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5-09 10:16:33 好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经典12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经典12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有一套书让我如痴如醉,推荐给大家看看,作者是著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听到杨红樱这个名字,你是不是很耳熟。她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语言诙谐幽默,写得活色生香,每一个故事都别具一格,可让你一饱眼福。马小跳之所以进了很多学生的心里,是因为从中你会发现淘气的孩子也有可爱的一面。我一看就爱不释手,仿佛磁力一般被深深吸引住,已经看了几十本了。

  这套书中,有顽皮的马小跳,变色龙秦老师,美丽的马夫人,吃货唐飞······还有很多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害群之马”。其中一个章节笑得我肚皮痛,一天放学途中,看到路边一位擅长模仿字迹的老爷爷,正处于苦恼中的马小跳灵机一动,拿着家作本请求老爷爷:“您能模仿我爸爸的字给我写评语吗?”老爷爷信心满满地回答:“当然没问题,把你爸爸的字先给我看看。”于是,马小跳给老爷爷看后,老爷爷答应了:秦老师,看了您的点评我非常生气,揍了马小跳一顿,保证他明天的默写拿一百分。这个评语给了马小跳勇气和信心,第二天果真满分,被秦老师大大表扬,连续三天,马小跳都在爷爷那里做作业,可认真了。但不幸的是,老爷爷一时糊涂“偏心”二字激怒了秦老师,老师叫家长谈话。马小跳的爸爸很疑惑地来到学校,被老师像批评学生一样教训了一顿,爸爸如孩子一样低下了头,乖乖地接受老师训斥,其实他耳朵什么都没听进去,而是在想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段话。训完话后走出校门,爸爸问儿子:“你爸是不是得了短暂失忆症啊?”看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这对父子也太逗了吧,反正我已经笑了,后面的'情节更精彩,我就透露一点点。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看,那就买一套吧,保证你会捧腹大笑,成为一个铁杆的樱桃迷。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一看书名,是《十万个为什么》,便自言自语道:“这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什么童话故事。”可随手一翻,我却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打那以后,看这本书成了我业余时间最大的爱好。这本书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其中,我最爱看的是“刺猬最怕谁?”。我一直认为,刺猬是一种浑身长满刺的小动物,当它遇到敌人时,能把身体卷成一个小刺球,就是“森林之王”老虎也奈何不了,称得上是天下无敌。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刺猬竞最怕动物界毫不起眼的黄鼠狼。因为它总能找到刺猬用来呼吸的缝隙,找到之后,对着它就是一个威力无比的臭屁,把刺猬熏昏过去,使它的身体自动松散开来,然后,将它一口咬死。看来,黄鼠狼还是一个生物武器专家呢!看了这本书,我不仅了解了许多动物界的.趣事,还掌握了不少植物知识,如“怎样知道树的年龄”、“花儿为什么有各种各样的颜色?”等等。举个小例子吧,我们经常吃卷心菜,可你知道卷心菜会开花吗?这本书告诉我,卷心菜是开花的,但为什么大家都不见它开花呢?原来,卷心菜不开花时最好吃,还没等卷心菜开花,菜农就把它收割了。这样做的结果是,虽然饱了我们的口福,却也使我们少了许多眼福。其实,我向大家介绍的这点知识,不过是这本书的冰山一角。打开这本书,我们就像进入了知识的宫殿,里面不仅有变化万千的动物世界、生机盎然的植物王国,还有博大精深的天文地理、包罗万象的生活知识以及神奇有趣的人体奥秘,引领我们打开一扇又一扇未知的大门。听我这么一说,你是不是也想买一本看看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书,是人类灵魂的制造师;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更是抚慰心灵的灵丹妙药。人人都有自己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

  小时候的我,外表坚强,内心脆弱。做事情常常只有三分钟的热度,习惯什么事情都依赖父母解决,优柔寡断,令父母伤透了脑筋。

  有一次家庭作业较多,我做了一部分就不想做了。第二天语文老师检查作业,发现我的作业没做完,就给我的爸爸打了电话。

  家人听到这个消息,都十分惊讶。从老家远道而来的外祖父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孩子呀,你不能再这样做事情只有三分钟的热度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啊!”说着,一只手轻轻地摩挲着我的头发,另一只手拿出一本书放进我的手里:“孩子,父母不可能永远待在你的身边,替你去挑肩上的重担!你把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拿去好好的看看吧。从今以后,你要学习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不再依赖父母,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时刻准备着为人民、为祖国而战,不放过一丝一毫希望的曙光啊!”

