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广州市社保缴纳基数基数
从2015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404元调至14958元;下限维持2408元不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7424元调至18561元,下限从3485元调至3712元。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从17242元调至18561元,下限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895元。
城镇职工的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从17424元调至18561元,下限从3485元调至3712元。
二、2016年广州市社保缴纳比例
(一)单位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14%,医疗保险8%,失业保险1.2%,工伤保险0.5%,生育保险0.85%,
(二)个人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0%,生育保险0%,
缴纳项目 最低缴纳基数 最高缴纳基数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养老保险 2408.00 14958.00 14% 8% 医疗保险 3712.00 18561.00 8% 2% 失业保险 1895.00 18561.00 1.2% 0.5% 工伤保险 1895.00 18561.00 0.5% 0% 生育保险 3712.00 18561.00 0.8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