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网约车细则-细则

时间:2024-03-09 00:29:45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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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网约车细则-细则

  一、出台《肇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背景

  近年来,网约车迅速兴起,给市民带来了新的出行方式,同时也存在车辆和驾驶员准入门槛低、安全隐患大、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亟待规范管理的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为规范我市网约车经营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网约车《实施细则》,明确网约车管理的具体事项,包括网约车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网约车驾驶员条件,以及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网约车运输证、网约车驾驶员证发放等行政许可具体实施问题,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经营服务的监管。

  二、《实施细则》适用范围、实施主体

  《实施细则》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具体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高新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管理总站负责辖区内具体实施网约车监督管理。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在国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细化相关标准。包括总则、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附则共六章三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经营者许可条件。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经营许可需具备《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应条件。对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及具备电子支付及结算服务能力的资料,需提供省级认定结果。

  (二)明确车辆许可条件。国家《暂行办法》对网约车的车辆条件作出原则性规定,并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车辆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为此,结合我市巡游出租车实际,规定网约车车辆的条件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取得辖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排量不小于1750毫升(或不小于1。4T),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如提供服务时以时间、里程等量值作为结算依据的,应当安装相应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计量器具;首次申请时车辆初始登记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10万公里以内;车辆已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及不低于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的车辆安全技术标准。

  (三)明确驾驶员许可条件。国家《暂行办法》对网约车驾驶员条件作出原则性规定。《实施细则》结合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下:男年龄在60岁、女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申请之日前2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细则》在明确网约车平台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平台公司的经营行为:一是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二是确保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并购买相关保险;三是确保驾驶员合格,明确平台与驾驶员权利与义务;四是遵守国家网络信息安全规定;五是公布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从事不正当价格行为;并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实行市场奖励、促销等行为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并提前将奖励、促销方案向社会公告;六是根据实际需要为乘客提供驾驶员、车辆等服务信息。

  (五)加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交通运输、公安、经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

  (六)明确《实施细则》不适用于私人小客车合乘。

  四、《实施细则》法律责任

  本《实施细则》不单独设立法律责任条款,按《暂行办法》具体条款处罚。

  五、《实施细则》落地实施

  本细则于20xx年5月4日起印发,8月1日正式施行。在此期间,各网约车平台对存量的专车、快车须有序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同步申请办理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的经营许可手续。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审批流程、优化办事指南和操作方法。

  肇庆网约车细则新解读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开始施行,这也就意味着“网约车”这一新兴的出行方式自此进入法治轨道。但截至目前,肇庆市网约车细则尚未公布。

  据了解,《暂行办法》涵盖了总则、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7方面内容。

  对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暂行办法》也作出了规定: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而对于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也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如网约车辆必须是7座及以下乘用车、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等。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进行确定。

  另外,《暂行办法》还对保护乘客个人信息提出了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网约车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由公安、网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处以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是国家层面制定的规定,肇庆市也将于今日起正式施行。”市交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暂行办法》,我市也制定了相关细则,还需要通过相关流程才能正式发文实施。

  肇庆网约车细则:有效期三年

  近日,肇庆发布《肇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显示,网约车司机没有户籍限制须持本地车牌,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三年。

  记者从肇庆市交通局获悉,细则要求肇庆市内营运的网约车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肇庆市车牌和行驶证,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车辆初始登记年限3年或行驶里程在10万公里以内,并且购买不低于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

  对车辆排量的要求,肇庆网约车不小于1750毫升(或不小于1.4T),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该车辆规定与省内其他城市网约车细则相差不大。

  不过,肇庆对网约车司机户籍限制相对放松。广州、深圳、佛山三地要求网约车司机拥有本地户籍或者本地居住证,本地车牌;珠海不限户籍,但需持本地驾照;江门对车牌与户籍没有做出限制。此外肇庆要求网约车司机驾龄3年以上,男年龄在60岁、女年龄在5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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