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的细则【推荐】
监理的细则1
一、名词解释:
现场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定期巡视现场,检查现场施工作业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和施工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二、编制依据
1.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2.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变更
3.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美林湖01地块工程
2、建设单位:美林江南置业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常州常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天目湖建安
6、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
7、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8、计划工程总投资:21157。31万元
9、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2月20日
10、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8月20日
四、监理巡视范围、项目、时间
1、土方开挖分层开挖顺序
2、钢筋绑扎质量,钢筋搭接部位,搭接长度
3、墙体、砌筑质量,墙柱钢筋的设置,构造柱、马牙搓的留置,材料湿润、灰缝控制。
4、模板支撑设置,模板拼接,模板固定。
5、门窗安装中的'连墙件设置,是否打发泡。
6、墙面粉刷中塌饼留设,平整度控制,分层粉刷。
7、楼地面基层清理,水泥浆铺设,浇筑过程控制。
8、巡视一般每天上、下午各不少于一次。
五、监理人员在巡视时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人员到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检查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中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出厂质量证明、质量检验报告,督促施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必要的复验。
4.做好监理日记。
5.巡视监理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改正;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采取必要的措施。
六、监理巡视程序
1.按要求编制巡视监理方案;
2.监理单位按计划检查;
3.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七、对巡视记录(同监理日记)的要求
1.记录内容要真实、准确、及时;
2.监理日记应填写清楚项目工程中的"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部位、日期、气象情况、填写人"栏。
3.纪录发生的事件(如开例会、来检查工地、签变更纪录、发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等)。
4.施工情况。
5.存在问题。
6.解决情况。
7.整改回复情况。
监理的细则2
一、 工程项目概况
㈠工程项目名称:×××办公综合楼
㈡工程地点:××
㈢建设单位:×××
㈣承包单位:××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㈤设计单位:××设计所
㈥建筑面积:×××m2
㈦结构形式及层数:××
㈧投标报价:××元。
㈨施工工期:×天
二、工程项目监理组织:
㈠监理组织机构图(见图1)
图1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㈡项目监理组织人员情况(见表1)
表1 项 目 监 理 组 织 人 员 情 况
三、安全监理的任务和监理的程序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㈠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⑴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⑵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⑶起重机构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要求;
⑷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⑹冬期、雨期等季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⑺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⒉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⑴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⑵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⑶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⑷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⑸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⑹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㈡安全监理方法
⑴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⑵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⑷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⑸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⑹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⑺现场监督与检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堆程操作;
②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四、预防措施
㈠土方工程
⒈土方开挖
⑴施工准备工作
①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摸清工程实地情况、开挖土层的地质、水文情况、运输道路、邻近建筑、地下埋设物、
古墓、旧人防地道、电缆线路、上下水管道、煤气管道、地面障碍物、水电供应情况等,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措施,清除施工区域内的地面及地下障碍物。
②做好施工场地防洪排水工作,全面规划场地,平整各部分的标高,保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不积水,场地周围设置必要的截水沟,排水沟。
③保护测量基准桩,以保证土方开挖标高位置与尺寸准确无误。
④备好施工用电、用水、道路及其它设施。
⑤需要做挡土桩的深基坑,要先做挡土桩。
⒉土方开挖注意事项
⑴根据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的大小,选择机械和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方案。
⑵如开挖的基坑(槽)比邻近的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护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⑶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时,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在边坡支护设计时应考虑堆土附加侧压力。
⑷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
监理的细则3
一、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
2、委托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3、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
4、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6、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二、安全监理的范围
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施工阶段工程监理。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责任制、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安全是否明确。
4、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三级”教育、安全培训、特别是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人、证”是否统一。
5、审查施工单位开工前安全监督委托是否办理。
6、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7、审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机构、设施配备。
8、审查施工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出厂合格证,安、拆资质证,验收使用合格证。
9、检查各工序安全技术交底。
10、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
四、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生活区及施工区,消防器材配备、易燃易爆物资存放,环境管理。
2、施工过程:
①土方工程:本工程为条形基础和独立基础,大开口机械开挖,两台机械在同槽作业时,两机最小间距不小于10m。堆土要距槽边1.0m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5倍。作业时要注意稳定性,发现裂缝或倾坍时,操作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②脚手架工程:要有设计计算和说明的专项方案,验收后方可使用。
③模板工程:要有支模方案、图示,必须有设计计算和说明书。
④塔吊:有出厂合格证、塔基按设计和说明施工,做好砼配比(c35)和隐蔽工程验收,安、拆必须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安装时基础砼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安装完毕必须经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对钢丝绳,四限位、两保险安全部件要逐项检查,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
⑤施工临时用电: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用电设计,临时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⑥“三宝”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楼梯口、通道口防护) 、“五临边”(基坑周边,无防护栏杆的阳台、料台、平台周边,挑檐周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楼层周边,水箱、水塔周边)防护:“三宝”必须符合标准,按要求配戴、设置,“四口”、“五临边”按要求加设防护措施,必须设置防护档杆和密目安全网。
⑦施工机具:必须一机一间做接零和漏电保护,安全防护装置齐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五、安全监理控制目标
1、伤亡事故: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目标控制,无重大伤亡事故。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施工合同约定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
六、安全监理措施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主动配合施工单位抓好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在监理巡视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下达指令,(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复查进行跟踪;对危及人身安全及工程结构安全的重大问题,立即报告总监和建设单位并下达停工令,采取措施整改。施工单位不停不改的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3、每周监理例会总结,布署安全工作。
4、每月组织的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落实责任,限定时间整改、同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当月安全生产情况。
总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施工期的安全控制是予防为主,严格管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七、施工阶段安全生产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
签发开工令
发出安全生产交底通知
现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时指令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建立项目监理组织
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报
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
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重新申报
施工单位
开工申报
开工准备
是否可行?
否
是
开工
接收交底通知
接收整改通
知或暂停令
是否整改或停工?
申报复工
是否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隐患解除,签发复工通知
安全主管部门进场处理问题
复工
八、项目监理部安全组织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袁传宝
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袁传宝
内业资料员 袁传宝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土建杨明会 土建常冠福 土建顾...... 电气李密江 水暖李xx
九、安全监理岗位责任制
1、总监理工程师
①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
②全面负责所监理项目的施工安全控制工作,检查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工作及安全控制内业资料。
③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的'专项施工方案。
④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上岗证。
⑤负责安全监理月报、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⑥签发安全生产有关停工、复工、报告等指令。
2、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学习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
②协助项目总监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各类人员的上岗证。
③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特种设备的安、拆资格证、出厂合格证、无安全检查合格证不得使用。
④负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并下达监理指令。
⑤负责检查监理部所监理工程范围内各项安全设施、器具的配备。
⑥负责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及安全监理交底工作,作好安全监理日记。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
①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②检查本专业工程各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巡视、旁站过程中检查是否落实。
③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总监汇报。
4、内业资料员责任制
①及时收集,保管好各项安全监理的有关资料,做到整洁、分类有序。
②参加监理部组织的有关安全控制监理活动并做好记录。
③及时做好安全生产所有文件,资料的收、发记录工作。
监理的细则4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总监离工程师应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劳动纪律、专业技能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2、按照培训计划选送有经验和责任感事业心强的人员进行进修培训,同时应结合施工特点经常对监理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队伍的整理素质,增强安全监管能力。
3、监理站根据学习制度要求每月组织有关监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2h。
4、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展及特点和项目机构要求,及时对监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和交底
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监理站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逐步完成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即:实行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不断加强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监控把关和推进!
