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4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洋葱头历险记》。书里面有两组对立的人物,分别是不安好心的柠檬王、番茄骑士,和聪明伶俐的洋葱头。洋葱头不怕柠檬王和番茄骑士,勇敢面对困难,最终解救出它的爸爸老洋葱头。下面我就为大家讲述《洋葱头历险记》吧!
有一次,老洋葱头一不小心踩到了柠檬王,惹怒了他,他便把老洋葱头关进了牢房。这时,洋葱头十分痛苦,想尽了各种方法来解救爸爸。然而一次次失败了,还被柠檬王关进了最脏最臭的'牢房。最后,洋葱头相处了各种妙法,逃出了牢房。可是老洋葱头却依旧关在牢房里。
笨笨的番茄骑士总是被柠檬王利用。有一次,他被柠檬王叫去捉洋葱头。因为柠檬王的兵力不足,许多士兵被又肥又胖的橘子男爵压死了,狠心的柠檬王一把就将橘子男爵杀死。
洋葱头可聪明了,它在牢房被关押的时候,用土豆羮和砖头粉当墨水,这土豆羹就是柠檬王的柠檬兵送来的饭。把白衣服当作纸,写信给在上一层的爸爸老洋葱头。由洋葱头牢房里的一只蜘蛛,专门给他们送信。后来又叫蜘蛛送了一封信给鼹鼠叔叔来救自己。鼹鼠叔叔知道后,叫来了它所有的孩子一起挖洞,最后把大家全部都救出来了。
还有一次,当青豆律师快要被吊死的时候,洋葱头叫鼹鼠挖洞救了他。可恶的青豆律师不但不回报它们,还把它们俩————鼹鼠和洋葱头,骗到了柠檬王那里。这让鼹鼠和洋葱头十分气愤。后来,鼹鼠和洋葱头联手撞死了柠檬王,并把它埋到土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自己有许多仆人,就觉得特别强大,到处伤害好人,总有一天会自食其果,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2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读过各种各样的书,其中我最喜爱的要数《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写的,曾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蟋蟀,名叫柴斯特由于贪吃跳进了一个野菜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在那里,柴斯特和忠厚的亨利猫、聪明的塔克老鼠成为了好朋友,还有一个小主人——玛利欧。柴斯特后来竟成了震惊全纽约的演奏家!可是柴斯特却不喜欢成名后的生活,在朋友的帮助、理解下,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小小的柴斯特为什么成名后却不快乐呢?因为柴斯特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再好的地再好的朋友;也比不上生养自己的家乡。虽然柴斯特非常喜欢自己的朋友和主人,但是它更喜欢空气清新,能让它自由自在生活的故乡——康涅格州乡下的草场。它不像我们中的`一些人,渴望功名、钱财、地位……它渴望的是“自由”
这本书的最后一章中亨利猫说的那句话最令我记忆深刻:“既然它的人生是它自己的,它就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成名不让它快乐的话,那成名还有什么意义呢?”
自由和快乐是比名誉、金钱更重要、珍贵的!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告诉我这样一个深刻的道理。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3
它文字简洁、结构严谨;它内容丰富、影响深远;它博大精深、无所不容;它包罗万象、荒诞不经;它是一部充满神秘色彩的著作,它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山海经》。
《山海经》是一本上古时期的旷世奇书,介绍了中华大地的山川宝藏、异鸟怪兽、奇花异石,让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再加上质朴的没有任何修饰的文字,给人一种走进了洪荒、走进了原始时代的神秘而又敬畏的感觉。
而我,最喜爱山海经里的神话部分,它融知识性、趣味性、故事性为一体,让我们看见了一个个生动形象,活灵活现的神话人物。大刀阔斧、改天换地的盘古告诉我们,顶天立地、造化万物的人最美;神通广大、炼石补天的女娲告诉我们,正义善良、无私奉献的人最美;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卫告诉我们,天道酬勤、勤能补拙的人最美;坚韧不拔、永不言败的刑天告诉我们,顽强不屈、奋斗不懈的人最美;力大神勇、为民除害的后羿告诉我们,碧血丹心、虚怀若谷的'人最美…这些神话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当年,“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已深得品读《山海经》的乐趣,而今天的我们亦能在愉悦中,通过这本书丰富想象、增长见闻、扩展视野、获取知识、启迪心灵。
