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作文

时间:2024-01-02 17:47:43 好文 我要投稿

我的朋友作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朋友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朋友作文

我的朋友作文1

  她是一位活泼可爱的小女孩。一张秀气的脸蛋上镶嵌着一双水灵灵像珍珠一样的大眼睛,小巧玲珑的鼻子下面藏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微微一笑,白里透红的脸蛋霎时像绽开的花儿一样美丽。但你绝对想不到,如此可爱的她,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书呆子”。

  她的家很大,家里人因为她爱看书,专门辟出家里最大的一个房间给她做书房。走进她的书房,满满四面墙的书准会让你眼花缭乱,仿佛误入书的海洋。书架上的书五花八门:有《红楼梦》《西游记》这类的中国名著,有《简爱》《呼啸山庄》那样的世界名著,还有《士兵突击》《我是特种兵》之类的军事小说,当然更少不了幽默风趣,又形象直观的漫画书……她每年的压岁钱、零花钱几乎都被用来买书了。只要一有空她就会宅在家里阅读从各处搜集来的这些“宝贝”。因为书,她还被朋友们冠上了重书轻友的恶名。

  记得有一次,我去她的书房找她,她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一本新到手的《哈弗家训全集》。妙趣横生的故事,短小精悍的心得,让她爱不释手。她如饥似渴地看着,如同久离水源的鱼儿重返浩瀚的`海洋,我在旁边站了好半天,她都没有发觉。于是我上前一把抢过她的书,说:“书呆子,别看书了,我们去老地方玩吧!”“今天不行,我要把这本书看完,改天和你去玩吧。”她毫不犹豫地说完后立马从我手中抢回了书,低下头又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了。

  我诱惑加威胁地说道“你真不去?今天我们的好朋友都去那玩,如果你这次再不去,大家就真和你绝交了!”“真不去!”她斩钉截铁地答道。“砰”的一声,我摔门而出,气呼呼地走了。

  自那以后,小敏那重书轻友的书呆子形象更是“臭名远扬”了,而她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依旧如痴如醉地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这就是我那个重书轻友的朋友——吴小敏,你们喜欢这样的她吗?

我的朋友作文2

  我有一个朋友(后面用小陈代替),他有一个不高不矮的身材,皮肤有点黑,一张水滴形的脸,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有一个又短又小的鼻子,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嘴巴。

  但是我们四年级到升五年级时,他的腿一长一短了(当时也已经发现,他的父母没钱帮他治疗只能拖延,到四年级升五年级时才够钱),所以我们只能一个学期没有见到他。

  我们同学都说,没有小陈班里好寂寞呀,感觉小陈不在班里就没有了什么味道。

  我们只能靠小陈的好兄弟(是有血缘关系的)小潘才知道他日常生活和他的腿怎么样?

  我们原以为他五年级下册会来,谁知他下学期还没来,全班都伤心极了。但我们上网课,他有时还在发言,在听课,连家长会他妈妈都有来。一层好了点以后从小潘口里听说,原来,他去了老家玩。腿好了但是呢,不能跑,也走不快。这打消了我心中的念头,本想考完试去他家看他,谁知他去了老家。小潘还说,他好好啊,每天都在打游戏。但我不觉得他承受着痛苦,还要比我们迟毕业,这是多么伤心啊!他康复时多么痛苦啊!还要有一根钢铁穿进他的腿里。每天涂着药膏在伤口上,每天只能用轮椅代步。

  最后,终于我也感受了他的痛苦。五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我病倒了,去学校只能用轮椅代步,还熬了一夜,上楼时还要同学扶上楼,去洗手间还得一跳一跳地跳过去。但同学没有嫌弃我,反而在帮助我,帮我送资料,上楼时扶上去,下楼时又拖我下来,去洗手间也扶我过去,帮我买东西。

  最后我祝我的朋友的腿尽快康复,能跑能跳。

我的朋友作文3

  优点1、作文好。曾有一篇作文《买菜》登报,还拿到了稿费,令我羡慕不已。每个星期的作文星数极高,不是优四,就是优五。可棒了!

  优点2、能说会道。就是因为他说得好,所以作文才好。每个星期都会有什么惊人语言从他嘴里冒出来,细想起来还说得真对,另大家耐人寻味。如果昆山有什么辩论赛的话,国际学校出征,他必须作一号辩手,并且应该可以把对方说得哑口无言,灰头土脸。这方面他可牛了!

