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职业病愈演愈烈

时间:2023-04-27 13:48:35 教育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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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职业病愈演愈烈

劳工教育及服务网络电子简报 第十七期

别让职业病愈演愈烈

别让职业病愈演愈烈

导读:

·职业安全警报频响

·一人患病,拖垮一家,影响下一代

·职业危害——老板不说、工人们不清楚、法律监管不力

·职业病维权:困惑与曙光

· 'Times New Roman'">社会参与救助的“古浪模式”

· 'Times New Roman'">职业病防治出路:修补法律、明确政府责任、建立国家赔偿基金

引言:《电子报》已经做过两期关于职业病的主题——2009年第一期《电子报》关注“开胸验肺”事件、2010年第四期《电子报》关注职业苯中毒。在两期专题里,我们能看到职业病人生存危机和维权困境,这种危机和困境折射出职业病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欠缺之处。到了2011年,数十人至数百人发病的群体性职业病事件更趋于汹涌:甘肃古浪金矿矿工尘肺、四川乐山铅锌矿工尘肺、苏州联建科技工人正己烷中毒、佛山陶瓷业工人矽肺……然而,《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古浪模式”对尘肺病工人的救助,也让我们也看到一些转机。

宋体; COLOR: #2b2b2b">本期《电子报》将用“群体性职业病地图”的方式展现群体性职业病现状,并探讨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及未来职业病防治出路。

参考链接:2010年以来媒体报道的群体性职业病地图

http://ditu.google.com/maps/ms?ie=UTF8&hl=zh-CN&brcurrent=3,0x31508e64e5c642c1:0x951daa7c349f366f,0;5,0,0&msa=0&msid=200238002281565940999.0004a3031b37b6019d7e0&ll=21.892084,113.027344&spn=4.056533,9.876709&z=7

·职业安全警报频响

据卫生部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22730例。从2000年到2009年,中国尘肺病病例每年以超过10000例的速度持续增加。

2011年3月3日,农历正月二十九凌晨,江西省修水县上杉乡红星村45岁的村民朱国财,在修水县人民医院停止了呼吸,撇下妻子、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撒手而去。朱国财生前饱受病痛折磨,在人生的最后时光里,只能靠鼻孔里插氧气管续命,说话都很艰难。

朱国财是上杉乡尘肺病患者中的一员。修水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上杉乡是一个人口仅1.4万的小乡。乡里的众多村民都在乡里金矿打工。想靠金矿致富的工人们万万没有想到,金矿不但没有让他们致富,反而折腾得他们家破人亡。1994年起,陆续有村民被发现患上尘肺病,不断有人饱受折磨后痛苦地死去。迄今为止,全乡共计有489人诊断为尘肺病(其中已死亡137人),另有152人疑似尘肺病。

比朱国财更悲惨的情况也大量存在。某些家庭甚至出现几兄弟、父子同时患病或者死亡的现象。因为男壮力死亡,只剩下孤儿寡母,上杉乡成为四里八乡有名的“寡妇乡”。

同一时期,四川广元、乐山、甘洛、屏山、甘肃古浪、安徽宣城、河北围场等众多地区也同样爆发群体性尘肺病。

在陶瓷业,广东佛山乐华陶瓷洁具厂200多名工人陆续被查出患有尘肺病或疑似尘肺病(其中重庆籍的近百名);

在电子制造业,苏州联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华胜科技)在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正己烷,导致137名工人正己烷中毒;

据统计,2009年我国新增职业病18128例,其中80%尘肺病,其次为职业中毒。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所做的一份调查显示,职业病患者主要来源于矿业(36.4%)、加工制造(14.7%) 、电子(10.5%) 、化工(6.3%)、建筑(5.6%) 等行业。近年职业病呈现爆发时间短、爆发率高等特点。(参见《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职业病调研报告》)。

表1、卫生部历年统计的职业病发病例数

年度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发病数

10505

14821

10467

9759

5247

11519

14296

13744

18128

·一人患病,拖垮一家,影响下一代

职业病的独特性质,使其成为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三重噩梦——尘肺病患者因为耽误治疗或者无钱治疗,往往是一个尘肺病人先拖垮一个家庭,再将贫穷延续到第二代、甚至第三代身上。

尘肺病是由于劳动者长期在含有大量粉尘的工作场所劳动,粉尘逐渐在肺内存留,并引起肺组织纤维化。患上尘肺后,患者一般会咳嗽、痰多、胸痛、呼吸困难,胸口上像压了一块巨石,患者的肺会逐渐变硬变黑,最后甚至硬得像石头一样。一些尘肺病患者不堪病痛和绝望,甚至采取自杀作为了结。

