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2-11 17:13:52 好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汇总15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汇总15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种子。读书是一门不可缺少的功课。书籍是我们最真诚的朋友。书籍是一盏明灯,能照亮我们前行的路,阅读书籍,感悟人生,我们就会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我们应该学会读好书,好读书,因为只有读书的人生才是最精彩的。

  说起喜欢的书籍,还真的不少,我最喜欢的书籍是《成语故事》,里面收录了许多中国古代的成语故事,其中有一则故事,叫做《天衣无缝》,给我的印象特别的深刻。我非常喜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古时候有个叫郭翰的先生,他能诗善画,性格诙谐,喜欢开玩笑。盛夏的一个夜晚,他在树下乘凉,但见长天如碧,白云舒卷,明月高挂,清风徐来,满院飘香。这时,一位长得异常美丽的仙女含笑站在郭翰面前。

  郭翰很有礼貌地问:“小姐,您是谁?从哪来?”仙女说:“我是织女,从天上来。”郭翰问:“你从天上来,能谈谈天上的事情吗?”仙女问:“你想知道什么?”郭翰说:“我什么都想知道。”仙女说:“这可难了,你让我从哪说起呀?”郭翰说:“人们都说仙人聪明,你就随便说说吧。”仙女说:“天上四季如春,夏无酷暑,冬无严寒;绿树常青,花开不谢。枝头百鸟合鸣,水中游鱼可见。没有疾病,没有战争,没有赋税,总之,人间的一切苦难天上都没有。”郭翰说:“天上那么好,你为什么还跑到人间来呢?”仙女说:“亏你还是个读书人。你们的前辈庄周老先生不是说过‘在栽满兰花的屋子里呆久了,也闻不到香味’的话么。在天上呆久了,难免有些寂寞,偶尔到人间玩玩。”郭翰又问:“听说有一种药,人吃了可以长生不老,你知道哪有吗?”仙女说:“这种药人间没有,天上到处都是。”

  郭翰说:“既然天上多得很,你该带点下来,让人们尝尝有多好呀。”仙女说:“带是带不下来。天上的东西,带到人间就失去了灵气。不然早让秦始皇、汉武帝吃了。”郭翰说:“你口口声声说来自天上,用什么证明你不是说谎话哄人呢?”仙女让郭翰看她的衣服。郭翰仔细看,很诧异仙女的衣服是没有缝的.。仙女说:“天衣无缝,你连这个都不懂,还称什么才子,我看你是十足的大傻瓜。”郭翰听完哈哈大笑,再一瞧,仙女不见了。

  这个故事是不是很吸引人呢?我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感受很深,成语“天衣无缝”就是用来比喻事物完美自然,浑然天成,没有破绽。所以我以后还要努力多读书,读好书,从书中去寻找更加有趣的故事,从书中去学习更加丰富的知识。因为只有读书才是最快乐的事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的一个小故事,你喜欢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

  从此以后,我便喜欢上了“可怕的科学”丛书。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触电惊魂》那一本书。这本书讲述了电是怎样产生、怎样传

  播的,包括避雷针的原理等等,让我增长了许多防电意识和电的知识。但是关于理解电最透的方法还是由于一次意外而产生的。

  记得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正在写作业,一大堆的作业让我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这时,钢笔帽掉地上了,无奈我只好去捡,无意中我看到了裤子口上挂着一根毛线,便想去揪掉它。可我的手还没有靠近它时,它却一下子“飞”到我的手上了!我十分惊奇,便丢开它,再做一次刚才的动作。和刚才一样,它还是在我没挨着它时一下子“飞”到了我的手上!我又丢开它,苦思冥想,却没有头绪。这时,我想:刚才的吸引一定是电的作用,那我就应该查查书了解一下!我跑到书柜跟前,取出《触电惊魂》仔细查找。

  “找到了!”我惊喜地叫道。原来是由于人体上带有一种叫正电荷的东西,而毛线上有一种叫负电荷的东西,当正电荷与负电荷接触时,负电荷会“飞”到正电荷上,就这样带着负电荷的毛线自然就被带着正电荷的人体“吸”上了。

  从此以后,我更爱看科学这类书了,因为它让我掌握了许多知识,也让我的作文水平有所提高。我们要从小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长大为国家效力。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在我七年级的时候,买了这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刚看不久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虽然这本书很薄,但是里面却蕴涵相当多的知识。

