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

时间:2024-03-15 15:09:38 好文 我要投稿

[实用]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20__年2月27日前将位于宁东镇新民小区营业房号的店铺(面积为190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的产权人为。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20__年7月31日止,年租为68000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 )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乙方在20__年8月30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元整(¥21000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继续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足浴,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金城饭店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体工商户2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字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者签字:

  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制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说明:

  1、经营者属于流动性人口且年龄在20-49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的,需查验现居住地街道办

  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未婚妇女不列入查验对象,但需提交《婚姻状况承诺书》(原件1份);

  2、自有房屋的,提交房产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租赁房屋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盖章的租赁合同书(原件1份);市场内登记的,提交经营者与市场主办单位签定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市场主办单位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复印件1份,加盖其公章);

  3、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个体工商户3

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

  本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字号名为xxx,注册号 xxx,经营场所 xxx,登记机关 xxx,现因经营需要,申请转型升级为企业。拟转型企业名称为xxx,企业类型为 xxx,企业住所为xxx 。请予办理。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家庭经营的由全体成员)签名:xxx

  xxx年 xx月xx 日

个体工商户4

全市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XX市民营企业协会、XX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向您致以最亲切的问候和最诚挚的祝福!

  民营经济一直是我市经济主体最主要、最活跃的组成部分。截至20xx年底,全市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已超过60.5万户,其中私营企业203627户,个体工商户401053户。

  过去的一年,也是宁波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重要的一年。一年来,市民营个体协会紧紧围绕协会理事会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组织网络齐全,综合服务功能强的优势,重点突出帮助企业融资、推动民营企业对接现代科技、促进就业创业和企业用工等服务;继续开展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评选认定;引领民营个体企业积极参与“五水共治,美丽宁波”等各项公益活动;稳步推进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合力推动民营企业关工委建设。在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党委政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深刻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稳中求进、乘势而上,继续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我市经济“创新驱动”战略布署落实,为法治宁波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希望全市广大创业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勇于站在科技发展和时代前沿,大力弘扬敢想敢干、敢为人先的精神,保持旺盛的创新激情和创业活力,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而努力奋斗!

  最后,恭祝大家春节愉快、身体健康、生意兴隆、阖家幸福!

个体工商户5

  为鼓励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拓展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空间,引导上规模个体户转型升级为民营企业,增强区域经济总量,培植税源,增加财政收入,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原则和标准

  (一)基本原则。各镇街、有关部门应本着“部门联动、主动帮扶、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鼓励已经工商登记的辖区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制定扶持政策,积极引导较大规模的服务业、商贸业个体户和较大产值的制造业个体户以及其他实际能耗较大的个体户转型升级为私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

  (二)行业标准。1.针对各部门重点监管的人群密集型、公众聚集型、重污染高噪声易燃易爆行业以及现行法律法规鼓励引导登记为企业的行业,积极引导现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具体包括:较大规模住宿服务、较大规模餐饮服务、较大规模娱乐服务、较大规模商场零售、较大规模中介服务及实际能耗较大的服装、鞋材、锁具、家具制造等行业。2.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应登记为企业的.行业。具体包括:印刷,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境外就业中介,典当,拍卖,寄售行,快递服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二手车经销及经纪,劳务派遣,汽车供应,汽车品牌经销,汽车总经销,因私出入境中介,报废汽车回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药品生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等行业。目前仍以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经营的,限期转型升级为企业。逾期未转型升级为企业的须变更经营范围。

  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扶持政策

  (一)放宽市场准入。1.放宽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条件。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允许使用原字号名称。登记注册为公司制企业的,允许在原名称的字号和行业用语后加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2.放宽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住所登记条件。拟升级的企业沿用原个体经营场所(住所)的,在租赁有效期内,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企业可沿用原个体登记时的产权证明材料。经营地址发生变化的,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3.下放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登记权限。为提高个体工商户转型工作的效率,对未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可由工商分局委托基层工商所直接办理。4.放宽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经营范围的核定。升级企业可以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允许在原个体主营范围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增加经营范围。

