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研究生教育:问题与对策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著名学者潘懋元先生曾著文指出,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乃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研究生教师队伍学历逐步提高,结构逐步优化,研究生的经费投入越来越多,研究生招生规模也越来越大。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足以让人忧心忡忡。这些问题直指我国研究生教育能否完成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这一伟大的历史使命,进而关涉到我国的综合国力及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下面从四个方面来说明这些问题,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安排的随意性
所谓课程,乃是指对促进人的身心发展的教育资源的选择、规划与组织。通俗地讲,课程包括教什么即教学内容,怎样教即教学方式和何时教即教学时间。我国研究生培养的课程安排问题主要表现在:
教学内容非系统化。研究生导师相对较大的自主权利遮蔽了研究生教师选择教学内容的自利倾向。一些教师并不是从学科的逻辑结构出发,而是立足于自己的现实,选择教学内容根据自己的偏好,诸如只选择本人感兴趣的内容,或者只是选择自己已经研究或正着手研究或将来要研究的领域,还有的教师只将那些他能熟练驾驭的内容拿到课堂上与学生讨论。这些都人为地打破了学科的逻辑体系,不利于研究生形成科学的认知结构和理论体系。
教学时间的随意性。一般来讲,给研究生带课的教师都是学校里某一领域的专家,他们可能担任着学校某一部门的负责人,在“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的特殊环境之下,一些政府官员也乐意在学校当个博导、硕导,一些企业的领导有时也会被聘为学校的研究生导师。这些群体事务繁忙,经常要处理接待、开会等“突发”事情,这些都有可能与正常的教学时间发生冲突,临时调课、停课、补课现象也就十分常见。
教学方式的形式化。教学改革往往使人们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很多导师误认为只要把时间交给学生,把课堂交给学生,把讲台交给学生,学生的主体性就一定会提升,教学质量一定会提高,因此安排很多时间让学生查资料,让学生上讲台,让学生进行田野调查等等多形式的教学活动,而不考虑或很少考虑主题内容及方式安排的适切性、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这种为了形式而形式的多样化教学方式遮蔽了研究生教育的真实目的。
(二)师生关系恶化
教学是师生双边互动的过程,师生关系是教学过程中最重要的关系。教学的效果影响着师生关系,师生关系融洽与否又制约着教学效果。研究生阶段的师生关系不同于其他阶段的师生关系,盖因学生的理智水平和“学问的性质”存在着差异。研究生在学习和科学研究过程中和导师之间应该是亲密合作互相促进的伙伴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关系正在逐步恶化。
师生关系淡化。在当前高校教师评价体制下,“科研吃教学”的 “教学漂移”(teaching drift)现象蔓延开来。科研在学术声誉的提升和物质待遇的改进上大大胜过教学的作用,研究生的课程安排本来就少,上述因素促使研究生导师都“隐居”起来过着“实验和思辨的生活”。此外有些导师还要参与政治和商业,如此种种都减少了师生之间的交流和切磋的机会。导师的自我中心主义打击了研究生的期望,剥夺了研究生的受教育机会,抑制了可能会产生巨大影响的学术灵感。除此之外它也不利于导师对学生的生活教育。
师生关系雇佣化。自社会将为社会直接服务的功能赋予大学始,大学就与商业结下了不解之缘,大学与商业的互动产生了皆大欢喜的双赢局面。一些研究生导师也利用自己的人力资本或知识产权等办起了公司。他们要自己的研究生为自己的公司做事却支付低于市场价格的报酬,而这些事情却不一定与科研训练有关;有些导师可能要自己的学生帮忙做课题,但也大多仅仅限于搜索资料等事务性工作;有些导师为了更长时间低成本地占有学生的人力资本居然不让他们正常毕业。难怪研究生管自己的导师叫“老板”,上海交通大学的几名博士生炒掉剥削自己的导师老板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科研训练匮乏
