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2)

时间:2024-07-06 17:14:19 学人智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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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汇总(2)

  19、新疆

  发放时间:6-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20、贵州

  发放时间:6-9月。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21、宁夏

  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

  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

  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云南

  发放时间:6月至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25、甘肃

  发放时间:7-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26、广西

  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27、内蒙古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28、辽宁

  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

  29、山西

  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30、河北

  发放时间:6月-9月份。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经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2016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都应该清楚了,身边的朋友要是有需要的话可以互相告知。

  相关阅读:企业单位下月起可领高温津贴

  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

  在夏季高温季节到来之际,为确保企业高温津贴政策落到实处,钦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企业高温津贴政策的通知》,要求企业严格按政策划分高温工作场所及岗位,保障特殊劳动环境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高温作业,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的。据悉,广西于2011年6月1日起实施企业高温津贴政策,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

  企业发放高温津贴在“应付工资”项下列支,做单列工资统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实施高温津贴后,企业不得另以货币形式在其他项下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用人单位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积极采取其他防暑降温措施,同时继续安排生产(工作)场地的清凉饮料有关费用按现行规定在“劳动保护费”列支。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过,由于钦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实施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时已将防暑降温等福利性补贴纳入其中,所以,机关事业单位除环卫一线工人外,原则上不纳入高温津贴的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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