  这是一本外国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被美国评为“20世纪美国10大偶像之一”的海伦·凯勒。她是一个不健全的女孩,一个又聋又哑的残障人。她仅在生命的前19个月中像普通人一样享受光明和声音,之后,她就跌入了黑暗与寂静。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又聋又哑的女孩,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她不仅学会了读书,学会了说话,还以惊人的毅力完成了在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学业。成为人类历史上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第一位盲聋人。

  海伦小的时候,跟着同龄的人一起玩耍,快活极了。但是,再她成为聋哑人之后,就很少有朋友来找她玩,她一直很不开心。直到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小姐的出现,她的生活才开始变化。

  海伦刚开始学字的时候,好几次想要放弃,最后都没有放弃到。在这之后,莎莉文小姐的谆谆教导下,学会了说话学会了写字。1892年的冬天,海伦写了一篇短篇小说《霜王》。这篇小说跟格丽特·康贝尔小姐的《霜仙》十分的相似。所以很多人都在批评她,说她是抄袭别人的,她很伤心。但她并不因此而气馁,坚持写下去。

  在1896年的时候,海伦进了剑桥女子中学上学。但每次讲课的时候,海伦都很吃力,都是靠着莎莉文小姐在她手掌心上写老师上课时所讲的内容。再这所学校里,她生平第一次和同龄而且视听都正常的女孩们一起生活,她们的生活充满情趣。1897年6月29日到7月3日,她参加了德克利夫学院的入学考试。考试的时候,只有吉尔曼先生在那里,吉尔曼先生先用手语字母把题目念给她“听”。最后通过了考试上了二年级,她高兴极了。以后海伦就不在畏惧困难了,她信心十足,她在学习中经历了很多的困难之后,终于在1900年考进了大学,实现了她的大学梦。我真为她感到高兴。

  这本书记录了海伦从小到大的成长历程。她经历了无数次困难的磨练,从失败走向成功。我们学习也是一样的,不要被困难吓倒,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才能战胜困难,在困难中磨练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不怕困难的人。勇敢地接受生命的挑战,才能赢得生命中的光明。无论我们在何处,都要发奋图强,学会满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小以来,我就爱看书,我的书架上已挤满了薄薄厚厚、大大小小的书,可在这众多的书中,我唯独喜欢那本《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近代小说家丹尼尔·笛福。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然而,有一次在太平洋上遇难了,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之后,他运用船上所剩的食物来捕猎和食用,维持自身的衣、食、住、行,后来当没有食物,他又用自己种的水稻和大麦,圈养山羊,这样才得以生存下来,这样的生存方法持续了28年,他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被告一艘英格兰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遇到困难时的解决方法以及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向困难低头,要勇敢地抬起头来,与它抗争,这样才有机会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道理。

  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的人。

  记得有一次,一直定居在香港的.哥哥回来探亲,入住在我们家,每天下午,我看着哥哥打球时英俊潇洒的身姿,我心血来潮,下决心学打篮球。当哥哥打完球回来时,我急忙跑到哥哥硬面前,让哥哥教我打篮球,起先他还还愿意,后来经过我的再三恳求,哥哥终于答应了。

  第二天,我与哥哥到楼下练球,他先教我一些规则和基本动作,然后就叫我自己练习,开始投球了,我使尽力气拼命地地往上投,可总是竹篮打水一声场空,偏偏投不到篮,虽然这只是儿童专用篮筐,可我身高不过130CM,但我不懈气,继续投篮,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还没投进一个。慢慢地,我没有了之前的十足信心,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心想:我既然没有打球的天赋,就不要瞎掺和了。我哥哥在一边看着我无精打采的样子,说:“弟弟,这好像不是你的一贯作风吧?”对!我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岛上遇到多少困难,可他都一一克服了,而我这点区区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想起一些之后又精神振作起来,继续投篮,成功总是垂青于有恒心的人,我最后终于投进了一个球。渐渐地,我找到了投球的窍门,越来越准了,现在,我已成为百发百中的神投手了,多次在小区的比赛中荣获冠军。

  《鲁滨逊漂流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激励着我面对困难不懈气,不低头,勇敢地向困难挑战,战胜困难。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亲爱的汉修先生》。它幽默风趣地记录了小读者鲍雷伊与作家汉修先生的书信往来的经过以及鲍雷伊用书信和日记的形式展现自己的成长经历。极佳的故事读起来令人印象深刻,同时我也深入走进了雷伊的内心世界。

