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兰的作文300字

时间:2024-07-22 18:21:15 优秀作文300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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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兰的作文300字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蝴蝶兰的作文3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

  “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个人的朝圣,看似疯狂的决定,孤独的旅程,一路收获了或肯定,或质疑,或打击,或追随,与其说是徒步去看望老友,不如说是一段自我救赎。为什么选择徒步,而不是自驾,或者是别的形式,其中意蕴丰富,大概是因为走路是我们出生之后最早学会的“本领”之一,回归原始,回归自我。

  简单的开始,曲折的过程,喧嚣的'效仿,混乱的结尾,其实每个人都是哈罗德,都可以在这段旅程中看到自己的影子。每个人都从最初的不会表达,不会爱,去感受经历之后努力去表现,去承担,又在失去之后再找回,哈罗德的过往与未来,仿佛在告诉我们一个最直白不过的道理,朝圣之路会有种种声音,但别忘了为什么出发。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2

  “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这句话出自周国平散文,奇妙的是,它和英国小说《一个人的朝圣》的主题非常吻合。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xx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在酿酒厂工作40年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和妻子住在乡间,夫妻疏离,日子就像一潭死水。许多年来,哈罗德一直麻木地生活着。在他幼年时离家出走的母亲,花天酒地放荡不羁的父亲,曾经很爱他而如今对他满怀愤恨的妻子,对生活失望抑郁自杀的儿子,还有一个在20年前真挚待他而被他的懦弱辜负的朋友……所有的这些,哈罗德以为自己早就遗忘。直到那个早晨,那封信,来自20年素未谋面的老友奎妮。她已经癌症晚期,写信告别。哈罗德的回信客套而空泛,在寄信的路上,哈罗德却心潮起伏难以平静——那些人,那些往事。一封信太不够了,一定还要再做些什么。哈罗德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1个人,87天,627英里——哈罗德穿越时光隧道的朝圣之路。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罗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现在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罗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罗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3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

  ——题记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哈罗德在收到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写来的告别信后,决定独自踏上一条漫长的朝圣之路。原因很复杂,他想散散心,他的内疚、自责促使他往远方走去,但是,完成这87天、627里路的旅程,他凭借的,是一个最重要的信念:只有他继续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这件事多么不可思议,仅仅是一个信念,支持他走了这么久、这么远。其实,这也是哈罗德做出的一个尝试,他不曾参加过朝圣,但是为了老友,亦为了自己,他决心完成一次伟大的徒步旅程。一开始,他只是简单地想回复一封信然后寄出去,却一步一步,迈向远方。他没有考虑过最终是否能到达,中途会发生什么,需要准备什么。他像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没有顾虑,只因为心中的一分信念,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朝圣途中哈罗德也受过伤,他的脚也打起过水泡,他遇到了一条忠实的'小狗、一位加油站的女孩和数不胜数的朝圣者。他没有想过会遇见他们,和他们自然地交流,而他们甚至认识了还不到两分钟。但是他做到了,在一小段时间的惊讶之后,他坦然地接受了。一生一事无成、在酿酒厂里默默辛勤工作的他,成为了世界的焦点!而这,只源于他做出的一次尝试。

  在旅途中,哈罗德想了很多,他回忆起很多美好的事物,他尝试着走进自己的内心,哪怕很艰难,哪怕过程很痛苦,他的这次朝圣,目的地是自己的内心,去看奎妮只是一个逃避自己的方式,但在他逃避的过程中,他又找回了自己,他明白了自己,他读懂了自己,并最终战胜了自己。在妻子莫琳来找他时,他对妻子说:“我也想你,莫琳。但是,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现在终于尝试了一件事,我一定要走完这趟旅程,奎妮还在等,她对我有信心,你明白吗?”或许这次尝试会让他失去很多,甚至失去家庭,但他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

  于我们而言亦是如此,这世界上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如果没有第一步的尝试,就什么都不会有。不断地尝试吧,失败了也没有关系,只要试过,就有成功的希望!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4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哈罗德的男人。在退休之后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中,有一天,他意外收到了一封来自旧时同事的信,并通过信的内容得知,那位已有20年未见的善良的同事奎妮已经身患绝症,生命垂危。

  主人公哈罗德本想回一封信表示慰问,但是却在寄信的途中,因为与一位加油站女工的谈话,冲动的做下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他要步行穿越大半个英格兰,到贝里克郡去看望奎妮。就这样,一次漫长的甚至可以称之为“朝圣”的旅程就在仓促的决定下开始了。