研究生教育旨在为国家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拔尖创新人才不仅要有丰富扎实的知识基础和科学系统的理论构架,更需要有获取知识,运用知识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方法,因为它是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保障。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训练正是为了让其掌握探索未知,创造知识的能力和方法。科研训练需要一定的条件,比如实验室,或“习明纳”,还需要有将导师和研究生连接起来的载体和媒介——课题。这里的课题既指经过正式立项的课题,它有规范的课题号,有一定的研究经费,但又不限于此,它还可以指经过师生讨论决定的共同研究主题。就目前情况而言,随着研究生的扩招,导师遴选标准也下降了,很多导师根本申请不到正式课题和研究经费,他们又不屑于和研究生一起共同研究感兴趣的主题,即使那些有课题的导师似乎也不大愿意自己的学生真正加入到课题中来。缺少了合作的平台,导师如何将教学与对研究生的科研训练结合起来呢?研究生的科学研究大概就体现在学术论文的写作上,但导师在学生课程论文和学位论文的.写作上也不是那么悉心和勤勉。导师和学生一起进行学术研究,不仅可以让研究生熟练掌握科学研究方法,更可以使自己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学术责任和道德对研究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学术品质这种“缄默知识”依附于个人且难以借助抽象的符号来传递,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共同“生活”,相互交往以达到“共鸣”。导师和学生的近乎隔离的状态十分不利于对研究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品质两方面的培养。
(四)考核评价失范
学术的目的在于追求真理,追求真理的前提是自由,“无论这种自由会引向何方”。学术因自由才能发展的命题逻辑地衍生出了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巨大学术裁量权。导师规定着考核的内容、方式,提供考核的标准并决定考核的结果。在学术界,“个人和群体的权威性存在于大量的知识领域”,但知识在不断地发展,“任何领域都没有被人们认识得如此深刻,以至于不再能取得新的发现”。知识也在高度综合的基础上高度分化,任何学科的专家并不能掌握该学科的所有方面,学生在导师规定的考核范围内有巨大的选择、发挥和自我释放空间。矛盾因知识的精细化和复杂性而产生。因此由单个导师对学生进行考核并不合理。
研究生考试以课程论文为主,但用课程论文的水平来衡量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在当前“学术责任”失范的前提下会严重失真。人的认知能力和时间的有限性与知识的无限丰富性以及获取信息手段的多样性使导师和学生之间产生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东拼西凑的论文或许受到肯定,而认真撰写的论文可能受到非难,这无疑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并助长“败德行为”。
一些高校有着在校研究生必须公开发表1到2篇论文方可毕业的规定。这种规定从其出发点上讲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这种制度安排因其固有的逻辑缺陷和缺乏有序的制度环境会产生负面影响。研究生能否毕业应由学校决定,根据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客观公正地决定他能否毕业,既是学校的权利(力),也是学校的义务(职责)。而从这条规定来看,研究生能否毕业的权力在特定的情况下(毕业生符合准许毕业的其他所有条件,唯独不符合这条规定)似乎在学术期刊的手中。这是评价主体的错位。况且现在大多数学术期刊并未实行专业编辑审稿制,有些期刊则为了收取丰厚的“版面费”而不顾论文质量。这些缺乏学术责任的行为损害了学术的严肃性并扭曲了研究生的市场筛选信号,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对研究生的评价成本。
二、改善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对策思考
(一)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的制度化与规范化
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的制度化与规范化,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制度是至关重要的”,但它需要配套的实施机制。否则一定会降低制度的约束功能并滋生大量的机会主义行为。在执行教学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有相应的奖惩机制,增加随意偏离制度的行为的机会成本,采取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等举措增加遵循制度的行为的物质和心理收益。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指出“我们目前不是很缺乏制度,而是严重缺乏对制度的不折不扣的执行”。在制度执行中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也是维护制度权威的重要方面。
(二)加强研究生导师的学术自律