  因此,我特别喜欢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鲍雷伊。雷伊因为着迷作家汉修先生的书,给作家写了一封信。正好老师布置的作业(读书报告)也是给作家写信。雷伊在信里给作家提了九个问题。奇妙的是作家竟然给雷伊回了信,也给雷伊提出了十个问题,比如你是谁?长什么样?家有什么人?住在哪里?种种。这下变成了讨厌作文的雷伊的负担。因为家里的电视机坏了,雷伊无聊之余不情愿地给汉修先生写回信回答他的问题。慢慢地雷伊和汉修先生开始了写信交流,每一封信他都很有礼貌,比如称汉修先生为“您”,信后还写上“敬上”二字。后来,雷伊甚至接受汉修先生的建议开始写日记。他就慢慢得养成天天写日记的好习惯。每一则日记,鲍雷伊都写得很通顺,而且把事情写得很完整。他用有趣的笔调描写了家庭的`琐事、小狗班弟、午餐盒报警铃、作文竞赛等等,让我有时读起来觉得好笑;有时遗憾、伤心、甚至气愤等。

  鲍雷伊从二年级一直 和汉修 先生保持书信往来直至六年级,他把生活中和学习上的事都告诉了汉修先生,汉修先生都一一回复了,还教他写作文的秘诀:多看书,多观察,多听,多想和多写,这让鲍雷伊的写作能力大大提高。有一次,他们学校举办“小作家征文比赛”, 鲍雷伊的作文《卡车上的一天》获得了“荣誉入围奖”,在文中他描述了和爸爸从125号公路穿越巴奇科山口运葡萄去酿酒场的经过,鲍雷伊的名字还因此出现在年刊上,这让他的心情很好。我真羡慕雷伊,心想自己要是能和著名的作家长期书信往来,那我肯定也学到很多的写作技能和方法。

  书中也有一些情节令人感动不已,我坚信世界上爱是最伟大的!虽然鲍雷伊的父母离异了,但是他们还有深深的感情,比如在书的结尾,鲍雷伊的爸爸要把一车椰菜运到俄亥俄州,但是爸爸很想念鲍雷伊和他的妈妈,于是特地绕道他们家,妈妈很激动,给了爸爸一个很大的拥抱。

  从鲍雷伊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优点,比如:理解别人、不自暴自弃,勤想办法,爱动脑筋……而汉修先生也让我悟得一些观察事物的方法、阅读方法和写作技巧等,这些必将成为我今后开启智慧的另一把金钥匙。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算来读书也不算太少,目前为止最让我喜欢的还是近日刚刚读完的《夜莺林的秘密》。这本儿童小说是英国作家露西。斯特兰奇的代表作,曾经获得“风船草国际大奖”。译本由青岛出版社出版。读完《夜莺林的秘密》我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该书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讲述了灾难中两位失去儿子的母亲在自救与互救的帮助中从绝望走向希望,从黑暗走向光明的曲折历程。故事的情节悬念丛生,人物形象的塑造特征显明。

  小说伊始就带给我众多的疑问:小猪猪一家为什么来到“希望之家”?亨丽埃塔的哥哥是怎么死的?森林里姻味是谁制造的?这些问题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迫不及待向后读。当读到“一声绝望的尖叫划破了黑夜的沉寂”时,我心头禁不住一颤,这“绝望的尖叫”是谁发出来的?为什么小说迟迟没有关于亨丽妈妈的描述?联系亨丽爸爸的诸多反常表现,我猜想亨丽一家到“希望之家”绝不仅仅是为了休闲度假。

  随着亨丽欲望与胆量的增长,黑森森的夜莺林更加具有了诱惑力。森林里真的有人吗?那个女巫会是谁?她身上到底藏着多少鲜为人知的秘密?距离小说中心越来越近,阅读劲头也越来越足。至于以后的情节怎么样,这里我就不告诉你了,那份拨云见日的兴奋还是留给你自己在阅读中慢慢去体验吧。