2、所有工程开工前都必须针对工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周边环境和气候等特点,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水下、水上作业、基坑支护、起重吊装、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大型机械设备拆装、压力容器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要经五人以上的专家组论证同意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方可组织施工。
3、对危险性大、高温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长的工程,应独立编制季节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强化措施,以做好高温炎热季节的防暑降温、防食品中毒工作,保证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雷电、防漏电及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
4、监督施工单位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⑴、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工程负责人,有关技术、安全、质量等管理人员及施工从业人员进行交底。
⑵、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交底会。
⑶、安全技术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内容全面、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交底应一式3~4份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由交底人、接收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安质部门和监理分站分别存档备查。
⑷、施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
⑸、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安检人员应检查现场落实情况
⑺、监理人员对方案和措施进行监控,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或违规、违章、违标作业应坚决制止,对不听劝告的,应立即向分站长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采取暂停报验等强制性措施予以制止。
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清晰、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6、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核各类安全技术资料,需现场核实的应及时到现场核实,严格按规范和有关把关签认,同时应及时整理归档,严禁补签漏签或违规乱签盲目签字。
三、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进场大型施工机械(包括:混凝土运输车及输送泵、压路机、平地机、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打桩机、发电机组、空压机、钻机、潜孔钻机、混凝土立式拌和机、提梁机、运梁车、架桥机、造桥机(移动模架)、衬砌台车等机械设备应当附有设备出厂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考试,并定期进行相关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形成记录及台账
2、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报监理站审批,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3、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定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4、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5、大型机械临近营运线施工时要严格执行"一机一人"的专职防护,"人随机动",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的防护措施。
6、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单位对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由施工单位整理形成记录。大型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验,未未定期检验或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使用。
四、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建立完善的施工组织机构,配齐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审核以下内容:
1、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或批文,营运线上施工应有路局签发的《营业线施工许可证》
2、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机构框架图及人员名单,外聘劳务人员应纳入其班组管理。
3、安全质量专职检查体系机构图、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总工、安全专职检查人员、质量专职检查人员的有关要求持证上岗的证书
5、各类特殊工种操作证和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的有效证件如:吊车司机、上下电梯司机。
6、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施工人员中途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五、安全重大方案审查制度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部有关《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如:隧道开挖、爆破作业、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大型支架、临边围护工程、模架制梁、水上作业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组论证通过。
2、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专项措施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监理站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离工程师批准方可下发执行。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逐级细化施工方案和措施,细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须针对性强,并具有可操作性。
4、经过审查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进行交底,做到逐级交底签认,责任到人。
5、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并记入监理日记,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业。
6、凡未达到以上要求的施工单位强行施工的,监理人员必须里上报监理站,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暂停令,暂停该工程施工、检查与验收,并上报项目管理机构。
六、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配齐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不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救援物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预案进行审核,现场实地查看清点确认救援人员、机具物资配备等有关事宜,确保落实到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应急预案符合要求,签认后报监理站,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备案。
4、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应急机具、物资是否完好齐全,存储到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和消防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时能熟练进行。
5、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应急救援的动态管理,根据工程的推进,适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方案或措施、救援物资的补充与完善。
七、安全检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
1、总监离工程师应每季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①外业检查:对管段内施工现场、驻地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现场控制、制度的落实、作业标准、文明施工等应对照要求检查。
②内业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技术交底、文件学习传达情况,内业资料整理是否完善等
2、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点抽查。
二、专项检查: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专项或季节性安全专项检查,如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隧道、防火防爆、节假日前后、雨季、冬季、台风前后等;要对定期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各监理组(分站)现场安全监控情况进行检查。
三、日常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加强对管段内施工情况日常检查、巡查、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应现场把关,对定期和专项检查发现及项目管理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记录。
八、安全例会制度
1、监理站应建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主要内容:学习文件、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安全管理经验,制定针对性措施、布置下阶段安全工作重点。
2、总监或副总监每月主持召开施工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安质负责人、监理组长(分站长)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工作协调会、总结、分析、布置安全工作。
3、监理站和各监理组(分站)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数据库台账,作为分析依据,落实整改闭合。
监理的细则5
编制:
审核:
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监理实施细则审批单
工程名称:淄博自贸免税商城(西地块)项目编号:
总监:
我项目监理部,已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完成了_________商城(西地块)项目的桩基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现将此工程实施细则报上,请予以审批。
附: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员: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审查意见:
经审查,本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符合/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要求。同意/不同意按此方案实施,若工程建设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改并报审,以保证项目监理工作顺利实施。
批准: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细则即深基坑监理实施细则:包括护坡桩、边坡支护、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等内容。
一、专业特点(专业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商城项目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基坑支护及土方挖运
基坑安全等级:二级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拟建物基本情况如下:
基坑整体设计深度
基坑整体开挖深度
基坑平面尺寸
-10.45m
约10.07~10.37m
约217.2m×115m
东侧紧贴无法移动的天鸿路,南侧紧贴工程临舍,西侧紧贴变电站,北侧为电信大楼。
2、工程地质条件:详见勘察报告
二、编制依据
甲方提供的本工程相关图纸及要求;
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范》
《锚杆喷射砼支护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淄博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淄博市建设工程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标准;
三、工作流程
挖土施工流程:
设备进场→场地平整→施工放线→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分步、分层开挖土方至槽底
运土施工流程:
挖土装车→出口处清土→清扫(冲洗)轮胎→出场外运
护坡施工工艺流程:
土方分层开挖→边坡修整→编网喷射砼→进行下层土钉支护施工(视边坡土质情况,各工序可交叉施工)
锚杆施工工艺流程:
定孔位→成孔→制锚→下锚杆→压力注浆→补浆→养护(安装腰梁)→预应力张拉→预应力锁定
四、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针对性审查。
2、现场支护及开挖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勘查文件及相关规程进行。
3、临边支护和用电安全。
4、开挖机械及开挖程序的监督检查。
5、支护及边坡变形监测。
6、土方回填及拆除支护结构监督。
7、险情预警及抢险措施。
8、目标值是通过监理实施达到下列目标:
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必须按照二级安全等级支护,达到合格等级。
进度目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通力协调与周边的关系,创造工程施工条件,以便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
投资控制目标: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价款规定确定的原则,按安全、质量、进度的要求控制投资,以达到投资合理。
合同及资料管理目标:确保工程各方遵守并执行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按淄博市建委和档案馆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监理资料并加强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确保施工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并达到顺利移交。
关系协调工作目的:坚持“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确保工程各方工作关系协调一致,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适用放坡开挖及支护开挖)
5.1.方案审核
基坑工作开始前,项目监理部人员必须认真熟悉设计图纸、地质资料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审核,审核程序及基本要求如下:
5.1.1审查方案中是否针对以下内容分别制定出较为细致的安全措施:
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的监测及保护,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支护措施、开挖方式,地下水位较高的还要有合理的降水措施等,项目部应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报送业主及施工单位。
5.2.施工监理
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管理,确保深基坑开挖的顺利进行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开挖前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工地现场一定要安排专职安全员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同时项目监理部人员必须做好以下监控工作:
5.2.1.深基坑支护
5.2.1.1.现场监理员必须严格监控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以确保支护结构能满足基坑施工安全要求。