很多家庭的收入要靠家里的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维持。一旦患上尘肺病,一方面不能劳动挣钱,另一方面治疗尘肺所需要的花销十分庞大。“家里的钱花完了,病情越来越严重,没钱治病……”这是尘肺病患者经常要面对的问题。因长久治病,家里一贫如洗,负债累累。光平日的吃药都是很大一笔钱,因此,效果相对较好的洗肺手术对很多尘肺病患者来说是一种奢望。朱国财生前,在2010年就住院三次,第一次18天花销7000多元;第二次12天花销3000多元;第三次7天花销2000多元。不算平日吃药,只住院就花掉12000元。

据调查,尘肺病家庭的孩子多在15——20岁之间,他们多数被迫辍学打工,许多尚未成年的孩子便要承担起挣钱养家的重担,他们的工资收入基本是整个家庭的全部收入。甚至有一些孩子没有好的出路,为了偿还债务,被迫去没有劳动保护的矿井打工,走上父辈的老路。面对前途和未来,他们无法做出选择。悲剧的是,即便如此再过5到10年,他们的打工收入也不足以偿还父亲治病留下的巨额债务。一个个家庭就这样在贫困交加的漩涡里越陷越深。

·职业危害——老板不说、工人们不清楚、法律监管不力

“早知道干活会得这个病,死活也不会在那里做”,很多患病的工人都这样说。

然而在当时,被贫穷逼迫的工人们无暇去想其他。在一些农村,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的最好出路是进矿井。上世纪的上杉乡,金矿风钻工一天能赚到30元钱,比种田的收入不知道要高多少倍。

然而,没有人告诉他们进矿井除了能挣钱还可能会得职业病。很多人进矿井干十多年,连合同都没有,矿主更不会告诉他们工作会有职业危害。没有岗前培训、没有足够的防护设备、没有体检,成了众多矿井的常态。更甚者,在矿工一个月300元的时候,工人们用一个口罩要被老板扣掉5块钱。

在这种情况下,矿工们很难有自我防范能力和安全意识。很多人是在身边有同样症状的同乡一个个死去、媒体大肆报道之后,才知道自己得了不治之症的。苏州联建科技正己烷中毒的年轻工人们也对所用的化学品危害所知甚少。一位女工说,她们是在中毒工友的亲戚听说过“职业病”并提醒工友后,她们才如梦初醒。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企业必须要提供安全健康的职业环境。在用工时,告知劳动者职业危害、进行岗前培训、提供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体检等预防措施。当用人单位有上述违法行为之时,较多的情况是对其进行几万元以内的罚款(参见《职业病防治法》六十三至六十八条)。

如果能够提前告知劳动者职业危害、定期对其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将能够避免很多悲剧。然而,对于多数老板而言,而为劳动者体检并告知体检结果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其他“风险”,可能远不止几万元。相对来说,几万元的罚款几乎是不痛不痒。在苏州联建科技工人正己烷中毒事故中,联建公司用正己烷替代安全的酒精,一个月增加的利润达到千万。

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低、法律的疲软、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劳动者没有安全意识也没有自我保护能力——合力之下,职业病预防挑战重重。

·职业病维权:困惑与曙光

对于多数患职业病的底层工人来说,主观上,很多人不了解职业病相关法律;客观上,底层劳动者流动性大、用工形式不规范导致劳动关系证明困难,而现行的法律法规门槛高、程序繁琐。这让职业病患者维权十分困难。

知道自己得病是怎么回事,却维权艰难,是很多职业病人面临的现实困局。两年前的“开胸验肺”事件至今仍被频频提起。“开胸验肺”的悲壮,折射职业病人维权艰难。

与一些地方事后积极维权的尘肺患者不同,四川广元尘肺病患者没有坚持索赔或维权,许多人多次以个人名义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因为没办法证明劳动关系和职业史,职业病鉴定没办法做,最后他们几乎都无一例外选择了放弃。

在现有的《职业病防治法》中,职业病诊断门槛设置过高、程序繁琐等问题早已被各界诟病。如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要提供职业史,而劳动者的职业史要由用人单位提供,无异于让企业自证其罪。09年众人瞩目的深圳湖南籍风炮钻工尘肺病事件,就是因为无法证明劳动关系,不能证明职业史,导致不能做职业病诊断(参见第四期《电子报》职业病主题中的“艰难的职业病诊断之路”部分)。

