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优选】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其实我最喜欢的这本书能被我发现就是一个意外。
记得那天中午,我正在外边玩,突然觉得肚子有点饿,我就在家里东找西找,东翻西翻,结果,别的没找到却找到一本厚厚的小说。
我就在看找到的这本书,读了一下午,虽然我平时不爱看小说,但是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发现,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林奇雨的男孩,因为自己的调皮捣蛋踏上了一次神奇历险,更确切的说是冒险。
在这次冒险中,他遇到了许多神奇的人物,有可以瞬间消失,瞬间移动的人物。还到了训练队去训练,看到了朋友经过努力而换来来之不易的进化力量,而林奇雨他经过了一次与死神博斗的经历。他的'奶奶是一位科学家,把林奇雨救了过来而且还让他成为三色天旦(进化的一种,非常厉害)。他还买了一个奴隶,这个奴隶把他也把我吓了一跳。买这个奴隶的时候是个男的,林奇雨对他很好,让他去洗澡,因为他觉得人应该有自己的自由。这个人叫安娜,他没有告诉林奇雨一切,不过,她见他对自己这么好,就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诉了林奇雨。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看到了未来的景象。嗅到了未来的气息。哦,对了,说了半天,还没告诉大家书名叫什么呢!书名叫《超级进化》是对未来的描写,应该说是一部科幻小说吧!
这本书我真的很喜欢,很遗憾的是我没有看完。可我还是很喜欢。要是问我理由,可能是因为这句话吧——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我也毫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不是古典名著,不是旷世巨作,而是我们学校的校本教材《凤楼小禾》。
校本教材分为感恩篇、童趣篇、景物篇、阅读篇、成长篇五大章节。它虽然只是一本学生选集,但它是以小诗、日记、信、记叙文的形式来呈现,去创新,有着与众不同的风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感恩篇里的《短暂的美好时光》了。这篇文章讲述父母为了生计,迫不得已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照顾,自己外出打工,也很少和孩子见面。可血浓于水就是那么神奇,在极短的时间里,就又和孩子腻在一块了。最后换来的,却只有那些回忆,只有父母离开的背影......这篇文章让我想到我小的时候,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可我比作者还是幸运多了。
草树,因雨水的滋润而欣欣向荣;大地,因阳光的照耀而生机蓬勃;人,因爱的灌溉而充满幸福。这本书他让我懂得了:做人,首先要学会感恩。“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虽然有时我们会和父母发生冲突,但是必须明白他们的背后,饱含着的`是爱,是亲情,是那血浓于水的亲情。
都说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我觉得父母给我们的是爱,他们不求回报的爱。是《凤楼小禾》让我明白爱,知道感恩!它让我们拥有了知识,也拥有了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曾经看了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要做好孩子》,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本书是由黄蓓佳编著的儿童文学作品。书中的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学习一般的女孩子,但她聪明、善良、有爱心。可是妈妈和老师却以学习成绩好坏来衡量她是否是好孩子,金铃为了让妈妈和老师喜欢自己,她付出了很多努力,一心只想做一个好孩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老师病了》那篇,金铃的数学老师得了“见字发晕的奇病,全班除了金铃,其他同学都放纵的.嘻笑打闹,不想学习,也没有人去看望老师,只有金铃一个人买了鲜花去看望老师,还帮老师批改作文,和她自己的作文,她批改每一个人的作文都很用心去看,公平公正,一直改到12点。从中我知道金铃是个包容、慈悲、宽容大度的人。而且从她自己写的作文《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中,我感受到金铃对小鸟的深切同情和理解,她拥有一颗悲天怜人的高贵心灵。