  (二)放宽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前置手续。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时,如已经取得的相关前置许可仍在有效期内,在相关前置审批事项不变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可由工商部门出具《审批联系单》(附件3),相关审批部门审查后签署意见:“同意转型升级为企业,继续在XX场所经营XX项目”,即可凭原审批文件和审批部门出具的意见为其办理转型升级登记。转型升级企业须在成立后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上述前置许可证件的变更手续,下一年度年检时应向注册地工商部门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前置许可证件。

  (三)免收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的相关费用。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为企业的(有限公司除外),免收各类登记费和工本费。

  (四)个体工商户在升级转型办理证照期间保留原个体营业执照,保留期为6个月,在保留期内解决原个体工商户债权债务及商标过户、房产土地过户等相关手续。期限届满,原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注销登记。

  (五)对原个体工商户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在登记注册为企业后仍可沿用,相关部门帮助办理过户备案手续。

  (六)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型后相关登记服务。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为企业的,在工商登记后应及时到质监、税务、住建、国土等部门办理各类证照变更手续。各部门凭工商部门出具的个体转型变更登记证明(附件4)做好登记服务工作。

  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有关部门应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是特殊时期实现经济保增长的需要,是支持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的需要。各镇街、有关部门应成立个体户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部门职能,加强服务管理。各镇街、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引导和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商部门应依法进一步做好个体转型登记服务并加强对个体转型行为的监督管理;相关前置审批部门应依法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督管理;住建、国土部门应进一步做好个体转型的产权变更登记服务;劳动保障部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税务部门依法核定和征收税费;各镇街要从领导、组织、人员和经费方面提供保障,依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取得实效。

  (三)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功能,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应会同各辖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分会,对辖区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全面的走访摸底。在此基础上,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帮助业主分析当前的经济形势,鼓励引导业主转变经营理念,实行经营转型,增强市场竞争和抵御风险能力,自觉地进行转型升级。同时召开业主座谈会,宣传国家和省、市鼓励创办企业的系列优惠政策,增强发展信心,激发广大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转型升级的热情。

个体工商户6

  个体工商户交社保的办理流程

  一、携带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纳税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4、开户银行帐号的有效证件(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5、地方税务部门发放的税务登记证。

  二、社保处审核资料,办理单位新参保登记手续,并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单位新参保登记后,再办理职工新参保登记,次月起按月到所属的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参保登记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个体工商户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我省市养老保险法规政策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嘉政办发〔20xx〕158号)以及嘉兴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协调会议纪要》(第3号)等文件精神,今年市本级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标准正式公布。

  一、缴费标准。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为:第一档:488元;第二档:610元;第三档:1220元;第四档:183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帐一月缴费标准(非退休人员)为118.60元。

  二、缴费方式。10年起缴费方式作了较大改变,由原委托农业银行按年征缴改为地税局自行按月征缴。因此,缴费人必须事先在社保局办事大厅或地税局直属分局大厅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一户通”扣款协议。

  三、缴费时间。2月份起各相关银行将对14年度的'社会保险费按月进行自动扣缴。缴费人须按公布的标准及时、足额存入缴费账户(银行卡),避免因无法扣缴造成的待遇享受中止等影响。

  四、有关的注意事项

  (1)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办理个体劳动者参保登记和缴费登记手续。当年12月31日前未办理参保和缴费登记的视为中断缴费。(2)在办理社保参保登记和地税缴费登记并签订委托扣费协议后,一直以个体劳动者方式连续缴费的人员,今后不需再办理登记手续。(3)个体劳动者如进入统筹外单位(非嘉兴市本级)参保,或本人因各种原因停缴社会保险费的,必须到社保局或镇、街道社会事业所办理停保手续。

个体工商户7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个体工商户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个体工商户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个体工商户的转让

  1、甲方同意将该个体工商户的资产、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和印章及其他许可证书转让给乙方。

  2、作为受让该个体工商户的对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3、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及时向乙方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并在此后停止使用该个体工商户名称。

  4、该个体工商户财产移交后______日内,由甲方及时到工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及其他证件的'名称变更手续。

