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1-28 12:32:40 好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推荐)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推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终生的伴侣,是最真挚的朋友。我喜欢读书。

  最近我读的这本《中国名人故事》的书,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的,封面是一面中国国旗。里面介绍了144位中国名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写这144位名人的'光辉事迹和优秀的品质。其中有勇于认错的汉高祖;有两袖清风的郑板桥;有宽宏大量的蔺相如;有刻苦学画的王冕;有才华出众的中国第一位爱国的铁路工程师詹天佑;有汉朝大将二十六年戈壁牧羊,誓死不降的苏武,有………

  其中我喜欢唐朝的大诗人李白,他小时候看见老婆婆拿一根铁杵在一点点地磨,上前问,老婆婆告诉了原因,李白明白了老婆婆用天天的耐心劳动要决心磨成绣花针,从而使他深受感动。发奋学习,便成为了“诗圣”

  我还喜欢这本书里介绍的武则天,因为她是一个女人也能把一个国家管理好,而且也爱惜人才,崇尚文化,把国家管理的歌舞升平,国家太平,人民安居乐业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从中吸取了无穷的力量,明白了什么是智慧,什么是担当,什么是善良、尊严、正义和爱国。

  怎么样?你喜欢这本书吗?如果你喜欢了话,就赶快来买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这本书是我刚刚看完的,名叫《宝葫芦的秘密》,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孩儿,它很想拥有一个宝葫芦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偶然的机会,王葆终于得到了宝葫芦,让他变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王葆一直在问这些东西怎么变出来的,宝葫芦却死活不说,因为这是它的一个秘密。在王葆去借《科学画报》的`时候,突然,它就莫名其妙的变到自己的书包里,为了不让同学们发现,王葆只能躲着同学。原本以为能让自己心想事成的宝葫芦,原来都是骗三岁小孩儿的!因为:“直到有一天,王葆发现了宝葫芦的秘密,原来,这些变出来的钱、食物、玩具、工艺品,都是从别人那里‘偷’回来的”。王葆只能把这个事瞒着。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还是被发现了。情急之下,王葆被迫说出了秘密,说完之后王葆好像放下一个千斤重的担子,异常轻松。后来,王葆被惊醒,噢,原来是个梦呀!

  我觉得王葆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只是被自己的欲望蒙蔽住了双眼。只要王葆能踏踏实实的学习,成绩肯定不会差。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我们不能不劳而获,我们也不能像宝葫芦那样,为了讨好主人,为了讨主人的欢心就去偷别人的东西,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要付出辛勤的劳动,不能不劳而获。”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提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了,这本书幽默,搞笑,就像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一样。

  书中马小跳是一个诚实,活泼,天真的人,在《小英雄和芭蕾公主》的这本书里,更突出了马小跳的诚实勇敢的精神,毛超是一个废话超多的孩子,他要是说十箩筐的话,那么九箩筐都是废话。但是毛超也是一个敢于表现自己的.人。唐飞是个除了吃还是吃的人,爸爸妈妈一直给他买减肥药吃,都不管用,唐飞的爸爸是一个很有钱的总经理,他一直给唐飞买各种好吃的。张达是一个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的人,所以,他老是不说话,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和汽车赛跑。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但是,我还是喜欢马小跳,因为他总是那么有爱心,热爱小生命。当他看到受伤的流浪狗时,会精心照顾它;当他发现流浪狗一直念念不忘主人后,又想方设法为流浪狗找到主人。当主人不再愿意收留流浪狗的时候,他又发自内心用真诚的话语打动了主人,使狗的主人最终改变了态度,从而达成了流浪狗的心愿——回到主人身边。

  整个故事当中,马小跳为流浪狗付出了许许多多,而马小跳那种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毅力让人佩服。如果我也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的话,那不管学习上碰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不怕了。我一定要好好向书中的马小跳同学好好学习,马小跳,你是我的好榜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这个假期,我认识了一个人,他勇敢、正义、坚强;他有着黑头发,戴宽边眼镜,骑飞天扫帚他就是哈利·波特。

  寒假前,我在童学馆馆长的书架上发现了一套《哈利·波特》,止不住好奇心借回了家。不看不知道,一看再也停不下来。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写的,主要讲的是:哈利1岁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11岁时知道了自己是巫师,在海格的帮助下找到了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坐上了开往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的火车,并在魔法学院和两个好朋友一起成功打败伏地魔的`故事。

  这套书一共8本,每本都很厚。故事魔幻神奇,让人身临其境,有时候心潮澎湃,有时候还屏住了呼吸!