  罗德没有专业的步行装备、没有地图、没带手机,哈罗德的旅程在仓促的决定和不理解中开始,在回忆和现实交替、在时而怀疑自我、时而又充满希望中向前。哈罗德的“朝圣”之路充满了坎坷和挑战,但是一次次他经受住了挑战,克服了身体的不适、接受了好心人的帮助,一次次在迷茫绝望中重拾坚定的信念。

  如大家所愿他最终成功了,历经87天,横跨大半个英格兰,他见到了奎妮,尽管他的行为并不能让一个患了癌症的人起死回生,但他完成了对奎妮的'承诺,获得了妻子的理解,也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关于爱与信念,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

  这一场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在心里。哈罗德的这次远行,最大的意义就在于,给予我们继续前行的鼓励,以及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时坚守心灵土地的勇气。我们的生活也不会永远顺风顺水,有些梦想需要坚持很久才能有所收获。

  我们都是梦想路上的朝圣者,每一条朝圣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我们生而不同,也必将与众不同。只要你勇敢的迈出第一步,坚持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无论正在经历什么,都请不要轻言放弃,因为从来没有一种坚持会被辜负。愿你的坚持,终将美好!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5

  看完被感动到,总想写点什么,这一路仿佛跟着哈罗德一起走,他起初的孤独和无助让我感到压迫,但又为着他懦弱沉默、未尽父亲的责任而有埋怨,随着哈罗德的回忆,真相才逐渐明朗起来。一个人的成长成才与其原生家庭是分不开的,什么样的家庭造就什么脾性的人,哈罗德16岁被父母抛弃,独自面对生活,年过半百又重新启程不断直面自己的'内心和痛苦往事,他是勇敢的。

  我相信他与奎妮间纯粹的友谊与爱情无关,甚至在哈罗德结束87天的行走按下疗养院的门铃时紧张起来,期盼他与奎妮热切的寒暄,期待老友久别重逢的热泪盈眶。并没有,奎妮只是睁眼看了看他,说不出一句话,这多少令我失望,我也在这时明白,好多时候结果没那么重要了,享受过程,直面自己的错误并力求不再次重蹈覆辙才是真正的救赎与悔悟。爱与被爱都是一种能力,我们每个人可能都需要这样一次回头看过往人生的经历,然后与自己和解,与身边的人和解,奋力前行,热爱生命。

  当然,这本书带给我的感悟还有更多,感谢哈罗德,感谢朝圣途中的每一个人,感谢作者,谨以此为记。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6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7

  今天我要向大家分享一个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是——哈罗德。首先我提出一个疑问,大家在生活中是否遇见过朝圣者?他们或归属宗教,或赎罪疗生,但他们始终不动摇的便是心中坚定的信念——认准一个方向,一直一直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哈罗德,他是名为《一个人的朝圣》的外国名著中的主人公。初读觉平平无奇,再读亦是意味深长,复读更是感动不已。在我看来,哈罗德是一个不可理喻老头。他,是一个高龄老头,退休了在自家庭院种种菜,拔拔草。就是这么一个出门走几步都稍带喘气的老头,却只为一个突如其来的念头,没有任何半点预兆即刻宣布:他要走路,从南德文郡一路走到贝里克郡。他什么也没有准备,就这样唐突的出发了。他,脚踩着一双破旧的航海鞋,身穿着一件简单不过的衬衫,手里揣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换洗的衣服、一小罐洗衣粉以及路上顺带购买的手信。他就这样,穿过过森林幽径,穿过狭窄国道,穿过人流,走过一座座桥,走过一条条陌生的街道,他乘着晨曦与月色,他伴着清风与微雨,他怀揣着一颗坚定的心,一直走,一直往前走,只为去看望她。

  所以我十分的好奇,到底是什么使哈罗德突发其想?噢,是那封那自星期二下午的信改变了他的命运。信载:他的故友奎妮,很不幸她得了癌症,已经是晚期了,她这是要向哈罗德告永别。起初,哈罗德只是想着回一封信就可以了,但是每当他走到一个邮筒面前,他的腿便不知不完继续往前所走,因为他认为,单凭一封信是仅仅不够,他觉得不能仅仅只是回个信那么简单。直到他一直走到距离家已经几里开外的一个加油站,有个加油站女孩告诉他,信念可以战胜一切,她的姨妈也是如此。于是哈罗德便在信中告诉奎妮,让她等他,让她有坚持活下去的信念,他会走到她所处的疗养院看望她。我想,这是一个多么伟大而充满善意的举止。书中写道:他一共用了87天,一共徒步行走627里的`路程成功抵达。显而易见,这样做并不能改变故友的逝去,但他让她坚持下来,后来在他来看望她离开后的第二天,奎妮嘴角带着笑意离开人世。