5.2.1.2.当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支护结构施工后或放坡开挖进行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偏移观测点。
5.2.1.3.现场监理每日或雨后必须与施工单位安全员一起检查土壁及支撑的稳定情况,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继续施工,严禁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
5.2.1.4.根据现场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每天或隔日对支护结构、边坡土体、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的位移和沉降进行观测,监理复测并做好记录。
5.2.2.深基坑土方开挖
5.2.2.1.施工单位申报的专项方案要包括土方工程开挖,现场要按认可的方案进行开挖,监理人员全程跟进检查。
5.2.2.2.土方开挖后要及时检查基坑临边防护的搭设情况,基坑四周要设置1.2米高的红白油漆相间的钢管或毛竹防护栏,下设挡脚板,不符合方案要求的,要求立即整改。
5.2.2.3.检查现场挖土机的安检及测试资料,对较为残旧的机械要求施工单位做好维护工作。不允许挖土机械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5.2.2.4.用挖土机械施工时,严格注意挖土机的作业范围内,不能有其他机械和工人作业;局部需要人工开挖时,两个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米。余土应做到随挖随清,如果在坑边堆放弃土、料具和移动施工机械,要求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最少要距支护结构外延2米,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
5.2.2.5.开挖时要按要求搭设专用通道供工人上下,不允许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基坑。
5.2.2.6.挖土时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与原始资料不符,应及时报告甲方,工人不得擅自处理。电缆两侧1M范围内的土方要求采用人工挖掘。
5.2.2.7.工人下基坑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坑内必须设置稳定可靠的逃生通道;基坑中有积水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要求施工人员穿戴防护用品,如胶鞋等,监理要加强巡查工作。
5.2.2.8.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支护结构外延2米范围内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停、驶。不允许运土汽车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5.2.2.9.场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行,防止基坑侧塞车、陷车,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5.2.2.10.基坑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注意土壁或支护体系的变异情况,如发现坡体有裂纹或局部塌落现象,要及时支撑或改缓放坡,如发现支护结构有渗水、流砂、流泥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补强。
5.2.2.11.严格控制开挖程序,不允许单向开挖及超挖情况出现;督促施工班组做好交底工作,防止挖土机斗过多碰撞支护结构,以免发生变形破坏,导致支护体系失稳。
5.2.2.12.基坑周围不得搭设临时工棚设施。
5.2.2.13.夜间施工时,基坑要保持有足够的照明,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并在现场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志。
5.2.2.14.施工单位应根据基坑内具体的.环境情况相应做好通风、防尘、防毒等防火措施。
5.2.3土方回填
5.2.3.1.基坑开挖完成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如因特殊原因不能连续性施工,造成基坑暴露的,要做好监测工作,尤其对于暴风雨天气,要加强维护工作。
5.2.3.1、回填过程中,基坑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5.3.预警与救护
5.3.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较为客观的险情预报系统,并在施工现场预备足够的抢险器材。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启动预警:
1)支护结构水平位移速率连续几天急剧增大,明显出现桩与土体剥离现象。
2)支护结构水平位移累积值达到了设计容许值,如最大位移量与开挖深度的比值达到3.5~7‰,周边环境复杂时取较小值。
3)临近地面及建筑物的沉降达到设计允许值,且地面裂缝急剧扩展,墙体出现多条裂缝等。
4)煤气管、供水主管已发生有泄漏、渗漏现象或设施的变位达到设计容许值,如局部沉降达20~30㎜时。
5.3.2.当出现严重基坑坍塌事故时,要配合施工单位及时疏导作业现场的所有人员,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抢险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事故情况;若已发生人员伤亡情况,应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伤亡人员工作。
5.3.3.现场监理应认真做好事故发生全过程的详细记录,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及各项善后工作。
5.4.锚杆护坡施工质量控制:
钻锚杆孔前,应按设计要求和围岩情况,定出孔位,做出标记。
(1).锚杆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工作:
1锚杆原材料型号、规格、品种以及锚杆各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2锚杆孔位、孔径、孔深及布置形式符合设计要求。钻孔与锚杆预定方位的允许偏差为1-3cm。
3锚孔内积水和岩粉应吹干净。
(2).原材料及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锚杆杆体使用前应平直、除锈、除油。
2预应力筋表面不应有污物、铁锈或其他有害物质,并严格按尺寸下料。
3杆体制作,应按设计规定安放套管隔离架、波形管、承载体、注浆管和排气管。
4宜采用中粗砂,粒径不大于2.5mm。使用前应过筛。
5砂浆配合比:水灰比宜为0.38-0.45,水泥比砂宜为1:1-1:2。
6钻孔孔口必须设有平整、牢固的承压垫座。
7承压垫座的几何尺寸、结构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承压面应与锚孔轴线垂直。
(3).锚杆及土钉墙施工质量控制:
1)锚杆及土钉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按下表规定执行:
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备注
单位
数值
主孔项目
1
锚杆土钉长度
mm
±30
2
锚杆锁定力
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项目
1
锚杆或土钉位置
mm
±100
2
锚杆倾斜度
°
±1
3
浆体强度
符合设计要求
4
注浆量
大于理论注浆量
5
土钉墙面厚度
mm
±10
6
墙体强度
设计要求
1.预应力锚杆的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3%,其他锚杆的钻孔轴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2.锚杆孔距的允许偏差为150mm,预应力锚杆孔距的允许偏差为200mm。
3.水泥砂浆锚杆孔深允许偏差为50mm,预应力钻孔深度不宜比规定值大200mm,孔径应大于杆体直径15mm。
2)过程控制措施
1.砂浆配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砂浆应拌和均匀,随拌随用。一次拌和的砂浆应在初凝前用完,并严防石块、杂物混入。
2.注浆管应随杆体一起插入锚孔内,距孔底50-100mm。杆体插入孔内长度不应小于设计规定长度的95%。锚杆安装后不得随意敲击、移动。
3.注浆时做到二次注浆、三次注浆……,至使锚孔内注浆密实能够产生足够的握裹力和摩阻力,这是锚杆施工的关键。最后一次注浆注浆管则随注浆缓慢拔出,直至砂浆溢出孔外。
4.预应力锚杆自由端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插入孔内前自由端的保护不应受到破坏。
5.预应力张拉前,应对张拉设备进行率定。预应力筋正式张拉前,应取20%的设计张拉荷载,对其预张拉1-2次,使其各部位接触紧密,钢筋完全平直。
6.预应力筋张拉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安排张拉程序时,应考虑相邻锚孔预应力张拉的相互影响。
7.预应力钢筋张拉,应张拉至设计值的105-110%,再按规定进行锁定。
8.张拉锁定48H后,若发现预应力损失大于锚杆设计值的10%时,应进行补偿张拉。灌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切除外露的预应力钢筋,切口位置至外锚具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4).钢筋网喷射砼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1)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1.喷射砼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Mpa。
2.砂石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应采用质量符合要求的外加剂。掺外加剂后的砼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采用碱性速凝剂时,不得使用含有活性二氧化硅的石材。
4.干法喷射混合料配比,应符合规范规定,水灰比宜为0.4-0.45。
5.原材料按重量计,称量的允许偏差控制值:水泥和速凝剂为±2%;砂石为±3%。
6.依据采用施工机具的不同,混合料搅拌时间应符合规范有关规定。
7.干混合料应随拌随用。
8.钢筋应清除污锈。
2)施工过程控制措施
1.喷射前应埋设控制砼厚度的标志。
2.喷射作业紧跟开挖作业面。砼终凝前到下一循环放炮时间不应小于3h。
3.喷射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风、水、输料管路和电缆线路等全面检查和试运转。
4.清除开挖面的浮石。用高压风水冲洗受喷面;对遇水易潮解、泥化的岩层,应用压力风吹扫。
5.开始喷射时,应减少喷头与受喷面的距离,并调解喷射角度以保证钢筋与受喷面间砼的密实度。
6.钢筋网应与锚杆或其他锚定装置联结牢固,喷射时钢筋不得晃动。
7.钢筋网在喷面上喷射一层砼后铺设。
8.在喷射过程中如有脱落的砼被钢筋网架住,应及时清除。喷射砼终凝2h后,应喷水养护。养护时间为不得少于7d。气温低于+5℃时,不得喷水养护。
(5).锚杆的实验和检测
1)锚杆的基本试验
1.基本试验锚杆数量不得少于3根。
2.基本试验所用锚杆结构、施工工艺及所处的工程地质条件应与实际工程所采用的相同。
3.基本试验最大的试验荷载不宜超过锚杆杆体承载力标准值的0.9倍。
4.基本试验应采用分级循环加卸荷载法。
2)锚杆验收试验应遵守规范有关规定
1.验收试验锚杆数量不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3根。
2.验收试验应分级加荷。最大试验荷载不能大于杆体承载力标准值的0.8倍。
(6).监控措施
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设置,动态观测点的观测,进行动态分析,时刻抓住质量、安全不放松。
2)对每一开挖层,都要进行放线、自检、验线、坡面修整,对于放坡坡度进行量测。
3)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安全质量监督权、否决权。
4)填写监理日记,定期及时向业主和公司汇报有关工程的质量、进度情况。
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及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
监理的细则6
一、工程概况(与脚手架工程安全有关的内容描述)
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浦江双辉大厦施工阶段。
本工程由二幢办公楼组成,基地面积为m2,总建筑面积为m2,其中,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m2,层数为49层,建筑高度为。
地下部分总建筑面积为m2,(含2E2—1地下部分179m2,2E2—4地下部分1329m2),层数为4层。基坑开挖深度为:裙房区,塔楼区,电梯井。
二、监理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某年局部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房屋子建筑(施工)部分第九篇施工安全第4部分脚手架;
3、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4、《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5、《普通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6、上海市《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技术规程》;
7、建设部《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20xx]230号
8、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脚手架搭设前的监理工作:
1)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其安全措施等;
2)审核脚手架搭设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岗位合格证书,并要求持证上岗;
3)如果是专业的脚手架搭设施工单位施工,则要审查其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
4)督促总、分包单位按有关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5)对搭设脚手架的有关设备、机具、材料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6)审核脚手架安全施工应急抢险方案。
2、脚手架搭设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1)附着升降脚手架
⑴、附着升降脚手架所用各种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
⑵、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每次升降以及拆卸前检查施工单位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
⑶、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操作;
⑷、附着升降脚手架在首层组装前应设置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
⑸、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经过以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5—1)、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附着支撑对其附加荷载的要求;
(5—2)、全部附着支撑点的安装符合设计规定,严禁少装附着固定连接螺栓和使用不合格螺栓;
(5—3)、各项保险装置全部检查合格;
(5—4)、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设置符合用电安全的有关规定;
(5—5)、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5—6)、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运行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5—7)、架体结构中采用普通脚手架杆体搭设部分,其搭设质量达到要求;
(5—8)、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并符合设计要求;
(5—9)、各岗位施工人员已落实;
(5—10)、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5—11)、附着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及照明设施;
(5—12)、同时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同步荷载控制系统及防坠装置等专项设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5—13)、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等应有防雨、防砸、防尘等措施;
⑹、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操作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到:
(6—1)、严格执行升降作业的程序规定及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6—2)、严格控制并确保架体上的荷载符合设计规定;
(6—3)、所有妨碍架体的障碍物必须拆除;
(6—4)、所有升降作业要求拆除结束必须拆开;
(6—5)、严禁操作人员停留架体上,应设置安全警戒线;严禁有人员进入正在升降的脚手架下部区域,并设专人监护;
(6—6)、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
(6—7)、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
(6—8)、未办交付使用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
⑺、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7—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7—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