  特征鲜明的人物形象的塑造也是这本小说的一大亮点。彼如对女巫的描写:“一个可怕的身影走进了空地,月光下树的影子在它周围形成了一个黑暗的笼子。它伸开了瘦弱的手臂,一条破旧的毯子像爬虫的翅膀一样张开。它盯着一片黑暗,搜索着,追寻着……现在它的脸被火光照亮了,那是一张苍白的女人的脸,野蛮,空洞,散发着危险的气息。”充斥着恐惧,挑拨着怜悯,与后面的.描写形成鲜明对比。“她穿着一条绿色的裙子……他们在喝茶,他正在给她读着一本书。”绿色代表着生机和希望,茶和书代表着闲逸和沉静。女巫是如何变仙女的?《夜莺林的秘密》会告诉你答案。

  再彼如对跛足大卫。斯塔克的塑造开始也充满了神秘感。“他拄着一根手杖,我看着他转身,一瘸一拐地朝旅馆走去。他的手杖像一条多余的腿一样在他身前戳着,而且他的速度快得惊人,像只昆虫。”

  小说中的每个人物好像都有“秘密”。就连打电话也是支支吾吾,神神秘秘的。

  《夜莺林的秘密》称得上是一部优秀的“秘密”大作,如果你恰是一位窥秘爱好者,一读此书就再好不过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最喜欢看阳光姐姐写的书,因为阳光姐姐写的书非常的生动、有趣,能让我们百看不厌,虽然阳光姐姐书里的句子非常朴实,没那么深奥,但还是能让我们通过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去明白一些道理。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书是《阳光姐姐小说派之最后一条班规》这个故事所讲的内容是:五(三)班的班主任李老师住院了,学校派给五(三)班一个新的代课老师——黎老师,黎老师一来到班级,就给五(三)班定下了四条残酷的班规:一是不能带饮料和零食来学校;二是不许带课外书来学校;三是在食堂就餐时,不能剩菜剩饭;四是课间休息时,除了去上厕所外不能离开教室。这四条残酷的'班规让大家叫苦连天。·

  为了废除第一条班规,大家在科学课上(因为科学老师对他们很好)每隔7秒钟喝一次水,科学老师问同学们怎么了,同学们有气无力的对老师说黎老师不让带零食来学校,肚子饿的只好喝水。科学老师马上找到黎老师,叫黎老师撤掉第一条班规,还和黎老师两个人凑了一点零食给大家吃。

  为了废除第二条班规,作文课上,黎老师让大家写作文,几乎没有一个人动笔,黎老师生气了,问大家为什么不写作文,有人说老师不给他们带课外书来学校,他们写不出作文来,为了让大家写出作文来,黎老师又撤掉了第二条班规。

  为了废除第三条班规,在中午吃饭的时候,有大家最不爱吃的肥肉,可是原来最不爱吃肥肉的一个女同学,大口大口的夹起一把青菜,几乎不嚼就吞了下去,只见她越吃越快,忽然,她开始吐了起来,不仅是刚刚吃的东西,就连早餐都吐了出来,同学找来了老师,同学们又让黎老师撤掉了第三条班规。

  为了废除第四条班规,在运动会上,原来成绩很好的五(三)班,得到了一个惨不忍睹的成绩,黎老师很生气,大家说是因为黎老师下课时不让大家出去运动,所以在运动会上才得到了这样惨不忍睹的成绩。黎老师只好把最后一条班规给撤掉了。

  可是等大家好不容易废除了四条班规,时间光阴似箭,两个月转眼就过去了,班主任李老师出院了,代课老师——黎老师也要走了。

  我的感受:这个故事讲了大家怎样费尽心思,要不容易用各种办法撤掉了黎老师那残酷的四条班规,大家的课间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可黎老师又要走了,经过了两个月的点点滴滴,大家和黎老师产生了很深的感情,一时都很舍不得黎老师,大家的眼圈都红红的。

  这本书真的很有趣很好玩,你们不妨也看一看吧,我家里还有阳光姐姐小说派一系列的书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喜欢读书,从小到大读的书不胜其数,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兔王圆点点》。

  在大家眼中,兔子是那样的温顺小巧,但《兔王圆点点》这本书为我们展现出一只与众不同的兔子。

  书中讲的是一只兔子被母狐狸抓去,并且让孩子把它当玩具践踏,羞辱。由于圆点点被四只小狐狸啃光了的兔毛,变得很丑,所以家人抛弃了它。在险象环生的情况下,“勇”战黑蟒,保护家人逃离蟒口,免遭血光之灾,独自在荒原上坚强的成长。它正直善良,在同伴陷入困难时出手相救;它机智勇敢,智斗凶残的红狐,巧妙设下圈套,一举击溃狡猾的老鹰,解除了野兔群生存的威胁,最终它赢得兔子们的拥戴,最后成为新一届兔王。

  读这本书时,我的心情便会随着故事中的情节跌宕起伏,时而担心,时而伤心,时而兴奋,时而开心。当读到圆点点被狐狸抓了时,我顿时紧张起来,害怕它过不了这个难关;当读到圆点点运用智慧让老鹰和狐狸自相残杀,最终取得胜利时,我仿佛置身于现场,为它的胜利而欢呼雀跃!