  优点3、体育好。他在本班体育界中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一、二年级,他毫无争议的获得跳远冠军,并拿到跑步亚军。三年级,他跳远达成三连霸,跑步获得季军,可谓“体才出众”。在这些方面,我在他面前只能自叹不如了。

  缺点1、上课不太专心。不信的话,就听我慢慢道来。一次上课,大家都在专心听课,突然钟林航哈哈大笑起来,弄得我们莫名其妙。好好的'一堂语文课就被他“搅”了好几分钟。缺点2、马虎。一次妈妈接我和他去办公室做作业,全部“扫”完后,妈妈便开始检查,前几题,我俩全部正确,可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他的数学本上出现了“敌军”(他漏题了),而且好非常厉害,差点让他后面的“部队”全军覆没,查完后,我发现他对错各半,可谓“伤敌一万,自损八千”。鬼点子,他鬼点子特别多。一次,我们玩捉迷藏(他是捉者),他一会儿用“守株待兔”等待逃者自投罗网;一会儿用“引蛇出洞”把逃者引出来……可谓计计成功。

  总而言之,我俩各有所长,我喜静,他喜动,如果我俩“合体”,就可以成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少年,学习上我俩互相竞争。课余,我们一起玩耍,总是玩得不亦乐乎,满头大汗。希望在以后天长地久的日子里,我们能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我和他的共同目标锁定在——北京大学。

我的朋友作文4

  我有一个朋友,他的人生座右铭是“自强不息,永远奋斗第一”。我有一个朋友,“肥胖,输不起”是她不可侵犯的特权;我有一个朋友,“把自己的东西当黄金,把别人的东西当泥土”,是她永恒的人格。她是61班的严。

  说起燕,真是太神奇了。这是我第二次描述她。当我提起笔的时候,她的行为,她的言行,依然深深的刻在我的心里。虽然我和颜是生活中互相帮助的好朋友,但我们在班级和学习上是对手。再一次,在一次小的期中考试中,我考了92分,在班里排名第一,颜在88科的`班里排名第二。她对自己的成绩和排名不满,开始“攻击”我和我的老师。有那么一瞬间,我说“瞎猫遇上死老鼠”;有一会儿,我说我的老师“古怪”。她这样想的第一件事,就是有人受不了挫折,输不起。这个问题确实需要改变。

  大人说要选好学生同桌,但自从我上了英语课,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和她同桌。一上课就打了一场“桌面战”——。我只能用肥胖来形容颜亦舒有多胖。她总喜欢和我争一个位置,但可想而知鸡蛋终究打不过石头。她用她的庞大军队坚守阵地,但我带着我的残兵败将向该地区进发。和她在一起,我遇到了我的敌人。一节课会让你舒服很久。

  但是,朋友终究还是朋友。下课了,我们是无话不谈的好姐妹。不管我们说什么,我们总是可以投机地交谈。如果学习上有什么困难或者生活上有什么需求,我们总能成为彼此最骄傲的拐杖,互相帮助克服困难,迎来新的日出.

  我的人生是一本书,颜在这本书里写下了辉煌的一页,记录了我与颜深厚的友谊和不变的友谊!

我的朋友作文5

  在我的校园里,你会发现一个“至尊吃货”——他全身胖乎乎的,像一个大皮球;脸黑黑的,比包公还要黑;那双“大”眼睛,笑起来眯成一条缝,看都看不见;高高的鼻梁下面长着一张大大的嘴巴,好像可以吞下一个拳头似的。这个人是谁呢?哈哈,告诉你吧,那就是我的朋友——夏鑫哲。别看他个子不高,却非常能吃呢!

