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任职资格批复
任职资格批复1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及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xx年3月16日
任职资格批复2
xxx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xx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集团发〔20xx〕174号)收悉。经审核,王xx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xx年x月5日
任职资格批复3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
你行《关于核准xxx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皖〔xxx〕20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xxx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后,任职文件请及时抄送我分局。
xxx年1月18日
任职资格批复4
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马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保险报〔20xx〕204号)收悉。经审查,马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xx年x月9日
任职资格批复5
中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国关于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信总报〔xxxx〕14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x年第6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银监会令x年第3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中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可对拟任人任职,并将任职文件或聘书复印件报送我局。拟任人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由我局注销本行政许可事项。
此复。
xxxx
20xx年1月24日
任职资格批复6
xxx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xxx董事长任职资格的请示》(中煤财保〔20xx〕72号)收悉。经审核,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xx年十二月十三日
任职资格批复7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核慈溪新城大道北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拟任人选的申请报告》(光证字〔20xx〕55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8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你公司可办理任职手续,并将任职文件报我局备案。
任职资格批复8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牟等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泰保字〔20xx〕136号)及其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牟、嵇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上述二人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迟家明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审计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三、吕文栋不符合《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要求,不予核准其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xx年x月9日
任职资格批复9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xx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xx保险发〔xxx〕120号)及其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xx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审计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xx年xx月xx日
任职资格批复10
xxx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xxx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泰产险〔20xx〕9号)收悉。经审核,xxx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xx年3月14日
任职资格批复11
中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国关于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信总报〔〕14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x年第6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银监会令x年第3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中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可对拟任人任职,并将任职文件或聘书复印件报送我局。拟任人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由我局注销本行政许可事项。
此复。
中国保监会
x年xx月xx日
任职资格批复12
xx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的请示》(深国税发〔x5〕115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鉴于xx市实施"四证合一"登记新模式,由工商部门采集纳税人基础信息、登记注册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在纳税人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或领用(代开)发票时,再对纳税人进行税种(基金、费)核定,税种(基金、费)范围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种核定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
二、同意xx市地税局取消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的零申报,通过国税、地税合作和风险管理,实现强化征管的.目的。
三、请你局按照《请示》中提出的配套管理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减轻征纳双方负担,提高征管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
20xx年7月31日
任职资格批复13
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方xx等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平保产发〔20xx〕477、478、480号)及其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方xx、史xx、吴xx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方xx、史xx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吴xx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xx年x月8日
任职资格批复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核慈溪新城大道北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拟任人选的申请报告》(光证字〔20xx〕55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8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红艺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你公司可办理王红艺的任职手续,并将任职文件报我局备案。
宁波证监局
20xx年x月x日
任职资格批复15
中国xx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国xx关于xxx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信总报〔xxx〕14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xxx年第6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银监会令xxx年第3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xxx中国xx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可对拟任人任职,并将任职文件或聘书复印件报送我局。拟任人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由我局注销本行政许可事项。
此复。
xxx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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