(7—3)、在架体上推车;
(7—4)、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起吊物件碰撞或扯动架体,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7—5)、使用中的物料平台与架体仍连接在一起;
(7—6)、其他影响架体的安全作业。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⑴、搭设用于高层建筑和一般建筑工程的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应严格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执行;
⑵、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⑶、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⑷、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
⑸、高层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⑹、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作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⑺、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⑻、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⑼、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用两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应大于;
⑽、高层建筑金属脚手架的拉杆,不宜采用铁丝攀拉,必须使用埋件形式的刚性材料;
⑾、钢管上严禁打孔;
⑿、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符合设计要求后按验算符合要求的进行搭设;
⒀、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500mm;
⒁、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⒂、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⒃、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⒄、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⒅、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⒆、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度一道;⒇、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杆件以上两步;
(21)、立杆搭设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2)、连墙件、剪刀撑、斜撑的搭设应符合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23)、其余要求详见规范JGJ130—20xx(某年局部修订版)。
3)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工程的监理
⑴、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
⑵、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水平架;
⑶、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
⑷、搭设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⑸、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件的搭设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⑹、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⑺、上、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1—2mm;
⑻、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接墙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水平架;
⑼、其余要求详见规范JGJ128—20xx。
4)室内满堂脚手架的搭设工程的监理
⑴、室内满堂脚手架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搭设;
⑵、满堂脚手架的纵、横距不应大于2m;
⑶、满堂脚手架应设登高措施,保证操作人员上下安全;
⑷、操作层应满铺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须留空洞者,应设围栏保护。
⑸、大型条形内脚手架,操作步层两侧,应设防护栏杆保护。
⑹、满堂脚手架步距,应控制在2m内,必须高于2m者,应有技术措施保护;
⑺、满堂脚手架的稳固,应采用斜杆(剪刀撑)保护;
⑻、满堂脚手架不得钢、竹混用。
5)电梯井道内架子、安全网搭设工程的监理
⑴、从二层楼面起张设安全网,往上每隔四层设置一道。安全网必须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⑵、拉结必须牢靠,墙面预埋张网钢筋直径不小于14mm,钢筋埋人长度不少于直径的30倍;
⑶、电梯井道防护安全网不得任意拆除,待安装电梯搭设脚手架时,每搭到安全网高度时方可拆除;
⑷、电梯井道的脚手架一律用钢管、扣件搭设,立杆与横杆均用直角扣件连接,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⑸、脚手架所有横楞两端,均应与墙面撑紧。四角横楞与墙面距离:平衡对重一侧为600mm,其他三侧均为400mm。离墙空档处应加隔排钢管,间距不大于200mm,隔排钢管离四周墙面不大于200mm;
⑹、脚手架柱距不大于,排距为,每低于楼层面200mm处加搭一排横楞,横向间距为350mm,满铺竹笆,竹笆一律用铁丝与钢管四点绑扎牢固;
⑺、脚手架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钢管、竹笆等须妥善运出电梯井道,禁止乱扔乱抛;
⑻、电梯井道内的设施,必须有脚手架保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3、脚手架拆除工程的监理工作:
1)附着升降脚手架及金属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拆除
⑴、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拆除时应配备良好通讯器材;
⑵、脚手架拆除工作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拆除规定执行;
⑶、脚手架拆除工作应有安全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措施;
⑷、脚手架拆除工作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⑸、如遇强风、雨、雪、六级以上大风等特殊气象,不得进行脚手架拆除工作。
⑹、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⑺、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档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⑻、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⑼、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⑽、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⑾、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⑿、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⒀、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⒁、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2)门式钢管脚手架拆除工程
⑴、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经验收不再需要时,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进行;
⑵、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
⑶、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的,应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⑷、拆除工程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室内堆存;
⑸、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⑹、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⑺、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
⑻、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⑼、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交叉支撑、水平架、连墙件、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等),栏杆;
⑽、拆除脚手架时对影响安全的四周要采取安全警戒措施,并严禁高处抛掷。
3)其他脚手架的装、拆安全规定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四、安全监理方法
1、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安全法规、规定、方针、政策进行施工;
2、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安全生产设计要求、规定进行施工;
3、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检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加强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6、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7、及时签证监测、检测资料,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及时通报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8、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和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五、安全监理措施
1、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旁站、跟踪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及时通报,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改正,直至停工整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对违反有关建筑施工强制性标准规定及施工安全操作规定的经指正不能马上改正的则及时发出书面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改正,防止并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和随意性,确保施工现场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加强会议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协调工作,抓好承包单位的安全组织对安全管理到位的检查,会上,会下及时通报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的有关情况,统一认识,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改正;
4、对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工序、部位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做好记录,及时通报。
5、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安全监理程序
1、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协议,及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承包单位的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安全规章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资料;
2、建立报审制度,关键部位及关键施工工序施工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审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3、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前的现场布置必须满足安全施工的一切要求;
4、要求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所有施工设备、机械、建筑材料严格按有关要求进场验证;
6、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监理细则内容跟踪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7、开好各种安全管理、现场施工安全的协调会议,统一认识,解决问题;
8、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和表式要求编制安全管理资料;
9、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的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
10、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对当月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
11、编写安全监理总结报告;
12、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监理的细则7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依据:
1、有关电梯安装施工图纸;
2、建筑电梯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
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三、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电梯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建设工程所用电梯,必须是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有合格证的产品,国外进口的产品必须还有商检合格证明。
3.监理应认真核查下列产品的生产合格证:
(1)电梯曳引装置;
(2)导轨;
(3)轿厢、导靴、门窗;
(4)电气装置(电缆及控制柜);
(5)电气保护装置(配件及设备)。
4.电梯安装企业资格审查:
(1)安装企业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安装许可证,外省市电梯安装企业还应有市建委核发的《外地安装企业临时安装许可证》和《外地企业承(分)包工程施工证》。
(2)安装单位还应有电梯安装营业执照,在规定的营业范围内承揽工程。
(3)安装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
5.电梯设备开箱检查:
外型、外观应与图纸相符,完好无变形、无损伤,另部件规格型号符合图纸要求,数量齐全。各传动、转动部分活动灵活,功能可靠。电梯制造企业必须提供如下的资料文件:
(1)产品合格证;
(2)机房布置图;
(3)使用维护说明书(含润滑油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4)电梯原理图及符号说明;
(5)电气接线图;
(6)部件安装图;电梯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7)安装(调试)说明书;
(8)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限速器与渐近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副本。
6.协调电梯专业与其它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指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8.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任命书及资料证书和施工人员的岗位证书。
9.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方案和安全措施、开箱记录和产品合格证。
五、电梯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一)与土建交接检验的质量控制要点
1.按监理规范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分项施工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及签单。
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自检互检记录和资料整改归档工作。