  我抬起头,迎接我的是一双真诚而又坚定的.眼睛,禁不住,我早已涌上来的泪水,瞬间夺眶而出 ……

  事后,我回到房间,轻轻翻开了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进入了主人公时而委屈,时而欢乐,时而自信,时而悲伤,时而痛苦,时而平静的内心世界。读完这本书我才真正明白了外祖父的用意。是啊,文中的保尔.柯察金是多么的坚强啊!虽然眼睛失明了,还是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坚强地写做,把自己炼成了一块 “钢铁”,难道不值得我学习吗?

  于是,我努力做到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一丝不苟;学习要天天向上,不轻易骄傲自满;遇人处事要宽宏大量;尽量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任务……

  终于,我在短短的半年内改头换面了,变成了外祖父心目中最骄傲的宝贝。而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将会永远珍藏着它,因为是它教会了我如何生活,如何学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4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一本好书能让人受益匪浅,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鲁滨孙乘船出事故后流落到荒岛上,为了生存下来从而发生了一系列事情,这本书能让人陶醉,投入其中。

  鲁滨孙最大的特点就是拥有顽强的毅力,还十分勇敢。他流落到荒岛上还没多久,就患了一场重病,他有好几次想了此残生,不过,想到上天没有让他在船难中淹死,他便觉得自己很幸运,一定要坚持活下来。在遭遇野人后,鲁滨孙仍然很镇定,偷偷潜伏下来,出其不意地进行攻击,最终获得了胜利。就这样,鲁滨孙凭他的`毅力和勇敢,最终从一无所有变成了有面包吃,有房子住,有农场的富人。

  书中写道:我把我的坏处和利处列了出来,坏处有1。我到了这个荒岛上,肯定是回不去了。2。我现在没有房子,晚上会有野兽利处有1。我没有像我的同伴一样淹死,而是活了下来2。从船的遗骸中我可以发现许多吃的,不至于饿死。从中我可以看出,鲁滨孙非常的乐观,如果是我,我当时一定会觉得自己太倒霉了,神情肯定也十分沮丧,根本不可能还会觉得自己还算是幸运。

  看了鲁滨孙的故事,我不禁反省了一下自己,我现在不会干什么家务,更不要说盖房子,种小麦了,如果我到了那个孤岛上去,恐怕几天后我就活不下去了。我现在一遇到什么挫折就放弃,应该多向鲁滨孙学习,做什么事都要想着乐观的一面,而不是悲观看待事物。

  一本好书,能让人学到很多,我也从鲁滨孙身上学到了许多,我爱《鲁滨孙漂流记》,我希望大家也能去看看它!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我喜欢词句优美的《白鹅》,喜欢有着传奇人物的《西游记》,喜欢展现动物世界的《狼王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这本书讲述了宋江等108个好汉聚集梁山泊除暴安良、替天行道,最后却因一心想着报效朝廷被招安而失败了。

  这本书我喜欢打抱不平的鲁达,喜欢武艺高超的林冲,喜欢“智多星”吴用,其中最喜欢心怀大志的宋江,我为什么喜欢宋江呢?因为宋江是一个有情谊的君子。书中讲到李逵在旅途借宿时遇到一个老人,老人说他的女儿被梁山泊的宋江和吴用天天欺打,还勾搭。性急的李逵听完便火冒三丈,还许诺:“我现在就回梁山泊把宋江和吴用劈死。”回到梁山泊后李逵拿起斧头便向宋江和吴用劈去。好在英雄好汉劝下,李逵才没有劈。宋江见状便答应去对质,并与李逵定下军令状:如果真不是,就把李逵的头砍了。到了之后,老人家承认不是真正的宋江和吴用所为。虽然宋江被当众污蔑而气急败坏,但最终还是用“搁置”的方式“免去”了李逵死刑。因为本性善良,宋江才会忍气不杀李逵;因为重情重义,宋江才会借口不杀兄弟。看了这个故事之后我就开始喜欢上了宋江。

