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时间:2024-04-19 09:59:23 好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1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表彰先进,鼓励进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特组织20xx年上学期“新概念三好”、“优干”、优秀模块组、优秀模块小组长、智慧家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一、新概念三好、优干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新概念三好学生各门功课成绩均为优秀,优秀干部各门功课成绩均为良好以上。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每天出操,并在该学年达到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心理健康,讲究卫生,体育考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以上。

  4、综合素质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等第。

  二、其它条件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评选为新概念三好学生或优秀干部:

  (1)参加学科竞赛获市级以上奖励。

  (2)体育竞赛在校运动会上破校纪录或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前三名。

  (3)参加学校组织出席市级以上重大活动,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

  (4)见义勇为或助人为乐,事例典型,在社会上有重大反响(如被电视台报道等)。

  (5)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者,可优先评为新概念三好学生或优秀干部,且不占班上指标(须有原始凭证,并请班主任到学生科申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被评为新概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1)本期内受到过通报批评或各级处分;

  (2)本期以前受到过警告以上处分,至今还未撤销处分者;

  (3)本期内因抽烟、打架、谈恋爱或其他违纪现象在学生科有记录;

  (4)本期内生活、工作、学习有重大过失,造成班级荣誉或学校荣誉受损或引起其他严重不良后果。

  (5)在社区有破坏公共设施,破坏环境卫生,参与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言行,社区评价不佳;

  (6)在家中不孝敬长辈,与长辈争吵,有不诚信言行。

  三、智慧家长的基本条件

  1、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养成读书看报的好习惯,为孩子树立终身学习榜样。

  2、作风民主:尊重孩子的意见和选择,常与孩子谈心,做孩子的贴心人。

  3、重视孩子的.学习:为孩子的学习努力创造条件,尽可能满足孩子的学习需求,能引导孩子改善学习方法。

  4、重视孩子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督促孩子加强体育锻炼,掌握较好的疏导心理的技巧,孩子有良好的性格和个性心理特征。

  5、有良好的家庭教育方法:孩子遵守纪律,待人有礼,有团队合作精神,集体荣誉感强;孩子的智商和情商都能得到很好的发展;孩子的学习成绩在班上处于中上游。

  6、重视与学校的沟通:主动与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联系,配合班主任的工作,积极参加家长会。

  7、善于总结和提高家庭教育经验:经常与老师或其他家长交流家庭教育经验与方法,每学期写一篇家庭教育经验总结材料。

  四、指标分配:

  1、新概念三好学生:各班按现有在校人数的10%进行评定,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计。

  2、优秀干部:各班评选2名。学生会干部、团干等其它社团干部由相关负责部门或组织自行评选,不占班级指标。

  3、优秀模块小组:各班推荐一个优秀模块组参评,模块组组长相应参评优秀模块小组长。

  4、智慧家长:各班推荐2名优秀学生家长参评智慧家长。

  五、评先评优的原则、方法和程序

  1、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2、方法:要实行班主任考核与同学评议相结合,平时与期末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3、程序:按照模块小组推荐,全班集体评议,班主任把关,家长、社区居委会意见,学生科审批,学校表彰的程序。

  (1)各班模块组小组推荐;

  (2)被推荐的同学在全班述职后,再接受集体评议;

  (3)班委会集中意见,确定对象,指导填写审批表并写出班委会意见;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2

  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参照xx大学学生手册并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评优奖励办法。

  第二条评优种类及奖励等级

  1.校三好标兵,获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

  2.校优秀学生干部和校三好学生,获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元。

  3.院优秀学生干部和院三好学生,获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元。

  4.凡评为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奖励50元。

  第三条评优评定条件及比例

  1.参评学生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远大的理想,积极要求进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刻苦,与同学友好相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2.学生的日常表现应按《xx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并以此作为评优奖励的基本依据,综合测评分居班级前10名者,方可参加评优。

  3.校、院各级团、学干部以及经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学生社团的责任干部,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显著,可参加校、院优秀学生干部、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的评比。

  4.凡参评的学生,社会实践考核必须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5.校三好学生标兵,学年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最低一门考试(查)不低于80分;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学生,学年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最低一门考试(查)成绩不低于70分;院三好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年考试科目平均分在80分以上,最低一门考试(查)成绩不低于65分。(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学年考试平均分在70分以上,最低分在60分以上。)

  6.评选比例:

  校三好学生标兵:全校20名,本院每学年为1---2人(侯选人)。

  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班级参评人数的5%。

  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班级参评人数的10%。

  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在学生干部中产生,参考团委、班主任意见报学工办审核。

  注:在上学年获先进班级或红旗团支部的班级,评优名额增加比例提高一倍。

  第四条评选办法

  1.学生评优奖励工作在院统一领导下进行。

  2.评比工作于每年9月份进行。(与校学工处评优同步)

  3.评比步骤:

  (1)每学年9月份开学后,由班主任组织班干部将全班综合测评分计算好,并公开综合测评分结果。

  (2)各班、团支部在考虑评优条件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名单,由班主任推选、报院学工办初审,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优审核表”报校审批。

  (3)学院每学年召开表彰大会,向校三好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和校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和院三好学生、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五条其他

  1.学生评优奖励工作必须坚持标准,掌握“宁缺勿滥”的原则,以保证评优奖励工作的严肃性。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相关文章:

优秀员工评选办法12-18

高中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05-04

优秀班组评选细则03-16

优秀班主任评选细则03-19

优秀备课组评选细则05-10

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决定03-14

优秀备课组评选细则-细则03-07

企业优秀员工评选标准细则02-28

(集合)优秀班主任评选细则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