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

时间:2024-03-15 00:49:39 好文 我要投稿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1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个体工商户的征收工作,根据《衡阳市开展“一打三清”财税征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衡财税[]4号)文件精神,结合地税二分局的具体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背景与主题

  从县目前个体管理形势来看,个体户户数多,分布广,流动性大,经营不稳定,纳税户变动频繁,个体小户纳税意识淡薄,不登记、不申报和申报不实的问题较为普遍,偷、逃、瞒、欠、抗税的行为时有发生,形成了基层分局个体征收工作难点。为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质量,扩大征管范围,根据县局党组重要指示,二分局将此次强化个体征管专项活动的主题定为“‘地图式’管理”,对分局管辖范围内所有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清查,坚持抓大不放小,做到户户征管到位。

  二、实施策略

  本次地图式征管从4月10日开始,11月底结束。活动范围包括在分局管辖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所有个体工商户以来各项税收的`征缴管理情况。

  1、强化税法宣传,做好动员工作根据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局召开动员会议,将分局税管员分成三个小组,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周密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要请求县局各科室的配合,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公安、国税、工商、广电等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与协助。要请当地新闻宣传单位做好专题报道工作,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宣传报道,最好形成声、屏、报、网四位一体的宣传局面;请征管科设计、印刷个体户纳税宣传手册和征纳承诺书,由各小组派发到个体户手中;在执法过程中要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和有关优惠政策,引导纳税人正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2、规范征管程序,促进税负公平严格按照办证、定税、收税的顺序进行征收,坚持做到同路段、同规模、同行业、同税负,杜绝关系户的说情请客现象,营造阳光透明、合理合法的执法氛围。要确保法律文书下达到位,并经过纳税人或见证人签字,避免执法疏漏。各小组要及时将征管资料整理归档,并将征收情况形成电子文档备份,做到有序管理。

  3、整治重点行业,提高征管质量对于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娱乐行业进行全面定税调整。长期以来,该类行业均未严格按照适应税率征税,甚至大幅低于征收标准,而且诸多税收优惠政策都不适于娱乐业,所以要抓住此次专项活动的契机,加大整治力度,将征收局面转入正常轨道。

  4、加大处罚力度,维护税法尊严在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少数故意扰乱税收秩序,意图浑水摸鱼、偷逃税款的钉子户,要及时移送稽查局和公安经侦处理,集中所有资源进行强制执行,彻底杜绝偷、逃、抗、欠、拖现象,对于严重违法者,要加大检查处罚力度,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促进公平竞争。

  三、工作要求

  1、齐抓共管,严格纪律。该项任务规模空前、时间紧、难度大,要求分局全体税管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克服畏难情绪,撤离人情关系网络,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待这次执法任务。

  2、及时反馈,做好总结。

  3、明确目标,细化考核。

  县地税局第二征收分局20xx年xx月xx日

个体工商户2

  自郑工商企管[20xx]5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以来,我分局积极贯彻落实并结合分局实际,切实做好了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自文件精神下发以来,我分局积极组织学习提高认识,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是工商行政机关适应个体经济发展新形势的客观要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水平而采取的重大举措,也是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局今年部署的系统两大改革任务之一。为统一组织协调改革工作,尽快建立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个体管理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机制,分局成立了以黄祥清局长为组长的“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责任制,层层抓落实。

  (二)认真学习,加强培训

  分局各工商所、有关业务科室紧密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郑州市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办法》,加强业务培训,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个体工商户的各种信用信息。努力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三)狠抓工作落实

  在委托登记、委托验照、委托备案和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狠抓落实,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做起:

  1、首先做好静态管理,完善数据库工作。分局统一组织各所有关人员集中对“经济户口”进行了一个月的补录工作,完善了分局的数据库,为下一步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工作打下了劳固的基础。

  2、提高效率,积极推行“一审一核”制,在办理证照、验照工作中,做到商户立等可取的办事效率,提高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拉进了与纳税人的距离。

  3、在分局中简化了办事程序,统一下发了各工商所的注册号段,办照资料,简化了名称查询工作。

  4、在动态管理工作中,就是要加强日常巡查,在巡查中建立、完善动态的“经济户口”资料,加强备案制度,认真记录商户的基本经营情况,以掌握市场交易动态,规范经营者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5、严格遵守收费规定,严禁利用办照、验照、办案之际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搭车收费。