一遍读完,思绪还沉浸在故事当中。我以后也要努力做好孩子,学会感恩,学会关心别人,做一个正直、善良、勇敢的好孩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书,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少的东西,她能够让我们打开心灵,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 他因为偷一条面包救济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 冉阿让出狱后,因身无分文便从米礼爱主教那里偷走了一个银烛台,然而米礼爱主教发现后没有报警,而是让他拿走烛台换钱生活。正是因为米礼爱主教的善良举动感化了冉阿让那冰冷无情的心,浇灭了他复仇的火苗,并继续把这种爱传递下去。冉阿让从一个负罪的恶魔蜕变成了一个高尚的天使,这本书完美的诠释了人性的.光辉与伟大,体现出冉阿让与米礼爱主教那伟大的爱。而正是伟大的爱,使得冉阿让心中的银烛台被点亮。
冉阿让的一系列蜕变过程让人黯然泪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辉亦令人感动。他让我明白了:这世间能战胜一切的,不过是一颗充满爱的心罢了。
当冉阿让重新生活时,一个男子却被误认为是他,而被抓进监狱,冉阿让为了不让这个无辜的人受牵连,舍弃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监狱。当他弥留之际却依然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所着想,当他的灵魂远去时,却已变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来赎罪,拯救了他的灵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教会了我:只有去“爱”,去“帮助”,才能收获一个完整的灵魂,收获一份美好的人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读什么,怎么读,才能让孩子心里充满阳光,具有一种健康的人格,将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让我和小伙伴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
信鸽阿诺克斯,执着,坚强,它的英雄历程充满千难万险;乌鸦领袖银斑,聪明,能干,他领导的呀群组织性强,纪律严明;棉尾兔“破耳朵”,虽然瘦小,却凭借着勇敢和智慧,成为那沼泽地上最后的胜利者;山谷中最后一只松鸡红脖子,有勇有谋,重情重义,他有曲折惊险的成长历程,他有令人心痛的.悲剧结局……这些野生动物,他们有着丰富的情感,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有着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高贵品质。
这本书的作者是加拿大作家西顿。
动物是我们的朋友,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你只要阅读红脖子这本书,就能培养坚强不屈,锲而不舍的好品质!
我希望小伙伴们读完这本书,能从中发现野生动物世界的精彩和神秘,更加热爱大自然,热爱野生动物,成为一名光荣的大自然小卫士!让天才的种子,在阅读名著中萌芽。
我相信只要行动就有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最喜欢的书可多了,有《淘气包马小跳》、有《谁偷了我的奶酪》、有《笑猫日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有趣。里面的主要人物有:马小跳,唐飞,温迪,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其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寻找大熊猫》。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写的很有趣,生动,含义也非常深刻。
这本书我读起来感到非常亲切,就像故事就发生在我身边一样。我晚上要看4、5页才肯睡觉,如果不看我就睡不着觉。可是有一次,我们班同学来我家找我玩,看见了我的书,要借我的'书拿回去看看,我真有点舍不得,但毕竟是好朋友,最后,还是借给了他。一个星期后,这位同学不好意思的把书送过来,我一看,他竟然把我的书皮弄烂了。我心疼的不得了,晚上睡觉都睡不好。
这本书对我作用可大了,他能叫我开心,我要是心烦了,看到这本书就会忘掉一切烦恼,完全和马小跳同喜同忧。
我最喜欢这本书了。朋友,如果你也感兴趣,记住,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今天,我想给大家说一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作者是我国的著名作家曹文轩。
书中的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一次,秃头的陆鹤戴了一顶雪白的凉帽,因为他已经请了很长时间的假了,同学们都想看看陆鹤的.秃头怎么样了,所以,陆鹤的同桌再也忍不住了,便把他的帽子摘了下来,这时全班同学都看到了,都惊讶地叫了起来,原来陆鹤的头还是光秃秃的。陆鹤急忙问同学们要帽子,但同学们却仍然互相扔着帽子,最后竟然把陆鹤的帽子挂在了旗杆上……