  读完这套书,我总觉得自己和原来不太一样了。我在想,要是换了我,我会不会像哈利一样在该战斗的时候勇敢无惧?在别人嘲笑时内心平静?在朋友被叫作泥巴种"时动手打那人?在别人说我妈妈是怪物时勇敢反击这套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幸福生活;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不能放弃;要学会去爱别人;真挚的友谊是最宝贵的财富

  我很喜欢这套书!看完书我又看了和书对应的八部电影,觉得还不过瘾,又把这个作者的《神奇动物在哪里》也一口气看完了,真是"爱屋及乌"呀!

  每个人都渴望拥有一段不平凡的人生,我一定要找到属于我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这就是《三毛流浪记》。因为这本书有一种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热于助人、忠诚、善良的品质。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想:这个三毛,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他到底有什么美好的品质呢?每当我做好作业或有时间,我就会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

  有一天,我读到三毛奋不顾身跳下江救一个不小心掉下江的五岁的孩子时,那个孩子的爸爸赶到,看见三毛救了自己的孩子,为了感谢三毛就带他回到自己家里住。这时我就想:我要向三毛学习帮助别人、勇敢的美好品质。从这也让我想到好人有好报。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做人一定要学会帮助别人,不能撒谎,要诚实。这本书有许多趣事:比如,墙上粘着很多海报,三毛把海报撕下来,一半做垫子,一半做被子。一位有钱人家走过来,一个烟头扔下去,把三毛的“被子”烧着了。还有一件事就是一位50多岁的`老人,在喂一只大狗,三毛摸了摸自己咕咕叫的肚子。为了一个包子也学习当一只小狗,把自己的脖子套狗的项圈里,让那位老太太给自己一个包子,老太太看见了一个孩子可怜就给了他一个包子,刚拿到手,大狗追了过来。他只好把包子扔给了那只狗,大狗叼着包子走了。三毛的肚子还是空空的,一口也没吃。

  读完这本书后,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与变化。让我学会了帮助别人,勇敢地面对困难。我懂事且长大了许多。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喜欢读的书有很多,例如:《安徒生童话》、《历史故事园》、《小故事大道理》……但最让我爱恋的,还是我们的《新语文读本》。

  它里面有许多好看的故事,使我至今还回味无穷:《给老师的礼物》、《难忘的体罚》等等,记忆深刻的最属《难忘的体罚》。全文描述了弗罗斯特女士与“我“之间发生的事情,其中我最喜欢这两小节——这次作弊的`代价,首先是一个漫长难熬的周末。晚上, 又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才迷糊过去,又被噩梦惊醒,连卧室墙上的歌星们的画像似乎也变成了弗洛斯特女士,真让我心惊肉跳!早就听人说过,教室里的一只蚂蚁的爬动也逃不过弗洛斯特女士的眼睛,这么说,她现在只是故意装聋作哑罢了。思前想后,我打定主意和伊丽莎白一起去自首。这便是我们收到的”体罚“,并无肌肤之痛,却记忆至深。在弗洛斯特女士任教的几十年中,这样的体罚究竟发生了多少回,我无从得知。因为有幸过这种板子的学生大约多半会像我们一样:在成为弗洛斯特女士的崇拜者的同时,独享着一份秘密。

  在当我阅读的同时,我仿佛看见了那漫长难熬周末 ”我“ 的不知所措与无奈。通过阅读,我们可以了解弗洛斯特是一位严厉的老师,她不仅严厉,还非常讲究教育方式。

  怎么样,这本我推荐的书,好看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一个小女孩,居然和怪兽成了朋友,还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神奇的故事,这就是《故宫里的大怪兽》。

