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篇[精选]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书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心心,没有一点烦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父与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姐姐经常告诉我,看书可以变聪明,读书的乐趣就像登山一样,山登得越高越是快乐。因为有爱看书的爸爸和姐姐,所以每次返台,爸妈都会带我们去书店,偶然看到《波丽士馅饼》这本书,觉得馅饼就是馅饼,为何要叫“波丽士馅饼”,当下决定买回家研究研究,现在的它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故事的主角——亚苹是一个小五的学生。她的父亲因为金融风暴被裁员,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形下,心情低落,常和太太恶言相向,而亚苹的母亲因为经济重担的压力和先生的颓废不知振作,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一个没有未来和希望的家庭,竟因亚苹的机灵求助,警察林伯伯救了自杀的母亲,使得悲剧没有上演,危机化成转机。林伯伯热心地传授祖传的馅饼制作方法给这家人,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给他们生活带来一线曙光。
原来“波丽士”就是警察的意思(用英文的谐音)!我终于懂了,亚苹一家人为感谢林警察,才会想出这样有趣的名字——警察馅饼。看到这里,原本热泪盈眶的我不禁发出会心的一笑,感谢老天给了亚苹一家这么一位热心助人的'贵人,否则这世界又要多一个破碎的家庭。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得我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不愁吃穿的我更要懂得知福惜福,还应该尽一己之力造福人群。它也让我学习到面对事情时,应抱持正面积极的态度,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更对警察先生有所改观,原来铁汉也有温柔的一面。我推荐《波丽士馅饼》,它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细细品味珍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绿野仙踪》是莱曼·弗兰克所写。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神奇而又充满快乐的冒险故事,很值得我们品读。
这本书告诉我们小女孩多萝茜冒险的经历。在一次突如其来的龙卷风中,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被吹到了遥远的地方——奥兹国。为了回到家人的身边,她在旅途中遇到了许多朋友:想要有一个聪明的大脑的稻草人,渴望有一个真诚的心的铁皮人和一只希望有勇敢精神的胆小狮。一路上,他们互相帮助,度过了一个欢乐、不可思议的.旅途。
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只要团结一心,就一定会取得成功。如果一路上,多萝茜没有朋友的帮助,是很难回到自己的家乡的。这四个好伙伴在一起,互相鼓励,勇克难关,最后,自己的愿望也都如愿以偿了。
读到这儿,我想起了一个自己曾经做过的小实验:拿起一根筷子,“啪嗒”一声就可以折断,很容易;但将几根筷子抱着一团以后,就再也不会像刚才那样迅速又简单地折断了。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种种困难,但往往只要团结一心,不屈不挠,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的。
《绿野仙踪》这本书是一部很好的读物,它不但教我们要团结一致,还教我们一些生活中的常识,如:铁如果生了锈,加一些油滋润便可以缓解;稻草人最怕火等等,我很喜欢莱曼·弗兰克的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我家的书柜上有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非属这本《小巫婆求仙记》不可了。这是美国作家柯尼斯伯格写的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一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友谊的故事。
伊丽莎白是在上学的路上第一次遇见詹妮佛。看起来詹妮佛只是一个有点奇怪的女孩,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可出乎伊丽莎白意料的是,詹妮佛竟然是个巫婆! 后来伊丽莎白很“荣幸”地被詹妮佛选为徒弟。经过一段奇怪而又痛苦的训练,伊丽莎白终于有资格利用咒语来制造“飞行油膏”了。就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时候,伊丽莎白的软弱让她失去了做“飞行油膏”的机会了,当然也失去了做巫婆的资格。令她更难过的'是,她失去了她唯一的好朋友——詹妮佛。
在四月中旬,詹妮佛来到伊丽莎白的家,亲自拜访了伊丽莎白,原来,詹妮佛并不是女巫,她是一个看守温室的人的女儿。伊丽莎白和詹妮佛终于能够坦诚相见,又重归于好,也扮演回了自己,伊丽莎白就是伊丽莎白,詹妮佛就是詹妮佛。
