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时间:2024-05-09 11:43:36 好文 我要投稿

(推荐)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荐)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

  夜已经拉近,月光铺在那个墙角,隐约间一丝闪光,让我痴迷其中。

  那是一个瓦罐,可里面的东西仿佛挣扎着要逃出那个罐,于是透过一点缺口,反射夺目的光。一罐琉璃碎片,老东西,少见了,蹲下拿起一块,便痴迷于那其中的艺术,仿佛时光跃迁,手上的琉璃重铸,回到了它的时代。

  百年以前,情况还大为不同,他越过那座山,便能看到那冲天的浓烟,这座小城,就是一个熔炉,一件件艺术品输出,同样,这里也不缺意气风发的小伙子。他有胆子,一下就到这花球大家的铺子里,可别人来这小城不过是避兵荒马乱,他的痴迷感动了这一世不得志而孤芳自赏的大师,便收了他为徒。

  师傅与他如拼合了的双壁,这四手之间却使花球名满京华,可师傅在一瞬间仿佛放弃了富贵,在默默无闻中,师傅残烛将熄,最后一句是对他说的:“莫用这花球换富贵。”他听下了,转身继续投入这花球中。

  不疯魔,不成活。小铺子不免越办越大,他痴迷于小小的花球中,从不在乎这身外之事。可他的三个儿子渐渐长大,没有一个能像当年的他一样吃苦,眼看花球就要绝后了,他心中一绞,为了孩子,第二天满城人都惊了,花球铺子如他的痴迷,锁上了大锁。

  手里的钱,买下了地,便当起地主。看孙辈们都长大了,他才又从脑中翻出陈年往事。只有她,像她的爷爷一样痴迷于花球。老爷子走前望着她,心里仿佛有一丝抚慰。家道中落,她不得不用老爷子的花球还债,她透过花球看到了琉璃的美,于是决定一生守着这花球。几年几十年,她放弃过,可她一次次拾起这花球生意,已不止是生意,是祖业,更是一份痴迷。孙子的'牺牲,老伴的离去,死神给她莫大的痛苦,可她那份痴迷从未改变。

  他是我的太爷爷,她是我的老姑,百年来一切都变了,可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望着这残破花球,那沾满泥土的花仿佛在开放,在我心里栽下那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2

  一毡,一墨,一笔,一纸。点墨,提笔,中锋,收尾,如此反复,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初入爷爷的画室,便一下子醉了,醉在那清幽的香味之中,是浓酒?是淡茶?是墨汁!那墨汁黑如夜,凉如玉,被爷爷倒入砚台,散开一种幽幽的芳香。只见爷爷用羊毫饱蘸浓墨,在白色的宣纸上挥舞,瞬间,便出现几个飘逸的大字,我看得如痴如醉,幼小的心灵瞬间被墨字所震撼。

  再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学习书法,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我一有空便去画室,一整天都在那里欣赏墙上挂着的作品,我总是惊奇于那些墨字。惊奇于那“竖”写坚韧,像是根根直立的'虬须;也惊奇于那“横”写的舒展,像是亘古连绵的山脉。那么字仿佛已经不在纸上,而是萦绕在我的周围,抓得住却又抓不住,像是溪水流过鹅卵石只留下一指温柔。那些墨字整日陪伴我,荡涤着我的心灵。

  现在中考俨然成为了最重要的事,我每天与朝阳攀早,与星辰共舞,无时无刻不在忙碌着,那些题目在脑中纷乱错杂,就像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烦得我不知所措,便拿出墨盒刷几个大字,亦或是将墨滴入水中,看着它们慢慢扩散,在水中旋转,翻腾,即使再忙碌,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

  墨字让我痴迷,墨画更是让我无法自拔。

  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墨具有朴实的墨色,但浓淡有致的墨,却把桃花画得淋漓尽致。那花瓣薄得如透明的羽翼,却不失桃花的厚重感,那梅花的根根枝节,更是让人感到一种傲骨,像是中华人民直挺的脊梁。

  墨本是黑色,却把我的生活染得丰富多彩。陪伴我成长,熏陶了我的岁月,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静沉醉。让我感受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丰富文化内涵。柔软而又坚挺的笔锋,正像是我们中国人民的精神——团结而不屈。

