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老婆是东莞樟木头天和的一名促销员,她们上班时间一天8个小时,早班8.00-16.00 夜班15.30-22.30 但是一到上夜班就看得出她累,而且都是迟好几十分钟或者一个多小时才回家,问她“不是22.30下班吗?”她老说有很多事情要做。就算是下班了,有时候还会有很多的事情要她们来做。如果是加班那是不是应该有个加班的程序在里面,说清楚,说明白,是不是加班应该有加班费?但它那里没有一点理由的要你做。这样的工作时间合法吗?应该如何去解决?
还想问问“促销员”是不是应该什么都做?
[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