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资料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时间为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下面是小编整理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一、消费保障安全权
二、知悉真情权
三、自主选择权
四、公平交易权
五、获得赔偿权
六、依法结交权
七、知识获取权
八、维护尊严权
九、监督批评权
3.15我们科学消费
避免盲目性消费;缺乏计划,花钱凭一时冲动,随大流抢购市场热销而自己并不急需的商品,这种消费方式是不可取的。
减少浪费性消费;浪费性消费通常表现在生活的细枝末节上,如食品多了变质,水龙头漏水,不随手关灯等。
限制积压性消费;购进大量家庭一时用不完或暂时用不了的东西,造成积压,使自己丧失购买更急需或更合心意的商品的支付能力。
抑制冲动性消费;这种冲动性消费对工薪阶层危害不小,应理智地予以控制。
3.15宣传标语
01、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02、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0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04、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05、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06、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07、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08、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09、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0、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发展历史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
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
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询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督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国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2010年1月30日,中国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官方微博。
201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现场直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
设立宗旨
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 “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主要内容
包括:
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打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资料】相关文章:
国际减灾日宣传资料05-11
消费者权益日的家电促销12-31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调查问卷04-12
全国科普日宣传资料09-04
国际民防日宣传活动方案(通用10篇)02-24
国际减灾日主题10-14
国际篮球日是几月几号04-10
全国科普日科普宣传句子04-07
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标志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