  (四)加强监督检查

  对各工商所的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管理工作,分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方式以及对商户采取了跟踪问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切实做好分层分类监管工作。

  在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管理工作中,分局还存在许多不足,相信在市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借鉴交流下,此项工作会稳步推行。

  建材大世界工商分局

个体工商户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方经友双方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就合伙经营服装零售业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字号 、主要经营地

  合伙字号为:

  经营场所位于: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出资比例为______%。

  乙方某______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出资比例为_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交齐。各合伙人的出资存入合伙人共同设立的专用账户,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经营开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要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4、本合作财务及日常经营由合伙各方共同聘请人员以进行,被聘情人员接受各合伙人的共同监督,日常管理由负责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执行,其他合伙人有权监督合伙执行人的各项管理及经营工作。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合伙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存续期间,如遇装修、大型拓展活动或增加经营项目、新增设施时,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拒绝增加出资者,其增加的出资额可由其他合伙人认购或招募第三人入伙,也可适当调减出资总额,各合伙人出资比例按届时的实际出资情况确定,拒绝增加出资的合伙人放弃异议的权利。

  3、合伙人每月结算一次,次月15日分配上月经营利润。经营利润是扣除当月已结算的所有开支(包括弥补上月亏损)外的营业结余,由双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每月最后一日由各合伙人对本月的经营情况进行财务结算及库存盘点,结算及盘点结果需全体合伙人签字确认。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合伙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可退伙,退伙需提前 叁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超过叁万元的;

  (3)挪用、侵占合伙财产的;

  (4)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的;

  (5)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新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某某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务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2、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合伙事务,由分管的合伙人提出建议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执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出资比例表决后按过半数意见执行;因该合伙人事务给合伙造成损失的,表决时同意该意见的合伙人应当予以赔偿。

  一方对另一方负责管理的工作有监督、建议权,合伙经营及财务情况对全体合伙人公开并可随时查询。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则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伙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字号继续经营原合伙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被依法撤销。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进行,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伙人可自行清算。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最后再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算后如有剩余,双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出资比例分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按其出资额的日万分之三赔偿其他合伙人损失;如果逾期3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出资份额或中途撤资的,按其出资额的10%向其他合伙人支付违约金。

  因撤资给合伙造成的损失大于前款约定违约金的,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合伙财产对外提供担保的,其行为无效,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对外担保的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经营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个体工商户4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南宁市天宇电脑经营部”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及使用。

  二、甲方必须于20__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财产转让工作,及时向受让方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并在此后停止使用该个体工商户名称。

  三、该个体工商户财产移交后,由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到工商机关办理个体执照的注销、以及相关的变更登记。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五、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体工商户5

  甲方:

  身份证:

  手机:

  乙方:

  身份证:

  手机:

  双方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依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就共同经营个体工商户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个体工商户名称、主要经营地

  个体工商户名称:

  注册号:

  经营场地: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范围包括。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甲方: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款为共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私自占有。

  第五条盈亏承担

  合伙人每月结算一次,年终进行利润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各项成本后的利润为纯利润,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每月最后一日各合伙人对本月经营状况进行财务结算和库存盘点,结果需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确认。

  合伙经营过程中发生债务的.,应优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各合伙人按出资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

  协议期间,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协议期间,合伙人退伙(当然退伙情形除外)必须征得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退伙,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并追究违约责任,按出资额%向其他合伙人支付违约金,且退伙后年内不得从事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授权甲方为合伙事务(即个体工商户)的实际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合伙事务进行全面管理;

  2.订立经营价额,购进日常货物;

  3.大额的(大于万元)经营需要提前报备,共同商议决定。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2.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经营损失的债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期间,任一方不得以除以外的名义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

  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以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被依法撤销。

  (二)合伙的清算

  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清算后盈余、亏损均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或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各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经营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进行补充、修改;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手印):

  乙方(签名、手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体工商户6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第四条 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定额的核定工作。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征管范围,分别核定其所管辖税种的定额。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制定联系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第五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填制有关表格。

  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5%以上。具体比例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六条 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

  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核定定额,增强核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 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程序:

  (一)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申报内容应包括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申报项目。

  本项所称经营额、所得额为预估数。

  (二)核定定额。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采取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额,并计算应纳税额。

  (三)定额公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范围、形式应当按照便于定期定额户及社会各界了解、监督的原则,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四)上级核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公示意见结果修改定额,并将核定情况报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填制《核定定额通知书》。