  其实,我总以为有什么不可告知的罗曼史,但哈罗德的缘由即是如此的简单,他俩是在酿酒厂的同事兼朋友,他觉得很有必要去做这件事!所以我十分钦佩他。

  实际上哈罗德在路上有着无数次想要放弃的念头,他会问自己“这么做真的有用吗",即使他身心疲惫,即使他的腿肿得走不动了,即使他被他人所不认可,所嘲笑,即使他快要被自己愚蠢的念头所击败,但是每一次他都选择坚持下来了。一路上他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并向他们讲述着自己那个不可理喻的信念。其中,我最喜欢他说的一句话:好像重复讲的次数多了,我便真的可以实现。是啊,人的一生总是充满不同的变数,倘若连想要实现的愿望都无法说出口,又有什么咨格去实现。哈罗德,他是一个朝圣者。他的事时常激励着我 即便是遇到什么挫折,也要克服万千阻碍,去打败去战胜它,愿每人心中都有一个坚定的信念,乘风破浪,披荆斩棘,去靠近它,去实现它。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8

  看这本书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在20多章还在疑惑到底哈罗德、莫琳、奎妮、戴维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书中用了哈罗德一路上遇到的人与事来穿插过去发生的事,正是这些回忆,引起了我们的共鸣。

  每个人看这本书可能都有不同的感受,对我来说两个词比较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一个是“遗憾”,一个是“信仰”。人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每一天都是其中的一份子,我们的人生都是有很多的人与事组成,就像书中里面作者用了很多的比喻和拟人语句描绘的`花草树木动物天空一样,正是这些描述,描绘出一幅幅不同的场景,衬托着每一个故事。我们每个人的故事背后就是这些人与事。我们和哈罗德都一样,都是一个单人,我们有很多路可以选,在年轻时候,我们都是一张白纸,要怎么画,我们自己决定,但愿能够经过深思熟虑,不让以后有遗憾。

  信仰并不是说要去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或者人与物,我们只要坚定自己想要做的事,我们迈出第一步,路上会有很多的“不可能”去阻碍我们,我们要正视它,要强大自己,像坦克车一样推过一切,结果能不能如意不一定,但是没有信仰,我们要的结果肯定做不到。同时,在信仰的路上,我们会获得很多,也要注意不要失去我们本应该有的,例如爱,这个世界永远因为有爱而变得不一样。

  但愿你我都能找到方向,走完自己的627英里。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9

  《一个人的朝圣》,是参加读书会后读的第一本小说。喜欢这种风格的小说,人物不多,情节也不复杂,作者心思细密,文笔细腻,读着轻松却又发人深思。

  男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位刚刚退休的酿酒厂销售代表,和妻子的感情日渐平淡。然而,就是这么一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邻家大叔”,获悉20多年没有联系的朋友奎妮身患绝症即将不久于世,籍着“我要走到贝里克郡,因为奎妮·轩尼斯不能死”这个既不理智又不符合逻辑,似乎完全完全站不住脚的奇怪信念,凭一双破帆布鞋,用了87天一路向北,步行了627英里,穿越整个英国,终于见到好朋友最后一面,了遂心愿,圆满地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主人公哈罗德沿途上的所思所想,包括他身边亲人、朋友、偶然遇见的人的所思所想,看似匪夷所思,却又让人感觉合情合理。

  一路向北,哈罗德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加油站女孩、客店旅人、远足的男人、银发绅士、骑自行车的母亲,还有爱玩游戏,跟随了几天却又跑掉的一只狗。这些路上偶遇的人,听到哈罗德的徒步计划,除了吃惊,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有支持,有反对,还有跟随着走了或长或短的路途,但最后,走着走着,也都走失了。一路向北,哈罗德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乐施好善,有人趁火打劫,有人钓名沽誉,有人获得开悟,但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也总能找到事情背后的合情合理性。一路向北,87天艰辛的徒步,是一次心灵和灵魂的洗涤。在行进的过程中,哈罗德每天都拥有新篇章,又在拥有的同时失去着。回首60多年的漫漫人生路,哈罗德那些喜怒哀乐、那些悲欢离合,那些阴晴圆缺,就像放电影,一段一段地在脑海里重现。而最让哈罗德沉重不堪的心结,也是最放不下的的,是惟一的孩子的去世。随着徒步之旅的完成,身体和信念不断地承受重重考验,过去缠绕在心头,挥之不去的烦恼和怨恨,最终也轻轻的放下,只留下了人生的美好片段。有一首歌里是这么唱:“路过的人,我早已忘记,经过的事,已随风而去...”,这会不会是哈罗德朝圣之旅完成后的感觉呢?