  5、甲方办理注销登记时,由乙方到工商机关办理开业登记,乙方应在办理开业登记后方以该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开展经营活动。

  6、注销登记前使用该个体工商户的名称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

  7、个体工商户财产移交后新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迟延工商登记而导致被工商部门罚款或没收非法所得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二、付款安排

  1、一次性付款:于资产交接及全部证件变更后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于资产交接及全部证件变更后______日内支付第一笔款项人民币______元;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第二笔款项______元;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全部剩余款项______元。

  三、甲方的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甲方承担;

  7、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四、乙方的保证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本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变更手续及资产移交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_日,乙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协议。

  六、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5年内仍然有效。

  3、本协议正本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公司存档___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个体工商户8

  局属各分局、机关各部门:

  根据xx工商380号《关于做好20xx年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的工作安排如下:

  为确保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xx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xx、xx担任。领导小组成员:x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注册登记科。

  一、关于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企业年检的时间、范围:

  根据市工商局通知精神(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知),20xx年度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将推迟进行,预计于20xx年3月1日至6月30日实施,(根据新修改的《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请各工商分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告知和解释工作,有关安排待市局决定后将另行通知。凡2oo5年12月31日前在区辖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性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私营企业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包括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均应参加2oo5年度企业年度检验工作。企业应凭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到登记机关领取年检报告书。企业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报送年检材料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报送年检材料。

  二、关于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

  ㈠、验照范围和时间

  凡20xx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市盘龙区辖区内登记注册,并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均须于20xx年1月1日至4月30日前到辖区工商分局办理验照贴花手续。

  ㈡、验照的工作要求

  1、为做好20xx年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工作,各相关部门、各工商分局要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做好验照的各项准备工作,精心安排、统一布置、认真落实,确保20xx年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分局要结合20xx年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严把前置许可审查关,对各类涉及前置许可或专项审批的经营范围,要严格审查各种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是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行业和领域,更要作为审查的重点。凡属于前置许可或专项审批各类许可证失效或过期的,要强制要求变更经营范围或予以吊销。

  3、在验照工作中,应对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进行认真审查核对。通过验照及时纠正各种登记失误。

  4、20xx年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工作必须按市局的要求,统一从20xx年市局信息处下发的“个体工商户换照程序”中进行数据录入,“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中的验照功能不再使用。

  5、各工商分局可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统一验照;对农村、边远山区的个体工商户可采取分片定点定时通知集中,上门服务验照的方式开展20xx年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

  6、各分局在验照工作中,要与个体劳动者协会(分会)、私营企业协会(分会)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分会)、私营企业协会(分会)的宣传、组织、协调作用。

  7、在验照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工商总局六条禁令》和《云南省公务人员八条禁令》,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和执法监督部门的职能,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纪律,严历查处,切实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

  8、在验照工作中,各分局应结合xx工商93号《xx市xx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认真清理经济户口。如果在其经营场所(住所)有门头字号、店堂牌匾的,应在企业名称栏后以括弧的形式记录其门头字号、店堂牌匾的简要内容。

  9、验照工作结束后,各分局应对未参加换照的个体工商户进行认真清理,做好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名单上报工作。

  ㈢、验照的程序:

  1、在验照工作中,由受理人员受理后,应对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进行认真审查核对。

  2、验照期间,对字号名称不规范的,由受理人员要求经营户按规范的名称填写变更登记表,变更为规范的字号名称。“字号”变动的需查询、核准后予以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事项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验照和变更同时进行。变更时原《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上记载有开户情况、刊刻印鉴情

  况的,须按原记载事项重新注明清楚。

  对经营场所的审核,由受理人员在经济户口中核对;经济户口中没有记录的,交由管段巡查人员核实。

  3、凡经营项目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进行专项审批的,应提交合法有效的许可证(资质证)和专项审批文件复印件(必要时可查验核对原件),在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签名及提供时间,下同;

  4、对委托经营者以外来办理验照手续的应提交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5、凡材料齐全、验照通过的,由受理人员在《营业执照》正本左下角、副本“年度验照”栏内各粘贴一枚“验照”标识;