我最深刻的是伊莉莎白的坚持。第一,伊莉莎白能坚持吃很难吃的东西。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第二,伊莉莎白能每天坚持训练咒语。
小巫婆去求仙,居然求到了一个亲密的朋友,友谊的力量才是真正的魔法。啊!友谊是多么珍贵!只要珍惜友谊,自己的朋友会越来越多,每个人就不会有烦恼,人人都可以快快乐乐的生活!友谊是一个人的财富,没朋友等于一个没有灯泡的灯,友谊的力量才是真正的魔法。友谊会带给我们幸福和快乐,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不仅要多交朋友,还要理解和宽容朋友,这样才能维持朋友之间的友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这本书非常厚。
这本书不是一本小说、漫画,也不是一本故事书,它是一本作文书,它的名字叫“好作文,这样写。”
这本书写的不是一件事,而是涉及到许多方面。有写人的、写事的、写景的、写动物、植物的……每一篇都用了许多修辞手法,优美的语句。这本书主要教你如何写作文,怎样把作文写好。所以每一篇都有主要内容、意思、好词好句。
你们肯定会问我为什么要选这本书?接下来,我慢慢地告诉你。
因为这本书提高写作水平非常快。这里面,无论是写事,还是写人,都写得非常细致,而且每一篇无论是字数还是段落,写得都非常清楚。另一方面是,我还喜欢它的语句,这里面的每一篇作文的语句有的非常有趣,有的非常优美。这本书还启发我,教育我要多读书,多看书,这样对我们写作有非常大的帮助。
在我每天早上、晚上坚持读书后,得到了大量的`积累。上一次在学校考试,正好,这次的作文是写人的,这几天我看的也是写人的作文,而且我还重点看了一些外貌描写的范例。所以,“下笔如有神”,这本书可真帮了我大忙呀!
在我每天坚持读书下,我的作文提高了许多,成绩也提高了。
我喜欢我的作文书,帮我提高成绩、写作水平的作文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我读过很多很多的书,有《安徒生童话》,有《伊索寓言》,有《老人与海》……但我最喜欢的却是《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因为我本身就对宇宙方面的知识有很大的兴趣,而这本书讲的全是有关宇宙的知识,这更加让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详细地介绍了黑洞、陨石、八大行星以及彗星和恒星还有大气层和太阳等相关知识。通过阅读,我了解到黑洞是一种特殊的天体,它能将一切东西都吸进去,就连光也没办法逃走。我知道了八大行星分别是地球、金星、木星、火星、土星、水星、天王星、海王星。我还知道了原来完整的彗星由彗核、彗发和彗尾三个部分构成。我也明白了恒星是一种会发光会发热的球体,而我们最熟悉的太阳就是一颗恒星。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书中关于外星人的猜想,正因为外星人充满神秘的色彩,人类还设想出了多种外星人的形象,尽管大家对外星人描述的'多种多样,但由于缺少有力的证据,还不能对外星人的形象做出一个准确的描述。由此看来,还是要依靠我们好好学习去进一步探索了。
《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新的知识,也让我学会了从科学的角度去认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它告诉我地球上不仅仅有我们看到平凡事情,也有许许多多依靠现在的科学技术还不能解释的谜团。不过,只要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努力探索和发现,我相信总有一天这些迷团会被我们揭开。而我,也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希望有一天,我能亲自解开宇宙谜团!
一本好书,正似一位挚友,你可以与它进行心灵的对话;正似一名良师,引你步入理想的殿堂。《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恰好就是这样一本书。我怎能不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来自于知名小说作家墨香铜臭的其中一部作品《魔道祖师》。
之所以在漫漫的书海中喜欢上这本书,是因为在读故事的第一篇章中便给我了一种饱满充足的感受,一种渴望继续读下去的感觉。我认为,每一章都好像是一个故事,一个独具风味、简练精炼的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在她的笔下变得灵动鲜明,各有特色而不重叠。
在其中,最让我深刻的就是“魏婴”和“蓝湛”这两个书中的角色,在墨香铜臭的.手中,两人的性格特点明显突出,对照鲜明。魏婴,字无羡。无羡无羡,无所羡慕又是一种怎样的精神心理境界?而婴,指婴儿的意思,婴儿般纯净无所羡慕,就是名字的含义,而他的性格就一种开朗乐观、爱自由、重情义、不喜欢被一些成方成块的规矩家训束缚。
蓝湛,字忘机。湛,是清澈之意,与忘机合起来则是远离凡尘俗世,清身养性。他的性格颇为淡冷、不喜多话、严格遵从自家三千多条家训的一个人,在其叔父蓝启仁眼中可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料子。
在全本书,也隆重的体现出了一种古风诗文的气息,这也是我喜欢《魔道祖师》的另一个原因。举几个例子,就比如:
姑苏蓝氏的“姑苏”出自-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张继《枫桥夜泊》
姑苏蓝氏府邸的名字“云深不知处”就出自-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贾岛《寻隐者不遇》