3.电梯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员与施工方、业主方开箱检查设备和文件。设备主要检查:电梯主机、桥箱及对重块、电梯导轨、随行电缆、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及其它开箱单上所列内容。文件主要检查送货单和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控制资料是否齐全。
4.监理应参加土建和电梯安装双方对井道,机房土建施工部份的交接工作,确认土建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电梯安装布置要求,如有差异,应进行整改,符合电梯布置的要求验收后应形成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确认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5.机房内部、井道土建成结构及布置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6.主电源开关应能够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
7.开关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地接近,安装高度宜为1300-1500mm。
8.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米的安全保护围护,并应有足够的强度。
9.机房内设有固定的电气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xxX。机房内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在机房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或类似装置控制机房照明电源。
10.机房内应通风,从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排入机房内。
11.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机房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12.机房内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
11.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井道可装设备采暖设备,但不得采用蒸汽和水作为热源且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
13.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内照度应不得小于501X,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应各装置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控开关。
(二)机房设备安装的质量控制
1.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埋入端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应做隐蔽验收记录)。
2.驱动主机、驱动主机底座与承重梁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3.驱动主机减速箱(如果有)内油量应在油标限定的范围内。
4.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空洞边间隙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50mm的台缘。
5.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制动间隙调整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阐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面各不大于0.7mm。检查方法:1、观察检查。6.将阐瓦松开用塞尺测量,每片闸瓦二侧各测四点。间隙应均匀,任何部位均在0.7mm之内。
7.限速器绳轮、选层器、钢带轮对铅垂线的偏差不大于0.5mm,曳引轮、导向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大于2mm。
8.限速器运转应平稳,出厂时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应完好无拆动痕迹。限速器安装位置正确,底座牢固,当与安全钳联动早无颤动现像。
检查方法:1、观察检查。2、吊线、尺量检查。
9.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正常。可拆卸的装置必须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求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
10.在电动机或飞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曳引轮、飞轮、限速轮外侧面应漆成黄色,制动色手动松阐板手漆成红色,并挂在易接近的.墙上。
(三)导轨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导轨安装施工流程:
确定导轨支架位置——安装导轨支架——安装导轨——调校导轨。
2、质量控制:
(1)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2)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的埋入深度不应小于120mm,如用焊接支架期其焊缝应是连续并应双面焊,焊缝饱满。
(3)当电梯冲顶时,导轨不应越出导轨。
(4)两列导轨面间的距离偏差为:轿厢导轨0-+2mm;对重轨0--+3mm。
(5)导轨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装应固定可告。预埋件符合土建布置要求,锚栓(如膨螺栓等)固定应在井道壁的砼构件上使用,其连接强度与承受振动的能力应满足电梯产品设计要求,砼构件的压缩强度应符合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6)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与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均不应大于下列数值: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1.0mm。
(7)轿厢导导和设有安全错的对重(平衡重)导轨工作面的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导轨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平长度应不大于150mm。
(8)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15mm。如超过应校正。
(9)导轨应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架上,不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直接连接。
(10)轿厢导轨与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下端应支承在地面坚固的导轨上。
(四)轿厢对重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轿厢对重安装施工流程:
准备工作——安装底梁——安装立柱——安装上梁——安装桥箱底盘——安装导轨——道安装轿壁、轿顶——安装轿门装置及开门机构——安装轿厢其他装置——对重框架吊装就位——对重导轨安装调整——安装对重块并固定。
2.质量控制:
(1)轿厢组装牢固,轿壁结合处平整,开门侧壁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0。轿厢洁净,无损伤,无撞击伤痕,门缝一致。
(2)曳引绳头组合应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子头锁紧螺母均应安装有锁紧锁。
(3)轿内操纵按钮动作灵活,信号显示清晰,轿厢超载装置或称量装置应动作可靠。
(4)极限开关碰铁安装要垂直,最大偏差不大于3mm。
(5)安全钳钳口与导轨顶面间隙不小于3mm,间隙差值不大于0.5mm。
(6)当轿顶外侧边缘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离大于0.3m时,轿顶应装设防护栏及警示性标识。
(7)轿厢与对重的最小距离为50mm,限速器,钢丝绳和选层器钢带张紧,在运行中不得与轿厢或对重器碰触。
(8)对重(平衡重)块应可靠固定。
(五)层门安装的施工流程及质量控制。
1、层门安装施工流程。
安装地坎——安装立柱、门头、门套——安装门扇 调整厅门——安装锁具。
2、质量控制
(1)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2)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
(3)在关门行程1/3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为150N。
(4)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电气安装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5)层门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面面1-5mm。
(6)层门指示灯盒、召唤盒和消防开关盒应安装正确,其面板与墙面贴实,横竖端正。
(7)门窗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载货电梯不应大于8mm。
(六)安全部件的质量控制
1.各种安全保护开关的固定必须可靠,且不得焊接,动作正确、灵活。
2.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3.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4.限速器张紧装置与其限位开关相对位置安装应正确。
5.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6.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大于20mm.
(七)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的质量控制
1.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
2.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33.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且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
4.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像。
5.每根钢丝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6.随行电缆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2)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3)补偿绳、链、缆等补偿装置的端部应固定可靠。
(4)对补偿绳的张紧轮,验证补偿绳张紧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张紧轮应安装防护装置。
(八)电气装置的质量控制
1.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靠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E)
2.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3.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且其值不得小于
(1)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2)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4.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轿厢照明和通讯。
(2)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3)机房、轿顶和底坑的电源插座。
(4)井道照明
(5)报警装置。
5.电梯动力电源与电梯照明电源应分开设置。
6.供电电源的色标应正确,A相黄色B、相红色、N(零线)为谈兰色、PE保护线为黄绿色。
7.机房内有多台电梯时,应在开关装置上标有易于识别的标记。
8.控制柜、箱安装布置应合理,固定牢固,其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5/1000,金属外壳接地可靠。控制柜内有断相,错相保护装置。
9.接地线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铜芯线2.5mm.
10.机房和井道内应按产品要求配线。软线和无护套电缆应在导管、线槽或能确保起到等效防护作用的装置中使用。保护电缆和橡套软电缆可明敷于井道或机房内使用,但不得敷于地面。
11.导管、线槽的敷设应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净面积开60%,导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导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米,端头固定间距不应大于0.1m。
检查方法:1、观察检查2、用500V摇表测试导体之间,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值;3、通电、断电试验。
(九)整机安装质量检查
1.电梯安装完毕由电梯安装单位按要求进行试运转,并对下列安全装置或功能进行检查:
(1)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2)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阻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限速器
限速器上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对重、平衡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限速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4)安全钳
安全钳必须与其型式试验书相符。
(5)缓冲器
缓冲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6)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7)上、下极限开关
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点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且缓冲器完全压缩时,保持动作状态。
(8)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停止装置位于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2.以下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1)限速器绳张紧开关;
(2)有补偿张紧轮时,补偿绳张紧开关;
(3)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4)对可拆卸式紧急操作装置所需要的安全开关。
(5)悬挂钢丝绳(链条)为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开关。
3.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
(2)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当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时,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4.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
(2)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3)曳引式电梯的曳引能力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轿厢在行程上部范围及行程下部范围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部停层3次以上,轿厢必须可靠地制停(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制动。
5.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转时,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6.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为0.4-0.5。
7.电梯安装后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电梯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8.噪声测试
(1)机房内噪声应不大于80dB。
(2)轿厢运行时噪声不大于55dB
(3)轿门与层门开并过程噪声不大于65dB
9.平层准确度的检验应符合
(1)额定速度大于等于0.63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15mm的范围内;
(2)额定速度大于0.63m/s且小于等于1.0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30mm的范围内。
10.行速度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轿厢载有50%额定载荷时,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92%
11.观感检查
