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提高部门和员工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部门内部竞争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此绩效考核制度。
一、绩效考核的依据
绩效考核的依据是被考核者在绩效期内工作过程中的工作表现观察记录和工作成果小结。包括质检记录、过失记录、宾客评价及财务数据等。
二、绩效考核对象、频率
绩效考核对象为所有客房部人员,每月考评一次。
三、绩效考核方式
实行上级、同级、自我、下级、宾客考评为一体的360度考核。
四、评分制
1、考评实行百分制,总评分=评分+嘉奖分
2、考核结果处理办法:
其他(低于60分),未能达到最低要求,3次以上需要离开原岗位。当月奖金下浮20%
尚适任现职(60-69分),不能全面达到工作要求,需要督导,加以指导和培训。当月奖金下浮20%
适任现职(70-79分),基本达到岗位工作要求,还有提升空间。100%
现职有成绩(80-89分),良好,能够达到岗位工作要求。当月奖金的基础上上浮10%
现职成绩优越(90分以上),优秀,非常适合此项工作。当月奖金的基础上上俘20%
五、考核具体实施程序与细则
1、360度考核的比例分配分别是:上级占50%,同级互评与自评占30%,下级占20%。
2、考评每月进行一次,年度得分为各季度考核平均数。
3、每月的22日,由部门宾客服务中心领班汇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4、季度评选“优秀员工”一般应从每月绩效考评的优秀人员中产生。
5、年度评选“优秀员工”一般应从季度季度“优秀员工”和全年绩效考评成绩的优秀人员中产生。
6、年度评选“十佳员工”从季度季度“优秀员工”中产生。
7、考核使用表格形式,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满分为100分,但综合其特殊贡献总分可能超过100分。
8、所有考核结果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每月的员工绩效考核表必须按规定向员工公开,接受监督,员工如对部门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逐级反映至部门,由部门统一给予答复。
9、如员工绩效考核出现偏差或未及时予以公布的,经核查属实后,由宾客服务中心领班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