  记得有一回,我过生日,妈妈拿了她亲手做的40多个纸杯蛋糕来到教室里,分给同学们吃。夏鑫哲一见到蛋糕就像是发现了什么皇家宝藏似的。只见他两眼放光,目不转睛地死盯着蛋糕,生怕它逃掉一样。而当我们每个人都还在津津有味地品尝着蛋糕的时候,他却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抹嘴的功夫,蛋糕早已没了踪影。

  他见我们都还在吃,心里就越发痒痒,眼珠子骨碌一转,便心生一计,露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施主,行行善吧!”他恳求道,“能再给吃一个吗?”逗得我们哄堂大笑,好像教室的屋顶要被我们的笑声掀翻了。妈妈见他乞丐似的模样,随手就又给了他一个蛋糕。夏鑫哲接过蛋糕,喜出望外,就像中了百万大奖一般。只见他拿起蛋糕,嘴巴一张,便使出了他的“吃货神功”——囫囵吞枣。用0.0000001秒的速度吃完了第二个蛋糕。“好吃,不愧是戴妈做出来的蛋糕啊!”他抹了抹嘴,笑容满面地啧啧称道,说着像评委一样竖起了大拇指。听到这话,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我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蛋糕还在嘴边,心想:哇!夏鑫哲真牛!吃两个蛋糕,只花了一、二分钟。我看着手中的只吃了五分之一的蛋糕,很是惊讶,非常佩服他。

  瞧!这就是我的朋友,一个名副其实的“至尊吃货”。

我的朋友作文6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唐晓霜。她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就像一泓清澈的泉水。平时总爱穿一身雪白的衣服。她不仅漂亮,而且其拾金不昧的好品质更让我敬!,就说上周星期天发生的事吧。

  那天,天气晴朗,万里碧空飘着朵朵白云。我和唐晓霜乘着这好天气,相约一起去通州商场玩耍。当我们走到商场的第二楼,在卖皮包的地方我发现地上有一个东西,便好奇地拾起来一看,是一个钱包。打开钱包一看,“啊,里面有七百多元钱。”我和唐晓霜异口同声地说。我忙把唐晓霜拉到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对她说“唐晓霜,乘现在没有人,我们把这些钱分了吧。有了钱,我们就可以去吃德克士,还可以买好多的东西呢。”唐晓霜没有回答,她用生气的脸神看着我,好像在对我说:“张嘉,你不能贪小便宜。”

  过了一会儿,唐晓霜好像想出了好的办法,带我找到了楼层执勤的保安。唐晓霜对那保安叔叔说:“叔叔,我们捡到了一个钱包,你知道是谁丢的`吗?”保安叔叔接过钱包,把钱包打开,翻来翻去,好像在里面寻找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儿,保安叔叔在钱包里找到了一张身份证,上面有失主的名字,地址。我们便跟着保安来到了失主的家门口。“咚、咚……有人在吗?”“谁呀!”失主一边说一边走过来开门。唐晓霜对失主说:“阿姨,您是不是丢失了一个钱包?”失主马上说:“是的,是的,我丢失了一个钱包,钱包里有我才发的工资七百多元钱呢!”保安叔叔把手里的钱包还给了失主,失主高兴极了,她问保安叔叔:“是谁拾到钱包的?”保安叔叔指了指唐晓霜。失主用感激的目光望着唐晓霜,对唐晓霜说:“谢谢你,小朋友,你真是一位拾金不昧的人呀!”这时,站在一旁的我脸不由得感到阵阵发烫。

  我相信你读到这里,一定会觉得我的好朋友……唐晓霜很可爱吧!我也为自己有这样的一个拾金不昧的朋友而感到自豪。

我的朋友作文7

  以前姥姥家养过一只小狗,它刚抱来的时候才一个月大,非常惹人怜爱:黑豆粒似的眼睛,胖圆圆的身子,加上全身棕褐色的毛,所以我给它起名叫“小松球”。它性情温顺,善解人意,忠于职守,给我的生活带来无限乐趣,那时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这位朋友非常知足。每次我叫它的名字,它就会摇摇摆摆的走过来,亲昵地舔我的手,瞪着黑溜溜的眼睛,好像在向我要好吃的`。每次我吃东西的时候,它都可怜巴巴地盯着我,但是它一声不吭,只要给它一点,它就会很满足地吃着,从不会嫌少。

  我的这位朋友非常尽职。有一次姥爷骑着自行车去办事,把自行车放在路旁,然后再坐公交车,等到傍晚姥爷下了公交车,发现小狗一直蹲在自行车旁看守着,一直寸步不离,姥姥说小狗就是不会说话,它什么都懂,小狗忠诚的精神很令我们感动!

