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表彰通知(2)

时间:2024-09-13 06:13:22 学人智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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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表彰通知范文(2)

    五、评选办法与比例     (一)“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团员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分团委集中审核公示后按比例申报。各院申报总人数不超过本院学生总数的10%。优秀团员申报可与青年五四标兵重合,但不可与优秀团干重合。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分团委集中审核公示后按比例申报。各分团委申报总人数不超过本院学生总数的3%。优秀团干申报可与青年五四标兵重合,但不可与优秀团员重合。     (三)“青年五四标兵”     “青年五四标兵”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分团委可推荐“青年五四标兵”教师1人,学生1人。校级学生组织可单独推荐4-5名作为候选人。由校团委集中评选后,全校表彰“青年五四标兵”教师10人,学生10人。“青年五四标兵”获奖者证书盖学校党委章;获奖学生在申报省级优秀典型时直接作为候选人。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 ”     符合条件的团支部向各分团委申报,各分团委按照不超过本院团支部总数15%的比例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团委。     (五)“五四红旗团委”     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结合各院20XX年度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成绩综合评定。无需上报材料。     六、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各院在接到通知以后,应将该项工作广泛宣传到各团支部和全体团员青年,鼓励在相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主动申报,并组织评比产生候选人名单,经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申报。     (二)校学生会等各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不单独申报,申报表交至学院审核成绩要求,符合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表彰条件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不占学院比例,所获奖励计入各学院成绩。     (三)时间安排     4月16日—4月21日,宣传发动,推荐和组织报名及学院公示。     4月22日—4月24日,各分团委向校团委提交各类评比材料,每类报送要求详见附件表格,电子版报送到校团委邮箱。     4月25日——4月28日,校团委组织评审及公示。     “五四青年节”前后进行表彰。     (五)联系人:。联系电话:150XXXXX,大学生活动中心303室。 团委邮箱:XXX@163.com     共青团大学委员会     201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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