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养老保险补缴最新政策

时间:2024-10-06 07:14:54 学人智库 我要投稿

山东养老保险补缴最新政策

日前,省人社厅、省财务厅连系下发《关于同一和类型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关照》,明晰可以补缴的三类职员,个中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地址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匀人为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积年根基养老保险费。该关照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用期至2020年6月30日。

三类职员包罗: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元存续劳动相关、未达到法定退休年数,因各类缘故起因应保未保、间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早年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费;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构造、企奇迹单元、社会集体等有过事变经验,但因各类缘故起因扫除劳动相关或分开原单元,未介入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或间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职员,可凭有用原始原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费;具有我省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早年领取工商业务执照的个别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业务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早年的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费。

以单元职工身份补缴的,补缴用度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包办机构将补缴用度按划定别离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以个人身份补缴的,补缴用度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包办机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匀人为的60%为基数,按8%的比例为参保职员计入或补建根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职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年限不得高出10年,补缴时刻不得早于地址市实验根基养老保险“统账团结”的时刻,个中个别工商户补缴时刻不得早于领取工商业务执照的时刻。补缴后继承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现实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划定治理领取根基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迟缴费至满15年,再按划定治理领取根基养老金手续。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职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划定治理领取根基养老金手续。

[2015山东养老保险补缴最新政策]

【山东养老保险补缴最新政策】相关文章:

山东养老保险补缴最新政策07-28

山东养老保险补缴政策解读05-31

山东淄博养老保险费补缴新政策07-17

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08-07

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政策01-19

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解读05-18

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介绍09-07

山东省养老保险最新政策06-10

滕州启动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10-31

关于济南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