  我的这位朋友记忆力超强。那时姥爷经常骑自行车去文经学院工作,有一次姥爷走到半路上,不经意回头看到“小松球”在后面不声不响地跟着,原来它一直跟着自行车跑,已经离家很远了,撵它回去是不可能的,只能让它跟着去了。“小松球”在那住了一晚,第二天上午姥爷发现它不见了,开始没在意,后来姥姥来电话告诉说“小松球”自己又回家了。我们很吃惊,6公里多的路程,中间还有很多的路口,还要经过很多的红绿灯,小狗能平安地回来,多么得不容易啊!妈妈说那是小狗想家了,才使它如此的执着!

  我的这位朋友非常热情。每当我来姥姥家,它总是欢快地远远跑过来迎接我,然后不停地扑向我,态度极其热烈。每当我要出门时,它总是先冲出去送我,跟着我走出很远很远,才恋恋不舍地返回。

  可爱的“小松球”,虽然你只是个小动物,但你给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欢乐,从你身上,使我懂得了什么是责任和忠诚,什么是坚强和执着,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8

  人常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最忠诚的朋友,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比如说奶奶家的狗。

  奶奶家的狗全身金黄金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像颗颗明亮的星星,一张标致的小嘴微微一笑美极了,可以说是倾国倾城。天啊!一只狗怎么能比人还漂亮!但它有一个很俗气的名字——老黄。当然我不管从哪个方面或哪个角度看它,都感觉无比的厌恶。

  怎么说呢,最大的厌恶就是它和我们争宠!老黄和奶奶感情很好。每次老黄见了我们都不理不睬,还时不时对我们翻白眼,但是一见到奶奶,它就立刻换了表情,露出一副开心激动的表情,抖着金毛,咬着尾巴围着奶奶转来转去,亲昵的贴着奶奶的腿,当奶奶将它抱起时,它马上露出伤心的表情,"呜呜"地哭着并望着我们。这时奶奶就会一脸生气:"你们是不是欺负老黄了,我告诉你们再欺负老黄……"说完抱着老黄走了,老黄向我们露出轻蔑的'眼神表示着"我赢了"。我当时又气又恨。

  但是后来我改变了对它的看法。一次我和老黄去庄稼地里玩儿,想趁机报复它,于是我一会儿左跑,一会儿右跑想把它甩了。果然我把它给甩了,正当我窃喜时身后传来“嘶嘶"的声音,一条长长的东西在地上扭动着,带着杀气慢慢地向我爬来。哦,不!是蛇!我惊呆了,瘫坐在地上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脑子里一片空白。心想这次死定了,我不知所措,想捡石头砸它,但周围什么也没有,只有泥土。这时一个身影唰的出现在我面前,它一口咬住蛇的身体,不管蛇怎样甩,它都不松口。突然蛇在老黄的背上咬了一口,老黄不知怎的将蛇使劲抛开,蛇逃走了,老黄疼得在地上打滚,我将它抱住,它微笑的看着我……

  我喜欢这只狗,尽管它之前……过去就过去了,我将重新认识这条狗,了解关于它的更多更多,因为我喜欢它一一老黄。

  渐渐的我还发现这是一只奇葩狗,它是一个大胃王,什么都吃,还会嗑瓜子,真是厉害!

我的朋友作文9

  时光化作流水,冲走了曾经的伊人,淹没了记忆里的花。

  我们站在曾经生活的地方茫然,身边的风景依旧,然而却物是人非,只有我们在时过境迁之后,夹在记忆与现实之间,不知所措。

  喧嚣一如既往,却少了曾经的笑脸,静静的站在人流中间,沉默的感受着熟悉的场景递解的陌生,无助的想要落泪。

  原来时间真的可以改变很多东西。

  我第一次听到把时光比做流水的句子是孔子的逝者如斯,不舍昼夜。我记得当时老师是拿它来教育我们要抓紧时间努力学习,而我却想到了无关紧要的另一件事,不由的有些难过起来,时间不停的在流逝,曾经的朋友与恋人总会分离,我相信世上没有永恒的。但分离之后呢?那曾经温暖而美好的回忆是无法忘记的,曾经的快乐与幸福终会化为忧伤的记忆,慢慢的噬咬我们的灵魂,让我们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泪流满面。