  书里有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小女孩,叫李小雨,有一天她在建福宫花园里捡到了一只洞光宝石耳环,只要把耳环对着太阳,就能够看到天上的'神仙,而且,只要带着它,就可以跟怪兽对话,还能听懂动物的语言。自从有了洞光宝石耳环,李小雨身边神奇的事就不断发生,比如她和杨永乐一起去偷菊花仙子酿的菊花酒,一起参加嫦娥、玉兔等神仙们的聚会,她还去过黄鼠狼开的餐厅吃饭。

  这些神奇的事让李小雨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在故宫里她再也感觉不到孤单了。因为,野猫梨花、怪兽斗牛、狎鱼、天马、行什、海马等都成了她的好朋友。她跟吻兽一起学游泳,每天给野猫们喂猫罐头。我很羡慕书里的李小雨,我也想拥有一对像李小雨那样的洞光宝石耳环,这样我就可以看见天上神仙们的动态,和动物对话。

  《故宫里的大怪兽》不仅故事新奇有意思,还能教给我们许多知识。看完这套书,我也想去故宫里转转,尤其是建福宫花园,书里面说,建福宫花园里有许多金桂树,散发着淡淡香气,特别漂亮。而且,我也想看看能不能捡到神奇的洞光宝石耳环。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有人喜欢科技类的书,有人喜欢童话类的书,还有人喜欢漫画类的书,而我喜欢的是一本神话类的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它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吴承恩。

  这本书有四个重要的角色,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唐僧与沙和尚。

  孙悟空原本是一只石猴,有一天,他从石头中飞出来遇见了猴王,那天,水淹没了大地,猴王与他的妻子活生生地被水淹死了,只有二十几只小猴跳在了几棵大树上,其中孙悟空也在,有一只猴子说:“谁可以从花果山的瀑布中穿过去,就拜他为王。”可谁也不肯飞去,孙悟空听见了便飞向那里,之后所有猴子都叫它美猴王。

  还有一回也让我难以忘怀,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那一次,白骨精十分狡猾,抓来了一个老奶奶,老爷爷与一位姑娘,白骨精用了这一位姑娘的'身体,结果被有火眼金睛的孙悟空发现,打败了白骨精,白骨精又用的老奶奶的身体,可还是被看穿了,白骨精又用了老爷爷的身体,这次唐僧不知道念了多少次紧箍咒,可孙悟空还是打败了白骨精。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罗尔德·达尔曾经说过:“要是你心灵美的话,这种美就会像阳光一样在你脸上闪耀,你看上去便总是会很可爱。”它就是我喜欢的作者,我最喜欢它写的“女巫”这本书。

  “女巫”这个词一听就让人不寒而栗,这是一群很可怕的女人。“女巫”的头是秃的,头上连一根头发都不长,脚上不长脚趾,好像被一把刀整齐的切掉了一样,手上没有指甲,只有弯弯的.小爪子,像喵星人的爪子一样。“女巫”的眼睛也不一样,它们的瞳孔会一直变色,在她们的眼睛里你可以看到火和冰在跳动,让你浑身起鸡皮疙瘩,她们的口水是蓝色的,就像蓝墨水一样,她们甚至可以用这个写字,它们用尖尖的老式钢笔,蘸着自己的口水就能写字了,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女巫”不是人,她们装扮成女人的样子,学着女人的一举一动和一言一行,做出了让人做呕的样子。

  “女巫“的行为更可恶,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情。“女巫”很讨厌小朋友,因为小朋友身上有一种让女巫头疼的气味,她们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伤害孩子身上,她们可以把小朋友变成老鼠,毛毛虫,甲壳虫,火腿,以及变成更可怕的东西,但是孩子们不甘示弱,奋力反抗和女巫斗智斗勇,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孩子们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可恶的女巫。

  罗尔德·达尔用他的文字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会识别女巫的伪装,并用智慧消灭它们,即使被女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面对,还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消灭她们并战胜她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听到查理九世这个名字,是不是有一种侦探的感觉,对,这本书也就相当于侦探。现在,我来给你们讲一下我的读后感吧!

