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寄养儿童未能正常入学
家庭寄养,是让更多孤残儿童走进家庭,享受家庭亲情温暖的良好成长方式。记者近日获悉,由于户籍问题,许多寄养儿童无法享受家庭所属区域的平等教育权利,一些无力负担高额借读费的家庭不得不中断寄养行为。对此,市社会福利院院长康士英呼吁,让寄养儿童享受寄养家庭所属区域的平等教育权利,就近入学。25名儿童生活在寄养家庭
据市儿童福利院介绍,我市自2004年开展“家庭寄养”活动以来,市儿童福利院已有25名中山残障孤儿被安置到22个寄养家庭。
据悉,我市的家庭寄养,是由儿童福利院按国家现行供给标准,根据孩子的身体情况不同,按月拨付500-800元基本费用给寄养家庭,其中包括伙食费,一般疾病的诊治费、抚育儿童劳务费,被寄养的儿童以残障孤儿为主。
“寄养儿童的所属权在儿童福利院,因为生活在家庭里,能得到父母及家庭的关爱,将更有利于其身心的全面发展。”康士英告诉记者,近年来,该院一直致力于推广寄养家庭的理念,让更多的残障孤儿回归家庭。“越来越多的市民接受了寄养的方式,寄养也让残障儿童感受到家的温暖。”
他们无法享受平等教育
“寄养儿童的监护权是市儿童福利院,户籍所在地属市东区,而寄养家庭分布于全市各镇村。这使得孩子无法享受平等教育。有些家庭更因为交不起高额的借读费,将孩子送了回来。”康士英告诉记者,自2004年开展寄养活动以来,这些孩子在慢慢长大,也面临着上学读书难的问题。
康士英对记者说:“由于这些被寄养儿童的户口在城区,部分镇区村办幼儿园要求寄养家庭交纳借读费用;部分学校、教办拒绝安排寄养儿童就近入读公办学校,一些家庭不得不解除寄养协议,将儿童送回福利院。”“寄养,保证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康士英建议,希望政府制定相关的措施,让更多的孩子能够借此机会走进家庭,融入社会。 →图为福利院的儿童们和义工们开心地在一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