  然而时光总会不断的逝去,曾经的分离与相聚终会不断上演,在我们的记忆里构建五彩的青春,让我们在跨过18岁的时候可以义无返顾。

  是谁说的,让我们老了的时候,如果还有回忆可以回忆,是多么幸福啊,那些记忆里的`人,某个眼光明媚的早晨,必将成为我们心中最珍贵的珍藏。在我们孤独无助的时候,只要在想起远方的朋友还在某个夜深人静的好似后幸福的忧伤着,我们就不再孤独。

  面对那些逝如流水的岁月,请让我们歌唱,为那些流过泪的和将要六国的做个天真的笑脸。请不要在感到难过,虽然我们会为那些逝去的东西感到哀伤,但它们依旧还在我们心中珍藏,在未央的某一天,当我们再次想起的时候,会幸福的笑出来的。所以我的朋友,当我不在你们身边的时候,不要难过,不要哀伤,只要你们依然幸福,我也会快乐。

我的朋友作文10

  说到朋友那我还真不少,比如说眼镜女—“常慧霞,王莜楠,”;苗条女—“刘雅绩、李文沛”;音乐女—”张雅宣、郝新芸等,现在改为你讲一讲郝新芸了。

  她,有一身苗条的身材,热爱音乐,扎着马尾辫,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樱桃样的小嘴。

  记得有一次,我和她在家里写作业。我们写完后,还做了一份同样的试卷,做到了附加题,我们都不会。妈妈让我们仔细考虑,过了六六三十六分我们俩都想了出来。我高兴地站了起来,只见新芸还在思考,我说:“写完了,你还在干什么呢?”她没有理我,反而更加仔细、认真了。我怕打扰他专心致志的样子,坐了下来。我妈妈给我们看了一下,打出了分数,新芸考了一百分而我考了八十七分。这是因为新芸检查了一遍,而我却在玩儿。

  新芸是一个仔细又贪吃的人。有一次,到了街上,我们俩个准备为自己买文具,到了文具店,我看的全都是可以一边玩儿一边写的多用笔。而新芸看到的只是一枝普通的.笔。一点也没贪心。除了文具店,有一家卖烧烤的。新芸立刻跑到那里买了烧烤,平时妈妈说不能卖烧烤,但是,她做到事都是对的,我没有阻拦她,回了家,妈妈说了新芸不能吃烧烤。

  到了中午,妈妈在做饭,忘了买醋,让我去买,我情不自禁的说:“我不去了,上午玩了一上午,我都困了,要休息一会儿。”|弟弟也不想去。这时新芸自告奋勇:“我去买吧,你们等我一会儿,我一会儿就回来了。”她回来后妈妈表扬了她,批评了我。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一个仔细,认真,勤劳,但又爱吃烧烤的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11

  “朋友”和"老师"这两个质朴平凡的词是我们每个人一生中极为重要的代名词。莫言先生曾说过“我的老师是被千万人写过也将被千万人写下的题目”,那么《我的朋友》这个题目自然也不例外。

  我有四个好朋友,钟菊、谢后晴、张宇和袁梦。我和她们三年不过期的友谊从未变过质。谢后晴因为摇号进了六中,钟菊倒是进了八中,只可惜她在2班,而我和张宇、袁梦都在4班。我们为我们初中没有在一起而惋惜,但是天下哪有不散的宴席呢?我们约定一起努力,一起考进宣城中学。初中三年就当作是为我们三年之后的相聚付出的努力吧!

  记得上一次,我正在看报纸,老师来教室登记分数,张宇和袁梦要去看分数,我让她俩帮我看一下分数。等我看完报纸,黄瓜菜都凉了,她俩还在那儿看分数,我便也跑过去。"我考了多少分啊,看到没?"张宇看了一眼袁梦,说:"没看到,你去看报纸吧!"说着说着,便要把我推回座位上。我知道了,这次我肯定考得不好,她俩肯定看到了分数,只是不想让我伤心罢了。其实,我很感谢她们。不过分数迟早都会知道该面对的还得去面对,要不然"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是怎么来的呢!更何况这是我自己考的,能怪谁呢?

