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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阳光食堂评比细则
小学阳光食堂评比细则1
饮食卫生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好地落实《食品卫生法》、 《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水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切实把食堂卫生工作落到实处。故进行浦南小学“阳光食堂”评比。
一、“阳光”食堂评比组成人员
在浦南小学工会牵头下,组织各个校区的行政人员、教师代表进行打分评议。
二、评比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1.卫生管理 (10分)
要求: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自己有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
2.环境卫生(30分)
要求:外围卫生环境整洁;食品处理地面平整、洁净、无积水、积垢、排水沟畅通、沟成无食品残渣,沟汁等粘稠物;墙壁、天花板、门窗等无蜘蛛网,霉斑和油垢等。
3.食品储存(10分)
要求:食品房内分类存放,物品离墙离地;不得与个人生活用品同库存放;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肉类、水产品,蔬菜分类摆放,并有明显标志。
4.个人卫生(30分)
要求:工作时必须衣帽整齐(发现一人次扣10分)冷菜切配必须带口罩,穿工作服,工作帽必须清洗无异味;头发必须盘入工作帽内,手和指甲必须干净,工作前必须对手进行冲消毒,工作时不许戴戒指、手镯、手表,更不许涂指甲油(发现一人次扣10分);严禁吸烟,发现一人次扣10分,并扣发当月工资10%。
5.从业人员素质(20分)
要求:从业人员,素质好,团结和谐互助,对师生服务态度好,无师生家长投诉,尽量做到饭暖味佳。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
1.发生食物中毒的,发生重大事故的。
2.有私自带出食堂食品和物品的。
3.私自在食堂加工、做餐,用餐的。
4.气、电、火无安全措施的。
5.餐具不消毒的。
三、检查的办法
各食堂卫生检查评比工作采取自查与互查,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其中,各校区总务主任每月定期组织检查1-2次,学校组织行政,教师代表,不定期抽查3-5次,各食堂可根据自身特点,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活动,确保饮食安全。
四、评比、奖励和处罚
1.检查评比工作采取现场总体量化打分,评比的方式进行。每月汇总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分校公布
2.在评比中量化打分第一名的食堂、学校颁发“阳光食堂”流动红旗。年终,学校依据检查评比状况选出食堂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奖励。
五、本细则由浦南小学总务处解释。
小学阳光食堂评比细则2
学校门卫人员负责守护好学校,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能更好地激发门卫、清洁工等工作热情,更好地为学校、为教师服务。特进行“阳光传达室”评比。
一、评比人员组成
在各校总务处组织下,学校行政人员、教师代表组成评比小组,对各校区传达室进行评比。
二、评比内容及评比标准
1.警卫、传达室门卫及清洁工素质好、团结和谐互助、在各自工作岗位,各尽职守,同时,要互助配合做好衔接工作。(5分)
2.按时开关学校大门。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表,按时开关校门;凡师生无人在校工作、学习时均要锁门,节假日需要用教室的需征得各校区校长同意后,另作锁门、开门安排;东西校区半托班晚上放学时间要严格控制,不准擅自开校门。(5分)
3.按时开关教学楼电闸。每天晚上检查各处室、教室中有无灯亮着,及时关灯;门窗是否关好。(5分)
4.负责收发报刊、杂志,及时按规定送达各年级、行政,校长办公室。(5分)
5.学生在校时间应该关闭大门,一般不准学生出校园,对确需外出的学生要由门卫审查把关,必须由老师带领或出示由班主任签名的纸条。如果有老师、学生、家长违反规定的情况应提醒或制止其行为,如不听提醒或制止应及时通知学校领导。(5分)
6.阻止闲杂人员入校园,外来人员(含家长)进校要礼貌、热情接待,并认真查问,首先问明找谁,再与相关人员联系,证明情况属实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校。(10分)
7.警卫上班时间要谨遵制度,下班时要及时与传达室老伯做好衔接。如无特殊情况,必须确保每天24小时传达室有大人看守。(5分)
8.晚上必须在值班室值夜,不得无故离开值班室。并坚持每晚校园夜巡制度,保护校产不受损失,不被偷盗。如因工作失职造成校产受损或被盗,要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分)
9.在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允许外来人员或学生到校内打球或闲逛(经学校允许或安排的训练活动除外)。(5分)
10.保持电话通畅,注意接听电,及时记录传达信息,遇到紧急、突发事件,要迅速与学校领导取得联系(每学期学校给传达室50元,警卫20元的201电话卡费)。如有重要事件打电话到门卫室无人接听或延误向领导转达信息的时间,每次扣10分。(10分)
11.清洁工要做好校内的保洁工作。每天要至少一次到教师行政办公室收集垃圾,每周至少3次对教师、行政办公室进行清扫和清拖;对厕所每天要1-2次清洗,节假日(含双休日)负责学校大门周围和操场的清扫保洁。若发现脏乱情况,每次酌情扣5-10分。(10分)
12.门卫和警卫保护校内的学校公物,设施,维护学校的形象与声誉。制止学生的不良行为(翻围墙、踩花坛、乱扔杂物、吵闹),注意发现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不法分子在校门附近游动、家长在校门聚众议论,商贩进入学校或校门前摆摊叫卖),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若视而不见或遇事不报,每次酌情扣5-8分。(10分)
13.门卫平时上班时间,在学校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要帮学校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5分)
14.学生及教职员工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出示有关部门的出门证明后方可离校;外来物品入校,严格验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警卫、门卫要严把校门关。(5分)
15.若由于警卫或门卫工作失职而至学校和教师财物被盗的.,由学校领导调查商定由责任人赔偿数额。(5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
1.学校或教师发生财产被盗的。
2.有私自将学校财物带出学校的。
3.私自留外人(包括家属)在学校宿夜的。
三、检查的办法
各传达室卫生检查评比工作采取自查与互查,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其中,各校区总务主任每月定期组织检查1-2次,学校组织行政,教师代表,不定期抽查3-5次,各传达室可根据自身特点,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活动,确保学校安全。
四、评比、奖励和处罚
1.检查评比工作采取现场总体量化打分,评比的方式进行。每月汇总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分校公布
2.在评比中量化打分第一名的传达室、学校颁发“阳光传达室”流动红旗。年终,学校依据检查评比状况选出传达室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奖励。
五、本细则由浦南小学总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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