  此后,一毡,一墨,一笔,一纸,足矣。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3

  每当看到书房角落里摆着一摞摞彩铅,宣纸,颜料,我都会想起刘禹锡诗中说的:初心不可忘!没错!那些都是年少时我的最爱。

  年少时,我是极痴迷于画画的。

  幼时的我,早早地就显露出了绘画的天赋,随便一支笔,一张纸,万事也能画出个模样来。陌上的蝴蝶,院里的五香,天空下的打碗花,一锅一灶,一瓢一勺,一庭一院,凡间烟火,都是我热衷于描摹的对象。甚至电视中的动画人物,以及电视中的明星人物,皆是我兴趣所在,无论好看与否,都能提起笔画下来。一颗心兴奋的扑通扑通的跳着,放佛都要将满腔热血洒出来一样,每次奶奶总在旁边打趣着我说:“我家孙女要成为大画家喽。”我也不恼,欢喜的捧着画,内心滋生出一丝丝得意来。

  到后来,我又迷恋上了中国画,对于彩铅来说望尘莫及,连小粉都比不上的泼墨水彩,深深地如烙印一般刻在了心里,痴了一般。于是,我缠着奶奶买来了一卷卷的宣纸,一盒盒颜料墨水,只为画画。

  依稀还记得曾经画荷花的时候,为了更好地摹绘出荷花被雨打残的状态,我专挑了个雨天,一大早便撑了伞去荷花池边观察荷花,那天恰好“天公作美,”,雨下的.太别大,瓢泼一般,恰好是我所要的模样,当时荷景是怎样,现在早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个女孩傻傻的撑着伞对着那片荷花认真的钻研,脸上还笑的格外灿烂,不在乎他人目光只在于当时的那种满足感。

  那时的我就有一个梦想,想要用笔画出一世界色彩。有一屋子的画卷,浓郁带着泼墨香。那仅仅是个梦想,无关名誉,无关权利,只是纯粹的喜欢。

  虽过几年,这样的我依然保持着,即使学业再忙,总能抽出时间描摹自己心中的那个梦。

  此时,我提着画笔,没定画成什么模样,随心而画,只为喜欢,只追求心中的那份喜悦,只为初心。赤橙黄绿落在纸上,都在诉说着,表露着,跳跃着那种快感。

  那个曾经年少的我,那个有欧文荫蔽梦想的我,那个曾经在雨中呆呆观赏荷花的我,都一一在纸上显现。窗外,风吹着花树,云唱着歌谣,窗内,笔落纸,梦生花。

  岁月?郁葱茏,光阴荏苒如日,而我,痴迷不变,保持初心。(墨香悠悠)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4

  我曾经很痴迷于一项运动,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这项运动就是踢足球。

  我与足球第一次接触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学校正在招收足球队员,我的班主任看我很爱运动,于是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没想到,我竟然通过了重重考验,成为了学校足球队的一员。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很快,老师为了检验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带我们去参加了县里的足球比赛,结果在连输两局后,我们经过不懈努力,顽强地连扳三局,反败为胜,最终取得了全县第三名的成绩。比赛后,教练还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学校也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崭新的足球。

  这次比赛后,我已经彻底迷上了足球。有空我还经常看电视中的足球比赛,最终成了皇马的球迷,因为我的偶像C罗就在那里踢球,他的球技精湛,爆发力极强,曾经四夺金靴奖,与巴萨的梅西堪称当代足坛的“绝代双骄”。每次看他的比赛,我都激动不已。

  升入初中,由于小考成绩较好,我被分到了走教试点班,学习变得十分紧张。听说我们中学里的足球队正在招收新人,我毅然报名参加,由于我的功底比较好,很快就成了正式队员,每天都和队友们一起训练。可是,妈妈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的不满。原因是我每天下午第四节课都要去操场训练,妈妈担心我学习受影响。几次劝告无果后,妈妈就找到学校来,要求我退出足球队。尽管我竭力阻止,最终还是拗不过妈妈,无奈地离开了球队。那天,我连午饭都没有吃,在操场的'角落里哭了很久。

  时光如流水,慢慢冲走了我的苦闷。渐渐地,我也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但是,我对足球的痴迷依旧没有改变。