  试卷一会儿就发下来了,果然考得不好。79分,一个让我很害怕的分数。张宇袁梦一个劲的`安慰我。其实我比她们想象的要坚强多了,我告诉自己:下次你一定要考好,要不然你就愧对于张宇袁梦的用心良苦。

  谢谢你们,我的朋友们!感谢你们为我所做的一切!

我的朋友作文12

  朋友,在快乐的时候他会跟我一起快乐,悲伤时我会找他谈心,我也有许多的铁哥们儿。

  其中最铁的又最让我难忘的是——小明,我们的友情如春风一样,时断时续。

  记得有一次上语文课,老师叫我们写作文,我们都动起了笔。正当我们写到一半时,小明的钢笔突然没水了,于是他对我说:“同位,你可不可以,借我墨瓶用一下?”“可以呀!”我把墨瓶给了他。“谢谢你。”“不客气,都是哥们儿。”小明把墨水灌在了钢笔里。可是他的钢笔有了墨水也写不出来。于是他就甩了一下,可就在这时,钢笔里的墨水滴出了一滴飞溅在我的衬衫上,顿时墨迹分散,开成了一滩墨迹。我一看新买的衬衫被他弄脏了,就怒气冲天的.对说:“小明你干什么?我新买的衬衫都弄脏了,你赔!”“我不是故意的。”我们的对话惊动了老师,老师走过来问怎么回事儿?我抢先一步说:“小明把我的衬衫弄脏了。”“我又不是故意的。”小明反驳道。你就是故意的,“你们不要吵了,这样吧,小明你给买一个新的吧!”小明委屈的低下头,像个霜打的茄子,“知道了老师。”

  晚上吃完饭躺在床上,我怎么也睡不着于是我又回想起了白天的事儿,我心想,我不应该叫小明买个新的衣服,只要洗一下就可以洗掉了,我要跟他说对不起!

  到了白天,我早早地起了床,准备去跟小明说对不起,我来到小明家门口敲了门,小明来开门了,我就对他说:“小明,我为我昨天做的事感到对不起,你不用给我买了。”小明,听我一说就从门后,拿出一个白衬衫对我说:“哥们儿,我不怪你,给你的白衬衫收下吧!咱哥俩谁跟谁呀!”从这件事以后,我们的友情更深了。

  朋友在你成功时会跟他一起分享,在你失败时他会为您解忧,朋友是你迷茫夜晚中的启明星。

我的朋友作文13

  说起好朋友,我的脑海中总会浮现出她的身影,她的声音,她的笑容,她叫丫。

  丫的鼻子长得尤其像她老爸,挺拔而又高挑,皮肤嫩得可以捏出水来,头发如丝绸般光亮,可谓人见人爱。我见她第一感觉就是恬静,温婉。

  丫的爱好有很多,她的歌喉如百灵鸟,她的舞姿如精灵,她游泳如鱼儿般轻快……

  丫的包容性很强,这点我自愧不如。她那不是懦弱,而是在他人对自己不利时,不争不抢,礼让一次,和平共处。我和她发生过许多矛盾,总是丫退后了一步。正是她的笑容,才让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记得有一次,丫邀请我和其它朋友一起去她家玩,我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可不小心总在人不注意时悄悄地潜入。

  我到她家了,那可是我第一次去她家串门,好奇心正值巅峰,我东瞧瞧,西摸摸,鲁莽的我一下子撞到了一个东西,“啪。”我回头一看,心头一跳,那可是她最心爱的水晶啊!我内疚地等待着,等着她的责备,等着她的怒吼,这下可闯大祸了,我真……

  不等我想完,丫轻轻地打断我的.思绪,说“这不是你的错,是我没摆好,别太自责。”可在这句话里我听出了失落,我听出了沮丧,我跑出她家,任由水从我脸上滑落……

  第二天上学,我不知该如何面对丫,没想到她主动找我玩,我和丫共同的朋友瑶告诉我“她就是一个宽容的人,放心大胆跟她玩吧!”我看看丫,她一脸的轻松,昨天的事好像从未发生过。

  我们常常在一起愉快的玩耍,开心的交流,这应该就是大人们说的同频率,三观一致吧。

  离别的时刻终究到了。

  分别的那一天,我俩都深情的望着对方,我们眼里都闪烁着泪花。丫问我:“琦琦,你会忘掉我吗?”“当然不会,你可是我童年阶段最亲密的伙伴,我们可是一辈子的好姐妹。”我答道。“那好,我去荷兰读书去了。”她趴在我的耳朵旁,“我们明年荷兰相约。”