(1)轿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门窗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窗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应无刮碰现像。
(2)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各自的间隙在整个长度上应基本一致;
(3)对机房(如果有)、导轨支架、底坑、轿顶、轿内、轿门、层门及门的地坎等部位应进行清理。
监理的细则8
本细则仅适用于房建中一般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测量工程以及工业厂房中土建部分的测量工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测量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定位、轴线放样、标高复核、建筑物总高测量、建筑物的垂直度测量、建筑物沉降观测。
一、测量前准备
⒈测量前应对拟采用的测量仪器(水准仪、红外线测量仪等)进行校正和定期精度认定,以减少仪器的测量误差。
⒉校核测量配套工具,如标尺刻线、丈量长度所用圈尺的精度。
⒊准备好不同测量内容所用的测量记录表。
⒋检查判明测量用的原始点是否已破坏。
⒌测量前应确定测量方案,由于测量方案关系到测量精度,因此,测量方案应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其次,测量人员应有职责分工。
二、工程测量
⒈建筑物的定位测量
⑴建筑物定位测量前,应由建设项目法人提供规划测量位测量并确认的建筑物角标的坐标,(包括书面通知和现场坐标移交)角标一般为三点以上,其中两点作为定位测量用,其余点作为校核用。
⑵所提供的角标施工单位应妥善保护,当角标位于建内或施工过程可能会破坏时,应在单体定位后,引至安全地方固定好。
⑶建筑物定位测量时,以所提供的两个角标进行测量定位,然后利用其余角标反向测量校核;属角标有误时,应及时通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代表进一步证实;属放样本身轴线有误,应重新放样。
⑷放样后的轴线应标于龙门板上,用于基槽轴线放样,模板定位,地梁轴线复核,以及±0。00以下的墙体轴线放样,每次测量前均应先根据角标复核龙门板轴线。
⒉轴线放样
⑴在基础回填之前,可利用龙门板的轴线,先放样底层轴线,也可以先把龙门板的轴线后移至不影响回填土的地方,待回填土后再进行底层放样。当底层墙体或柱施工完毕,应把后移的轴线标点移至建筑物的四大角和转角墙、柱上,并用铁漆标好,这些标准轴线将随建筑物的施工一直往上引,作为本层其它轴线放样的依据。为确保框架结构中外框架的垂直和观感要求,外排柱应每柱都引通高轴线。
⑵本层内的墙体或框架中排柱应以边轴线拉通长线进行内墙或内排柱的轴线定位。框架结构中的外排柱在通线进行定位后,还应对单柱上下层的轴线进行复核。
⑶当墙体为框架剪力墙或柱时,在模板安装前,还应根据已放样的轴线,弹出模板安装时的内边线,作为立模定位的依据。
⑷砌体组砌时,外围护墙应边砌边吊线校核。柱或剪力墙的模板上口引中线与标准轴线校核。梁板则根据柱、墙上口校核过的中线进行轴线校核。
⑸阳台或出墙构件,除应从轴线外引进行定位外,还应吊垂线与低一层的阳台或出墙构件对齐。
⒊建筑物标高复核
⑴在建设项目法人提供规划部门测量确认的角标时,应同时提供永久性高程点,当永久性高程点距建筑物较远时,应引至建筑物四周不受影响的地方做半永久性高程点或在建筑物四周做高程桩,再把永久高程引至高程桩。高程桩应设井围护,桩身置于残积土以下,桩身为上小下大方柱或圆柱并埋设Φ16圆钢,高程桩应设在不易扰动的地方,半永久性高程应定期校核。
⑵根据永久性高程或半永久性高程,测量基底标高,在基底做标高木桩控制垫层厚度,在地梁模板上弹梁面标高线以控制地梁标高,在底层墙体上或框架柱上测出建筑物单体的±0。00基线,并用铁漆标出,作为层高的控制线。层高测量可采用挂线丈量与经纬仪测量昂角后计算层高相结合。每层施工完,相应的层高控制线应上引。
⑶根据层高控制线引入室内转为30线或50线。室内30线或50线作为窗台控制,墙顶控制,木门窗安装标高控制,梁底和板底标高控制的依据。30线或50线还可做为天棚粉刷打底的阴角水平比较线和地面找平或找坡控制的比较线。
⒋建筑物的总高测量
建筑物的总高测量主要是利用经纬仪测量总高点的昂角,再与±0。00基线测出经纬仪的高度,利用经纬仪与±0。00基线的距离,和总高点昂角计算经纬仪至总高点的高度,后与经纬仪高度的总和即为建筑物的总高。采用红外线测量仪时,则可直接测出总高度。
⒌建筑物的垂直度测量
⑴在建筑物主体封顶后,装修前,应对建筑物的垂直度进行第一次测量。待装修后,竣工前测第二次。
⑵装修前的垂直度测量,可采用吊垂线和经纬仪相配合。垂线从屋面边轴线吊线下来,经纬仪控制垂线的垂直,垂线在底层与同轴的轴线偏差,即垂直度偏差。
⑶装修后的垂直度测量,则可在直接从屋面的外墙大角吊垂线。经纬仪控制垂线的`垂直,垂线在底层与大角的偏移,即为垂直度偏差。
⑷一般建筑物四大角均应测量垂直度。每个大角应测量两个方向。
⒍建筑物沉降观察
⑴沉降观察要求采用Φ18钢筋进行预制,端头垂直90°角。平直长度2。2CM的弯头作为测量点,测量点应磨成半球形或圆台状。
⑵沉降观察点统一安装在建筑物室外标高以上50CM处。安装时,若安装点是钢筋砼柱时,则应直接焊接于柱筋上;若是砖墙,则应采用先预埋在砼预制块上,再砌上墙,沉降观察点安装时,应伸出墙5CM左右,以确保外墙装修后,沉降观察点能伸出墙2。5CM,沉降观察点安装后应上漆并标出标志。
⑶沉降观测点每个建筑物应设不少于6个,观察点一般设在建筑物的转角和建筑物沉降缝两侧。
⑷建筑物沉降观察是利用永久高程点或半永久高程点进行测量的。测量时应采用闭合差测量,沉降观察的目的除测量建筑物每测量点的沉降量外,最主要的目的是测出不均匀沉降量。因此,测量沉降时每次只允许采用同一个永久高程或半永久高程。
⑸建筑物沉降观察在沉降点安装后,第一次应先测出各沉降点的实际高程,以后每上一次荷载或每上一自然层应测一次沉降观察。到建筑物封顶后,则改为每月定时观察。
三、测量责任和资料管理
⒈除每次测量的测量方案需技术负责人确认外,每次测量后,负责跑尺、观镜、校对、复核、审核的责任人应签字。
⒉原始记录和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测量结果均是测量技术资料。
⒊技术负责人在每次审核测量结果时,一旦发现建筑物的垂直度或沉降有异常,有责任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隐情不报,技术负责人应承担责任。
⒋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定期抽查测量资料。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
监理的细则9
一.编制依据:
建设部建监(1996)208号《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监(1996)488号《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GB50319-20xx《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嘉建质[20xx]4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通知》、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过审批的监理规划、施工设计图纸等。
二.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三.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的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主要包括:土方回填、地基处理、基坑围护施工、混凝土灌注桩浇筑,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地下室施工、土钉墙、后浇带及其防水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浇捣、结构加固、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现场检测及其它重要部位施工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监理人员必须实施旁站监理。
四.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的内容(质量控制要点)
详见附件。
五.旁站监理的程序和工作要求
1.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一般情况制定施工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工作要求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施工旁站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部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市质量监督站驻工地质量监督工程师一份。
2.施工企业根据施工旁站监理实施细则,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可采用A27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按照施工旁站监理实施细则实施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具体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并对监理员实施技术交底,明确重要控制点,由监理员负责具体实施(操作)。
4.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在施工现场实行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旁站监理记录表式详见附件)。凡旁站监理员和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质检员未在旁站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6.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注:相应文件是指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过程中,旁站监理记录应由项目监理部专人负责与相应验收记录存放在一起备查。旁站监理记录和相应验收记录监理日记等应做到可追溯和闭合。旁站监理记录是公司对项目监理部监理工作质量巡回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8.工程竣工验收后,旁站监理记录由项目监理部随同其他监理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查。
六.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并按规定移交。
七.旁站监理作为质量控制手段之一,必须与巡视、平行检验等方法综合运用。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切实安排好施工旁站监理工作,并具体落实到人,严格执行质量责任制度和内部检查、考核奖罚制度。
八.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xx]189号规定,认真做好旁站监理工作,并主动、虚心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旁站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于旁站监理实施不到位的项目监理部和有关监理人员,经公司查实后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责令整改;由此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并由公司根据其应负的责任作出相应的处理。
监理的细则10
一、细则编制依据
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TGT59-99建筑施工塔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本工程设计图纸、地质勘察资料
二、塔吊基础施工过程中监理控制要点
1、塔吊桩基砼强度试块报告是否合格
2、塔吊基础钢筋、防雷接地是否经隐检合格
3、塔吊基础标高及地下节预埋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4、砼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5、塔吊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
6、审查塔吊基础方案是否经过审批、计算书是否正确
三、塔吊安装拆卸过程中监理控制要点
1、审核塔吊型号、技术参数及进场设备清单;
2、审核设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3、检查专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4、审查设备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及安装拆卸人员资格;
5、审查塔吊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及塔吊安装安全技术交底书;
6、检查设备专业检测单位的资质及检测人员资格;
7、审查塔吊安装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
8、安装程序及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塔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安装程序进行作业,在基础制作完成并合格后,方可进行整机安装。
9、安装过程中关键部位控制如:
(1)安装底座及基础节:安装底座前先放好调整垫板、底座及基础节就位后,调整底座水平度,控制基础节的垂直度在1%以内,注意底座定向方向,在安装时应先将销孔清理干净,孔及螺栓皆要涂黄油;
(2)安装压重块:注意交替进行以保持塔机的平衡;
(3)安装平衡臂及拉杆,在平衡臂吊装之前,严禁将装置在平衡臂上的所有部件一次性全部安装到位,正确做法应将护栏、电气拉线等装到位,后安装其它配件,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平衡性,严禁先装配重;
(4)严格按顶升接高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接高工艺。
10、安装完毕重点检查:
(1)检查平衡臂及拉杆、吊臂及拉杆、配重组件等各部位、连接螺栓轴销、保险销、开口销的安全保险安装情况;
(2)检查各齿轮联接部件的坚固情况,各钢丝绳穿绕及卡紧固定情况;
(3)接通各电器线路,检查塔机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5兆欧。检查临时用电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4)塔吊限位、报警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5)群塔之间是否存在安全距离。
11、严格按JGJ33-20xxS规定进行检查与调试工作。
12、对各限位装置、滑轮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变形、缺损、调整螺丝无锈蚀、锈死并固定可靠。主要检查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四、塔吊附墙监理控制重点
1、检查塔吊附墙方案是否经过审批;
2、检查附墙具体部位、标高;
3、附墙结构是否经过设计验算;
4、检查附墙详图及平面布置图。
五、群塔作业监理控制重点
1、检查群吊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经过审批;
2、塔吊交叉区作业,严格遵守群塔施工协调原则,该主动避让的塔吊司机不得抢先调运,必须让于其它塔吊。地面指挥在塔吊吊运物件需进入交叉施工区时,应先告知塔吊司机。并密切注意其它塔吊运转动向,给予司机准确避让信号。
3、塔吊在作业过程中只允许信号工对塔吊司机发出指令,而且只能定机定信号工指挥。绝对不允许指挥人员在工作时擅自离开岗位。
4、检查群吊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六、塔吊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
1、塔吊是否经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且发放使用牌;
2、检查塔吊司机、司索、指挥人员上岗证;
3、在作业前必须重点检查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是否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必须符合标准;
4、吊散物时应捆扎牢靠,当离地面50cm时,再将捆绑绳检查一遍是否有松动。必须将零碎小物件装在容器中方可起吊。
5、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才能进行操作,各动作操作前应鸣铃示意,操作时应注意力集中,不得做其它动作、禁止由塔吊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6、塔吊工作时,不允许任何人员上下爬梯,重物下方也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如工作中发生故障时,应放下重物,停车检修。
7、塔吊严禁超负荷吊装、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吊索和附件捆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工作面站人或工作面浮放有活动物不吊;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带棱角缺口物未垫好防止钢丝绳子磨损或割断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违章指挥不吊)。
8、塔吊工作完毕后应将起重机开行到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锁紧夹轨钳,并将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并将所有控制器手盘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锁好驾驶室门窗,离机后将总电源切断。
9、遇有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6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塔吊必须停止工作,塔吊在停止、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放下,不得悬挂在空中。
10、检查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制度;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应定期组织安装单位对塔吊进行检查和维护。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塔吊必须进行日常保养工作,必须对各个限位装置进行维护保养,清除尘土,做好润滑。