  很多年前去藏区,时常看到路上有朝圣的藏民,一直不太理解他们的行为方式,为何不安坐家中,利用空余时间自行修炼开悟?还有印度的苦行僧,追求智慧又何需如此虐待自己?但是,看到哈罗德在行进过程中:“穿过一个又一个人声鼎沸的城镇,走过一条又一条寥落的公路,哈罗德开始明白某些逝去的时刻,仿佛他们刚刚才发生。有时他觉得自己已经脱离现在,陷入了回忆。曾经的场景一次次重现眼前,他成了被迫留下的观众,目睹一个个错误、矛盾,不该做的选择,却无法改变任何事情”。以及哈罗德在向切尔滕纳姆进发,看见远处工厂的屋顶、教堂的轮廓、房子和来往的汽车时,想到“那里有如此多事情在发生,如此多生命在忙碌、受苦,奋斗,全然不知在这座小小的山上,有一个他坐着,静静眺望。又一次,他觉得自己既超然物外,就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不过是个匆匆过客。哈罗德开始明白这也是他旅途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看到这些片段,对藏民们的`朝圣,还有印度的苦行僧的行为油然心生理解。毕竟,在熙熙攘攘的凡尘俗世里,人得的眼、耳、鼻、舌、身、意容易被虚妄蒙蔽,只有在身体和心灵经历重重磨炼后,才能得到超凡的感悟。

  我们常把“珍惜眼前,活在当下”挂在嘴边,但是很少真正做到心口如一地“珍惜”和“活在”。《一个人的朝圣》,既教我们如何理解“珍惜眼前”,又提醒我们如何做到“活在当下”。每个人的人生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一个过程”;每一个年龄阶段,每一段时光,酸甜苦辣,点点滴滴,都是宝贵的财富,也都是生命的馈赠,理应欣喜接受、满怀感激。尽管不一定能做到像哈罗德那样,孤身步行千里,去追寻人生真谛,但也要时常提醒自己,不沉迷、不纠结、不埋怨。只要抱着朝圣的心态,过每一天,见每一人,经每一事,说每一字,人生的每一过程,本质上也是“一个人的朝圣”呀!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0

  对于“朝圣”这个词,大家的第一个感受是什么,是神圣的,那么大家有没有看过《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呢?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朝圣之路,孤独吗?但我们生来就是孤独的。

  一直以来,提起“朝圣”这个名词,总会让人联想起一步一叩,匍匐前行的朝圣者,我常常想,一个人要有多坚定的信仰,才能舍家离土,抛尘弃世,忍风暴飞雪,翻山越岭,转山转水转佛塔,去追寻自己的圣地,触摸那圣殿中的`经筒?

  我也是怀揣着这种感觉去读《一个人的朝圣》,但他褪去了我的这种想法,这是一个平凡的故事,乏味、简单甚至无聊,但不知怎么,却不愿释卷,初读乏味,掩卷沉思,回味落泪。

  周国平说"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不孤独吗?

  其实我们生来孤独。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1

  “我承认贝里克很远,我没有合适的装备,也没经过什么训练,但或许有一天你也会做一件毫无逻辑可言的事。人们会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时你可能就会想起我,然后坚持下去。”

  每当我感到焦虑、抑郁的时候,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总能感到平静和力量。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名叫哈罗德的退休老人为探望患癌友人奎妮千里跋涉的故事。一个平常的日子,他收到了奎妮的告别信,为了给她“生”的希望,哈罗德决定从英国南德文郡一路走到贝里克郡看望她。“她只要等着我就好……我会走过去,而她一定要好好活着。”一个人,六十五岁、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他几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绝望过,质疑过,快乐过,相信过,最终抵达终点。人性的善良与坚韧,在这一路上绚烂绽放。同时,哈罗德的妻子在等待和追寻他的过程中,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

  蕾秋·乔伊斯在创作这本书时,注入了大量对生活的感悟和哲思,很多描写都来源于她和丈夫的亲身经历,文笔平淡真实又感人。没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会怀疑这是不是一本类似于心灵鸡汤的书,当我深入阅读下去,慢慢地,从平和的文字里面逐渐感受到坚韧和力量,感觉自己的灵魂正伴随主人公前行,从而得到净化和洗礼。

  “朝圣”在汉语里指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他重要地点的旅程。哈罗德的旅行就是一场“朝圣”,他在行走的过程中回溯过往——儿子的自杀让他痛不欲生,妻子的冷漠让他无力面对生活……他开始直视自己的前半生,正视父母没有教会自己爱的能力的事实,表达出对儿子深深的歉意并接受儿子去世的事实,唤醒了和妻子初识时一切鲜活的记忆。一场“朝圣”修复了哈罗德千疮百孔的内心,让他成为一个勇者,走向最真实的自我。