  圆点点从小经历磨难,但如此的刚毅。在危险面前,不低头、不胆怯,知道命运变化无常,只有不屈抗争,才能好好地活着。动物如此,更何况是人呢?

  书中“有时苦难就是一杯圣水,能把生命擦得更加璀璨”这句话说得真好。纵观中外名人,他们像圆点点一样,无不经历了磨难,克服了自己的.缺陷,凭借顽强的毅力而成功。“中国当代保尔”张海迪是一个全身瘫痪的人,但她是坚强的,在残酷的命运挑战前,没有沮丧和沉沦,始终充满信心。

  她虽然没有机会走进校园,却发奋学习,最终成为中国著名的作家。美国的海伦·凯勒在完全失去视力、听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时,用坚强的意志克服生理缺陷所造成的精神痛苦,最终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告诉我,人生总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我们要勇于面对,不屈不挠,想办法战胜困难。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拦路虎”,我们应该像圆点点一样,不怕困难,开动脑筋,一个一个把它们解决掉。这样,学习成绩就会慢慢提高。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在书的海洋中尽情遨游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书,有的人肯定要问:为什么喜欢安徒生童话书,别的书也很好啊,例如:漫画书可以让你开怀大笑忘掉不愉快的事、小说可以让你知道作者的感受……可为什么偏偏喜欢安徒生童话书?那是因为它有着丰富的文字,鲜艳的插图,还有着美好的结尾,让我感觉我就身临其处。有时我为主人公伤心过他亲爱的人离他而去,有时我羡慕过主人公那平凡却快乐无比的生活,有时我憎恨主人公他侥幸逃过一劫……有的故事读完之后让我有很多感触,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安徒生童话书的原因之一,例如有一篇故事就让我回味无穷。

  一只兔子有两个愿望都告诉了仙女,仙女给了他两个盒子,但因为小兔子的好奇心它失去了两次将要实现的愿望,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小兔子按捺住了自己的'好奇心,实现了愿望。这个故事虽然语句普通,但却让我懂得:不可以轻易许下诺言,更不能言而无信。无论在何时何地,我们都要遵守诺言,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自己的威信,得到别人的信任。我在为小兔子高兴的同时也深深品味道理。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虽然语句平凡,却有着鲜艳的图画,深刻的道理。

  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你最喜欢哪一本书?我读过的书有儿童版的《三国演义》等四大著、有《小学生优秀作文》、《小学生四库全书》、《上下五千年》、《十万个为什么》和《小学生百科全书》》,每拿到一本书,我总是迫不及待的想看,首先会浏览一遍,然后熟读几遍,把好词、好句、好段摘录下来,同时把最喜欢的精彩片段多读几遍,并问自己为什么喜欢这些片段,如果同样的描写,

  换作自己又该如何来写,总之做到阅读时既动嘴、动脑又动手。 我读了多的那么书,可是,我还是最喜欢的是一本名字叫:《满分作文》。这本书写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还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还有许多好词佳句,令人爱不释手。 《奇怪邻居》里的那个人,虽然平时表面上看起来对人很冷淡,可在镇里举行的献爱心活动中却捐了最多的钱。《自我介绍》的小作者,小时候喜欢看书,脾气不好,总爱和妈妈顶嘴。最后还是改正了乱发脾气的坏毛病。

  《机器狗》的想象力特别丰富,那只机器狗既会唱歌跳舞,还会思考问题。这些文章真的让人受益匪浅。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话特别亲切,以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现在的我,可特别喜欢看书啦,一有空就看课外书。

  看了这些课外书之后,我觉得,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书对我们有很大的作用。多读书吧,从你识字开始,书就是你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没有一把钥匙,能开启世上所有的门;没有一首诗歌,能赞颂世上所有的美妙;没有一只墨笔,能写尽世上所有的沧桑;却有这么一本书,在我面对困难时鼓励我,在我受伤时抚慰我游移的心灵,在我挫败时激励我,为我的人生打开了另一扇不同的视野。

