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阳光少年”评选细则

时间:2024-03-20 21:02:18 好文 我要投稿

小学“阳光少年”评选细则

小学“阳光少年”评选细则1

  1、仪表端庄大方,语言规范礼貌。符合教师这一特殊身份的需要。切实树立起女教师的文明素养和良好风范。

小学“阳光少年”评选细则

  2、以爱对待学生,以诚对待家长,对事对人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3、在工作中勇挑重担,在完成份内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分担学校的其他工作。

  4、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积极参加新课程实验和课题研究,主动进行高学历进修,加强对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

  5、教育质量高,工作有效果。所教学生综合素质有明显提高。

  6、遵纪守法,关心社会公共事业,勇于为社会,为他人献爱心。

小学“阳光少年”评选细则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是教职工和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的场所,环境优美,能使人积极向上,为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使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包括室内、室外所有公共场所及设施的清扫、保洁、维护等工作,其基本要求是净化、绿化、美化。

  第三条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实行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除。

  第四条每次打扫后由卫生老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班级奖励和教师奖励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立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书记

  副组长:分管行政、卫生老师

  成员:全体教师

  第三章卫生责任区的.划分

  第六条卫生责任区以卫生老师每学期的区域划分为准。

  第四章检查评价标准

  第七条检查评价标准:

  1、物品摆放整齐及物品内外无灰尘。

  2、地面无污渍(尤其是地胶)。

  3、墙面及天花板无蛛网和灰尘(瓷砖部分要抹)。

  4、玻璃、窗台及玻璃推槽干净。

  5、定期消毒杀菌。

  6、做好学校规定的卫生健康专题教育,相关人员要每天做好晨、午检记录及疫情通报和登记。

  第五章奖惩办法

  第八条:奖惩办法:

  1、班队干部、值日教师、值日行政和卫生老师,任一个检查记录都可作为奖罚依据。

  2、检查结果分优、良、差三等,当月全部为优等和良等的责任区教师全额发放当月卫生专项绩效奖励,班级评为卫生明星班级;差等责任区教师扣绩效10元/次(如果是班级责任区则扣班主任绩效10元/次,班级扣1分/次)。

  3、对具有良好卫生习惯,维护校园环境卫生,随时捡扫垃圾的学生,学校进行表彰并加分(1分/人、次,每天最高2分)。

  4、教师责任区内卫生检查情况作为评优评先必要条件之一。

小学“阳光少年”评选细则3

  为了建立“突出重点,简单易行”的多元、开放的学生评价体系,使每个学生能正确理解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使每个学生能依据评价标准作出准确的自我评价,从而指导和改进自己的行为,成长为“健康、创造、负责”的阳光少年。为此,我们初拟了阳光少年评价方案,提请大家提出修改意见。

  一、评价标准

  1、认真做好“两操”。精神饱满地做好广播操,出操时步伐整齐,做操时动作规范;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心态平静,动作准确。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在体育课、体育活动课中按要求开展体育活动,平时自觉训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规定的运动项目,不断增强体质。

  3、与人友好相处。尊重身边的`每一个人,不强求别人,尽量避免和别人发生争执,微笑面对成功与失败,保持愉悦的心情。

  4、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相信自己的观点会与众不同,在课堂上能主动质疑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在生活中能发表自己的不同看法和建议。

  5、上好每一堂课。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倾听老师和同学的讲话,积极投入课堂内的各项学习活动。

  6、按时完成作业。自己的作业自己做,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作业并及时交给老师,认真理解老师对你的作业的评价,及时改正错误。

  7、主动承担工作。积极主动地承担班级和学校的值日工作、值周工作以及其他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二、评价方法

  1、“阳光少年”评比采用多元主体评价,主要包括自我评价、同伴评价、老师评价和家长评价,评价采用二级指标,即“完全做到”、“没有完全做到”。

  自我评价是指每月学生自己对照上述标准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评价。

  同伴评价是指以小组为单位采用集体讨论的方式对组内的每个同学依据标准和证据进行评价。

  老师评价是指知情的老师依据标准对有关班级的每个学生进行评价。其中班主任老师主要对标准1、2、3、7依据平时的观察和检查进行评价;各学科任课老师主要对标准4、5、6依据平时的观察和检查进行评价;体育老师主要对标准2依据平时的观察和检查进行评价。

  家长评价是家长根据平时对自己的孩子的观察和了解,对照标准进行评价。

  2、“阳光少年”评价每月进行一次,在自我评价、同伴评价、老师评价和家长评价中各项标准都被认定为“完全做到”的,可以评为当月的“阳光少年”。

  3、每学期累计有四次被评为“阳光少年”的学生在学期结束被评为校级“阳光少年”。

  4、每年“六一”前夕,学校将在校级“阳光少年”中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推选产生“百佳阳光少年”。

  三、表彰奖励

  1、各班在教室内要开辟“阳光少年”评比区域对每月的“阳光少年”进行展示,各班级要利用班队课时间进行总结和颁奖,通过班级主页、家校联系单、备忘录等形式向进行表扬。

  2、每学期结束时学校对校级“阳光少年”进行表彰,颁发奖状和奖品,听通过校园网和《阳光教育报》进行表扬。

  3、每年学校将在“六一”庆祝会上进行隆重表彰“百佳阳光少年”,颁发奖状和奖品,推荐参加暑期夏令营等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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