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向哪个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工伤发生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多久会获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将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鉴定材料包括哪些材料
法医类鉴定送检材料要求
一、 委托书
委托鉴定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由委托方出具或填写委托书。委托书中载明委托方名称、委托日期、简要案情、鉴定要求及送鉴定材料等事项。
鉴定要求需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能够解决委托方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且符合司法鉴定的相关要求。若委托事项不能满足要求,鉴定机构在受理委托前可建议委托单位修改,如委托单位不同意修改,鉴定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二、 送检书面材料
1、起诉状。
2、答辩状。
3、当事人或控辩双方提供的书面陈述材料。
4、开庭质证材料。
5、既往鉴定文书。
6、判决文书。
7、病历材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化验单等)。
三、 送检放射学影像资料
1、影像学片(X线片、CT片、核磁共振片)。
2、检查报告单。
四、 送检照片
特别说明:送检材料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鉴定材料包括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