  凡材料不齐全的,由受理人员一次性告知经营户。

  6、验照资料的统计与录入由受理人员负责。

  7、个体工商户办理注册登记后,失去经营场所的,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个字(20xx)第319号文的规定办理。即按“个体工商户丧失了原有的合法经营场所,并在6个月内未找到新的经营场所的,按自行停业处理,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由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营业执照》”的规定执行。

  8、超过验照期限未办理验照手续的个体工商户,由工商分局核实其是在“继续经营”还是“查无下落”。如是“继续经营”的,由工商分局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办理;如是“查无下落”的,由工商分局将其名单(含名称、经营者姓名、注册号、经营场所)统一报局企业个体注册登记管理科。由企业个体注册登记管理科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9、区划划入后仍未换照的个体工商户在验照中,应查明原因后,视情况将个体工商户原《营业执照》换发为我局的《营业执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㈣、验照有关注意事项:

  (1)、医药类(含药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发、零售,一次性医疗用品)须有卫生部门(许可证);

  (2)、食品生产、经营类须有卫生部门(许可证);

  (3)、娱乐类(含桑拿按摩、美容美发)须有消防部门(意见书)、卫生部门(许可证)、文化部门(许可证);

  (4)、旅游类(含旅行社、宾馆、酒店):提交旅游管理部门(许可证)、消防部门(意见书)、卫生部门(许可证)、公安部门(涉外、特行许可证);

  (5)、出版类(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销售,印刷)须有文化部门(许可证);

  (6)、危险物品(含烟花爆竹的生产、仓储、运输、销售,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化学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易制毒品化学物品的销售管理)须有公安部门(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手续);

  (7)、成品油(含批发、零售、仓储)须有消防部门(意见书)、商务部(厅)审批手续;

  (8)、非煤矿山须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采矿许可证》;

  (9)、公众电脑、电子游戏室须有消防部门(意见书)、文化部门(许可证)、公安部门(审核批准文件)、卫生部门(许可证);

  (10)、从事道路运输的企业应提交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1)、其他如经营(或种植)苗木、种籽、农药等,需前置审批的,并提交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㈤、验照数据的统计及总结

  验照工作结束后,各局应做好验照的统计、总结工作,总结中应当反映对验照数据的分析及验照中存在的问题、好的意见、办法及经验,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验照工作的统计及总结,各分局务必在20xx年5月10日以前报局企业个体注册登记管理科。

个体工商户9

  杭州个体工商户交税

  个体工商户,是一个特定的登记类型,其实是属于无限公司,这样的个体户需要交税吗?实质上个体户是核定征收的,国税的'起征点分两个情况定,分加工/修理和销售两种;还有一种情况是服务行业,例如餐饮,发廊,那就是纯地税,不用交国税,但相对地税也会交多一些。

  杭州个体工商户交税标准

  第一、2万元以下免税,指的是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税种是增值税、营业税。对于个体户来讲,适用起征点的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个体工商户还会涉及个人所得税,适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果查账征收,若是亏损,则不用缴纳;如果核定征收,则依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缴纳,与实际盈亏无关(既然没有账目,也就反映不出实际盈亏)。

  第三、如果营业税达不到起征点,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征税费一并减免。

  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第四、如果经营场地自有,则会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如果租赁,则会涉及印花税。

  第五、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杭州个体工商户法律特征

  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工商业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其具有以下特征:

  1.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此外,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

个体工商户10

  甲 方: 乙 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 天。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第四条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 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 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

  第十条甲方应给予乙方 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 %.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

  第十二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 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 甲笔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使用说明

  一、 本合同书可做为个体工商户与雇工签订劳动合同之用。

  二、 个体工商户与雇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填写清楚告知乙方。

  三、 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第二十三条一栏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某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四、 本合同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五、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六、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个体工商户11

  国税个体工商户起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国税个体工商户起征点的内容

  1、纳税起征点

  增值税: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xx—5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营业税:

  (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

  (2)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注: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个人。

  2、个人所得税

  (1)单项带征率征收:

  应纳所得税额=销售额(或营业额)×带征率

  单项带征率:

