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考核细则

时间:2024-09-02 11:39:53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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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考核细则

校园安全考核细则1

  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乃至社会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是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依法治教,克服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观随意性,保障我校师生安全,确保我校安全工作有章可循,从而实现我校的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最大限度地遏制、减少,直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师宗第一中学安全工作手册。

校园安全考核细则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追究制。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制定安全教育、管理的规章,做好有关安全工作的教育会议、安全检查、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等工作,并做好有关的记录存档工作。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盗、防震、防水、防毒、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作好安全督查工作,强化各级第一责任人的目标责任。

  (四)、学校领导和师生要对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五)、学校教师要经常对学生常用器材进行检查和报告修缮,在组织上课、课间操和课外活动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学校要充分利用家庭、社会等共同因素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教师,班主任和学生要定期签定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班主任要和学生家长主动交流学生的安全隐患信息,并力争共同消除安全隐患。

  (七)、对学校的安全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

  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校务会成员、年级组长

  2、工作目标:

  (1)、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2)、全年事故发生率低,无集体中毒、群伤、传染病蔓延及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

  (3)、杜绝学生在校园范围内被校外人员敲诈、勒索、殴打等事故。

  3、具体措施:

  (1)、每学期初对学校安全教育进行研究,布置本学期的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期末有安全工作总结。

  (2)、教职工遵守法纪、爱岗敬业、保障校园安全和维护学生人身安全的制度完善,责任到人。

  (3)、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工作,配合消防部门抓好消防培训和防火安全教育。

  (4)、对校园周边环境、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经常检查,采取措施,消除重大隐患。

  (5)、定期对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饮用水进行检查,使之符合国家颁布的安全标准。

  (6)、安全教育方式多样化,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

  (7)、教育学生不要违反规定进入娱乐场所和网吧。

  (8)、对上级临时安排的安全工作积极落实,措施到位。

  三、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细则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学生遵守《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班级管理。

  (四)、加强保卫和门卫管理制度,完善值班制度,防止校外人员无故进入学校。加强与公安部门联系。

  (五)、积极消除危房安全隐患,发现危房及时拆除或围栏隔离。

  (六)、建立校园巡查制度,及时检查学校基础设施方面的安全隐患。如学生宿舍、床铺、食堂、饮水、学校商店、篮球架、门板、窗户、锅炉、走廊栏杆、年久失修的围墙、厕所等等,定期检查维修,加固加牢。新建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必须加强监管,使其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

  (七)、注意学生的饮食卫生,不卖有毒、腐烂和有异常的菜,不让学生吃未经冷藏的过夜菜,严禁校园商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商品,防止学生中毒、感染。加强食堂管理,防止人为投毒事件发生。

  (八)、防水、防火、防电,砌好校园围墙,检修老化的电路、电器设备,安装好消防设施。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流、水库、坝塘游泳,严禁学生在校生火、玩火,严禁学生擅自拉线接电。

  (九)、精心组织好学生的一切活动,确保学生的活动安全。组织学生在县内春游、旅游、参观学习、举行校外庆典性活动等,都要报学校审批;组织学生到县外活动,由学校报县教育局审批。如需要租车,必须租用车况好、证照齐的营运客车并严禁超载。

  (十)、强化住校学生管理,确保住校学生的安全。严禁住校学生夜不归宿,严禁家庭不在县城的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

  (十一)、强化传染病的防治和隔离,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保证住校生用流水洗碗,防止水源性和食源性传染疾病,保证学生饮用开水的正常供应。

  (十二)、加强实验药品和仪器的管理,规范实验操作程序,防范药品中毒和实验操作失误带来的安全隐患。注意“水、电、气”安全。计算机网络教室须安装防盗设施,实验室、仪器保管室要装好灭火器。

  (十三)、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十四)、定期召开家长会,沟通与家长的联系,学校和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校园安全考核细则2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班级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集体荣誉感,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室、教学教研处、政教处、少先队等部门组织的优秀班级评审小组,负责部署、领导、审核优秀班级的考评工作。

  2、学校少先大队负责文明班级评选的具体工作。

  三、评比与奖励办法

  1、每学期评比一次,每年级一名,根据各项得分累计出总分。

  2、原则上总得分年级第一名评为校优秀班级。

  3、学校颁发奖状和奖金。

  4、校优秀班级的`评比结果作为班主任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附则及说明

  1、有以下情况不得被评为优秀班集体。

  (1)班级里发生责任安全事故。

  (2)班级学生出现严重违纪违规现象(如打架斗殴、故意损坏学校财物等)。

  2、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大队部负责解释。

  3、本细则制订后自二0一一至二0一二学年度第二学期试行。

  五、江镇镇中心学校优秀班级考评细则

  1、常规管理:少先大队考评成绩80分以上的每次得10分。

  2、学业成绩:语数期末成绩达标的每学科得20分。

  3、其它:能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每项工作得10分。

  4、奖励:

  (1)夺得流动红旗的每次加5分;

  (2)在学校竞赛中获年级团体第一名的加10分;

  (3)学生在学校组织的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镇级分别加5、4、3分,县级及以上加10、7、5分;

  (4)学生在报刊上发表文章的每篇加5分;

  (5)学校代表队在县获名次奖的每生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6)语数成绩获全镇前三名的依次加10、7、5分;

  (7)体育成绩达标率列年级第一名的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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