  还记得那次演讲比赛前夕,我自认有丰富的经验,便心不在焉、潦草应付准备比赛,以为能够轻易的拔得头筹,却因为心高气傲而落败。正在悲伤之余,老师送我一本书,希望鼓励我重新振作。书的封面有一位中年男子,脸上漾着属于成功者自信的微笑;烫金的大字─世界因你而不同,映入我的眼帘,从此,它就成了我生命的转捩点以及人生道路上最重要的指路标。

  看完这本书,首先体会到,人应该要面对挫折、重新出发:作者李开复是一位电脑工程师,他到过许多举足轻重的电脑公司担任重要职位,但当他从微软要转换到goole时,却遭逢人生最严重的遽变,不过他却没有因此而打退堂鼓,反而当成一种前进的动力。我发现,人生挫折难免,不应该竭尽所能的闪避每一颗子弹,而是遭到打击后能迅速复原,因此要将错误当成借镜、从错误中学习,对于困境要勇敢的面对它!克服它!挑战它!战胜它!进而超越他!

  其次,就是要心中有梦、筑梦踏实:‘梦想’,是成功的蓝图﹔‘实践’,是成就的道路。读完这本书获益最大的是-要让自己的生活拥有梦想、要让自己的生命充满理想,为它努力、为它拚搏。李开复勇于坚持自己的理想,努力登上人生中的'峰顶,所以我更应该把持着坚定的意念,朝自己热爱的舞台迈进,怎能为了一次的失败,就一蹶不振而打退堂鼓了呢?

  最重要的,就是虚怀若谷、谦虚为怀:面对成就、名利及声誉,李开复总是笑而不答,他认为人生的路途是一趟永远破不完的关卡,不能只因为几次的成功就放任自己堕落。这一次比赛的惨痛教训让我知道─弯腰是最好的姿势,唯有谦虚的面对每一次的挑战,才能不断超越自己,再创人生下一个巅峰!

  “想象有两个世界,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最大化你的影响力,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这段话对李开复产生了极大影响,对我也开始有了剧烈的变化。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世界因你而不同这本书使我懂得:唯有不断的追求卓越,才能缔造一个全新的自我。我愿意尽一生的努力,我相信总有一天,世界会因我而不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快点儿!我们都要出发了,还看书呢!”

  “哎呦!知道啦,‘惠安馆’这篇马上就……哎!妞儿原来是秀贞的女儿啊!”我突然就转了个弯,说到了书上“妈,我还以为,秀贞的女儿是小英子呢!看第一遍的时候可是什么都没看出来呢!”

  “嘭!”我突然感到脑袋上被某只巨手“重击”了一下,双眼泛泪的抬头,竟是我妈,我立马把眼泪收了回去,书上说,越哭,父母会愈加气愤的!老妈看见我今日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好像有丝惊诧,只是让我速度快点,我心中暗笑:呵!可真有用!

  我怕再遭“毒手”,迅雷之速把《城南旧事》放入包中,跨出家门。

  坐在汽车里,我的脸被一阵微风抚摸着,不禁抬头望天,只觉着,天还是灰蒙蒙的,太阳都还未从海上,哦不——天上出现。

  几小时过后,我们全家人到达海边,我不等父母安排,就从包里把我的爱书和一张方格布拿出来铺在沙滩上,自己盘坐在上面,身后,老妈不温不火地说了句:“小心被晒成黑人,去参加长跑比赛。”

  我边拿着书阅读,便毫不客气的反驳着老妈:“怕黑、怕长跑,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现在,我只怕看书没光线!”说罢,我气愤的站起,朝海边走去,气氛不是因为老妈,而是——真的'没光线。

  看着潮水一波又一波,我想起了林因子最喜欢的那篇《我们看海去》,竟也在不知不觉中把它朗诵了出来:

  我们看海去!

  我们看海去!

  蓝色的大海上,

  扬着白色的帆。

  金红的太阳,

  从海上升起来,

  找到海面照到船头。

  我们看海去!

  我们看海去!

  天渐亮了,看看蓝天,再看看大海,到底哪个是天,哪个是海,我逐渐分不清了,林英子也分不清,她说,金色的太阳,是从蓝色的大海升上来的呢,还是从蓝色的天空升上来的呢?

