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教育局教师“十不调”公告

时间:2023-04-27 14:13:16 教育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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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教育局2011年教师“十不调”公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批准的《竹溪县2011年教师调配方案》,为实现小调整、大稳定的目标,经研究决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不能参加今年教师选调:

  1、家庭成员同为教师的,其中若有一个2008年以来调动过的,其他成员今年不调;

竹溪县教育局2011年教师“十不调”公告

  2、调动到山外乡镇学校工作未满五年或毕业后分配在山外乡镇学校工作未满十年的,今年城区不考虑选调(但并不意味期满者必须调);

  3、资教期未满的资教教师今年不调;资教期已满,转为正式财政编制未满三年的今年不考虑城区选调;本县籍资教教师未到龙王垭以里支教过的,今年城区不考虑选调(但并不意味期满者必须调);

  4、在南部山区出生地乡镇服务期未满十五年的今年不调(但并不意味期满者必须调);

  5、近三年,所任教学科年度教学质量检测(含中考、小学调研考试)成绩排在同区域同年级同学科后二名或全县同年级同学科后三分之一的今年不调;

  6、在当年发生的校内安全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今年不调;

  7、被指证或督查发现一年来有参与娱乐场所带彩娱乐的今年不调;

  8、被查实有乱收费行为的或有收受家长贵重钱物等违背师德规范行为的今年不调;

  9、晋升中级、高级教师职称未满三年的今年不调(但并不意味期满者必须调);

  10、不能坚守工作岗位(一年来,因病休假超过3个月或因事请假超过15天)或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管理的今年不调(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和因病住院有住院费用结算手续者除外)。

  说明:1、高中选拔、特长教师选拔、同区域间教师调剂余缺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2、凡符合申调条件的一律参加统一选调考试。同时,同一乡镇同一学科参考人中,一年最多只选调一人,紧缺学科不选调;

  3、优秀高中教师家属在申请调动时适当给予照顾。

  欢迎监督,违规者随时取消调动资格。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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