  专营农副产品(含粮、油、肉、禽、蛋,不含水果、水产)为0.5%;

  专营黄沙、石子、砖瓦、石灰的为0.5%;

  专营烟、糖、杂货的为1%;

  专营复合饲料的为1%;

  专营水果、水产的为2%;

  专营卤味、熟食的为2%;

  租柜经营的为3%;

  专营鲜花的为6%;

  专营西菜、西式点心、咖啡类的为6%;

  专营酒吧的为8%;

  专营出租汽车的为6%;

  专营汽车(拖拉机)货运业的为6%;

  专营水上运输业的为4%

  专营装卸、搬运的为4%;

  承接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业务的为2%;

  专营美容、烫发的为7%;

  专营电子游戏机的为12%;

  对纳入中介机构管理的个体经纪人的,为佣金收入的8%。

  (2)综合带征率征收:

  应纳所得税额=销售额(或营业额)×带征率-速算扣除数

  (3)纯益率征收:

  应纳所得税额=销售额(或营业额)×纯益率×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专营饭菜、点心类的个体工商户,采用核定纯益率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纯益率为营业额的22%。

  (4)查帐征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按税务机关要求设置帐簿,帐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个体工商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定可按查帐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3、所得税起征点

  (1)查帐征收、核定纯益率征收的纳税户不适用起征点。

  (2)对采用综合带征率方式的带征户的起征点:

  从事工业、手工业、商业的起征点为1500元;其他的为800元。

  (3)采用单项带征率征收的,适用增值税、营业税同一起征点。

个体工商户12

  随着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呈现出重大的可喜变化。我们从事的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经济阶层人员同样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了不辜负党和国家的殷切期望,个体劳动者必须奋发努力,为“光彩事业”增光添彩,作为一名光荣的个体经营者,我对于自己从事的事业无怨无悔。

  我经营的婵銮经销部,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市金凤区贸易巷,是一个以经营烟酒副食为主的商店。多年来,由于我诚信待客、勤奋努力,连续多年被××市个体工商协会评为先进,并成为协会理事。从下岗女工到先进个体劳动者,让我找到了人生的真正意义。

  1991年是我人生道路上最坎坷的一年,也是在那一年,我走上了个体经营的道路。当年我丈夫所在的企业因经济效益滑坡,把包括我在内的70多名仅仅靠在工厂做临时工维持生活的家属全部辞退。一时间,我就象掉进了无底的黑洞,前路一片迷茫。丈夫在之前的一次工伤事故中留下了后遗症,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女儿刚刚上小学,一家三口的生活担子全担在体弱多病、月工资仅几十元的丈夫身上。

  生活的愁苦让我几乎不能自拔,我恨自己无能、怨自己命苦,可眼泪和忧愁终究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要生存,先把泪擦干;走过去,前面是个天。为了生存,为了家人的幸福,我开始了打工的历程。

  后来,经多方打听,我总算在一家小糖果厂找到了一份包糖块的工作。那一年,各工厂都在减员,去糖果厂做工的人很多,竞争很激烈。每个月辛辛苦苦干下来,也只能挣到30左右,即使是这样的一份工作还是不能长久,随着糖果厂的倒闭,我又一次失业了。

  经历第二次失业的痛苦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这一次我没有了像第一次时那样的无助。我知道,怨天尤人是没有用的,世上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一切只能靠自己。市场经济条件下,下岗不能再以好坏来评价:因为下岗,使我们突然没有了保障,告别了平静安稳的生活,同时又是因为下岗,生活给了我们一次可以改变命运的重要机会。世界是广阔的,机会是平等的,关键是看我们能不能把握住并利用好这个机会。从此,我开始留意起那些卖菜、卖布、卖烟的小摊点,但是因为没有任何经验,我一时拿不定主意干什么,一晃就快到年关了,可是我的工作却还没有着落。借助于一个熟人的关系,我的丈夫搞到了一批冻鸡,为了渡过年关,我开始在家属院里网卖冻鸡。由于以前没有做过买卖,既不懂经营之道又秉性诚实,虽然很快就卖完了,但是最后一算账,不仅没挣到钱还赔了本钱。虽然第一次涉足个体经营没有取得好的效果,但是却坚定了我的信心,哪里跌倒就要从那里站起来,都是顶天立地的人,别人能做到的我同样也能做得到。