而兰陵金氏的“兰陵”出自-兰陵美酒郁金香,玉椀盛来琥珀光。——李白《客中行》
等等,满满的古风诗墨气息流转全书,情不自禁间就敬佩墨香铜臭的博学知识的广大和古往今来古诗的奥妙和耐人寻味的特性让我不由得向她学习那渊博。
这,便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让我有意想不到的知识和认知的一本书,一本特别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别的小朋友喜欢的书一般都是漫画书或者就是故事书,而我喜欢的书却与他们截然不同,我喜欢的书是《新华字典》。
我的第一本《新华字典》,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我爸爸和我一起去逛图书店的时候,爸爸买给我的。那时我还不懂这是什么书先,而我爸爸对我说这本书用处大了,它包含了。中国的大部分的汉字,并且对我说如果我可以看完并且认识完这本书的字就可以实现我一个愿望。我怀着一颗激动的心,答应了爸爸这个约定。回到家,我就开始努力的看啊看,看了整整一天,仅仅翻过了十几页,并且还有几个字我还不会先,这时心里确实有一点点的沮丧,心里想,那么厚什么时候才能看完啊!但突然想起和爸爸的约定,就莫名有了一种坚持到底的动力。就这样一直翻,翻到现在也没看完。其实就算翻完也不一定可以认识完啊。哪有那么容易呀?看来是被爸爸算计了,虽然说爸爸和我的约定,可能是我输了,但是,因为这个约定我反而喜欢上了《新华字典》,《新华字典》里面不仅仅是一个字的读音,而且还生动解释了每一个词的`由来或者演变的过程,其实这大大丰富了我的知识面,让我认识了很多的生僻字,我认为这可比那些漫画书、故事书有用的多啦!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新华字典》。这个是学习汉字的好方法,你也来试试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记得莎士比亚说的一句话:“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今获一 “营养品”,有时让我欢乐,有时让我掩卷长思,有时让我心潮澎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小说讲述了公元三世纪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的巨著。
翻开这部伟大的作品,那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精彩的内容,让我想一口气读下去。小说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让我感动。特别是关羽最让我敬佩,他是忠、勇、义的化身。在曹营时,曹操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的招待他。可是当他知道哥哥刘备在袁绍处时,过五关、斩六将,足见他多么勇猛、忠义。在攻打樊城时被曹仁射伤右臂,刮骨疗毒时他意志又是多么坚强。最后虽然败走麦城仍坚贞不屈, “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改其节,身虽殒,名可垂于竹帛也。”的豪言壮语。充分显示了他的`大义凛然。我也敬佩诸葛亮,他料事如神、鞠躬尽瘁。一出火烧赤壁,让曹操一百多万雄兵荡然无存。他演绎的空城计以两千五百老兵吓退了司马懿二十万精兵打退。鲁迅在评价诸葛亮时认为他太神而近乎于“妖”。这是对诸葛亮的才智近乎神话的最好褒奖。我终于明白刘备三顾茅庐后,说“如鱼得水”。这说明诸葛亮的确是个奇才。所以我越读越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每每读之,乐此不疲,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同时也让我了解了那段远去的历史,给我许多知识与启迪。藏克家曾说过一句名言:“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你喜欢看书吗?你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我喜欢看书,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岩》。
在《红岩》中,有许多让我钦佩的英雄,他们不怕牺牲,宁死不屈:许云峰、成岗、江姐、刘思扬、齐晓轩、华子良······
最让我忘不了的是江姐面对酷刑宁死不屈,她迎着敌人阴冷的'目光,守口如瓶,绝不泄露地下党组织的秘密的情景。还有齐晓轩,他为了让自己的战友赢得时间,得以逃脱敌人的追捕,转危为安,不惜将敌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在他自己的身上。最终,战友安全撤离,可他却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以前,我总是不明白,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下,那些革命者到底是怎么坚持下去的。直到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这是革命的信念激励他们前进,他们想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的生活,因此而坚持不懈地战斗。
我忘不了许云峰临死前说的:“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许云峰在临死前,也没有表示出对国民党反动派的一丝害怕。死,也要死得光荣!到死也要抗战到底!
