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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
甲:点击生活故事,感受校园精彩;
乙:放飞童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合:在这熟悉而又温暖的音乐声中,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啦!
乙:欢迎大家收听本期节目,我是主持人xxx。
甲:我是主持人xxx。
合: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法制宣传特别节目。
甲: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乙: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01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15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是呀,我还要告诉同学们,今年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
乙:接下来,我们来听两个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张华只是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
甲: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
乙: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甲:程一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一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一的爸爸没有尊重程一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甲: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乙: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让大家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甲:同学们,接下去让我们来聊聊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外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
甲:同学 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乙: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乙:接下去,让我们进入英语风采演讲环节,首先有请xxx班的同学为大家带来的表演。
甲:谢谢xxx班同学的精彩演出,让我们请出xxx)班的同学为我们带来的英语风采演讲。
甲: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到说再见的时候了。
乙:亲爱的同学们,我们衷心地祝愿:红领巾广播站能成为你的良师益友,愿它能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为你带去无尽的欢乐。
甲:愿它能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伴随你度过金色的童年。
乙:感谢大家的收听,本次播音到此结束,再见。
甲: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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