  在学校里踢不了足球,我就利用假日去县体育馆里踢。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和同学一起去踢球。有时,我还一个人在室外踢,在小区踢,遇上下雨天,我就在家里踢,练习颠球。以前小学发的足球被我踢得伤痕累累,表皮都掉光了。

  现在,我就要进入九年级了,环境变了,压力大了,时间紧了,但是,我对足球的那份痴迷却一直没有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5

  灯光落在白纸上,落在那道不变的抛物线上,弦和弧度格外温柔。

  我挠着一茬簇新的头皮屑,右手依然握笔在那层只剩一层纤维的卷子上勾画着。方程早已列好,只是刚刚反复计算出的无解让我有些无所适从。抛物线就像瞭望着高不可攀的雪峰,又像蒙娜丽莎唇角神秘莫测的微笑。它们一直仍在那里深深吸引着我,我才仍未放弃。

  笔尖又一次带过那条最关键的线段,我尽力将它描画的更清晰,如溺水的人紧抓着救命的稻草。在纸上抄写算式时,我早已布满血丝的眼紧盯着逐渐印刻在草纸上的.字迹,生怕稍有不慎就会抄错,哪怕繁琐的细枝末节,我在做题时慢慢就养成了这种提起十二分精神注意细节的习惯,而日常生活中,包括听课,抄写记笔记,只因对27题不变的痴迷,让我受益匪浅。

  这一次的结果又不一样,意味着我需要继续进行乘方变号的高强度运算。桌上的绿色盆栽舒展着它的茎枝,如同我的脑神经绷紧了脉络枝杈。黑色油性笔又一次飞速在纸面上滑动,而我骑一匹烈马,奋力扬蹄,极欲冲上顶峰,一览众山小。尽管现在已值深夜,尽管万家灯火仅余我桌边一盏,尽管我知道明天就是区一模,老师早些睡的叮咛犹在耳畔,尽管我天资不及人,但我痴迷于克服这样的难关啊!我对它的爱不变,就会坚持下来,拼搏奋进,一如既往。

  我终于列出了最终的算式,而窗外漆黑一片。绿色植物抖了抖叶子,倩影斑驳摇晃,是开在我手边的一朵黑色马蹄莲。我手上的汗水打落在纸上,打落花这个正在摆动着的黑影时,像露滚落。到了尽头处,我的手反而颤抖,这次算出的得数应该有解吧?我的付出与痴迷,应该会得到回应吧?

  做对了!我有的是想象中的惊喜,也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个如释重负的笑脸,镜中那个我最熟悉的女孩儿,额边的碎发沾湿了贴在脸色侧,眉毛挑得很高,眼中晶亮,只是那份不变的痴迷,刻在酒窝里,找的很辛苦。

  这种时候还有很多,几乎每晚都会上演,如是一整年,因为痴,因为迷,因为坚持不曾改变。

  我伸着懒腰,笑傲着已攻克的高地,满足和喜悦依然翻涌着。我是一条小鱼痴迷在洋流中。我的生命因痴迷而多姿,因不变而丰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6

  云朵层出不穷的漫步于天际,或许是对那绚烂天穹的痴迷;溪水源源不断在山间潺潺,或许是对广袤大地的痴迷。痴迷,是深深的迷恋,是心中的一份坚守。

  学习的极度疲惫下,带上耳机,音乐倾洒于心房,或狂放,或内敛,或高昂,或平静;从小到大,音乐就是我心中最绚丽的一道七彩虹桥,久久地伫立在我渐渐成熟的心灵,让我为之痴迷。

  儿时,对音乐的痴迷是手舞足蹈的快感。还是孩童,幼稚的脸颊,清澈的双眸,哪里知道曲调,只是让音乐活跃于每一个细胞,在空气中神经兮兮地划着双桨,徜徉于自己想象的那条广阔的河。听姥姥说,儿时无论怎样嚎啕大哭,每每听到音乐,便立即破涕为笑。或许,这便是最初对音乐的那份朦胧的痴迷!还未明晰罢了!

