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职工医疗保险

时间:2024-10-19 05:54:45 学人智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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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职工医疗保险(精选5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通过法律、法规强制推行的,实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与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一样,都属社会保险的一个基本险项。下面系哦啊吧为您带来萍乡市职工医疗保险,欢迎阅读!

萍乡市职工医疗保险(精选5篇)

  萍乡市职工医疗保险 篇1

  拟订全市城镇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生育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的管理及费用结算办法,并对其执行医疗保险制度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调整工作;贯彻执行职工疾病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

  萍乡市医疗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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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结构等因素确定。职工年龄越大,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越高。退休人员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按不低于职工最高划入比例划入,同时按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从单位缴费中再划入其个人帐户。

  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分开管理使用,不得互相挤占。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控制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个人负担比例随医疗费用的增加,逐步下降。退休人员人个负担比例要低于在职职工。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萍乡市职工医疗保险 篇2

  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分为两种参保形式:一是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单位职工医保);二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个人职工医保)。

  一、哪些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一)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二)城镇失业人员;

  (三)用人单位,但已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每年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两档,由个人自愿选择档次参保。

  一档年缴费:按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的5%缴纳(1%用于建立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

  二档年缴费:按我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11%缴纳(1%用于建立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具体标准每年度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公布。

  三、个人参保人员凭哪些资料、到哪里去办理参保?

  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未就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关系所在地(户籍关系不在本市的可到本人劳动关系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办理辖区内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四、个人参保人员应在什么时候缴费?

  参保人员于每年1月10日前缴纳医疗保险费。初次参保的人员应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10日前缴纳当年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

  五、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有几种缴费办法?

  参保人员按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初次参保或中断缴费后再次缴费的,按当年实际剩余的月份缴纳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本人自愿的,可一次性趸缴剩余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应继续缴纳),也可按年缴纳。

  六、个人参保缴费后何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参保的,设医保待遇等待期12个月。即:参保人员应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后,从第13个月的1日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随单位参保转成为个人身份参保,并按规定在3个月内接续参保缴费的,其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

  七、个人参保医保费用出现欠费后,对医保待遇有什么影响?

  参保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对中断缴费的,从其欠费的次月1日起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对中断缴费3个月内补清欠费的,其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对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补清欠费的,其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个人账户按规定补划),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补缴欠费金额按再次缴费时的缴费标准计算。

  八、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参保人员能享受几类特殊疾病医保报销?医保可报销多少?

  一档参保人员目前能享受到4类特殊疾病的医保报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其与单位职工医保的特殊疾病报销比例及限额与医保待遇是一致的(可参看前面单位职工医保特殊疾病医保待遇部分)。

  九、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参保人员住院了,医保可报销多少?

  一档参保人员不设个人账户,但其住院医保待遇,与单位职工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及限额是一致的(可参看前面单位职工医保住院医保待遇部分)。

  十、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参保人员可享受到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二档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在特殊疾病门诊和住院可享受到与单位参保人员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

  十一、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是如何划入的?

  (1)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3%划入;

  (2)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5%划入;

  (3)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7%划入;

  (4)退休人员,缴费期内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4%划入,缴费期满后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的4%划入。

  十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参保人员能享受哪些病种的特殊疾病医保报销?医保可报销多少?

  二档参保人员目前能享受到21类特殊疾病的医保报销,其病种与医保待遇,与单位参保人员是一致的。

  十三、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参保人员住院了,医保可报销多少?

  二档参保人员住院后,其待遇与单位参保人员的住院报销比例及限额一致。

  萍乡市职工医疗保险 篇3

  享受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办法

  1、按照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时间确定补缴起始时间,但补缴时间不得早于1997年1月。

  2、参保人员个人补缴当期之前医疗保险费的,可按当期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5.5%补缴,补缴后不划个人账户,不报销补缴期间的.医疗费用;参保单位为职工补缴当期之前医疗保险费的,应按其当期缴费基数10%全额补缴,补缴后按规定标准划入个人账户,不报销补缴期间的医疗费用。

  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办法

  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条件:退休前处于连续参保状态,且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断保期间医保费未补缴的,断保前的缴费年限不计入累计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并一次补足或缴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达15年。

  未达到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按以下办法补缴:

  在退休前应参加职工医保而未参保或中断参保及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按享受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补缴办法补缴;补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的,可按办理补缴手续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0%缴费比例及需补缴年限,一次性补足职工医疗保险费,补缴部分不划个人账户,不报销补缴期间医疗费用;亦可逐年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享受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直至达到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为止。

  萍乡市职工医疗保险 篇4

  一、中断了怎么办?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视为中断参保。在中断后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当月未缴费的,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1因用人单位中断

  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导致本单位所有职工医保待遇封锁的,可在足额缴清所欠费用的.次月起恢复职工医保待遇;因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导致职工医保中断的,在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2因个人因素中断

  因参保人员个人原因中断参保的,可按规定补缴中断期间职工医保费。在中断期间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不列入医保开支范围。

  二、怎样转移?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流动就业的,应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在其他统筹地参保的,可按规定办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的转移;参保人员参保后,可按规定将原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转移。

  三、要缴费满多少年?

  参保人员退休时应按规定办理医保缴费年限审核和退休待遇核定手续。

  其中缴费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自办理退休待遇审核手续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已待遇;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由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满20年,并从办理补缴手续后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萍乡市职工医疗保险 篇5

  一、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积吗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可以累积的!也就是说中间断交可以累计年限。医疗保险不连续缴纳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因为如果断交期间,生病住院需要报销的话,报销的比例是会下降的。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二、医疗保险缴纳年限相关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失业者参保是无需缴费的。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保险异地转移,医保可随同转移。失业者在失业地即可参加职工医保了,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时间等信息及时告知医保经办机构和本人。而在转移方面,需要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失业人员停止领取保险金后,经办机构也将停止为其缴纳医保费用。此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

  社会医疗保险包括三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和补充医疗保险。这三部分是纵向依次递进的三层保障体制。

  而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时得到基本医疗,享受基本医疗待遇,是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险种。

  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是为了提高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个人负担,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则是企业为了不降低职工现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保证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过渡而建立的,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的补充形式。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政府补贴,由区社保中心统一管理,按照统一报销标准使用的。补充医疗保险由参保单位从单位工资总额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制定政策自行管理。

  对于医疗保险相关缴纳政策是国家根据现在社会的相关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的,这也是国家对人民关怀的一种体现形式,及时了解相关的政策也能帮助自身进行比对,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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