故事中同学们捉弄秃陆鹤的画面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因为在我的班级里,也有这样的同学,他们喜欢捉弄别人,比如别人要坐凳子时,他们悄悄把别人的凳子移走;发作业时,有同学故意把别人的作业随便乱扔……
我觉得同学们的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应该的!同学们相处时一定要互相尊重,不捉弄别人,更不能伤害别人的自尊。故事中陆鹤因为秃头而被大家捉弄,这样实际上对陆鹤来说,是一种很严重的心理伤害。如果当时我在场,我一定会阻止这群捉弄同学的伙伴们,告诉他们:
作为同学,我们一定要真诚对待别人,偶尔开个小小的玩笑还可以,但千万不要戏弄别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曹文轩的《草房子》!你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欢的绘本--《鼹鼠的音乐》,绘本里的鼹鼠生活快乐也很简单,他的生活就是每天挖洞穴和演奏音乐。
一只善良的鼹鼠白天挖洞穴,晚上就看电视。有一天晚上它从电视上听到了男人用小提琴拉出优美动听的音乐时,觉着自己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好听的声音,于是就这样喜欢上了音乐,它开始想着自己也要拥有一把这样的小提琴,再拉出这么美妙的曲子来将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于是第二天它就购买了小提琴,日后每天就这样盼着小提琴的到来,一等就等了三个星期,小提琴终于到了,收到后高兴坏了,迫不及待地开始拉了,可刚开始拉出的琴声很刺耳,很恐怖,但是它并没有放弃,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去尝试。
鼹鼠就这样过着白天挖洞穴,晚上坚持练习拉小提琴日子,每一天都坚持着,从开始的一个音符到两个音符,这样练习到一个月能拉出一首完整的曲子,再到后来,通过无数个日日月月的.坚持,都不知道坚持了多久,终于可以拉出优美的动听的曲子了,它觉着自己非常的快乐。
它在练习中遇到过很多困难,很多挫折,可是没有放弃,而是相信自己的坚持和努力会完成的。
这个绘本让我明白,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会成功。学习也一样,只要每天坚持看书学习,就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有一本《雷伊传》,它是妈妈给我买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面显的很帅气,书是由火红和黄色组成,上面有一头怒气冲冲,全身是岩浆的牛,非常威武。想不到吧!他还有一个令人感到胆怯,害怕的名字,撼地神牛!撼地神牛的上方还有一个全身带电,银光闪闪的精灵。我不用说大家应该也知道吧!他就是家喻户晓的雷伊。雷伊的上面是一个全身披着盔甲,红黄相间、长着狮子一样的头的怪兽,它叫麒麟。它使劲踩下地,山崩地裂,山洪暴发。
这本书的'内容请听我细细讲解,雷伊为了找到盖亚跋山涉水,麒麟看到雷伊的思兄之情赶来帮他,就这样,他们救了赛尔号的船长罗杰。雷伊他们去了封锁撼地神牛的六关。碰到艾辛格阻挡,艾辛格被他们自制的牢房给关了起来,当雷伊他们打到封锁撼地神牛的第六关,艾辛格前来帮忙,最终获得了盖亚,布莱克,卡修斯的晶元图纸,最后找到了三个战神联盟的成员。真是精彩极了。
这本书还帮了我很多忙。有一次,我给同学们讲了这个故事。他们都不相信,最后我把书拿过来给他们看,他们才信了。
这本书丰富了我奇思妙想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是我的“良师益友”,我非常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看了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哥哥送给我的一本漫画书。他的名字是《小学生自我管理教育,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作者是杨立朋,图:燕北北。我最喜欢里面的是:做作业不拖拉的'片段。他们都是以漫画的形式表现的,内容是:“作业,作业,每天都是作业,每天都是做不完的作业,我要去玩,我不想再做作业啦,大功告成,你们4个的作业呢?昨天的作业每人抄写五遍,明天交给我,作业本,你快回来!”。我还喜欢:马虎,走开片段,内容是:“小马虎,我是个大马虎,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到底是为什么呢?我有个办法让你们改掉这个毛病,不要让家长对你们的作业大包大揽。别走啊,我还没说完呢,下面要说的绝对是个好办法,什么好办法?搞错题本,错题抄写10遍以后在遇到类似的题就不容易错了,我抄我抄我抄抄。这下以后再也不会马虎了,怎么还是错那么多呀?你这个骗子,分析出错误的具体原因并改正。除了抄题,我还有一个好办法。主要是因为没有审清题意。我有一个好办法能帮你。我知道了,我和你爸爸,你天天就知道玩手机,过来我给你讲道题,是谁出的馊主意?”