监理的细则11
监理实施细则作用
1、对业主的作用:业主与监理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是通过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的,监理代表业主的利益工作。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指导性资料,它反映了监理单位对项目控制的理解能力、程序控制技术水平。一份详实且针对性较强的监理实施细则可以消除业主对监理工作能力的疑虑,增强信任感,有利于业主对监理工作的.支持。
2、对承包人的作用:
1)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实施细则后,会十分清楚各分项工程的监理控制程序与监理方法。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加强与监理的沟通、联系,明确各质量控制点的检验程序与检查方法,在做好自检的基础上,为监理的抽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监理实施细则中对工程质量的通病、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都有预防与应急处理措施。这对承包人起着良好的警示作用,它能时刻提醒承包人在施工中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预防质量通病的产生,避免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及延误工期。
3)促进承包人加强自检工作,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3、对监理的作用:
1)指导监理工作,使监理人员通过各种控制方法能更好地进行质量控制。
2)增加监理对本工程的认识和熟悉程度,针对性地开展监理工作。
3)监理实施细则中质量通病、重点、难点的分析及预控措施能使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中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有利于保证工程的质量。
4)有助于提高监理的专业技术水平与监理素质。
监理实施细则分类
一般有:
1、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电气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3、钢结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4、通风、空调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5、场区给排水、采暖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6、场区动力管网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7、土建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8、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9、路、桥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10、设备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11、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细部划分:监理细则,比如土建:钢筋绑扎细则,土方施工细则,模板施工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依据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目标
四、监理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
2、施工阶段
五、监理工作流程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核查特种设备的验收手续;
5、安全检查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监理工作方法(手段)
2、监理工作措施
八、安全质量隐患及事故的处理程序
1、安全质量隐患的处理程序
2、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九、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4、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5、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6、安全物资查验制度;
7、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8、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9、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0、监理报告制度;
11、监理日记和会议制度。
12、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13、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4、安全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5、安全监理月报制度;
16、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十、监理资料
监理的细则12
监理大纲
1.监理范围与目标
1.1监理范围
1.1.1监理服务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监理。
1.1.2监理工程项目
按照本合同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本工程监理项目包括: 监理服务期限
本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1.1.3监理工作内容
(1)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包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2)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环保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3)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包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工程进度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发包人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5)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和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关键施工时段(如混凝土浇筑、灌浆施灌、锚杆插杆和注浆等)必须实行旁站监理;
(6)工程造价控制: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包单位的收费计量
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发包人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7)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度汛措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8)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9)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监理报告,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0)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发包人;
(11)其他相关工作。
1.1.4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发包人负责、为工程服务的宗旨,以“在监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理”的工作方法,坚持“科学、公正、独立、自主”的监理原则,贯彻“监督、管理、协调、帮助、服务”的十字方针,对工程全面实施“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向发包人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服务,以确保长宁县磨儿沟水库、宁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投资目标的实现,从而达到高质量、高速度、低成本建设长宁县磨儿沟水库、宁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目的。
1.1.5监理工作依据
(1)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办法、规定;
(2) 水利水电建设监理有关规定;
(3) 四川省监理有关规定;
(4) 水电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5) 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包括建设计划、规划、设计任务书等);
(6) 发包人与设计单位签定的设计委托合同及设计文件;
(7) 发包人与承包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
(8) 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委托合同;
(9) 发包人与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签订的有关购货合同;
(10) 发包人为工程建设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
1.2监理工作目标
1.2.1工期目标
自——日至——日,工期控制目标如下:
(1) ——开工;
(2) ————完成;
(3) ——工程完工。
1.2.2投资控制目标
严格依据有关监理规范和相应的合同文件的规定,在业主所赋予监理的权限范围内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监理,严格将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及相应合同文件规定的合理范围内。
1.2.3进度控制目标
严格依据有关监理规范和相应的合同文件的规定,在业主所赋予监理的权限范围内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监理,严格将工程进度控制在合同进度计划和合同工期内及相应合同文件规定的合理范围内,并为实现工程的最大效益,而争取工程的提前优质完工。
1.2.4质量控制目标
严格依据有关监理规范和相应的合同文件的规定,在业主所赋予监理的权限范围内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监理,严格将工程质量控制在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相应合同文件规定的合理范围内,通过有效的检测手段、数据收集、统计和科学的分析方法,使分项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工程资料齐全、整理规范。所监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0%,极力协助建设单位争创优质工程。
1.2.5安全控制目标
严格依据有关监理规范和相应的合同文件的规定,在业主所赋予监理的'权限范围内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监理,将施工安全作为主要目标严格控制,按国家规定的监督
和检查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争取达到无伤亡事故。
2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2.1监理组织机构
本项目监理工作将在四川华蜀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业务领导下,成立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四川华蜀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工程师的职责。
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参见附图:
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监理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如下:
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1人;
监理工程师2人;
现场监理员:2人
2.2工程师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
全面负责和领导项目的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弄清其建设意图和对监理的要求;
2)负责组建项目的监理班子,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范围,主持制订监理工作的运行制度;
3)主持编制项目的《监理规划》和审核监理工程师编写的《监理细则》;
4)根据《监理规划》,组织、指导并检查项目监理工作,确保《监理规划》的实施;
5)负责建立项目监理的合同管理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
6)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中有关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
7)审核并签署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审核并签署工程款的支付申请;
9)主持处理工程施工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事故、安全事故;
10)主持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与纠纷;
11)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的竣工初验,并签署相应的质检报告和验收报告;
12)主持审核工程支付;
13)组织处理重大索赔;
14)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
15)适时向监理公司报告工程进展及监理情况;
16)主持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
17)主持设计交底会议;
18)组织项目监理部的工作例会;
19)审核并签署项目竣工资料;
20)主持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报告。
此外,在整个监理工作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并授权为咨询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配合。
(2)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负责现场施工安全、防火的检查监督。 负责工程计量及复核。
参与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收。
办理工程质量有关签证,并对工程支付签署质量方面的意见。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建立工程质量监理日志,及时如实填报原始记录。
监理的细则13
一、总则
1.1为有利于护坡工程的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规范》(SDJ207-82)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堤防护坡工程。
1.3护坡工程施工监理应以施工过程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开工条件控制
2.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组织设计交底;
(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 (6)检查施工条件; (7)签发开工许可证。
2.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2.3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护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施工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
(2)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应、供电、供水等); (3)施工布置(含布置图); (4)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 (5)质量保证措施; (6)组织管理机构;
(7)进度计划(包括工期安排、砌筑强度)。
2.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2.5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2.6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督促施工单位布设施工控制网点,测绘坡面开挖前的地形图,并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
2.7检查施工条件。
(1)施工设备进场查验。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强度选用合适的施工设备,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