  在路上,加油站的女孩告诉哈罗德:“你一定要有信仰,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就是这种信念,支撑他徒步去看望好友,并且相信可以让好友活下来。信念是成功的关键,哈罗德最终见到了奎妮,并与妻子重归于好。但是奎妮还是死去了,没有因为他徒步而来就活下来。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不可避免,就像人生中有些东西改变不了,只能打开心扉接受变化。但是生命贵在,我们看到了结局,却依然尽情投入,爱恨情仇、悲欢离合,命运馈赠的一切,需要勇敢地去接纳、去爱甚至去放下。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2

  读到一本书能让我几次落泪,轻轻地合上书本,平复一下情绪,好像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我承认,我的泪点低,可文字事,前者通过作者的渲染,极尽煽情之能事,也算正常,却读后抹抹眼泪也就作罢,后者能让读者阅后思索的,我想,应该就是写作者成功了。

  《一个人的朝圣》,显然属于后者。这是一个关于自我发现和爱的回归的历程。

  哈罗德,一个已经退休的老人,身体不是那么健康,也没什么朋友,与妻子的感情已经淡到形同陌路的地步,夫妇俩住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过着安宁寂静,平淡无奇的生活,慢慢的漠然的等着生命终结的那一天。忽然有一天,他收到一封来信,是前公司女同事奎妮寄来,告诉他,自己已经身患绝症,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出于何种目的迈出第一步?对未来没信心?想到自己的暮年,顾影自怜?冲动!肯定是冲动!他异想天开的认为自己的'行走能拯救奎妮,毫无准备,甚至连同妻子也没告别就上路了。(我很疑惑,他带了足够路上用的花销么)。开篇实际上不是很抓人,耐着兴致读了几页后将书合上。

  几日前惶惶然想起这本书将送去野草书吧,赶紧读完了事,于是又翻开书页读了下去。怎料随着哈德罗的里程,第一次跟着他的步伐,去发现,去思考,去回归。

  或许你现在就可以改变,从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开始。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乏味的是。特别是对于一个年老体衰,平日里又没啥运动爱好的人来说。哈德罗在此之前没有信仰,不相信任何宗教。一路走下去,他开始有了自己的信仰,他相信自己如果能一直走下去,走到贝里克的疗养院,奎妮就会脱离死神的召唤。因为咖啡店的姑娘告诉他,她的亲人就是由她的信仰拯救的。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无聊的时候就会想起平日里被我们忽略的淡忘的细节。妻子的冷漠,孩子无法和他的交流,都起源于爱的缺失,以至于不知如何去爱,爱自己,爱别人,因为爱封存太久,已经不会表达了。

  一个人走路是件很痛苦的事。没有体力,一天只好走几里路;没有野外生存经验,受伤了不知如何处理。幸运的哈德罗是一个好的倾听者,他从不善于和人交流沟通,到一路得到陌生人的帮助,做一个好的倾听者,还是受益匪浅。原来,除了自己的世界外,陌生人光鲜的外表下也隐藏了很多的无奈、惶恐不安。你不必做什么,你只要倾听就可以了,对一个陌生人而言,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见,所以他们才会肆无忌惮的畅所欲言。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哈德罗从不认识路边的植物,转变为可以正确地选择果腹的各种野果菌类;从拂晓天空云彩的变幻,到落日余晖的完美;从没有方向感到可以随着走路时影子的变换,辨出应该去的方位。(当然是走了很多冤枉路的教训)这确实是一件渐入佳境的事情。哈德罗终于相信自己的旅程真正开始,有些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他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所以现在终于可以说他的旅程真正意义上的揭幕了。

  第一次为哈德罗感动,是在他状态很差将要放弃时得知奎妮仍在坚持等候他,“她在等你,就像你嘱咐的那样”照顾奎妮的义工说。哈德罗大声笑了,冲出电话亭,落下的眼泪回荡在电话亭内“请叫她不要放弃,告诉她我会走下去!”我也笑了,笑中带泪,就在昨夜还在为习琴的事纠结,读到这里,我笑了,哈德罗适时地告诉了我,会一直走下去。

  从起点到终点,627英里,87天,一个人。

  从渴望爱不会爱到学会爱;从误解到理解;从丧子之痛的自怨自艾和相互指责到执子之手的完美结局。

  从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到一群人的朝圣之旅,包括一只狗,它在哈德罗无助的时候出现,填补了精神空虚的空白,又在旅程即将结束时莫名离开(狗是否预示着他失去的孩子)