  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思考后,我决定出去摆个小烟摊。于是,我像是破釜沉舟一般,拿出家里所有积蓄的几百元钱去烟草公司批发了些香烟,第二天,经过一晚上的心理斗争,我背了个包,在家属院路口摆起了小摊。

  起初真是不好意思,由于长期以来受“一国营、二集体、不三不四干个体”思想的影响,感觉到做小生意会被人看不起,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是当我卖出去第一包香烟的时候,我感觉到,我应该成功了,我的选择是没有错的。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在一起盘点,我竟然挣了7块钱。7块钱呀,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从没有奢望过的数字,这相当于我过去工作一个星期的收入啊,就是这7块钱,让我有了不作奸商、凭着诚实和勤劳照样可以赚钱养家的信心,也正是这7块钱激励着我继续从事个体经营事业,从此走上致富的光明大道,使我不断向先进个体户的`行列靠近。

  而平时我虚心向别人学习经营之道,认真钻研市场规律,勤勤恳恳做事、老老实实做人,经营中从不搀杂使假,渐渐的我的回头客越来越多。要干就要有个干的样子,想要从事个体经营就必须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当我将申请递到工商主管部门同志的手里时,他们不但热情地接待了我,而且还在很短的时间里帮我办好了一切手续,当我拿到了那本营业执照,我知道,我只有好好的干出一番事业,才无愧于自己的人生和政府的关怀。

  我的人生道路终于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资金积累,我租了一间门面房开起了小商店,不仅经销香烟,还增加了糖酒副食小百货。有了属于自己的店面,我激励自己一定要好好干,决不能唯利是图,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在开店之初我就给自己定下了铁规矩:一、绝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欺骗顾客;二、薄利多销,让利给消费者;三、诚实待客,童叟无欺。十几年来,我本着不懈努力、艰苦创业的吃苦精神和有了积累不乱花、不图享受图发展的经营宗旨,不断扩大规模。如今,我的生意已经从一个小背包发展到拥有200多平米营业场所的超市,而我自己也由一个曾经借助于社会帮助才能度日的人转变成一个能对社会有 所贡献的人,这种变化是党的好政策带给我的,在许多热心人的帮助下我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出来的。

  我努力向党组织靠拢,希望用党的优良传统武装自己,用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继续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开创自己的事业。终于,在我的恳切申请下,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事业的成功,荣誉向我接踵而来。这些荣誉都是社会各界对我的肯定,我感到很荣幸。“致富思源,富而思进”重要讲话发表后,个体协会通过举办座谈会、辅导讲课等形式,对我们开展了“富从何来、富后何去”大讨论,我深受启发。在党的好政策下我致富了,必须继续增强诚实劳动、守法经营、优质服务、富而奉献的意识。

  在××市个协的宣传教育下我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繁荣××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美化家园、改善环境,我们广大个体工商户在个协的带领下捐款4万元,义务植树4000棵,建起了“光彩林”60亩,在98年我国的洪涝灾害中我也积极捐款,努力尽自己的义务。在开展的“光彩服务,回报社会”活动中,积极参加个协组织的“光彩水窖”、“光彩小学”捐助活动。经常去敬老院慰问孤寡老人,表达我们的爱心。同时,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不仅在我的经销部里安置了6名下岗职工,而且还以自己的创业故事感动他们勇于走上再就业的道路,并且尽自己所能帮助那些创业初期遇到困难的人,无形中为社会减轻了就业的压力。

  我也只是个平凡的人,个体经营者从事的工作是没有节假日可言的服务性行业,艰苦与辛酸只有自己知道。有时候累了真不想干了,想歇歇,但是一想到过去痛苦的日子,想到我安置的几名下岗职工又可能面对失业的痛苦,我就会一次次的振作精神。党和政府给与我那么多支持,社会各界授予我那么多荣誉,还有那么多好心的人在注视着我关心着我,我一定要坚持下去,为自己打造一片不一样的天空。