  除了宋江这个人物,这本书让我难忘的一句话是:人生必读书,不仅照亮孩子的童年,还会照亮孩子的.一生!《水浒传》之所以成为我国文学史上影响巨大的作品,不仅在于它思想内容的丰富,而且也由于它艺术的成熟。这整本书的以晁盖等人成了一个团体为起始,通过各种跌但起伏的故事,将不同命运遭遇的英雄人物聚集在一起。阅读的过程中,我时不时会为英雄好汉们憋屈受辱的经历叫冤,又时不时会被个性化的语言感染而张口说“他”的话,还会因为惦记情节的后续发展而失魂落魄。

  就是这样一本书,一本让我痴迷的书,我推荐给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6

  在我的书架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柳林风声》,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可深得我喜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是美国残障教育家海伦·凯勒。她是一位聋哑人,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可她绝对是精神上的强者!《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凯勒就是她的散文代表作,以自述的口吻告诫人们要珍惜生命,珍惜造物。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在她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大病夺走了她的视觉和听力。所以每当别人无法理解她用哑语表达的意思,她便用砸东西来发泄自己,直到精疲力尽。母亲也无法帮助她。有一天,海伦·凯勒遇到了她的家庭教师莎莉文小姐,才让她明白了大自然有那么多的`奥秘。自从有了莎莉文老师的帮助,海伦·凯勒渐渐懂事起来,并以她惊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考进了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在最后,海伦·凯勒希望自己能有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人,而第一个要看得人就是莎莉文老师,是这位老师给予了她一切;第二天,她要看大自然和世界历史与文化;第三天,她已法规划自己的目标了,因为她有太多的东西要看。

  我读了这本书,感想有很多。海伦·凯勒这样的聋哑人竟能如此渴望知识,渴望光明,而我们这些健全人拥有了那么多,面对生活,我们竟不珍惜,不知做些有意义的事。海伦·凯勒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和顽强不屈的品质。所以我希望大家向海伦·凯勒学习,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光彩夺目!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7

  在我的书籍中,有一本书是我最喜爱的。只要一看到那本书,我心中所有不如意的事就一定会烟消云散的。它就是我今天要向大家介绍的一本好书——《父与子》。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对父子身上发生的许多有趣的.事情。

  有一天,妈妈做了一桌子好菜,让爸爸去喊儿子来吃饭,并用手指向了指儿子的房间,这时儿子正趴在房间的地板上看书。然而就在爸爸进来的同时,儿子也出去吃饭了,可爸爸却不知道。他走进房间后,不见儿子在房间里,却只看见一本翻开的书放在了地板上。儿子来吃饭了,可妈妈又不知爸爸到哪儿去了,于是就让儿子去把爸爸叫来。儿子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却发现爸爸正趴在地上看着自己刚刚看的那本书。

  还有一次,儿子和爸爸出发去附近的小河钓鱼。在清澈的小河中,他们发现了许多鱼,就马上行动起来。不一会儿,鱼就上钩了,看着被钓上来的鱼,儿子跟爸爸都高兴极了!父子俩高高兴兴地带着战利品回家。爸爸带着鱼走进厨房,拿起菜刀,准备把鱼给杀了。看着即将被杀掉的鱼,儿子大声说道:“我不想吃鱼了,你别杀了它!”儿子说着说着就哭出了声。听到儿子的话,爸爸放下了菜刀,并带着儿子和鱼重新来到了刚才钓鱼的那条小河。他走到了河边,将那条鱼放回了河中。看着放生的鱼在河里游来游去,儿子高兴极了。可没过一会儿,就游来了一条比那条鱼还大好几倍的鱼,张开大嘴一口就把它吞进了肚子。看到这一幕,父子二人惊呆了,异口同声地说:“还是被吃掉了!”