  (五)下达定额。将《核定定额通知书》送达定期定额户执行。

  (六)公布定额。主管税务机关将最终确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在原公示范围内进行公布。

  第九条 定期定额户应当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完整保存有关纳税资料,并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第十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定额户负有纳税申报义务。

  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清应纳税款,当期(指纳税期,下同)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一条 采用数据电文申报、邮寄申报、简易申报等方式的,经税务机关认可后方可执行。经确定的纳税申报方式在定额执行期内不予更改。

  第十二条 定期定额户可以委托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

  凡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开户银行及账号。其账户内存款应当足以按期缴纳当期税款。其存款余额低于当期应纳税款,致使当期税款不能按期入库的,税务机关按逾期缴纳税款处理;对实行简易申报的,按逾期办理纳税申报和逾期缴纳税款处理。

  第十三条 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

  (一)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

  (二)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

  第十四条 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成本的原则,采用简化的税款征收方式,具体方式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五条 县以上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委托有关单位代征税款。税务机关与代征单位必须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并向代征单位颁发委托代征证书。

  第十六条 定期定额户经营地点偏远、缴纳税款数额较小,或者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有困难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简并征期。但简并征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定额执行期。

  简并征期的税款征收时间为最后一个纳税期。

  第十七条 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缴税款的,其完税凭证可以到税务机关领取,或到税务机关委托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领取;税务机关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邮寄送达,或委托有关单位送达。

  第十八条 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具体申报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具体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九条 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二十条 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重新核定其定额。

  第二十一条 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提前恢复经营的,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的延长停业报告。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停止定期定额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定期定额户。

  第二十三条 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

  定期定额户也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直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定期定额户在未接到重新核定定额通知、行政复议决定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前,仍按原定额缴纳税款。

  第二十四条 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核定定额程序,遵守回避制度。税务人员个人不得擅自确定或更改定额。

  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款征收管理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个体工商户7

  局属各单位:

  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__号,以下简称《验照办法》)、市局《市工商局关于做好____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工商文_____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验照范围及时间

  凡____年__月__日前在我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均需参加____年度验照。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____年_月_日至_月__日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办理____年度验照手续。

  二、验照提交的材料要求

  (一)《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工商机关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个体工商户委托他人代办验照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提供的材料中属于复印件的,应当由个体工商户本人或其受托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三、验照办理及审查要求

  (一)为确保验照工作质量,各分局(所)应提示个体工商户如实、认真填写《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对验照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可当场通过验照。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认为对个体工商户提交的验照材料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应予实地审验。一是检查个体工商户随意使用和擅自改变字号名称、改变经营场所、超范围经营等行为,督促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二是审查前置审批许可证件情况,特别是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各类娱乐场所等高风险行业前置许可的审查把关,对不能提交有效前置审批许可证件或前置审批许可证件不全的,不能通过验照,并责令办理变更登记或办理注销登记;三是检查是否有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行为并依法予以查处;四是一并核查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资金数额的变化情况以及年度经营情况,尽量掌握较为真实的个体私营经济材料,为报表的填报和写好分析打好基础。

  (二)各分局(所)要根据“一审一核”要求和委托权限,做好《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的审查工作,并由具有权限人员在《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签署“同意通过验照”审核意见,同时做好送达记录,并将验照资料进行录机。

  (三)对通过验照的个体工商户,在《营业执照》上加盖验照戳记(经营范围与经营期限之间),并督促个体工商户亮照经营。

  对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时间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应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给予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具体处罚程序应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个体工商户验照是工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实施有效综合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又是一项惯例工作,这项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各分局(所)一定要摒弃无所谓和厌战心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合理调配力量,落实工作责任,切实、认真、扎实开展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确保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县局成立验照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登记注册分局,具体负责全县验照工作的组织督办、指导协调、情况汇总、检查考核等工作。

  (二)严格验照纪律

  验照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借验照搭车收费,侵害行政许可相对人合法利益。对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县局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做好五个结合

  各分局(所)验照工作应做好以下五个结合。一是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相结合。特别是要重点查处取缔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无照经营行为。二是与清理个人代理电信业务相结合。各分局(所)应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对电信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电信业务许可自然人经营登记问题的答复》,对已核发的此类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进行清理,对经营电信业务的可以分公司形式进行登记。三是与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相结合。各分局(所)应进一步完善个体工商户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资料,对信息不全的.要搞好补录,并认真清理校对,确保信息数据准确无误。四是与规范登记档案资料相结合。要针对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评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补充相关登记资料,确保验照后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资料的准确、规范、完整。五是与进一步加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工作相结合。各分局(所)要借验照工作之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形成个体私营经济良好的发展氛围,促进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取得新的发展。同时协助个私协会,规范会员登记,做好个私协会会员发展工作。