  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天或许很快,我就会把它弄丢,永远都找不回来。(原文)

  有些记忆,只有在剥离了坚硬的茧,忽然惊慌失措后,真正柔软的触觉才会被唤醒。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3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创作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哈罗德为了看望身患癌症的昔日友人,横跨整个英格兰,徒步87天,行走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主人公哈罗德最终见到了好友奎尼,奎尼在安详中离开人世。而哈罗德经过长途跋涉,也实现了自我救赎。

  与其说是一个人的朝圣,不如说是主人公哈罗德的自我救赎。

  救赎,就是找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哈罗德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因为儿子意外落水,他准备先脱掉鞋子再跳下去施救。妻子因此对他耿耿于怀,接踵而来的是妻子的家庭冷暴力。开始迁怒于他,闹别扭,分房睡,两人几乎不交流,日子过得死气沉沉。直到收到原来同事奎尼的那封信,哈罗德鬼使神差地离开家,开始徒步去遥远的地方看望奎尼。奎尼身患癌症,哈罗德告诉奎尼他要走路去看她。原以为哈罗德是为了爱情毅然决然地做出这样的决定,其实不然,连他自己也不能完全说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二十年没有见面的老同事身患绝症的消息,只是给哈罗德的平乏无味的死水一般的生活中扔来一块石子,让哈罗德沉寂很久的内心泛起了波澜。65岁的他想起了过去很多事情,再看看不堪的现实生活,他才迈开了一个人朝圣的步伐。

  加油站的女孩告诉他,只要有信仰,什么事都可以做成。哈罗德受到了鼓舞。哈罗德古怪异常的举动,说是为了挽留奎尼的生命,其实是自己在逃避不堪的现实。而加油站女孩关于信仰的鼓励正中下怀,一个理由而已。

  自我救赎的过程,就是一种修行。小时候看西游记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的故事,我曾想,孙悟空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翻几个跟头不就取金回来了吗,为什么还要那么折腾。后来才明白是如来佛一定要唐僧师徒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修行,才能取到真金。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是救赎,也是修行。在徒步的过程中,回忆了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和儿子,通过和自己的深入交流,开始思考过去。凡事向内求,反求诸己。根源都来自于自我,自我的行为,亦或观念,蒙蔽了双眼。只有发自内心地正视它,坦然地接受它,才有可能化解它。

  书中有句话印象深刻:“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脚开始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看到的唯一事物。”

  一路上,哈罗德遇见了很多的人,经历了很多事。其中有离婚、流浪、失业、迷茫的各式各样的`不同的人,每个人都讲述了自己的不同的困境和悲哀。哈罗德听着他们的故事,和他们展开交流。自己也慢慢走出了封闭的圈子,畅开了心扉。路人的苦难和经历,都在影响着他。记得有人说,旅行的意义在于发现别人不同的生活方式。是呀,有时候我们觉得自己苦,自己累,压力很大。当你走进别人的世界,突然发现其实每个人都不容易,甚至有些人经受的苦难远比自己的大很多。阅历,不仅能开阔一个人的眼界,更能扩展一个人的格局。这些都是哈罗德徒步的意外收获,也是他救赎、修行的一部分。

  最终的结果并不重要。跋涉千里,见到了奎尼,哈罗德已经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他徒步的收获不仅仅是见到了奎尼,挽留了奎尼几十天的生命,更是自己看清了自己,和自己达成和解,心中的结解开了!

  哈罗德的妻子莫琳也在自我救赎。失去儿子后,责怪丈夫,因此对丈夫实施冷暴力。家里装上厚厚的窗帘,把自己困在狭小的世界里,不和邻里往来,郁郁寡欢。当那个她憎恨、讨厌的男人哈罗德突然离家出走以后,妻子莫琳一开始是回避的态度,认为哈罗德马上就会放弃。其实,在你心目中不齿的那个男人,或许在别人眼里是个宝。很多时候,人们都把最坏的脾气给了最亲近的人,厮守并伤害着。得知这一切的确实实在在发生后,她开始恐慌,害怕失去丈夫,失去家庭。在哈罗德离家一个人徒步的同时,妻子莫琳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她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

  奎尼暗恋着哈罗德,她一直没有表白,只是哈罗德始终不知道而已。奎尼在单位受人排挤,但她喜欢兢兢业业且默默无闻的哈罗德。当哈罗德打碎老板的东西时,奎尼替他背了黑锅,自己却因此被公司开除。在奎尼身患绝症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时候,奎尼想到了内心曾经暗恋的哈罗德,给他写了信。见到哈罗德后,奎尼才安详地离开了人世。奎尼喜欢哈德罗,她知道哈罗德有家庭,她选择了把对哈罗德的情感深藏在心底。在公司里,哈罗德对奎尼很友好,奎尼喜欢和哈罗德在一起。奎尼不图什么。二十年没有联系,奎尼希望那个她曾经喜欢的人知道她将不久于人世,在临终的时候和心爱的人做一个告别,算是对内心特殊情感一个交代,仅此而已。作者笔下的奎尼,是一个可怜的女人,一个善良的女人,更是一位伟大的女人!