  查理九世的情节非常精彩。而且查理九世还有很多的让我们也想不到题,只有看了答案才能知道。这本书就像有魔法似的在追着我们,而且每一部都很好看。你们读着读着也都会沉浸于中,感觉自己就在书中。

  只要我给你们讲,你们肯定很好奇这本书的名字。我也就是听别人说的,就去买了这本书,而且我的表弟也开始喜欢看这本书了。每天跑到我家说查理九世呢?我要看。唉!弟弟可真事迷上了我的'书呀!

  在这本书当中有一部很好看,讲的是有一个科学家在养一种虫子,刚好被查理看见了,它去告诉大家……最后打败了科学家。

  在生活中,我每次有时间我都会去看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到很有趣,没有其它书能比上这本书。因为我以经常把这本查理九世当成了我家里的第一个秘密书。我只会让我弟和我一起躲在我房间里看。而且我有一次去我的表弟家,我一进家门。表弟就拉着我去他房间。我刚进去,就发现我弟书柜上好多查理九世的书,我跑过去看。新出的也有了。我和弟弟就坐在床上看了起来。

  查理九世是我第1本最爱看的书了。现在我家还有查理九世的书的。

  希望你们也能去看一下我说的这本书,保证看一部就一定会感觉非常精彩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题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耳边时常回想起这些词,我想我是中毒了,而且毒入骨髓无药可医,而我所中之毒乃天下绝毒——《饮水词》。

  第一次接触《饮水词》是因为“人生若只初相见”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对《饮水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次机缘巧合,我在镇上的集市上看到了这本书,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捧着这“珍珠”日夜把玩、爱不释手,时不时的来读几句,有时候夜深人静甚至被书中凄美哀艳的'词句弄得痛哭流涕,那时候我就在想“得子如此,夫复何求”。《饮水词》是纳兰容若情感的载体,它带着他的情感穿越了几百年的风霜向我走来,轻叩开我的心扉,从此我的心里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本书,多了一份情感。

  有人说“情深不寿”。多情如纳兰,在他而立之年却只能和满山的黄土为伴,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年定格,唯一没有消失的只有他的词,他的情,这些词、情在几百年的轮回中辗转不变,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痴人”,让他们为他的词、他的情哭泣、祭奠。也许未曾经历过真正的感情,但却有一种感同身受之感,也许这就是《饮水词》的魅力所在,他用苍凉的笔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断人心肠的哀艳之词。王次回的《疑雨集》里空有“艳”而无“哀”,所以略显空洞,唯《饮水词》以“哀艳”并重,动人心弦,感人肺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生活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由于一个特殊的原因,青铜和葵花走到了一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虽然贫困,但快乐又美好。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在葵花12岁的时候,被命运召回了自己的城市。从那以后,青铜天天坐在大草垛上,遥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生活是痛苦而又冷漠的,命运活生生地把两个孩子分开。当青铜遥望着葵花时。我想:葵花也在遥远地回望着大麦地,回望着青铜。

  这本书,写尽苦难,把苦难描绘到深刻,写尽美好,把美好描绘到极致,写尽大爱,把大爱描绘到充满生机与活力。这本书写出人性中的真善美,写出了孩子的纯真。人去了,但情还在。这里深得人心的美好悲剧吧。当葵花要被带回城市时,全村都震动了,其中有一段这么描绘‘’门外的人一起喊,你们不能带走孩子!‘’葵花走了,青铜一家人都难过至极,尤其是青铜,呆呆地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

  这本书中,最让我忘不掉的人物是葵花,她是一个纯真善良又懂事的女孩,她的童年充满了曲折,但每次的困难都让她更加坚强。她为给奶奶治病,甚至一个人跑去江南采银杏,要退学。青铜也让我不能忘掉,他和葵花一样,也纯真善良,但他美中不足是一个哑巴,他默默地为葵花奉献。

  青铜葵花是两件不同的东西,但合在一起,是一件艺术品;青铜、葵花是两个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童年。青铜葵花是一首诗,是一首歌,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喜欢读书,尤其最爱读《唐诗三百首》,细细品读时,每一首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