我喜爱这寓意深远、历久弥新的神话故事,但是我更喜爱这沧海桑田、灿烂辉煌的先秦古籍《山海经》。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4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它能使我感受到莫大的快乐,获得有益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书是《小男子汉成长的秘密》,它写了调皮的马小跳,也写了乐于助人的梅小雅。这一段时间,我看到许多同学都买了那本书,而且看地津津有味,我便苦苦哀求妈妈也帮我买一本。一段时间后,妈妈终于把书买过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欢”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麦冬娜姐姐,她是个“冷美人”,但是最后还是被马小跳的善良给变温柔了。与此同时,她也是个狗狗服装设计师,她给她的狗设计了一套衣服,而且还给够套上了一副墨镜,帅呆了。
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芭蕾公主的梦想是跳芭蕾,可是有一天地震了,把她的左腿给压断了,她差点放弃梦想,但是在马小跳的'帮助下,终于她可以表演了,马小跳请来了芭蕾王子,芭蕾王子陪她一起跳,她的梦想变成了现实。我也懂了,做任何事都不能半途而废。
有一天晚上,妈妈还没回来,于是我拿出我喜爱的书《小男子汉成长的秘密》看了起来,一转眼,已经八点半了,我早已沉浸在故事之中,仿佛我就是书中的人物。妈妈回来了,我都没听到。妈妈催我:“乖乖,快点睡。”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书。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知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作文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5
在我国浩如烟海的文学、历史名著中,有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引人入胜的故事。如:《济公传》、《红楼梦》、《三国演义》……这些名著有的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有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气;更多的`是向我们讲述了一代代历史人物的传奇故事。
在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史记》。《史记》的作者是汉代的司马迁。书中记载了上千年历史人物的传奇人生。是自汉代以来,唯一一部用人物写传的方式来记录历史的文学作品,也是现代对古代文明的探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依据和线索。
书中内容全面,讲述了黄帝至汉武帝的历史故事。向我们刻画了一个个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人物,如: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机智勇敢的蔺相如、西楚霸王项羽……它既是一部很有价值的历史著作,又是一部杰出的文学著作,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据说,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候,因为直言不讳冒犯了汉武帝。于是被投入大牢,遭受了残酷的宫刑,面对厄运,他曾想一死了之,但想到自己著史书的心愿,想到历史上那些身处逆境而发奋的人们,他又鼓起勇气进行创作。在后半生,他把全部心血和对生活的感受倾注在字里行间。整整18年,终于完成了巨著——《史记》!这本书不仅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幅生动真实的历史画卷,也浸透着司马迁锲而不舍、奋斗不息的伟大精神!
我敬佩司马迁能把《史记》写得那么生动;敬佩《史记》当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敬佩中国拥有那么丰厚悠久的历史。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暑假,我读了《地下一百二十一天》,感觉非常喜欢,现在把它介绍给你们。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费利斯·霍尔曼写的,讲述了一个孤儿的神奇经历。故事发生在美国纽约市大中央地铁车站。在这个纵横二百二十公里、包含着二百六十五个地铁站的“城市之下的城市”,故事的主角——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史雷克竟要在这里独自生存。
在地下生活的这一百二十一天中,史雷克遇到了有爱心的“粉红脸”女士,举止神秘的'却又让人心里倍感温暖的“缠头巾”男士,还有一只小老鼠,他们让史雷克的生活不再冰冷,让他在逃入地下的一百二十一天中,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冒险和蜕变。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主人公史雷克只是个软弱可欺的受气包:父母双亡、亲戚们也没有善待他。后来他因为被欺负而逃进地下的地铁站,在那里,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空洞,于是选择留在那里生活,以卖二手报纸和在地铁站的餐厅打扫为生。一天,他遇上了一位顾客——“缠头巾”男士,不仅衣着奇怪、举止神秘,还总是在买报纸时跟着他、盯着他看。我第一次看到书上描写“缠头巾”先生的这段文字时,还以为他是坏人呢!之后却发现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我甚至还喜欢上了他,史雷克也是如此。后来史雷克又遇上了一位“粉红脸”女士,她也和“缠头巾”一样,成了史雷克二手报纸生意的“固定客人”。她在史雷克面前展现出来的热情及爱心在我看来简直超出寻常,有一次,她甚至还将自己儿子的衣服送给史雷克。