  故事结尾,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坐在海滩上,蔚蓝的大海汹涌澎湃。一对老夫妻一起回忆曾经美好,情不自禁地笑了又笑。此时妻子莫琳仿佛看到“多年前那个野性的、年轻的、像魔鬼一样起舞的男人,那个向她的每一根血管注入疯狂爱意的男人”,此刻的莫琳觉得哈罗德是对的,要一个人承受这一切,实在是太多了。

  “我爱你,哈罗德·弗莱,”莫琳轻声地说,“那是你的功劳。”

  哈罗德在童年时母亲离家出走,受尽旁人的冷眼和嘲笑,父亲自甘堕落,无数“阿姨”来到家里,16岁被父亲赶出家门,婚后自己的儿子抑郁自杀,从此和自己的妻子形同陌路,父亲彻底疯癫,母亲则仿佛永远消失……这些痛苦的经历仿佛一场场噩梦,时刻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让他痛苦不已、难以解脱。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走路,的确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是把一只脚不停地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当走出温暖的家庭,风餐露宿,感到孤独无助的时候,走路变得异常艰难。所幸的是,哈罗德通过艰辛的徒步完成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

  人内心最深切的渴望是被爱。没有爱的人生既没有意义,也索然乏味。我们小的时候,家长爱孩子的方式大都是指教、数落,甚至打骂。这当然是病态的,好在我们长大成人后,很快理解了父母的这种特殊的情感。如今在许多家庭里存在爱的误区。妻子把没完没了的唠叨当成了对丈夫的爱,全然不知道那个被你称为丈夫的男人真正需要的是什么。男人误将赚钱养家当成爱的全部,不管不问那个称为妻子的女人真正的需要的是什么。现实中许多人习惯了用自己认为的方式对待亲人,完全不顾及亲人的内心感受。爱一条鱼,就给它蚯蚓吃。把你自己喜欢的烟酒给了鱼,鱼是不接受的,无论你多么诚恳,多么辛苦。爱,首先是理解,是接受。再就是为对方做对方需要的事情,是付出。前几年村子里有个媳妇照顾公婆口碑很好,而我见到的事实是,的确能照顾老人起居和吃饭,但在照料的同时伴随着的无休止的数落和轻蔑。我知道人老了,也就卑微了,比起那些没人料理生活起居的老人来说,这样的儿媳妇在农村算是好的。但是,老了假若如此,我相信很多人宁愿去死,因为他们把生命的尊严和质量看得更重。人和人对爱的理解是不一样的。有些人为了活着,可以无限度地卑微,苟活于世。有些人需要尊重,需要温情地陪伴,守望相助。爱,如走路一样,看似简单,做起来真的很艰难。

  哈罗德徒步的事被媒体曝光以后,引来了很多人的参与。哈罗德一开始并不反感,同情这些形形色色的同行者,甚至处处迁就他们。最终哈罗德忍受不了他们,选择了继续一个人走。自己的路自己走,自己的罪自己受。人的一生很短暂,没有必要把不相干的人请进来。生命就像行驶的列车,随时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有的人走近了你,嵌入你的生命,有的人与你擦肩而过,山水不相逢。缘聚缘散,人来人往,大概如此吧。然而,我们要明白,时间带不走真正的朋友,岁月留不住虚幻的拥有。解铃还须系铃人。心中的结,需要自我救赎。当然,救赎不一定非要长途跋涉地徒步,但一定要深刻地思考和反省。

  作者蕾秋·乔伊斯用无比细腻的笔法讲述了一个很好的故事,跟着哈罗德的脚步,读者可以一层一层地靠近真实的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本好书,值得一读。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4

  从柜子里拿出挺长时间的一本书,就在今天,合起了书本,深呼吸了一口气,且撑了撑懒腰。随口说了一句:“收官!”

  在那个交通便利的时代,有这样的一个退休工老头,花了87天,一步一步走了627里路,就是去为了见一个故人,这着实是很让人震惊。

  他每天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你会相信他能够把一件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做得超乎常人吗?大概不可能吧?更像是一种无稽之谈。是的,当我初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怀疑这老头的脑瓜是不是出了问题?