  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衔之马。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再加上不懈的努力,机会就会垂青于我们。个体经营是光彩的事业,既然我从了光彩的事业,就要谱写光彩的人生,用我的勤劳和智慧为社会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个体工商户13

  今年以来,xxx县国税局针对个体工商户发展迅猛、征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税收征管新思路,与地税局密切协作,对个体工商户实施联合征管,提高了征管质量与效率,降低了税收成本,为个体纳税人提供了更加简捷、便利的服务,创造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共赢的良好局面。

  一、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夯实联合征管基础

  自年初起,xxx县国税局即与地税局反复商讨个体税收联合征管事宜,并两次共同外出考察学习,在三个方面做了精心准备:

  1、统一管户信息。准确一致的管户信息是实行联合征管的基础。一季度,该局即着手与地税局对共管个体工商户的信息开展比对。通过信息交换获取对方管户信息,共同对全县5000多个体工商户的征管信息进行逐户检查比对,并统一信息修改维护标准,对1500多条不一致信息进行了维护,使国地税共管户信息一致起来,为联合征管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2、统一定额标准和定额参数。该局与地税局联合开展共管个体工商户典型调查,从行业小类、所在市场、所在路段、机器设备、代理品牌等方面,对个体纳税人的相关定额信息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采集,双方根据行业利润、路段等级、设备功率等相关参数,共同确定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最低房屋租金、市场摊位销售额、单台(套)设备月应税销售额、路段等级起点定额、行业利润率等定额核定标准,并据此对全县国、地税不一致的共管个体工商户的定额进行了调整,为联合征管后续工作的开展铺平了道路。

  3、建立协调沟通与信息交换机制。一是成立国、地税联合征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个体联合征管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工作;二是建立协作联席会制度,及时解决联合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联合征管的顺利畅通;三是制定了税收协作制度以及信息交换办法;四是共同搭建信息交换平台,保证信息交换的及时、准确、安全、可靠。

  二、积极探索,结合实际,确定联合征管内容

  根据本县国、地税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共同确定了在税务登记、定额核定、停复业管理、申报征收、税务检查、委托代征、非正常户管理、注销管理等八个方面对个体共管定期定额户实行联合征管。

  1、联合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只需向一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受理税务机关在审核后向纳税人核发一套加盖国、地税双方公章的税务登记证件,并将登记信息及时传递另一方税务机关。个体工商户有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行为的,由负责受理的税务机关进行处理,另一家税务机关不再处罚。

  2、联合定额核定。国、地税联合进行典型调查,共同确定定额核定的相关参数指标与核定标准。新设立的个体定期定额户由主税种管辖方税务机关核定定额,另一方参照执行。国、地税双方如有较大分歧,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协商解决。

  3、联合停复业管理。共管个体户申请停业的,由主税种管辖方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并按规定办理停歇业手续。另一方税务机关根据对方传递的信息办理停歇业手续。对虚假停歇业行为,国、地税分别处罚。个体工商户停歇业期满,向原受理税务机关申请复业,另一方根据传递的信息办理复业手续。

  4、联合申报征收。个体工商户税款逐步实现统一扣缴。国、地税共同决定定期定额户是否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个体工商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向主税种管辖方税务机关分别填报国、地税《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需要补缴税款的,分别向国、地税双方缴纳。

  5、联合委托代征。国、地税联合确定县内符合委托代征条件的镇政府为个体税收委托代征单位,共同与委托代征单位签订《个体税收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委托代征单位在其代征范围内与国、地税机关联合实施税收征管工作。

  6、联合税务检查。对个体税收征管中需要联合进行检查的,由国、地税双方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确定检查对象和制定检查方案,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检查对象开展联合税务检查。检查过程中涉及到需双方共同处理的,由国、地税联合进行处理。

  7、联合管理非正常户。个体工商户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的,由国、地税联合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的,共同认定为非正常户。对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共同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对已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又前来履行纳税义务或被税务机关追查到的纳税人,由主管国、地税机关中分别补征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转入正常户管理。