  我为什么经常看《城南旧事》,又为什么总对它爱不释手?因为我喜欢这本书,她就像我的另一个母亲一样,教会了我许多,却也让我失去了不少。

  我听说,小英子出生在日本大阪,所以,我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学日语,说日语。身边的朋友都离我远去,我很痛苦,想放弃了……

  可是,英子在书中,多么有毅力啊,我又怎么能放弃呢?于是,我依然热爱着日语,到后来,不仅同学不再搭理我,就连老师也……

  我想,也许我真的错了,失去朋友的滋味,我承受不了。

  就这样,我还是放弃了,but我不会讨厌日语,更别说《城南旧事》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不会忘却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说到书,我就两眼发光——如饿汉看见了新鲜的面包;说到书,我就想起了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到书,我总会想起一系列的名著:《夏洛的网》、《窗边的小豆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喜欢读书,喜欢徜徉在书籍的海洋中,品味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漫遡那一道道历史的沟渠。“多读书、读好书。”是我读书的宗旨。这条宗旨不仅带给了我许许多多的乐趣,而且还让我结识了一大批“好朋友”呢!

  先隆重介绍我最好的“朋友”——《草房子》。在还没有认识这个“好朋友”以前,一说起草房子,我的脑海里首先出现的就是一大片绿油油的草地,草地上面有一栋用草盖成的房子。直到我真正开始接这个“好朋友”以后,我就被它字里行间中流露出的真情和爱深深地打动了。在曹文轩的笔下,不起眼的油麻地变成了我最向往的地方,因为那里有可爱的油麻地小学,有可爱的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有可爱的温幼菊,蒋一轮,白雀;平凡的草房子充满了爱和欢声笑语,因为那里有一个小男孩,他叫做桑桑,这个草房子的故事,就从他的童年生活开始说起:

  调皮的桑桑一点儿都不像桑乔的儿子。他家住在油麻地小学的校园,是一栋草房子。桑乔是一个做事拘谨、严肃的好校长。而桑桑呢,又是那么的调皮捣蛋——他的许多鸽子只能钻墙洞过夜,他心里就起了怜悯,决心要改善鸽子们的住处,但是却把家里搞了个一团糟……桑桑喜欢做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小学六年的生活让他难以忘怀,他经历过爱和感动,得过鼠疮,经历过那种让他想说却说不出口的疼痛……但是桑桑觉得很幸福,他觉得他的生活很充实。

  当我翻开这本大概有三厘米厚的《草房子》,心里顿时充满了欣喜和感动——当看到桑桑的病痊愈时,我开心地流下了眼泪;当桑桑和纸月从仓板小学男生们的手掌里逃出来时,我为他们的聪明才智喝彩……我的内心被桑桑的勇敢打动了——尽管他们不富裕,尽管他们没有现在我们这么的幸福,但是他们生活的很快乐,因为他们拥有一颗纯洁的,高尚的心灵。

  我很喜欢我的这个“好朋友”,不仅喜欢故事里的人物,而且喜欢这本书的风格——朴素但又温馨,简洁而又纯美。桑桑,纸月,杜小康……他们就好像是我们身边的人,虽然那么不起眼,但是他们有一颗高尚的,美丽的心灵。他们的故事有时让我沉思,有时让我开怀大笑。我不仅从书中的字里行间中学到了许多知识,并且还让我学会了纸月的默默无闻,桑桑的机智勇敢,杜小康的敢做敢当……

  当我再次翻开了《草房子》时,我的眼前又一次浮现出了这样的情景:有苍苍无际的蓝天,有金灿灿的稻田,有一个叫油麻地的地方,有着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们,他们一起坐在草房子上,用心灵唱出最美的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从我出生到现在,读过很多书,它们犹如天空中一闪一闪的星星,在我的心中。但其中有一本书,就算过了很长时间,我都还清楚地记住书中的内容,到底是什么书令我记忆如此深刻呢?没错,它就是大名鼎鼎的《爷爷的爷爷哪里来?》

  《爷爷的爷爷哪里来?》这本书我当时读的时候以为就是描写古时人们是如何生存的,但显然我错了,等我看完第一课时才知道这本书不仅讲了古时候人类、动物的穷苦生活,还讲了当时人们为了考古,去很深的地洞下探险寻找化石,这使我的眼界大大开阔了。