  (四)搞好检查督办和考核验收

  验照工作期间,县局将深入各地进行指导督办,注册分局将以登记注册简讯和县局通报的形式进行督办。同进将不定期派人到分局(所)去检查,一是看是不是进行了实地验照。二是查平台是否及时如实录入。三是看书式档案是否符合要求等等。工作结束后,县局将对照市局个体验照考评办法,组织验照工作专项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计入年终登记注册工作考核评分。

  各分局(所)每月__日报送验照工作统计报表,总结材料应于____年_月__日之前报送县局登记注册分局。工作开展中好的做法及遇到的问题也可及时上报。

个体工商户8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为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_________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_____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_________%。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____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个体工商户9

市工商局:

  根据市局文件精神,我局于20xx年1月1日起,对全县20xx年底前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开展了验照贴花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县已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3594户,从业人员7396人,注册资金12802万元。其中:城镇1106户,从业人员3484人,注册资金1448万元。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工商局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的验照贴花工作采取集中与滚动相结合的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成效。现已集中验照2538户,滚动验照306户,验照贴花率79%。

  二、主要做法

  1、认真学习,精心部署。省、市工商局文件下发后,我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同时对今年的验照贴花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工商所要结合实际,采取集中验照与滚动验照相结合的方法,切实搞好验照贴花工作。

  2、广泛宣传,及时告知。今年,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省、市工商局文件精神,大力宣传集中验照和滚动验照的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参加验照贴花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切实履行提前告知程序。

  3、严格审查、手续完备。在今年的.验照贴花工作中,我局各工商所按照有关规定,严把前置许可关,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严格审查,对前置许可证件失效、过期的,责令其补办许可手续后,再予办理验照贴花手续。并要求个体工商户在验照贴花时,认真填写登记、经营情况,提交有关证件。各工商所认真审查,对经核准验照的个体工商户,在营业执照上加贴验照贴花标识,及时返还到个体工商户。

  特此报告。

个体工商户10

  1995年1月6日,上海公布了《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养老保险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在上海市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聘用的帮工,但已享受其他法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在其中。

  根据规定,有关的登记手续及养老保险编码、个人账户和养老保险手册等,均与上述私营企业的规定相同,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由社会保险管理局参照税务部门上一年度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计税工资标准,及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个体工商户为本人和帮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上述缴费基数的10%,在税前列支;个体工商户本人按缴费基数的8%缴费,在税后列支;帮工本人亦按缴费基数8%的比例缴费。个体工商户本人个人账户中应记入的养老保险费包括:个人税前收入中缴纳的养老保险按缴费基数的8%记入的数额;个人在税后缴纳的部分。

  帮工个人账户中应记入的养老保险费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其在税前缴纳的'部分中按缴费基数的8%记入的数额:个人缴费的部分。

  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为,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3年1月1日后离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个体经营,缴费年限加上此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5年,其中缴费年限满5年的,达到规定的养老年龄,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如本人愿意,可适当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最多不超过5年;如本人不愿延长,可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可领取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

  符合上述条件的,月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符合上述条件的,月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系数÷120

  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大意义,它可以促进劳动力在各类企业间的合理流动,解除职工对于从全民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流出的后顾之忧,对失业或下岗的职工来说,进入私营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业也成了可以选择的方向之一。

个体工商户11

  资料:

  1、原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

  3、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证件相片一张

  一、办理个体工商户应当办理的证件: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可选择)

  3、个体工商户(公、财、私)章

  4、国税登记证(正、副)本

  5、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6、设立基本户(可供选择)(可选择)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5)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7)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3元

  (8)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9) 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8元

  (4)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4、刻印章: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3) 办理费用:参考300元

  (4)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5、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6)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7) 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6、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6)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7)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7、设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6) 办理地点: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

  (7)办理费用:一般都不收费

  三、个体户税收

  个体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等来估算你的销售额, 然后再给定税. 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个体工商户为定额税由税务专管员根据以上情况核定。

个体工商户12

  编号:____贷(___)__号

  借款_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期限、用途

  1.1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币种:_______。

  1.3期限:_________,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1.4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放款金额、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第二条利率及调整