这本书告诉我:干什么是要有信念,坚持不懈,就没有做不成的事。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干什么事都不再半途而废,努力朝着自己的目标奋斗,再不是从前那个遇到困难便放弃的我了。
我真喜欢《红岩》!它给了我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我最喜欢的书叫《微型小说选刊》。这本书里面,有很多丰富的文学知识呢!而且,它还给你分好了类。比如说有:大家手笔、人海瞭望、社会大千、成长足迹、超级想象、职场商场、人与自然、打工世界、战士足迹、今古传奇、经典回眸、国外珍品、创作园地……所以我非常喜欢看它。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话,那还得从一天偶然的小事说起。
那天,我在家里写完了作业,闲着无聊时,就想随便找一本书看看。当我从书架上拿起《三国演义》出来看时,突然不知什么东西掉到了地板上。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本很薄很小的书,书的大小差不多只有我上一、二年级用的小字本那么大。当我好奇地捡起时,《微型小说选刊》这六个字就跳进我的眼里。当时我想,还有这么小的书呀,看看里面有什么再说,反正我原本想看的《三国演义》也看了好几遍了。当我读到微型小说里面的内容时,我顿时惊呆了。那里面全部都是我喜欢的'文章呢!而且还有名家点评讲解。
从那天起,我就喜欢上了它,以至于到向塘外婆家玩时,还把九十年代出版的全都搬回南昌了。每晚我都是一边洗脚时一边看,水都洗凉了还不肯放下。妈妈每次看我这样,就笑着说,“你的微”真让你着迷呀。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就每月都吵着买“我的微”,我还发现现在还增添了《金故事微型小说选刊》,在那里面也有好多好故事。
《微型小说选刊》真好看,虽然它现在是半月刊,但我更希望它是周刊,也希望它里面的内容更加丰富有趣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明朝作者施耐庵的那本关于“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
《水浒传》讲述的是梁山108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最后走向灭亡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肮脏的金钱社会。其中有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腹有韬略、眼光深远的及时雨——宋江,有勇有谋的小李广花荣,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钱收买工人来陷害好汉们,更加体现当时“官迫民反”用金钱来买良心的肮脏社会。最后许多好汉不得不上梁山落脚,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与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异,他们个个武艺超群,劫富济贫,让山寨名声大振。好汉们聚义之后“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张招安之后,就走向了灭亡。
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敢欺压百姓,人们安居乐业,但是在那时被官员们逼得无路才有了今天我们口中说的.梁山好汉。就拿林冲来说吧,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被高俅欺骗误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帮助下减轻了罪,可是又差点被三个人陷害,林冲一口气杀了那三个人,因为杀了人,官府出三千贯钱捉拿林冲,因此林冲走投无路只好去梁山泊入伙。
这本“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讲了在黑暗社会中,被逼无奈才沦为草寇的这么有气概的好汉们的故事,我很敬佩他们,因此《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我很喜欢读童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即将融化的神秘城堡》这本书,有趣离奇的故事内容牢牢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作者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例如:有巨大的冰淇淋城堡。城堡里大到城墙、小到花瓶,都是用各种口味的冰淇淋做的;令人想想都觉得过瘾……书中还有像迷宫一样大的蚂蚁洞、有半人高会说话的蚂蚁,蚂蚁还和人进行拔河比赛;令人想想都觉得有趣……书中还有一种大扫帚形状的金色棒棒糖,里面含有胆子和自信增长剂。帮助人重新树立信心,增加战胜困难的勇气;令人想想都觉得渴望……
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他们都很有性格。例如:会魔法的棒棒老师,她能带领同学在玩中增长知识;收发室的阿婆是位悠悠球高手;主角是“捣蛋头儿”高大威;还有个“假小子”巴佳佳;电脑高手小本;爱吃零食的牛一……在他们身上,我都能找到我们同学的'影子。
我喜欢书中的语言,生动活泼,联想丰富。例如:描写冰淇淋化了的样子:“冰淇淋像得了软骨病一样,越来越弯,越来越软,最后终于站立不住,脖子一歪——‘啪’地从扇形蛋筒上一头载到了地上。”描写风吹树叶时的样子:“风吹过来,树叶悠闲地给大树扇着风。”书中这样独特生动的联想还很多。
我最喜欢这本书,它既像我的一位知心朋友,又像我的一位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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