  虽然,我们相隔万里,但我们的心永远紧紧相连,想起她,一股亲切感油然而生……

我的朋友作文14

  我有两个朋友,他们是皮埃尔和爱尔兰。

  过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我两只鹦鹉。一只羽毛是绿黄相间的,个头很大,眼睛小得像一条线,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他有眼睛呢。他胖乎乎的,是个男生,我给他起名叫“皮埃尔”。另一只的羽毛白中带灰,个头娇小可爱,眼睛大得像忽闪忽闪的黑宝石,非常漂亮的女生,我叫她“爱尔兰”。

  空闲时,我喜欢拿着小木棍逗他们玩,喂他们食物和水,我还会把他们放出来,让他们呼吸自由清新的.空气。爱尔兰喜欢乖乖站在我手上,充满友爱的眼神望着我,仿佛有许多话要对我说似的。皮埃尔则满屋子飞,看到哪里有吃的就停下来,难怪这么胖,原来是吃货一枚。

  听爸爸说鹦鹉会说话,于是我每天努力教他们说话,和他们聊天,讲故事。终于有一天,爱尔兰突然说:“你好”!我兴奋得跳了起来。没过多久皮埃尔也不停地说:“再见”!“再见”!我高兴极了。自从有了他们俩,我的生活充满了乐趣。

  放寒假了,我们一家人要去远在浙江的小姨家玩,我想把他俩带给我的表哥表姐认识认识,于是把他们放在车子的后备箱。一路颠簸到了小姨家,打开后备箱时我们惊呆了,皮埃尔软绵绵地躺在那,我以为他晕车,过会儿就好了,可是不管我们怎么叫他都没反应,爸爸告诉我他死了。我难过地哭了,是我的任性害死皮埃尔的。我们把他带回去,埋在了家门口的草丛里。

  没过多久,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爱尔兰一直用自己的爪子抓眼睛,眼睛流了很多血,爪子和羽毛都是血,样子非常吓人,之前可爱的模样再也看不到了。我和爸爸准备明天带她去看医生,可是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她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了,我伤心欲绝。她可能是太想皮埃尔了吧?后来我把她埋在皮埃尔的旁边,这样他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一天放学回家,我发现家门口草丛中有两朵花,一朵是黄色的,一朵是白色的……

我的朋友作文15

  在科城四年的读书时间里,我结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但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他——陈竞麟。

  他有一对浓浓的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一张整天咧开带笑的嘴巴,他性格最为突出的'一点是——爱笑。

  有一次老师出了一道很好笑的脑筋急转弯题,别的同学都笑得很小声,可陈竟麟呢,他张开嘴哈哈地大笑,简直就旁若无人,我们都吃惊的望着他。而且,还不只这一次,如果只这一次我就不说他了,他几乎每次碰到好笑的事都比别人笑得大声。

  他也有一个很好的品质,那就是——好学。他在我们班成绩很好,他为什么每次考试都那么棒呢?我专门跟他讨论过了,原因是:主动学习,并不被动学习。有一次,他有道数学题不会做,他非要把这题弄懂才肯罢休,正是这个原因,我才那么喜欢他,崇敬他,把他当做我这一生中的好朋友!

  说到这儿,该揭揭他的短了。俗话说得好:一个人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他也是个人,还不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那么,他有时也有点坏毛病也就不足为怪啦!他让我感到最反感的一个缺点就是——不谦虚,太自大。

  比如,有一次,老师出了一道数学题,我们算出答案后,都争先恐后的举手,最后,发言的是他。他说得很精彩,可有几个要点说错了,我就给他提出来,没有想到,他竟说:“哎呀,你别吵!”说完就用那种轻蔑的眼神扫了我一眼。当时我心里那个气呀,真想上前扁他一下。我希望陈竟麟能改掉这个毛病。

  跟一个优秀的同学学习,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有时我真不想与他竞争,他是我的朋友啊,他胜我胜有什么区别呢?我不也希望他更优异吗?可是,没有竞争就没有动力,努力吧,我的好朋友,我希望我们永远是对手。同时,我愿和你结下更深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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