  2.1利率

  本合同适用利率是以下第_____种:

  (1)固定利率,月率____,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2)浮动利率,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____(上/下)浮_____%,据此确定月利率为_____。

  本合同约定,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按下列公式换算:

  年利率=_月利率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

  每笔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A、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及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

  3.1在下列条件未全部符合前,乙方有权拒绝放款:

  (1)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办妥相关手续;

  (2)甲方在第七条项下所作的陈述与保证是真实的;

  (3)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已生效且担保物权已经设立并持续有效;

  (4)没有发生可能对甲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

  (5)其他先决条件:_______________。

  3.2_上述条件得到满足且甲方办妥借款手续后,乙方在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放款。

  3.3甲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放款方式:

  (1)_现金放款:甲方直接到乙方出纳柜面支取贷款。

  (2)_账户放款:甲方以本人名义在______________开立个人结算帐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乙方发放贷款的账户。

  (3)委托付款到指定账户,户名: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还款

  4.1甲方选择下述第__种还款法还款:

  (1)一次还本、按月付息法:即按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按月结息。当月利息=贷款本金日利率占用天数。

  选择一次还本、按月付息法;以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并逐月结清。

  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月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a.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__________。

  b.若贷款到期日距最近一次还款日不足一期的,该还款日不做还款,待到期日一次结清。末期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月利率月数+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日利率零头天数

  (3)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a.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_________

  b.若贷款到期日距最近一次还款日不足一期的,该还款日不做还款,待到期日一次结清。末期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月利率月数+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日利率零头天数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_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的《还本付息计划表》,应在贷款实际发放后及时向甲方提供,甲方应按《还本付息计划表》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4.3_贷款展期

  甲方在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无法还清贷款,可在贷款到期日前___日提出贷款展期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可以办理展期手续,并另行签订贷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还款方式及偿还顺序

  5.1账户还款:甲方应在还款日前将该月应还款项足额存入乙方指定的还款账户。

  5.2_现金还款:在还款日以现金、支票等直接缴至乙方的出纳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5.3_偿还顺序

  如甲方偿还乙方的款项少于按本合同约定该日到期的债务总额,该款项按下列次序安排:

  (1)支付依法或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2)支付应付违约金;

  (3)支付应付罚息、复利;

  (4)支付应付利息;

  (5)支付应付本金。

  甲方所偿还款项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全部债务的,按有关债务发生的先后顺序清偿。

  第六条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应符合以下约定:

  6.1提前还款时应结清应还本金及利息,利息按本合同约定计至提前还款日的前一日。

  6.2甲方经乙方同意后提前归还部分本金且缩短剩余还款期限的,剩余的贷款本金的利率浮动水平和调整仍以原贷款期限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利率为基准,利率浮动水平和调整仍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执行。

  6.3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款的,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乙方不重新计算已收的利息,剩余贷款的本金按实际占用时间重新计算。

  第七条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7.1甲方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7.3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甲方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8.2_在第三条约定的贷款发放条件全部符合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8.3_乙方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甲方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_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借款人的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2)_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9.1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并使用贷款。

  9.2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9.3甲方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9.4甲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9.5甲方应遵循乙方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和甲方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9.6甲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对甲方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甲方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甲方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发生变更;

  (4)商号及其他投资人居所、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发生变更;

  (5)甲方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个人或商号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9.7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乙方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担保合同。

  9.8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时,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甲方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乙方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十条担保

  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担保措施,并签订相关《担保合同》:

  □_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保证

  □_自然人股东连带责任保证

  □_第三方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

  □_第三方法人连带责任保证

  □_抵押担保

  □_动产质押担保

  □_权利质押担保

  第十一条违约

  11.1甲方有属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甲方在第七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甲方未履行第九条项下所列任何一项义务,乙方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3)甲方在履行与乙方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4)_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债务清偿能力时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

  (5)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

  11.2保证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保证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撤销等情形,足以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2)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3)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

  (4)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其他违约情形。

  11.3抵押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抵押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的,或发生保险事故后,未按抵押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的;

  (2)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抵押人未按抵押合同约定处理损害赔偿金的;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抵押人赠予、转让、出租、重复抵押、迁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4)抵押人经乙方同意处分抵押物,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未按抵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

  (5)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债务的清偿,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未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6)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人其他违约情形。

  11.4出质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出质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质押物财产保险的,或发生保险事故后,未按质押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的;

