后领取受理回执;

  (2)不需专家审核的医疗费用报销,受理后20个工作日后,携带受理回执并按回执上的要求到社保局医保科前台办理报销转帐手续,或委托医保科办理转帐手续的自动到帐。

  (3)已办理了异地工作或异地定居就医登记的,可将相关资料寄到我局医保科,如参保人有需要的20个工作日后我科将结算单寄回给参保人。

  (4)未办转诊或异地等手续的市外就医,经专家审核属临时外出急诊或符合市外转诊条件的,受理后50个工作日后携带受理回执并按回执上的要求到社保局医保科前台办理报销转帐手续。

  办理地址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府第二办公区2楼

  电话:0760—8833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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