  我看完了这本书,明白了但是人们为了考古,是多么的辛苦。文中有一个叫李会天的男人,他小时候家庭非常贫困,只能跟着爸爸、妈妈在家学习,不过他很刻苦努力成为了一名大学生。为了给家庭带来幸福,他去外面拼命努力打工赚钱,无意中看见了一份周口店考古工作,于是他就去实习工作了。

  实习中,他认识了他的老师,一名80多岁的考古学家。李会天向老师虚心请教了很多考古问题,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正式考古工作人员。过了几年,他三十岁了职位也得到了提升,但是依旧没有发现化石,这让他信心大减。终于有一天,他想通了,决定带领考古人员去往南边的芒顿小镇去考古。通过询问当地人有没有挖到过化石,终于有了消息,得知不久前有人在一个小山坡挖到了一块头骨,他们立即展开了调查。

  通过详细的勘查,得知在一百米的地层下有一块头盖骨,但是有一个危险地方,地下一百米的地方不远处有一条地下河,如果稍有不慎,就会挖穿地下河,引发洪水。这需要一个胆大心细的人去完成,李会天毫不犹豫的接过了任务。下到一百米深的'地层后,他每一步都非常小心,生怕踩错了地方。发现那块头盖骨后担心会挖掘后引发洪水,李会天想到了个办法,小心翼翼取出头盖骨后,他拿了一块和头盖骨一般大小的石头堵住了缺口,地下水没有溺出来。李会天拿到古人类头盖骨的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我读到这里,心情也和他一样非常紧张。不久后这块头盖骨被放到了中国博物馆,这也让周口店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考古到远古人类头盖骨的地方。

  这本书读完后,我收获很大,明白了做任何一件事都要仔细、认真,也请大家记住北京周口店这个地方,更要记住那些勇敢辛勤的考古学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一本书可以为一个人的命运,做出巨大贡献。的确《骆驼祥子》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我喜欢《骆驼祥子》这本书,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恰好那天老师让我们自由阅读,我便随手拿起一本书装模作样地“阅读”。我迅速把头往四周一瞄,全部同学都在聚精会神地阅读,他们都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翱翔,我于是也认真阅读起来,读着读着就好比自己是一个醉汉,完全痴醉在书的海洋中。

  我看见了祥子刚开始只是一个穷鬼,经过三起三落,最终还是受穷。但是我并不只单看他的外在物质,祥子有意志,他内心如一团熊熊燃烧着的火焰,他有决心,任风吹,任雨淋,他就像一块坚硬的铁,坚韧无比。

  老舍爷爷笔中描述的祥子,是一个壮丽的硬汉,他喜欢一个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着,他朴素,他娴静少言,他是一个洋车夫,他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做好自己。这也告诉了我们应当做一个有胆量坚强的`青少年,对于任何一件事没有对与错,只有我们内心是否去思考过,去批判过,去承认过自己的过错。

  我很庆幸自己出生在这个开放的年代,没有压迫,没有剥削,生活自在。最初那个有奋斗目标且敢于奋斗的祥子是我一生的榜样,祥子有毅力,这无需质疑,但他却没有足够的毅力,去最求他所要的目标。曾经鉴定着的也一步一步动摇了,不过这也是我们一些人同样的感受,现在恍然想想,如果祥子“咬定青山不放松”,到最后也不会变的穷中更穷。

  书中“拉到了终点,祥子的衣裤都拧出了汗,哗哗的,像刚从水中捞出来,他感到疲惫,可是很痛快,值得骄傲”。这句话我知道祥子为了挣钱买车,全心全意,在所不惜的为客人们拉车,他不在意头顶上顶着个火辣辣的太阳,他的决心,点燃了他心中的小宇宙。他,是一个经历心酸而不衰,被经磨难而更强大的真真正正的龙的传人,在他的身上,处处散发出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熔铸而成的可贵品质——吃苦耐劳。

  我很喜欢老舍爷爷书中的一句话:“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对呀!祥子的堕落是因为这充满乌烟瘴气的“悲凉”社会,使原本正直,善良的祥子变成了与社会一样的“祥子”了。

  《骆驼祥子》这本书读完让我回味无穷,每当我做一件自己抉择不了的事情,便会想起骆驼祥子。应当学习祥子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使我学会了再苦再累都要坚持,不抛弃,不放弃!让我一生受益!

  《骆驼祥子》是我最爱的一本书,它让我感悟出了许多人生道理,教我怎么做人,怎么待事,祥子那骆驼般的精神,给本书增添了一道绚丽的光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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