对研究生的课程内容和实施形式由外在的正式制度予以细致的规定是不现实的,这乃是因为研究生的课程内容具有“高深学问”的性质以及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境域性和不确定性。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因互动而生的非预期主题会偏离既定的安排。此外,它还有干涉学术自由之嫌并可能束缚教师的思维及积极性。但课程内容一定程度上的系统性确实是研究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对专题的深入探讨又为提高思维品质所必需,时间的有限性使这两方面产生了极大的矛盾。在具体的内容和形式的选取上,教师是根据自己的偏好,还是根据学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就批露了他的学术责任问题。“基于学者是高深学问的看护人这一事实,人们可以逻辑地推出他们也是自己的伦理道德准则的监护人”。“那么谁是这些监护人的监护人呢?没有。只有他们的正直和诚实才能对他们的意识负责。”因此加强研究生导师的学术自律十分必要。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家的观点,无他律的自律需要“意识形态”的软约束和自我激励。由此看来,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的学术伦理教育是强化学术自律的必由之路。
(三)完善研究生导师遴选制度
研究生导师有着多重身份和任务,单从这一称谓上讲,其主要任务是培养高质量的研究生。而完成这一任务,研究生导师的学术能力是基础。学术能力的广义理解包括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教学与科研的互动本身也是提高学术能力的途径。“一方面,因与知识前言的难题搏斗兴致勃勃来到课堂的教师,能够为学生带来第二手材料决不可能给予的某种东西。另一方面,对一个探索真理的人来说,迫使他用可以理解的术语向一个聪慧的外行阐述他的发现,这是一种有益的训练”。研究生导师不仅要传授知识,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研究生的科研训练让他们掌握科研的方法和探索未知的能力,导师的科研能力是达成此目的的前提。导师在进行教学或科研训练的过程中,其治学态度和学术责任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缺乏学术道德的导师缺乏提升学生学术道德的人格魅力。如果研究生导师缺乏学术爱心,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还要当研究生的“导师”,专门的研究机构应该是他们的理想去处。因此,对研究生导师的遴选,要从学术道德、学术能力和学术爱心等方面综合考虑。完善研究生导师遴选制度,还要打破以往的一劳永逸的选拔制度,建立动态的评价、考核和管理系统,提高研究生对导师评价考核的参与度,实施研究生导师淘汰机制。
(四)健全研究生考评机制
“好的制度使坏人变成好人,坏的制度逼迫好人不得不做坏人”。研究生的考评机制对研究生的学术意向,学术道德的塑造和学术能力的培养影响巨大。目前的考评机制就催生了研究生的缺乏学术道德的抄袭行为和急功近利的学术心态。我国目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很难对潜在研究生的学术性向有较全面和准确的评价,因此,并非所有的在校研究生都具有从事高深学术研究的能力和愿望,那么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及其考评机制就值得我们借鉴。也就是说,取消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硬性规定,对那些能在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的研究生进行奖励,而对那些不能公开发表论文的研究生则不进行处罚(诸如不予毕业)。取消负激励而只采取正激励的制度安排,既可避免那些缺乏学术能力和愿望的研究生被迫去进行学术造假或低水平重复,又可使那些学术能力和愿望较强的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的内在动力得以激励。研究生的考评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完善研究生的考评机制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研究生现有知识和能力的实际,二是研究生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学术创作的逻辑规律和周期。
(五)加强研究生的学习自觉
研究生阶段的师生关系淡化以及导师对学生的科研训练不足等,固然有导师方面的原因,但研究生自身也存在主动性不够的问题。如果说当今的制度使研究生导师对其学生有一种“排斥力”是客观的话,那么,研究生就应该自主能动地加强对导师的“吸引力”。即使在当今的制度条件下,研究生导师似乎有“不主动”的理由,但他绝对没有“拒绝主动”的权利。因此,研究生要在学习上更加自主与自觉,积极主动与导师进行交流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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