  除了以上这两个故事,还有很多精彩片段哦!这本书物美价廉,而且还很有趣,大家赶快去买吧!只要你看了它,你就一定会觉得越看越有趣,保证让你的烦恼烟消云散!赶快去买吧!看它能让你变得更快乐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窗边的小豆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小豆豆的日本女孩儿,由于无法融入学校生活而转学,在大家的帮助下,终于能顺利地和大家一起学习,一起相处的故事。

  大家一定会很好奇,为什么这本书名叫《窗边的小豆豆》呢?因为当时日本流传着“窗边族”的词儿。“窗边族”指的是那些被人们冷落了的人。他们不是有生理缺陷,就是有心理上的'或者性格上的缺陷。小豆豆一度被认为是这种人。

  小豆豆因为影响其他人学习,被退学后转到另一所新学校叫“巴学园”。这所学校的校长叫小林宗作老师,也是改变小豆豆命运的人。他喜欢孩子,他建的学校,吃饭方式,学习方式和作息方式与其他学校大不相同。

  就拿吃饭来说吧,校长先生总是对家长们说:请带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来吧!山的味道就是在陆地上生活的植物和动物,海的味道就是在海里生活的植物和动物。如果发现哪个同学没有带山的味道或海的味道,校长先生就会让身后的厨师,从一个大桶里夹出山的味道或者海的味道给他补上,这样就没有同学感觉哪个同学吃得好,哪个同学吃得差。

  在小豆豆刚入学的时候,校长先生整整听小豆豆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连一个哈欠也没打。正是在这所充满爱的校园里,小豆豆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性格也变得开朗,活泼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黑柳彻子,小豆豆,其实就是作者本人,我们难以想象,小时候被人排斥,被叫做“窗边族的人,长大后成为了主持人、作家,多次获得了儿童文学奖。

  我常常想,进了巴学园,就不会有孩子讨厌上学了吧,放学后也不愿意回家,第二天早晨还会眼巴巴的盼着早一点到学校去。巴学园就是这么一所充满魅力的学校。

  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有眼睛却发现不了美,有耳朵却不会欣赏音乐,有心灵却无法理解什么是真情。不会感动,也不会充满激情。希望大家也去阅读这本温暖的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9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书籍,以至于人们常用“书海” 来形容。可以说,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爱的,那就是《查理九世》。

  说起这本书,有些小伙伴可能很陌生,因为这本书是近几年才出版的,而且作者雷欧幻象也没有太大的名气,所以大家极有可能不大知道。

  既然大家都很陌生,可我为什么却喜欢这本书呢?

  我是经过同学介绍才迷上这本书的。书里的内容十分曲折离奇,很容易带人进入一种冒险状态。由于看书时精神高度紧张和集中,我总会进入忘我状态,周围任何声音都难以把我从书里“拉”出来。

  自打看了《查理九世》,只要一看见有人拿着这本书,我一定会磨破嘴皮,使尽浑身解数,死乞白赖的借到手中。后来,我作文得了个特优,为了奖励我,爸爸给我买了两本《查理九世》。自打有了这两本书,我一放学就直往家奔,一到家,放下书包洗完手便捧起我心爱的《查理九世》,饭菜的香味也吸引不了我,直到妈妈在餐厅“吼”起来我才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蹭到桌前坐下来,狼吞虎咽吃完饭,然后又抓起《查理九世》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双休日是我最幸福的日子,因为我可以有更多时间读《查理九世》。通过看书,胆小如鼠的我慢慢地变勇敢了,因为书里的情节很惊险,看着看着,我竟然不再害怕鬼,更不害怕黑夜了。同时,通过看书,我也学会了怎么写人的.神态、语言,也记住了许多好词佳句,也知道了如何谋篇布局,写出满意的作文。

  《查理九世》是系列书籍,当没有新书时,我就一遍一遍“热剩饭”看旧的《查理九世》。可以说,《查理九世》对我很重要,我把它放在书桌里,不让它卷一个角,也不会弄脏它的毎一页。

  哦,《查理九世》,我希望你快点出新的一集,我非常想早点知道那些人物在新书里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些什么……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国北宋文学家苏轼说过:“好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的确,读一本好书,会引发你的思考,让你爱不释手。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我爸爸妈妈也都爱看书。前不久,我读了一本“炫读版意林”,意犹未尽,便反复读了几遍。我小心翼翼地捏着书角,轻轻翻开,一阵阵清香扑鼻而来,绚丽的色彩,引人入胜……

