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9-29 18:15:13 学人智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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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开展查纠公务用车问题的通知》(纪委发〔2014〕36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查纠情况报告如下:

公务用车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临泽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现有公务用车1台,专职驾驶员1名,并制定《临泽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对人员和车辆的管理。

  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情况

  经自查,我局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和豪华装修、增改与汽车行驶无关的设备的情况,相关购车、配车文件资料完整。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及市、县相关要求执行,每次出车都有相应的派车单,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才派出使用。

  三、专项治理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配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出了好的榜样。

  2、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在公务车管理方面,制定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统一派车、明确路线以及用车与缴费分离等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发生;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公车私用;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降低了消耗,节省了车辆开支。

  我局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确保公务用车用于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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