  8、联合注销管理。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向原税务登记受理机关提出申请。受理税务机关收回登记证件,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另一方根据传递的`信息办理注销登记。国、地税在检查中发现个体共商户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分别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三、规范操作,简化流程,发挥联合征管效应

  1、制定联合征管操作规范。国、地税组成联合征管操作规范编写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八项联合的工作流程进行科学合理的简并调整,修订完善了登记管理、典型调查、定额核定与调整、停复业、汇总申报、日常巡查、非正常户与注销户管理等19项业务流程,最终形成了科学合理、操作简便、实用性强的《xxx县国家税务局xxx县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联合征管工作操作规范》,共计十章六十二条。

  2、充分发挥联合征管的积极效应。以减化纳税人办税手续、减轻税务人员工作负担为出发点,把原来国、地税两家分别做的事情变为一家做,把纳税人原来国、地税两家跑的业务变为一家办理,减少了征管资源的重复使用,有效提高了征管效率和服务水平。实行联合征管后,国、地税根据主管税种的不同,由一方受理个体纳税人的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停复业、定额核定、汇总申报等业务,并即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另一方执行,个体纳税人办税程序大为简化,对税务部门的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国、地税共同研究制定了适应联合征管要求的表证单书,把原来由各家单独编制、内容相近的表证单书合并为一家编制,共同使用,有效缓解了基层税务人员工作压力过大的问题。

  3、联合开发软件,提高联合征管效率。国、地税联合开发税务登记信息导入软件,一方受理税务登记后,另一方即可根据传递的登记信息,利用软件自动导入征管信息系统,彻底解决手工录入耗时长、差错率高的难题,最大限度地做到国、地税部门税务登记的同步和统一。

  国地税联合征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纳税人办税手续大大简化,税务机关的工作负担有效减轻,个体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大幅提高。

个体工商户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___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写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___元。

  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___%。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

  鉴证员(签章)________________

个体工商户1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方经友双方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就合伙经营服装零售业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字号 、主要经营地

  合伙字号为:

  经营场所位于: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出资比例为______%。

  乙方某______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出资比例为_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交齐。各合伙人的出资存入合伙人共同设立的专用账户,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经营开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要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4、本合作财务及日常经营由合伙各方共同聘请人员以进行,被聘情人员接受各合伙人的共同监督,日常管理由负责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执行,其他合伙人有权监督合伙执行人的各项管理及经营工作。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合伙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存续期间,如遇装修、大型拓展活动或增加经营项目、新增设施时,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拒绝增加出资者,其增加的出资额可由其他合伙人认购或招募第三人入伙,也可适当调减出资总额,各合伙人出资比例按届时的实际出资情况确定,拒绝增加出资的合伙人放弃异议的权利。

  3、合伙人每月结算一次,次月15日分配上月经营利润。经营利润是扣除当月已结算的所有开支(包括弥补上月亏损)外的营业结余,由双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每月最后一日由各合伙人对本月的经营情况进行财务结算及库存盘点,结算及盘点结果需全体合伙人签字确认。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合伙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可退伙,退伙需提前 叁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超过叁万元的;

  (3)挪用、侵占合伙财产的;

  (4)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的;

  (5)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新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某某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务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2、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合伙事务,由分管的合伙人提出建议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执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出资比例表决后按过半数意见执行;因该合伙人事务给合伙造成损失的,表决时同意该意见的合伙人应当予以赔偿。

  一方对另一方负责管理的工作有监督、建议权,合伙经营及财务情况对全体合伙人公开并可随时查询。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则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伙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字号继续经营原合伙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被依法撤销。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进行,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伙人可自行清算。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最后再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算后如有剩余,双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出资比例分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按其出资额的日万分之三赔偿其他合伙人损失;如果逾期3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出资份额或中途撤资的,按其出资额的10%向其他合伙人支付违约金。

  因撤资给合伙造成的损失大于前款约定违约金的,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合伙财产对外提供担保的,其行为无效,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对外担保的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经营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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