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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月活动简报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接下来就一起看看小编搜集的宪法宣传月活动简报吧。
宪法宣传月活动简报一
2015年12月5日,和林大队城关中队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为契机,组织警力分别深入城关镇内人员聚集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城关中队民警深入辖区中国银行、利源商城等地紧紧围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这一宣传主题,向现场群众宣讲了酒驾、超车、超员超载、闯红灯、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危险驾驶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同时,以城镇常见的交通违法和因此而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入手,因势利导向群众讲解无证驾驶、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乱穿马路、超员超载以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隐患危害,呼吁群众在日常的出行劳作中,拒绝违法行车走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确保自身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受道路交通事故侵害。民警还结合大队已开通的各项车驾管等业务进行积极宣传,重点介绍“面签”注册后,可以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交通违法处理三大类共16项具体业务内容。没有本地驾驶证或机动车的`,可以通过平台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预约业务。
当天,民警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疑虑31余人次,通过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他们认识了危险驾驶的危害,从而珍惜生命,安全出行。
宪法宣传月活动简报二
深入辖区小学开展“宪法日”教育活动
2015年12月2日,玉泉大队民警深入辖区五里营小学,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切实增强中小学生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中,大队民警首先向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危害以及引发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出行时应注意的交通安全事项、乘坐摩托车要带好安全头盔,不乘坐超员车、超速车、无牌无证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辆。同时结合近期辖区内发生的常见道路交通事故,给在校学生详细讲解了树立交通安全意识的必要性。
随后,根据辖区学生上学骑自行车和乘坐公交车的特点,民警重点讲解了上、放学期间应当注意的事项。并针对当前中小学生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提醒学生不在马路边追逐打闹;横穿马路时必须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等,提醒广大师生切实增强交通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同学们要从小做起从我做起,抵制各类违法行为,争当一名守法、文明的好学生。
最后,上百名学生在观看完大队制作的宣传展板后,誓言要坚决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民警还发放了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册,教育同学们要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带动作用,向自己父母、家人宣传道路交通交通安全知识,发动更多的人们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主动加入文明交通行列,让全社会一起来积极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次活动营造了学生们学法、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学生能正确的.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在下一代身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普遍欢迎。
宪法宣传月活动简报三
回民大队深入回民中学利用家长会为学生家长送去一堂精彩宪法课
2015年12月9日上午9点,大队宣传民警走进回民中学,利用家长会为师生、家长讲授了一堂精彩的宪法课。回民中学位于通道南街西侧,且校门口车流量大,学生上下学高峰期间人车交叉点多,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和长时间拥堵,宣传民警孙胜军结合回中这一特殊地理位置,向同学们讲解了怎样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以及发生交通事故时该如何求助、保护自己等交通安全常识,让学生深刻理解并且认识到交通陋习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教育和引导师生不要乘坐超员车、违法车,远离“黑车”,让学生更切实的理解遵守交规的安全性和交通陋习的'危害性,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随后,民警通过多媒体课件,教同学们认识交通标志、标线,图文并茂地向同学们讲解了闯信号灯、逆行、乘坐黑出租、报废车、超员车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以及假期出行注意事项,教育同学们知道危险、懂得避险,并提醒大家若遇到交通事故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
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大大提高了同学们的交通安全知识,为有效预防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赢得师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宪法宣传月活动简报四
(1)赛罕大队以 “国家宪法宣传日”为契机,走进辖区巨华小学开展专题教育宣传活动。活动中,宣传民警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师生们讲解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指出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详细介绍了交通信号的种类和作用,并通过以案说法,教育学生一定要从小养成模范遵守交通信号的好习惯。同时,要求学生劝诫和监督各自的家长不要饮酒驾车,不乘坐超员车、农用车出行。随后,民警在校园内摆放宣传展板,引导学生们观看学习,向学生们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大力宣讲安全出行常识。宣传民警同时教育学生们要积极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做自觉学法、守法的公民。
(2)赛罕交管大队宣传月走访社区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为大力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广大民警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意识,2015年12月16日上午赛罕交管大队深入仕奇社区开展了一次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大队民警以发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手册和现场提供咨询,解答居民提出的车辆年检、年审、以及手册中的关键条例等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宣传民警借助社区有利条件,建立更加深入、持久、常态化的交通安全宣传体系,把交通安全宣传的触角深入到群众的家门口,把交通安全法规与交通安全常识潜移默化地渗透到城镇民的'思想意识中。同时还可依靠社区掌握社区基本情况,了解居民交通出行需求,收集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社情民意的信息点。为交警部门搭建一个在群众家门口的警民互动交流平台,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培育一片沃土。
宪法宣传月活动简报五
回民大队以“宪法宣传月”为契机,联合回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文明交通进学校小手拉大手“1000堂课”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使“关心下一代”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联合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为期40天的文明交通进学校小手拉大手“1000堂课”教育活动。
2015年12月4日,回民大队联合回民区“关工委”、教育局组织召开了协调会,就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并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76所中小学校进行拉网式教育培训,有效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此,回民大队组织有经验的宣传民警成立6个宣讲团穿插深入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收到了良好效果。
12月11日下午4时,回民区关工委和回民大队共同深入巴彦淖尔南路小学,举办了一场生动的宪法宣传知识讲座。为广大师生讲解了如何文明交通、更好的保障小学生的交通安全。
讲座中,刘根心股长从“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危害、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各行其道和右侧通行的原则、乘车和骑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等问题入手,为同学们讲述了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同时,针对发生的典型与亲身经历的交通事故案例,用生动、易懂、形象的语言将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导致的严重后果向在场的.每一位学生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大力宣传“文明行路,平安回家”等安全理念,提醒同学们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不在马路边追逐打闹、翻越护栏,横穿马路时必须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等,切实养成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并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学生牢记交通安全法规并向家人和亲戚朋友进行宣传。随后,大队宣传股股长刘根心进行补充,通过观看交通事故视频资料,使广大师生进一步认识到在乘车、骑车、过马路,若肆意违反交通法规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重。并要求同学们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交通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确保人身安全。
到目前为止,共利用10天时间,大队各宣讲团已陆续深入到17所小学、6所中学开展了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收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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