  再大些,对音乐的痴迷是悦耳好听的美感。延续着儿时的痴迷,我学起了声乐,曾亲身体验过一个个单调乏味的音符合成为一首动人心弦的歌,我痴迷于音调的悦耳,旋律的优美,因此走路时常常用迈出的一个步伐踩着节奏,拍手,旋转,跳跃的身姿构成了小学时光最美好的.剪影。

  如今,对音乐的痴迷是那富于想象的意境。上了初中,没有闲暇时间去畅游大千世界。正是那份我所痴迷的音乐,带我去领略变幻的自然。唱着不同的曲子,看满山遍野的野菊花,那被芳香浸润的泥土地,一定感到十分荣幸吧;望低垂的天空,相随的繁星下,一群群虫儿伴着冷风的吹拂,成双结对地飞向他们所思念的美。叹一只再平凡不过的小草,却拥有着遍及天涯海角的伙伴,享受着大地母亲的拥抱;春风拂过,带给它翠绿的衣裳,春阳照耀,给予它无限温暖。我常常唱着唱着便走了神,眼前闪过雨花石、小背篓。我深深的沉浸在音乐中,感受着奔涌的音乐,带着从小到大对音乐不变的痴迷,看着心中不断明晰的彩虹桥,灿烂的笑了。

  上初三了,也曾违背过初心,改变过理想,对音乐的痴迷却未曾改变过,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更是,我愿一直守护着心中那独属音乐的彩虹,无论怎样的风吹雨打,都为它让出最广阔的一方港湾。

  放下匆匆笔,音乐再次萦绕于耳畔,我的嘴角扬起一抹微笑,伴着熟悉的旋律,数着漫天的繁星,再次唱起了“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7

  “你一个男孩子,怎么会对舞蹈那么感兴趣呢?”面当别人好奇地提问,我总会笑着回答:“也许是天生的吧。”

  妈妈在我四岁时就把我送到舞蹈培训班学习,那时候我问妈妈:“怎么学舞蹈班里只有我一个男孩子啊?”“因为你是乖孩子啊。”妈妈总是这样告诉我。

  也许舞蹈老师也认为我是乖孩子吧,有一天她把我叫到前面,笑着对我说:“今天你在前面领舞吧。”我一听说要我领舞,高兴得心里像吃了冰淇淋。因为以前领舞的一般都是大姐姐,她们跳得非常优美,现在老师要我领舞,证明我也和她一样跳得很好啊。

  音乐声响起,我全神贯注地听着音乐,认真寻找动作开始的点,并且用心疯狂回忆舞蹈动作。开始了,我的脑中放映着动作,尽情地做着动作。我第一次全身心地跳了一次舞,跳完后满身是汗,但领舞的感觉真的很美妙,我第一次享受到舞蹈带给我的快乐。那天回家路上,我一直在和妈妈说领舞的事,妈妈还特地给我买了好吃的冰淇淋奖励我。

  就这样,我便爱上了舞蹈,一直坚持地跳了下来,无论时间多么紧张,生活发生多大改变,我依旧坚持按时到舞蹈培训班学习。我喜欢练完基本功后那种身体变长的感觉,我喜欢亲戚朋友相聚时围观我跳舞的氛围,我喜欢妈妈听到老师夸我跳舞有进步时那种好看的表情。虽然每一次跳舞结束后会酸痛无比,但我依旧喜爱舞蹈,我喜欢跟着音乐舞动,这是舞蹈给我的快乐,现在想来,这应该是运动后带给我的多巴胺吧!

  后来老师还推荐我代表舞蹈班参加“未来之星”的舞蹈比赛,我虽然心里很高兴,但我又有些害怕,便对刘老师说:“我不行,我最怕面对陌生人了。”她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没关系,你只需要把这一次比赛当作平时的舞蹈表演就行了!”

  上台了,我紧张地站在台上,看着下面的观众,我发现数百只眼睛盯着我,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努力回忆老师说的.话,舞蹈带给了我快乐,我应该把快乐传递给身边的人。音乐开始了,我随着音乐开始展现自己,大胆地表现自己。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一次比赛我获得了很好的成绩。

  我至今仍痴迷舞蹈,痴迷练功时那种身体拉伸的感觉,痴迷表演带给我的快乐,痴迷演出时带给我的自信。现在舞蹈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舞蹈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8

  我不是思想家,也不是教育家;不是哲学家,更不是军事家。我只是一个痴迷家。我深深地痴迷于一人,痴迷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词人,我痴迷于他的诗词歌赋。