  蔚蓝色的梦想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海洋,远处的天空,都是那么蔚蓝辽阔,等着我的梦想启航:杰西卡出生时就没有双臂,她虽然有一对精致的假肢,但弥补不了生活的自卑,她总认为自己是只被牵着线的木偶。然而就在那个短暂而又永恒的夏天,一位缺少双腿的老人的鼓励,让杰西卡看到了心中隐形的翅膀。从此,她发愤图强,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只用双脚驾驶飞机的合法飞行员。是啊,折翼的天使也能高飞,形体的残缺,环境的艰险,都不是人生成败的决定因素,任何有形的力量都囚禁不了心灵,束缚不了梦想。只要用于展开隐形的翅膀,才会抵达人生彼岸。

  墨绿色的勤奋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草地,远处的森林,都是那么墨绿深邃,等着我的勤奋开花:丹尼尔·雷克里夫是哈利·波特的`扮演者,他从小向往拍电影,便不断地学习拍戏,锻炼自己。经过5年的努力,终于在他10岁那年拍了一部戏,后来《哈利·波特》电影需要一名男主角,丹尼尔竟成功被录取,从此,他便火遍全球,家喻户晓,成了英国最有钱的少年,创造了无数财富,影响了无数有志青年。的确,只要善

  于挖掘,经营自己的天赋,我们的价值就能无限扩大。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一碗又一碗心灵鸡汤流进我的心扉,带给了我成长的收获与生命的感动。当我又关上这本书,一切都成了永恒……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书,如同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让我不再迷茫;书,如同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如同一只红玫瑰,沁人心脾,神清气爽……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童年》。

  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此书通过一个儿童无邪的眼光,向读者生动的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描绘了许许多多社会小市民丑陋和愚昧的生活风貌以及当时俄国的宗教、丧葬等民风民俗。这些回忆有助于我们了解沙皇俄国那个时代的风貌,了解一代文学大师高尔基童年时的社会环境。

  小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仿佛是由一个闪亮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悲惨童话”。在叙述童年中,几乎每遇到意见较大的事,都会引起他一种意识的觉醒,在作品中的表现就是每一件事情的叙述之后都紧随一句或一段哲理性的语言。

  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的丑陋面貌。这使我不禁想到自己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每天被父母宠着;每天大鱼大肉吃着,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如果有人欺负你,父母会毫不犹豫地教训那人一番。而高尔基呢?却是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珍惜自己金色的华年。

  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了蕴藏无穷力量的宝藏。如今,我的生活依然离不开书。闲暇之时,翻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热茶,安静祥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那本书——《童年》。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看书时间到了,看书时间到了!”老妈又开始了,唉,我只好抓起书看起来。我看过许多书,有,《三国演义》, 《西游记》,《水浒传》……如果你要问我,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十万个为什么》。”关于这本书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有一次,我在家里吃饭。把一块骨头随便扔在了地上,不过一会几只小蚂蚁“行动”了!它们先是用头触一下那根骨头,然后迅速地返回窝内,又过了一会,一个蚂蚁小分队来了,它们排列有序,一个“小队长”在前面打“先锋”,到了目的地—骨头,便把骨头抬回窝,它们按着来的路线返回,由于好奇,我在它们周围用手指了一圈。它们便乱了,像无头苍蝇

  一样在圈里乱了套。我拿起《十万个为什么》想找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终于找到了,原来蚂蚁出窝前,会留下一种特殊的气味,如果蚂蚁找到了食物便会按气味原路返回,如果搬不动它会回巢叫工蚁帮忙,如果你在它回巢时在四周划一个圈,会把它留下来的'气味打乱,因此它会一直在这个圈里走来走去,没完没了。我知道了,那么我还有一个疑问它们它们为什么要先用头触一下呢?经过仔细查找,我终于把这个问题也给解决了,原来它们头上都有一个触角,这对触角就像一个信号仪,只要它用触角触一下食物,就能知道食物能不能吃了,如果能吃,它就会用头触一下另一个蚂蚁,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直到传到蚁窝里,然后大批大批的工蚁会来到食物旁边,拉回窝内,看到这儿,我才高兴的笑了起来,因为我又从书中学到了一点知识。

  听完这件事,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爱《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吧!因为它每天都可以让我学到新知识,解开谜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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