从这个书里面,我学到了,做作业不要拖拉,还有不能依赖家长和橡皮。还有不能马虎,上课走神怎么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家的书已把书柜摆满了,在这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母豺火烧云》。
在一个叫大肚佛窟的洞里,生活着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面住着母豺火烧云和它的两个孩子。
有一天,一只母狼带着两只小狼来到了这里,狼和豺是水火不容的天敌,但狼力量比豺大,那只母狼凶狠地咬死了火烧云的孩子,还逼着火烧云离开那里。就在火烧云垂头丧气要离开时,它看见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只母狼,它兴高采烈地咬死了一只小狼,把另一只小狼带回了大肚佛窟的洞里,准备在自己饿的时候吃。但在夏季,食物很多,它的肚子一直不饿,到了冬季,肚子饿的`时候,就想吃了小狼。但每当准备吃的时候,一股母爱涌上心头,就一直没有吃它。而且火烧云为了它,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偷鸡吃,还放弃了自己十全十美的男友。那只小狼渐渐长大,但还是不忘母恩,一直给火烧云送吃的。有一次小狼去偷食物时,被一只猪发现了,就被那只猪追着,最后它咬死了那只追它的猪,它也渐渐虚弱了。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这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母女,如果你想知道它们的故事吗?那就快买一本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最近我迷上了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这本书可好看了。你知道吗?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它会笑,别人都叫它笑猫。
要是一般的猫会笑吗?我看到这书的标题题目,就满心疑惑,猫怎么会笑呢?相信你们也曾这样想过吧。看过书,我才知道,这只猫可不是一般的猫,不但会笑而且会许多种笑。在它兴奋的时候,会大笑;愤怒的时候,会狂笑;无可奈何的时候,会苦笑;发威的时候,会狞笑;望不顺眼的时候,会寒笑……
笑猫它人缘可好了,有很多好朋友,有滑稽的“地包天”;有老奸巨滑的“球球老老鼠”;有帅气的“帅仔”;还有能闻出孩子味儿的“神龟”等……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觉得这本书非常稀奇古怪。比如猫竟然和老鼠交上了朋友;猫还能听懂人的'话;老鼠竟可以变成球球……这些离奇的事情总会激发我的想像力,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不少,让我可以去大胆的想像。老鼠能和猫交上朋友,为什么鲨鱼不可以和小鱼交上朋友呢?所以,在我的作文里就有了这样大胆的想像。
那幽默好玩儿、美妙温暖的文字,就象是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让我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时而感动、时而流泪、时而哈哈大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动物世界》。
动物世界讲述了:神秘的动物世界、动物的不同家族、奇特的生存本领、奇妙的动物行为和人类身边的动物的内容。就说我们人类把,我们是哺乳动物中的灵长类动物,我们的有些动作跟大猩猩等等的灵长类动物非常相似。说温血动物又叫做恒温动物。鲸是如何保温的'?鲸是这样保温的,鲸和海豹等动物身上有一层特殊的隔离脂肪层,有了这层保护它们就再也不怕冷了。大家可能决的恐龙不是温血动物,但是结果出忽了你们的意料,恐龙很可能是温血动物,科学家们推断,恐龙有着较高的新陈代谢速度,而这意味着它们曾经可能是温血动物。有些人可能不知道新陈代谢速度是什么意思?新陈代谢速度意思是消化功能。小知识:有些哺乳动物在冬季会通过冬眠来减少能量的小号,维持体温。说龟鳖王国把,龟类的甲壳由骨板和盾片两部分组成,随着龟的成长,骨板和盾片也会逐年增长。有意思的是,不同的龟类动物,组成上,也是不尽相同的。小知识:龟类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的爬行动物,它们的寿命通常都比较长。
动物世界之所以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有我知道也有知道的知识,所以我喜欢动物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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