  曾梦回北宋。途中遇雨,信步檐下,但见一人,眸眼深邃,丰神俊朗,竹杖芒鞋,不觉风雨,谈笑自若。恍然间大悟,他就是苏轼,那位令我深深痴迷的苏轼啊!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文采飞扬,豪放不羁。初入仕途,锋芒毕露,因其政见与朝廷重臣王安石相悖,先后被迫流放各地知州。虽遭贬,却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远大抱负,他不甘于自己的济世之才用于小小的知州,在一次醉酒后,挥毫泄愤,却因此卷入“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却又被贬往黄州。这时的他开始反思,他抛开世俗,放下名利,将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而因此留下众多不朽诗篇,他面对困难也依旧乐观豁达,从容潇洒。拿得起,放得下,即使颠沛流离,也吟“大江东去”。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重情重义。忧民——在杭州做官时,借粮,亲自前往一线,修堤筑坝,在所不辞,因此衍生苏堤之称。念妻——其妻王弗早逝,但他对她的爱却始终不渝,在王弗亡十年后,又作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到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读罢,只觉痴情悲凉。

  记得,我与他初次相遇于“婵娟”之下,听他高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忘忽于他的“把酒问青天”,自那时,我便已沉醉于他的大千世界,不能自已。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光阴荏苒,世事变迁,在岁月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是我对这位豪迈豁达之伟人那丝丝缕缕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9

  坐在书桌前,面对眼前的作业发着牢骚,房间内苦闷无奈,苦涩的氛围包裹着我,看看桌上中考倒计时的日历与上次考试的成绩单,多想放弃啊,脑海中响起那句“少年不识愁滋味”难道我真不识吗?内心复杂且矛盾的情绪如团乱麻般“剪不断,理还乱”,口中说着:“罢了,罢了”。转身便倒在床上,掩着面叹息道:“睡了罢,睡了罢”。

  随着意识的渐渐昏沉,自己来到些曾经自己去到过的地方,只不过已经没有簇拥着的游客,而只有我一人,乘着缆车翻越着那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巍峨的华山,崎岖的山道,山体高耸陡峭,直入云霄,山上植被苍翠欲滴,点缀着黑灰色的山体,在大山中心情美好,转眼脑海中幻想着西安特色历史古迹兵马俑,他们整齐的排列犹如真实军队般体现秦军灭六国的霸气。

  游了历史气息浓厚的陕西,脑海中又浮现出湖南张家界留给我不可磨灭的美的体验,天门山,天子山,连峰际天,远山隐秀,悬瀑溅珠,凝红流翠,山奇、水奇、云奇、石奇、树奇,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心中也终于了解,为何千古帝王都对这江山爱不释手,相互争夺,也终明白自古以来,为何文人墨客都对着这些景观抒发心之所感,因为它太美了,美得令人为之动容,身处其间,风光如诗如画,有谁环想与它倾诉一番。

  随后,我又随着记忆河流,流过湖北黄鹤楼、广西漓江、贵州黄果树瀑布……

  随着闹钟的“滴答”声,我面带微笑的从梦中醒来,似乎眼前一切变得美好,生活就像历险,有着你已知的难关和一些未知的难关,当认为自己已从一个挫折的'漩涡逃离,其实,另外一个漩涡就在你脚下,心会带着我们去想去的地方,而我们能做的只有用行动让肉体跟上心灵的步伐。

  我又回到书桌前坐下,安慰自己,现在的压力只不过是心灵幻想与现实间差距而已,我庆幸已逃离幻想,明白内心痴迷的是什么,是世间的一切美好,而与美好间的距离,目前只能用努力学习来缩减,加油,放弃有十五笔,坚持有十六笔,仅差一笔,我一定会在自己人旅途中画上那重重的一笔,用行动去创造我所痴迷的生命中的美好。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0

  它悄悄地来了,来到了一望无边的田野里,用丰收的稻子唤醒勤劳的农民。来到小溪边,为它吟唱曲美妙的旋律。来到山上,为嫩绿的小草披上金黄色的大衣,像是铺上了金黄色的地毯。它就是我痴迷的季书秋。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给操场上绿油油的小草披上了金色的衣服,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黄色的世界,仿佛天空也映成了金黄色。