  我十分喜欢孟浩然的诗,他是唐朝有名的山水田园诗人,他的诗中充满了生活的美好怡然。他的诗句都是淡淡的平易近人的风格,每次朗读他的诗句,都能从能从他的文字中,体会当年的美好,生活之美。“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他的这首《过故人庄》用省净的语言,平平地叙述,几乎没有一个夸张的句子,没有一个使人兴奋的词语,但却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忍不住去窥探是什么这么吸引诗人爱上这质朴的农家田园生活。是农庄的环境和气氛,故人相待的热情,主客之间的亲切融洽。让诗人把政治追求中所遇到的挫折,把名利得失忘却了,就连隐居中孤独抑郁的`情绪也丢开了,什么都不去想,就只有朋友之间的敞开心扉交流。

  一个普通的农庄,一回鸡黍饭的普通款待,都在孟浩然诗句中表现得这样富有诗意。恬淡亲切却又不是平浅枯燥。它是在平淡中蕴藏着深厚的情味。绿树、青山、村舍、场圃、桑麻和谐地打成一片,构成一幅优美宁静的田园风景画,而宾主的欢笑和关于桑麻的话语,都仿佛萦绕在我们耳边。多么恬静秀美的农村风光和淳朴诚挚的情谊呀!

  在纷繁的今日,就要多读《唐诗三百首》来领略其中的美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喜欢阅读书,在家里或书店还有图书馆,只要我一有空的时间,我就会看书。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其中令我最喜欢的是海伦.凯勒传。

  现在,我把海伦.凯勒这本书大约描述一下。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她一出生就很令父母疼爱,但是海伦出生了几个月后,却生了一场重病,父母赶紧请医生检查,经过了医生的.检查,才知道海伦失去了听力和视力,海伦变成生活在黑暗又无声的世界,海伦这样的生活一直到她七岁的生日那年,母亲请了一位教师来教海 伦,海伦无声的世界终于透出了光芒。

  老师教了海伦许多的手语,老师也进了千辛万苦,但是老师没有放弃,后来,海伦十七岁那年,老师带着她进聋哑学校学习,直到海伦二十一岁她读完了大学,到世界各地帮助和她一样的人。海伦这样的精神值得许多障碍的朋友学习,希望很多障碍的人能向海伦.凯勒学习她的勇敢面对痛苦的精神,听完我分享的书,你也 可以马上去图书馆借来看喔!

  我喜欢看书,书中不但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又能学习一些学作文的地方,我想再把我想看的书都把它看完,我才能再告诉你,或许比海伦.凯勒传这本书更好看,或内容里写得更精采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生中可能会读过成千上万的书,可在我的记忆长河中只有《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让我钟爱。

  最近,班里流行看一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我好奇心强我就迫不及待就买来了。以前,我也是个“读书贫困户”,可直到遇上这本书就成了一个“读书人”。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融入了许多童话因素,和一些科幻在里面。这本书主要更接近人类现在欲望的真实性,然而又会在里面加上一点“趣味”这一方佐料,让这本书变得好吃。

  我在今年迷上了这本书那是因为,自己的.童年时期总会有一些丑小鸭变白天鹅的美梦,就因为这些因素童年的生活才会变得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而这本书就恰似童年时的那些美梦,每次都那么巧。这本书的语言也更接近自己平常的话,会让我们变得入情入境,尽管自己水平再低也能读懂。

  这本书的内容恰似一本小朋友画的画,这本书把爸爸变成了1.8厘米的小人整天在儿子的口袋里度日,就形象的刻画了一个幽默,有趣,有责任心,乐于助人的爸爸和一个整天旷课,有趣,有时笨,有时聪明的儿子——杨歌。这本书也似几首不同的歌,有欢快,但有时又有点悲伤,并且有的情节也惊心动魄,弄的我看完一章又一章......

  书籍虽说是进步的阶梯,但有的书也会把我们引入犯罪道路。什么年代读什么书,像我这样对童话的追求者,自然而然就选择了一本有趣而又有童话风格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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