经历了这么一些“热心肠”的人和事后,再次走回地面世界的史雷克,和以前的他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充满了“向上”的勇气和力量。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希望你们也喜欢!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我的舅舅送给了我一本书,一本影响一生的心灵感悟的书——《读懂人生》。
没错,感悟人生哲理的确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人生哲理左右的不止是人的生活态度还影响着人的行为。它就像是一盏明灯,引领着人们到达生活的精彩和幸福处。
这本书并不是枯燥无味的说教,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虽然我只是读了几个章节,但却使我获益匪浅。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舞台。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这是央视公益广告中那句经典的广告语。使我明白了,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取决于我自己对人生的规划与定位。一个人要有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有更大的动力去追求。又如里面的一个关于鹰的故事,它以鸡的眼光和能力来要求自己,时间长了就失去了想飞的冲动和能力。所以说,什么样的`目标决定什么样的人生是没错的!因为如果你有远大的目标,你就会努力追求,从而获得更大的成功,相反,如果满足于现况,那么就永远无法取得进步。凡有大成就的人比现有远大目标。放长一段目标,你就会扩大一片人生的舞台。短浅的目标,狭小的视野,只会限制你的舞台。“鹰击长空,是因为只在蓝天;志存高远,人生才会灿烂辉煌。”
其实我明白自己在人生中应该做些什么,但却迟迟不行动,或许就是因为我没有人生目标吧,从现在起,我就会学系怎么挖出从没想到的机会,拿出行动,去实现那些从来没有想过的大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8
小时候,最喜欢看的书是一本插画故事书。故事选自安徒生童话,因为插图占了大部分内容,所以关于文字的叙述便很是简洁,正好满足一个孩子对于世界的幻想。每一个情节都有一个小小的插图,人物形象栩栩如生,神情举止很是生动。
我至今记得美丽的小人鱼穿的漂亮的.衣裙还有王子帅气的服饰。不过那时候,对我们最具诱惑的还是关于食物的插图,比如餐桌上肥美的烤鹅,还散发热气的面包,或者色泽鲜艳的火腿,总之这些美味扰动了我的心,经常盯着看,一看就是半小时。想象着书里的美味,都觉得已经闻到了诱人的气息。
小伙伴有时来我家玩时会提议拿出那本书来看,我们便坐在一起,一页页的看。对里面的人物情节发表各自的看法,一起同情身世坎坷的公主,憎恶里面狠心的王后,我们时常纠结的是天鹅公主里那个最小的王子,他最后到底有没有把另一只翅膀也变成人的手臂。《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这个小故事也是越看越爱看,一是里面关于食物的插图,当然大部分还是原生态的动物。二是,觉得好人还是有好报的。三是关于金子的插图真是相当令人心驰神往,不禁想假若我也有两袋金子的话……好像每个小孩子都会遗失他最心爱的东西,这本书最终也找寻不到了。
我翻箱倒柜的找,却没有踪迹。后来,又见过很多漫画书,可是都比上丢失的那一本。我常常感慨,那么美丽的童话故事,怎么就没有般配的插图呢?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会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文化苦旅》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在六年级看的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亲情。
这个故事发生在辽阔的草原上,它讲述了母狼紫岚把后代培养成未来狼王的故事。母狼紫岚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冒险去抓鹿,并在与大白狗搏斗时生下了五只狼崽,但随后山洪夺走了一只狼崽的生命。在培养狼王的过程中,黑仔因过早出外玩耍而成了金雕的食物,蓝魂儿因勇敢地冲在队伍前抢夺山羊而中了猎人的弹簧夹,双毛在即将登上狼王宝座时因自卑导致失败并被饥饿的狼群吃掉。唯一的母狼媚媚再被公狼吊吊诱骗后,步上了正轨并找到伴侣。最后关头,紫岚为了狼孙们不再像黑仔一样被金雕残害,咬紧牙关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以狼的视角,真实、形象地写出了狼群的'生活与特征。同时,作者把狼群生活的细节刻画得十分生动,是人身临其境之感。让人感到真实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在对狼的描写中没有混入人类生活中的道德原则,更加突出了狼凶猛、残暴的形象这些写作手法,都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母狼紫岚。也许在大家眼中,这只母狼也像其他狼一样凶残,但在我眼中他是个伟大的母亲!它用自己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有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爱子的精神是一样的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