  校园里那一棵棵海棠花,红的像火一样,是那么的艳丽,白的像雪一样,显得那么的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却有着一颗洁白无暇的心。

  校园里还有引人注目的一串红,红的像是涂上了红胭脂,远远地看,仿佛一串串冰糖葫芦,令人垂诞。秋风微微吹着,似乎又成了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分明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千姿百态地跳着舞

  最好再下点雨,绵绵细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坐滑滑梯一样顺势滑到叶尖,似珍珠般晶莹的小水珠撒娇地清落在大地母亲身上,转眼就无影无踪了,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

  雨滴又像一个小顽童,到处乱蹦乱跳,落到油亮的柏油路上,跳起了美丽的.华尔兹,小水花又跳跃着从人们伞间一路穿梭,去寻找更多的伙伴

  街上,人们撑起了各色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像是进入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日平添了一林绚丽的色彩。行人中,孩子正欣喜地与秋雨拥抱亲吻,母亲却已悄悄地将关上的伞移向了不懂事的孩子秋雨里呀,有人们柔柔的爱

  雨终于停了,瑟瑟的秋风还在吹着,树叶上零星的几滴滑落到了水洼里,泛起一阵细小的涟漪。秋雨滋润着大地,滋润着眼睛,滋润着心灵!西边,一道雨后的晚霞似乎更夺人眼球

  秋天的夜晚是令人陶醉的,夜幕慢慢降临,笼罩了树林,笼罩了大地,笼罩了四野。只有几颗闪烁的星星挂在天上,眨巴着眼睛,它们是那么高,那么亮,又是那么遥远。害羞的月亮婆婆藏在灰纱后面,终究没有出来。

  我痴迷的秋啊!别急着走,让我继续分离你的快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1

  与风共舞,直上青云,心中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小时候,总爱抬头看风筝轻盈的上下翻飞,看见它们点缀天空,心中洋溢起无限痴迷。对我来说,最幸福温柔的事就是在风筝飞舞的季节亲手放飞每一架风筝,看见风筝点缀在炫丽的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风筝俨然一副王者姿态。

  “妈妈,看那只飞得多高啊!”我惊羡地喊。

  妈妈只是柔柔地一笑:“你也可以啊!”

  “怎么可能,我的风筝还没起飞呢。”

  “哪一只风筝不是从地平线一点点飞上高高的天空的?妈妈相信你!”温柔又笃定的眼神,给我自信与力量。

  我的行动,妈妈的神态,心中的感受,简约而细腻,我牵着风筝奔跑,风呼啸在耳际,看妈妈嘴角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我的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风筝乘风飞起,我赶紧转动线轴,但只是一瞬间,风筝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后,就轻轻地飘落了,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捡起地上的风筝,又有什么关系呢?每一只风筝都是从起点飞向终点,都有过跌落的经历。那些飞翔在天空中的风筝,都是因为它们失败但绝不放弃,我再一次牵起风筝,再次起飞,跌落起飞……终于,风筝晃晃悠悠地飞起来了,我慢慢地转动线轴,风筝像蜗牛一般执着,再次起飞。“起飞,跌落,起飞……”一点一点的向上飞,线轴上的白色一点点消失,风筝飞得更高了,一只风筝努力的向上飞,湛蓝的天空下,妈妈的'笑脸在四处撒播的金黄色光线中很美很美。

  现在,天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是我的风筝,是的,它成功了,成为真正的王者,妈妈兴奋的说:“太棒了,我再去给你买线。”

  看着她胖胖的背影,我眼中泛起一层白雾,天空中风筝只剩轮廓的蓝点。“妈,不用了。”我轻轻扯断那根不断企图向上争脱的线,只剩手中空荡的线轴,它拥有天空的颜色,也许天空才是它的归宿,那么就让它飞吧,只剩我在原地痴痴的望着,不变的是心中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2

  时光荏苒,字里行间收藏了谁的音容笑貌?年年岁岁阔别了谁的烟柳灞桥?岁月流逝,仍不忘初遇时的那份喜欢。醉于心,痴于情,随音乐舞一曲自己的成长之歌。

  偌大的舞蹈室中,一名稚嫩的孩童第一次穿上了属于她的舞鞋。明净的落地镜子,整齐排列的把杆,美丽亲切的老师……一切正如自己所想。她曾看过舞台上她人优雅灵动的舞姿,只一眼,便被深深地迷住了。暗暗记下这份痴迷,默默许下一份心愿。自此,她在母亲的带领和鼓励下,坚定地走向这条舞者的道路。