  (2)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处理损害赔偿金的;

  (3)出质人经乙方同意处分质押物,但处分质押物所得价款未按质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

  (4)质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债务的清偿,出质人未及时恢复质押物价值,或未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5)质押合同约定的出质人其他违约情形。

  第十二条公证与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12.1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合同双方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12.2_如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的,就本合同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违约金愿意接受公证机构出具执行证书,并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2.3_公证机构收到执行证书出具申请时,公证机构按照本合同通知条款所罗列的通讯地址向债务人以信函方式核实债务人的违约情况,债务人未在_____个日历日内回函,或回函提出异议,但未按约定提出充足证据,则视为其同意债权人向公证机构提出的债权人已完全履行合同的证据和债务人违约的主张

  _12.4_双方约定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方式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的,其后各期债权视为到期,可以就全部债权申请强制执行。

  12.5_如公证机构不予出具执行证书或公证执行证书经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第十五条款中第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出现第十一条项下违约行为或出现第十一条项下视为甲方违约行为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行使下列一项或几项权利:

  13.1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3.2乙方有权按贷款本金的______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13.3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处分质押物、抵押物,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3.4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A逾期贷款的罚息=罚息利率逾期本金金额逾期天数,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____%;逾期天数从应还款日当日计算至实际还款日前一日;_B挪用贷款的罚息=罚息利率挪用本金金额挪用天数,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_____%。

  13.5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3.6甲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甲方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甲方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甲方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13.7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3.8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扣划约定

  14.1甲方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乙方扣划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_

  14.2_扣划后,乙方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甲方。

  14.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甲方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实现债权的费用,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违约金、罚息、罚息复利、利息、利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如若双方已经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16.1第四条约定的每月还款额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而变更,变更后的每月还款额以乙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利率、剩余贷款本金、剩余还款月数确定新的每月还款额。

  16.2甲方要求且乙方同意变更还款方式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剩余本金、贷款期限、调整还款方式后应适用的利率、剩余还款期数及据此重新确定的每期还款额。

  第十七条转让

  17.1乙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乙方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甲方,通知可以书面通知形式作出。

  17.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八条通知

  18.1本合同规定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所有要约、书面文件或通知)均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送达相应一方:

  (1)当面递交;

  (2)中国邮政特快专递;

  18.2在以下时间通知被视为已经送达:

  (1)如果以当面递交方式送达,送达指定地址并签署回执或其他送达证明;

  (2)如果是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送达,为交寄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

  18.3以下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

  甲方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通讯地址的,均应在新地址启用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本合同自甲方签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项下某条款或某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9.3甲方已通读并理解上述所有条款,乙方已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9.4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9.5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签约双方各执____份,其他相关机构(_________________)各执______份。

  第二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并捺手印):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署日:__年__月__日__签署日:__年__月__日

个体工商户13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办理费用:30元。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二、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 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 经营场地证明。

  4. 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办理费用:23元。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办理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资料:1.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 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办理费用:108元。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四、刻印章

  办理资料:

  1.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户主身份证复印。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办理费用:参考300元。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五、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 经营场地证明。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章。

  办理时限:3

  个工作日。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六、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 经营场地证明。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章。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七、设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

  办理资料:

  1.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章。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办理地点: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办理费用:一般都不收费。(大概办下来要600元左右。

个体工商户14

  一、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怎么填

  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须由本人签署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申请注销登记原因可以填写“转让”、“停业”等。备注一栏可以不填。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注销应提供下列资料:1、申请书(表)(原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3、税务完税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缴销公章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5、债务清偿说明(原件1份);6、《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一般-3个工作日办妥。你要重新办理设立登记手续:提供的.资料:1、名称核准2、身份证复印件3、经营场地使用权和所有权证明4、现场填一份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审批后就可以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了。一般也是1-3个工作日搞定,快得当天可取。

  二、登记机关及时限

  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到所在地的工商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工商部门于7日内办理完营业执照(法定期限为30日)。

  三、登记费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的规定:

  1、个体工行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

  2、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

  3、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须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

  4、个体工商户如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每个收取成本费3元。

个体工商户15

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

  本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字号名为xxx,注册号 xxx,经营场所 xxx,登记机关 xxx,现因经营需要,申请转型升级为企业。拟转型企业名称为xxx,企业类型为 xxx,企业住所为xxx 。请予办理。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家庭经营的由全体成员)签名:xxx

  xxx年 xx月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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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