让我们好好地对我们的父母说声“谢谢”吧!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一本本书,古今中外,源远流长。文学类书籍优美流畅,理科类书籍严谨准确,工具类书籍方便快捷……其中,如果我是读者,我肯定会选文学类书籍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现代女作家萧红的作品,茅盾对它评价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的确,它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一个故事,以当时的社会为背景,以萧红的童年记忆为主线展开的。
我最喜欢的第三章写的是祖父和园子,还有一些亲人,书中的把狗尾草当成骨髓、把花带到祖父帽上、和祖父学诗、同祖父烧鸭子吃等。
一想起这些事儿,我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些傻事儿了:
一次,我把鞋子放在水里,竟然沉到水底去了,幸好水不太深,爷爷用手捞了好一阵子才捞到……
帮爷爷拔草,把杂草全留下,刚长出来小菜苗反倒被我拔个精光……
种菜时把一手菜籽全种到一个坑里,以为可以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呢……
还喜欢结尾的第七章,在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无声的抵抗着恶俗世风,同时又满怀希望地生活着的穷苦人民——冯歪嘴子的.身上,能够体会到他对当时迷信说法了不服和厌恶之情,一个着实平生为了好日子的男子汉,只成全了两个孩子,而乐观地生活着的人。
想来,爱因斯坦的童年很平庸,甚至于很落后,中学亦是如此,可他后来成了大科学家之时,正像与冯歪嘴子一样,有着着实的毅力去改变人生的智者。
《呼兰河传》,用诗一般的意境,含泪的微笑,守护着心灵的家园。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陆游说:“人能不食十二日,惟书安可一日无。”平时,我一有空便拿起书赖看。在看过的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病毒世界历险记》。
这本书里的主角有好动的智伍,活泼的皮皮,还有爱干净的凯恩哥。令人印象深刻的配角有会诅咒的'巫师爷爷,罗伯特摄影师,还有可怕的狼狗。
最开始,智伍前往原始部落历险,在机场遇见了准备回国的罗伯特先生。到了原始部落,他又遇见了好动的皮皮,结果导游看见了,就惩罚皮皮和智伍生火做饭。
第二天就要去历险了,可是凯恩却生病了,而且还得了一种怪病。凯恩告诉皮皮和智伍,他是被一种叫狼狗的动物染上的疾病。只要找到它,就可以找到解决这种怪病的方法。听到了这个消息后,皮皮和智伍马上搭乘直升机前往森林深处。幸运的是,智伍和皮皮很快就在森林的一处找到了狼狗,并且在一个瀑布下捉到了它。
于是,他们就使用了卫星电话,叫来直升机,把他们和狼狗一起运出了森林,运到了医院。到了医院,一些世界上顶级的医疗小组都来了,他们都是应约来给凯恩看病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他们绞尽脑汁都没办法解决问题,没能把凯恩看好。直到智伍和皮皮把捉到的狼狗交给他们,他们才研究出了解药,把凯恩给医好了。
这本书的情节真是太精彩了!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我有一本课外书叫《爱的教育》,它的作者是美国的约翰罗伯特。这本书我非常喜欢是因为这是我10岁的生日礼物。这本书主要是写教育小孩子的一些故事,作者是以一个小朋友——安利柯写的日记来编这本书的`,里面的每个故事都很感人,其中有一篇是这样写的:
安利柯有一个好朋友——罗安利,为什么和他交朋友呢?因为有一天安利柯发现罗安利非常不高兴安利柯觉得很奇怪。放学后,安利便跟在罗安利身后,跟踪他想去看个究竟,原来罗安利的妈妈生病了,家里只有他和他的妈妈,因为他的爸爸两年前出车祸去世了。可家里只有妈妈买一副药的钱了,罗安利非常着,坐在椅子上冥思苦想,不知道该怎么办,眼前只有一种方法了:先买一副药给妈妈吃,然后再找同学借一点钱。罗安利无可奈何,只好这样了,罗安利刚刚走出家门,安利柯突然跑了出来,给了他25美元让他给他的妈妈买药吃。罗安利十分感激他。高高兴兴地买药去了。安利柯回到家,把整件事情的经过讲给他的爸爸听,他的爸爸非常高兴,因为他的儿子长出息了,知道帮助别人了,高兴地说:“安利柯,做得好,以后也要照样子去帮助别人,帮助贫困学生!”
读了这篇日记,我明白了,只有与同学互相帮助,不与同学吵架,才能交到更多的朋友,才能与同学们和睦相处,共同学习,共同玩耍。这本书我太喜欢了,不止因为这是我的生日礼物,还因为它教给了我很多做人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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