  这一路,繁花盛开,沁人心脾;这一路,也曾披荆斩棘,历尽重重险阻。

  桌上打开的影集已经泛黄,被微风拂起一角,阳光斜映在上面,望着那些或开心骄傲或伤心哭泣的`照片,记忆随之潜入时间的洪流,愈加弥远。儿时的我因无法忍受学习舞蹈的辛苦和疼痛,抹着眼泪,红了眼眶。青紫的双腿因与地面的不断接触而伤上加伤,每天对开软度的抗拒,让我终于对妈妈说出了放弃。“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你忘了你的愿望,你也忘了你是有多么热爱了吗?”妈妈耐心地劝导着我。我开始对自己轻易的决定产生了怀疑,我那狠下心来、红着眼眶的放弃是我真的想要的吗?是啊,我曾经是那么痴迷于舞蹈带来的快乐、感受及成长。低眸沉思片刻,扬起头时,脸上的泪痕未干,但那眼神中已重新散发出光芒与希望。咬住下唇,坚定地点点头——不放弃。原来于我而言,对舞蹈一直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执着与信念。

  懵懂的孩童旋转着,裙裾随之飘拂、摆动,似青纱弥漫。朦胧之间,已长成亭亭少女。台上聚光灯闪烁,舞台上的少女微微欠身扬起自信的微笑。悠扬的旋律响起,翩翩起舞的动作优雅且灵动讲述着一个无声的故事,每一个眼神都传递着沉浸其中的情感。旋转、跳跃、一颦一笑、一呼一吸,指尖的力量延向远方,她儿时的愿望也终于得以实现。是否真如歌中所唱“翩若惊鸿,宛若游龙……”那一颗痴迷不变的心便是最好的答复,灯光渐暗,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缓缓落幕。

  许多年过去了,有多少次欢聚和离散以及无从理解的变迁消散在风中?但无论如何,静聆音乐,为自己跳一支动人的舞,永不消散的是那烙在我成长路上的珍贵回忆,在言谈举止间;永远不变的,是最初的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3

  徜徉书海,醉心音乐,欣赏比赛,学习技能……痴迷其中的那份快乐无法割舍,痴迷其中那份执著不易改变。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才有了色彩;因为这份痴迷,世界多了进步的动力。

  年少无知无畏无惧,懵懵懂懂,就这样碌碌无为的过了这么些年。

  直到现在,也不知自己的追求到底是什么,脑子一片空白。“急吗?这种年纪不懂自己的追求,没有自己的梦想,也没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或事物,你难道不急吗?”

  “急,当然急,怎么会不急呢?时常恐慌,自己一生是否只能毫无意义,毫无激情的过完?时常恐慌,自己成绩这样,以后是否只有被选择的命运?时常恐慌,自己难道真只能这样普通?没有追求?没有梦想?”

  终于,我碰到了想让我守护的人,也因为他,我有了自己的梦想,自己的追求!我想当一名设计师。可能你们会觉得很可笑吧。设计师?每个女孩都有当设计师的梦想,成功的又有几个?你觉得就你那样能成为设计师……

  也不知道是因为突然而来的兴趣,还是别的.什么,我迷上了画画,怎奈没有那个天分,画什么不像什么,这让我非常苦恼,又不想去学,生怕兴趣变成任务。

  不过,我并没有因此放弃,我有很努力的在学,虽然见效甚微,但,简单的物体也是画的有模有样。我觉得这是我的梦想,梦想就是要努力去实现,不管多难,都不能轻言放弃,要知难而上!

  常言道,失败乃成功之母!虽然经历了千千万万次的失败,可是每一次失败你都会有收获,或大或小!

  梦想嘛,有梦才有想。夜有所思,日有所梦,你不去真心的爱它,它又怎么会想你?

  不,又或者说,这不是梦想,而是一种痴迷,深深的痴迷!

  时光荏苒,我们都变了。从年幼的只会哭闹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懂得尊敬老师的小学生,又从一个小学生变成叛逆,又不爱学习,天天无所事事的中学生……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那份为了他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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