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2016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于本月开始,缴费日期截至12月31日。据悉,2016年我市成年居民二档个人缴费标准调整到140元,其他人群缴费标准不变,仍为成年居民一档300元,学生儿童、驻济高校大学生80元。
据了解,居民医保按年度缴费,一般是当年缴费期缴纳下一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15年度出生的新生儿,一般在户籍登记后一次性缴纳出生当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就是说,虽然今年已经缴纳了一次居民医保,但新生儿家长仍需在12月底前缴纳2016年度的居民医保费。
参保人在缴费期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在下一年度按医疗年度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根据往年经验,缴费的最后1个月,很多居民会扎堆缴费。参保居民可合理安排缴费时间和选择缴费银行,避开缴费集中期,减少排队时间。今年共有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等四家银行代收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参保居民需咨询所属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近选择一家合作银行进行缴费。
本报提醒
个人缴费时,一定要在柜台现金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切勿通过网上银行存款或ATM机缴费等方式将参保费用存储到医保卡金融功能区,银行不会代扣此类费用。缴费后请及时索取银行盖章的缴费凭据,确认缴费完成,以免因缴费失败导致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