(2)施工准备检查。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平整好施工场地,修筑施工临建设施,建立起供电、供水系统,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
(3)原材料检验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审批。工程开工前7天,施工单位应对拟采用的水泥、砂、碎石、块石、施工用水,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必要时应有监理人员参加)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并向监理报送原材料进场报验单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出厂检验报告(第一次还应检查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的水泥、砂石料、块石抽检报告和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必要时还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材料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8签发开工许可证。上述施工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在7天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小时内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
2.9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施工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同意。
三、施工过程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开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3.1土方削坡
3.1.1机械土方开挖验收。在人工削坡前,为防止坡面超、欠挖,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坡面机械开挖工序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人工削坡。
3.1.2人工削坡控制
(1)在测量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测控下,在坡面上放样桩和样坡。削坡时,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应全过程监测,测量员则应对削坡后的坡面位置、高程等控制参数进行及时检查,防止坡面超、欠挖。
(2)当原坡面较低或坡面属整修加固工程,原护坡坡面存在局部塌陷、跌窝、吊坎、滑挫及松动等,需少量填方时,应首先清除表面腐植土、草根、杂物等,待监理工程师对基面验收签证后,再用指定的土料分层(松土20cm)回填夯实。回填应稍高于削坡面,再用人工削整到设计位置。
(3)削坡时,如发现流动粉细砂层,且地下水比较丰时,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即时报监理工程师核转项目法人或设计单位,联系进行局部换基处理。
(4)削坡弃土一定要运到指定弃土场,严禁向江河中堆弃。
(5)对坡面上设置的脚槽、导滤层、排水沟等基槽,应在削坡时一次挖成。基槽开挖前应按设计要求放线,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校验。挖后经自检合格,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3.1.3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坡面削整边界控制点、线位置,坡度,平整度;基槽基面开挖位置、高程、断面尺寸;曲面、曲线的几何尺寸与坡面平顺情况等。检测数量为:每个单元工程的每个检测项目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基槽、坡面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削坡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2砂石垫层铺设
3.2.1垫层基面验收。在垫层铺设前,垫层基面表层的腐植土、草皮、杂物、垃圾等均应清除,基面应平整,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夯实。上道工序削坡、开槽等的设计位置、高程、断面尺寸应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在基面未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之前,不得进行垫层施工。
3.2.2砂石垫层材料签证。施工单位应对砂石垫层材料进行监理工程师见证下的检测(每1000 m3取样1组),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抽样送检。砂石的粒径、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垫层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3.2.3垫层铺设
(1)垫层应按设计图示的厚度、范围和材料要求分层铺设。垫层料铺设应平整、密实、厚度均匀。当设计图对垫层料没有明示时,垫层料应按15cm厚,粒径5~20mm的砂石铺设。
(2)排水孔下的垫层应严格按设计图示要求分层铺筑。当设计图纸没有明确要求时,施工单位应按反滤层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签后实施。
(3)垫层铺设前,应做好场地排水,设好样桩,备足垫层料;应由坡底逐层向上铺设,不得从高处顺坡倾倒;已铺筑好的垫层料应及时进行上层护坡施工,严禁人车通行。
(4)铺设大面积坡面的砂石垫层时,应自下而上,分层铺设,并随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分段进行检查签证。
3.2.4质量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铺设垫层的位置、高程,铺设方法、铺设厚度(每20m2设一个测点)、施工中垫层保护情况等。垫层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垫层铺设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对垫层厚度应随时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3混凝土预制块护坡3.3.1混凝土预制块预制
(1)施工单位应建立原材料进场、检验和使用记录制度。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按《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混凝土预制块预制按《混凝土铰链沉排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3.2条“混凝土板的预制”的规定执行。
3.3.2混凝土预制块砌筑
(1)基面验收。在预制块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含导滤沟等)应已经过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预制块砌筑施工。
(2)混凝土预制块铺设
①铺设前,应在坡面上设置纵向、横向、斜向的砌体坡面控制线,以保证预制块铺设的整齐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②为保证大面积的整体平整度和外观质量,预制块铺设应在较大面积上同时进行。一般同一分隔构造区内应一次开工,或80~100m长为一段,不可分段太窄。铺设应从下往上的顺序进行,铺设缝宽2~3cm。铺后的预制块应平整、稳定,纵、横、斜各方向的缝线应整齐划一。
③铺设时,凡发现预制块边角破损或有裂缝,一律不得使用。在坡面上应采用人工搬运,不得从坡上往下滚,以免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预制块的破裂。
④在预制块铺设完毕后,施工单位应进行分块(在一个单元范围内)检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预制块铺设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不得对预制块间的缝隙进行砂浆封填。
监理的细则14
监理人员现场巡视检查是监理日常工作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对工程建设实施动态控制管理的主要手段,各级监理人员要做到腿勤、眼勤、口勤、手勤,勤跑、勤看、勤问、勤记,实现对工程施工动态控制管理。
1、监理人员的职责
项目监理部各级监理人员,按本人职责范围、专业分工,定时到工程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并且要逐级督促检查,在监理日记中作巡视检查记录。
(1)总监理工程师除对关键部位,重要工序亲自巡视检查外,并负责检查各专级监理人员现场巡视检查的执行情况;
(2)专业监理工程师除对本专业工程每天要对重要施工项目巡视检查外,并负责检查监理员现场巡视检查的执行情况;
(3)监理员负责分管工程项目的日常巡视检查。
2、现场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工程进展与计划安排有无偏差;
(2)施工人员是否按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措施进行施工;
(3)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施工人员是否按安全工作规程进行作业;
(4)须持证上岗的工种是否有上岗证件;
(5)已通知停工整改的施工项目是否进行整改;
(6)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正常运作;
(7)在机组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时,检查试运条件和试运状况、对主要技术参数和发现的缺陷进行记录。
3、现场巡视检查的次数
(1)监理员每天都必须到分管项目的施工现场巡视1~2次;
(2)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需到本专业的重点施工部位或项目巡视检查1次;
(3)总监理工程师每周需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2~3次。
4、现场巡视发现问题的处理
(1)在巡视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违反规程、规范、图纸要求,以及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发现隐患,都要及时向施工人员提出纠正,并向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及领导反映现场发生的`事实,还应跟踪其纠正或处理;
(2)对多次口头通知未进行纠正的,应向施工单位发送《监理通知单》,对问题严重、危害较大的要及时发送停工通知;
(3)《监理通知单》发出后,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纠正,并将纠正执行情况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送监理单位,有关监理人员要验证其纠正情况,并在回执中记录验证情况并签字;
(4)停工通知发出后,施工单位必须对停工因素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填写复工申请,经监理人员要检查确认停工因素已消除,并在复工申请书上记录才能复工;
(5)对施工单位整改不力或拒不纠正的事件,监理应向施工单位和业主发送备忘录,申明监理的立场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6)对重要的关键施工项目需要实施跟踪旁站监理时,应按监理规划中《旁站监理方案》执行。
5、现场巡视检查的记录与报告
各级监理人员应将现场巡视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在监理日记中;现场巡视检查发现较为严重的违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上报告,并在监理部日记中记录
监理的细则15
(一)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制度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
(二)巡视检查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要巡视施工现场,并记录有关状况,督促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三)安全隐患处理制度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应要求项目经理部立即处理并要求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的停工指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签发影响区域内的停工指令等。上述两种情况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安全检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学习,要求每个监理人员常抓安全工作不懈怠;
(六)监理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施工阶段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保证职业健康、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
2、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控制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
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②、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③、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④、项目经理、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⑤、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⑦、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得要求;
⑧、必须建立危害防治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⑨、必须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⑩、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⑩、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3、工程开工前监理部门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4、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
5、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视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监理部门在做监理规划和工作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做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
7、做好每周的监理例会,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对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
8、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控制方法。
9、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办法:
①、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②、督促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系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③、通过指令性文件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④、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
⑤、利用支付手段,协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走向正规。
(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现安全生产工程项目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把安全作为安全施工生产的永恒主题,做到"三个不变",即"安全第一"的位置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移、不能变;主要领导抓安全不能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能变,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实现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需要全员参与,从自我做起,确保各个环节处于受控状态。
2、安全生产理念、方针和目标
①理念
珍视生命杜绝隐患。
②方针
遵章守法,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给社会创造更多的安宁、便利。
③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特别重大、重大、大事故,杜绝死亡事故,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消灭一切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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