除了法律的漏洞,维权时间过长、成本大、赔偿不力等问题都十分突出。据统计,一般情况下,一个职业病患者从认定到理赔,需要走10余项法律程序,耗时至少1149天。很多疑似职业病患者还没等到诊断结果出来就已经去世。即使走完全部程序,仍有三成多患者最终无法获得赔偿。

今年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职业病诊断制度的一些缺陷进行了修补。此次修法此次修改着重将职业病诊断程序简化。例如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上述资料,如何保证诊断、鉴定工作顺利进行。此次修法着力于两点:一是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中的责任,通过适度的制度倾斜,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利用现有的争议解决机制,尽可能与现行法律制度相衔接,以减少制度执行成本。参与立法的相关人士表示,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将能够避免“开胸验肺”的惨剧。

·社会参与救助的“古浪模式”

在救助维权上,除了《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确保受害工人权利救济之外。社会参与救治也为对职业病的救治提供一条新的思路。

在今年年后古浪尘肺病案例中,“古浪模式”出现在公众面前。甘肃武威市古浪县124名工人被确诊为尘肺病,却因为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矿主更换频繁,拿不出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也是以往的职业病个案中劳动者经常面临的困境。

年底,古浪尘肺患者派代表进京寻找媒体,并在微博发出求助信息。这一次尝试很快就有了回应。除了媒体的报道,更有志愿者一同前往古浪,以公民视角了解并向网友公布信息。在媒体、网友呼应、民间慈善的推动下,当地政府也成立工作小组。几方合力之下,迅速筹集了数百万的医疗救治专款,已经陆续安排尘肺病人前往北戴河洗肺,职业病患者家庭的生活救助和劳动维权也陆续开展。

“古浪模式”的意义在于,在对职业病人的救助中,其是由社会各界参与完成的。相比其他案例中工人的孤立无援、政府的不作为,古浪事件中媒体广泛参与、网友积极奔走、政府部门筹款救治尘肺工人,以及表态替工人维权,挽留生命,缓解患者的痛苦和经济压力,“古浪模式”让维权艰难的劳动者看到一丝曙光。

在古浪事件中,网友的积极奔走呼吁和捐款让人感动。对于整个社会而言,网络互助得以让更多的普通的人,也有可能以一个公民之名,亲身参与到对同命运群体的互助中去,而不仅仅是在远处旁观。对于你我,保持关注,并做力所能及的事,去推动社会走向良性轨道,行动并非想象得那么难。

·职业病防治出路:修补法律、明确政府责任、建立国家赔偿基金

然而,面对一浪浪的职业病事件,即便是有大批热心民众关注,积极捐款,对职业病患者的救助也常常捉襟见肘。

《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职业病诊断难、工伤认定难的问题,然而,在职业病的防治上,仍然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例如,即便患病工人突破重重困难,鉴定上职业病并认定上工伤(鉴定职业病是确认病症是因从事职业劳动所导致,认定工伤是确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责任),然而,面对动辄数十万的高额的赔偿和治疗费用,很多小企业确实无力承担,导致明确了责任但是仍拿不到钱治疗。再例如,很多职业病事件中根本找不到用人单位一方。《职业病防治法》现行规定及本次的修订思路,都未涉处理这个问题。

应当明确的是,除了要加强对职业病预防的监管、简化职业病诊断程序,让劳动者“不得病、得病能鉴定”之外,在职业病患者的救治上,政府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工人为地方经济发展付出了血汗,作出了贡献,政府税收中有他们的一份。大批工人患病,本身就说明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其次,作为对全体公民承担社会保障义务的主体,政府有责任在受害公民无法获得赔偿的情况下提供兜底的救济。

因此,除了广泛宣传、加大监管力度、堵上职业病诊断门槛高、程序复杂的漏洞,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并缩短职业病患者维权时间、降低维权成本之外,在职业病人的救济上,应当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在国家层面建立对职业病患者的救助机制,成立国家赔偿基金,对用人单位无力负担赔偿和治疗费用、无法确认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跑路”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垫付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然后再由政府向相关责任方追讨。

这一制度在其他问题上早有尝试,如深圳早在1997年就建立了欠薪保障制度,欠薪保障基金已经积累了上亿元。只要用人单位发生欠薪,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员工就可以向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欠薪垫付申请:一是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二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隐匿或者逃逸。这种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在救治问题突出的职业病上,这种经验十分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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