  哈罗德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位在酿酒厂有40多年工龄的退休工人,这40多年里他从未与他人相争,也没有知心朋友,也没有人与他为敌,日复一日,平平淡淡。当然也没有过岗位上的升迁,这样的生活好比是一潭抛下石头也激不起浪花的水,甚至于到了他退休时,也没有欢送会,上完最后一天班就回家去了,毕竟没有任何人会在意。

  然而一封信的到来打破了他一成不变的生活,那是一封来自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尼的信,奎尼二十多年前帮助哈罗德背了个黑锅后便被解雇消失了。在震惊和悲痛之下,他写了回信,再寄出的过程中,因为加油站小女孩的一句“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让哈罗德深受启发,于是他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尼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的一切似乎是那样不可思议,他告诉我们,一个平凡甚至于平庸的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在这期间,哈罗德的壮举不但受到媒体的关注,还激起社会各界人士对人生的思考。

  平凡的哈罗德,终究成就了一件不平凡的事。退休后的他可以,为什么现在还年轻我们却总说“太难了,我做不到呢?”当我们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我们总会去计较得失。正是如此,才有“行百里者半九十”这句话,而正好是那些不计较得失的只占十分之一的人,把那些我们认为不屑一顾的事情坚持了下来,从而达到了我们曾在一起所期望的成就。

  认真和坚持是改变一个人甚至成就一个人的关键因素。主人公哈罗德在生活上一事无成,他是妻子莫琳和儿子戴维共同疏远的对象。作为男人,他在家中地位低下,完全没有该有的地位和尊严。当他和家人探讨问题时,收到最多的是来自妻子的“我不这么认为”的回答,以及儿子言语间的不屑与眼中的挑衅。在教育儿子不要骂脏话后,换来的'却是一句“走开”,甚至连说个笑话都能被儿子嘲笑。你也许会认为他没本事,是的,确实如此。但正是这个平庸的人,自从他踏上旅途并坚持走下去后,他的妻子也对他这次的执着感到不可思议,慢慢转变了从前对他的固有看法。在行走的过程中,在众多陌生人的帮助及鼓舞下,哈罗德逐渐找到自我、重拾自信,最后还引起媒体关注曝光,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大波追随者。当妻子莫琳在众多追随者中再次见到他时,她看到的不再是以前那个卑微胆小的哈罗德,而是一个全新又自信的男人。

  哈罗德的转变,我们可以说那封信是引火线,但是最为重要的是他坚定和坚持的意识觉醒。反观当下的我们,是否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下渐渐的浮躁了起来,愈发缺少一种坚定和坚持呢?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总是会把一切归于其他,没有哈罗德的自我反思,亦没有他那一步一个脚印去践行目标的勇气。

  年轻的我们,为何我们不去借鉴和学习哈罗德的精神呢?来一段属于自己心灵上的旅程,去看看曾经的自己,去感受那份源于灵魂上的鸣唱。毕竟那个理想上的你,不值得被辜负。信念很多时候是支撑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虽然知道做了不一定能成功,但不做一定不会成功!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拥有自己的信念,笃定且从容。

  你会发现,哈罗德原来是我们自己。

蝴蝶兰的作文300字15

  凡是我想一口气看完的书,都值得五星好评,这本真的是值得好好阅读的。

  本书讲的是一位退休的老人哈罗德,在信中得知同事奎妮病危的消息,毅然决定徒步去探望她的故事。这次艰辛的旅程,也是他自我的救赎,种种经历自然都是成长。

  说实话我很佩服哈罗德说走就走的勇气,没有行李、没有手机、孤独又漫长的路程,就像书里说的他的此举感动了很多人,自然也感动了我。要是他开车去或者只寄信就没有那些精彩的故事了,也想当然会错过很多沿路的风景,走走停停才会遇到的人和事。在行程中他遇到了无数好心人,而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那个给他清理伤口,又把他的鞋拿去修补的女医生,觉得她特别友善特别温暖;还有那个礼貌又得体的绅士,那么精致的男人自然容易记住。那些故事的背后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难处和苦衷。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不容易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艰难的修行嘛。

  最后哈罗德还是克服万难见到了被病痛折磨的奎妮,心疼她的同时也替哈罗德开心,也算是完成了自我的朝圣。虽然可以一封信就代替的旅程,不过还是觉得值得,因为这趟自我救赎的朝圣,这次难得的经历是无价的。他挽回了名存实亡的.婚姻,明白了爱的意义和妻子的重要性,最后与妻子一起携手共进这是我希望看到的。我相信这次朝圣使哈罗德的心更强大,也自然明白了很多人生的难题。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有让人看得停不下来的魔力。幸好还有第二本,我接着一口气看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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