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作文

时间:2023-12-27 22:19:43 好文 我要投稿

我的朋友作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朋友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朋友作文

我的朋友作文1

  真正的朋友,在你获得成功的时候,为你高兴,而不捧场;在你遇到不幸或悲伤的时候,会给你及时的支持和鼓励;在你有缺点可能犯错误的时候,会给你正确的批评和帮助……我就有这样一个朋友。

  我的朋友,他很高很壮,一头黑头发下有一双黑珍珠似的眼睛,一身运动衣更显出了他的爱运动。他上初三,我上六年级,但我们总是能玩到一起去,一起打篮球、玩游戏……

  有一次是我生日,爸爸给我买了一个篮球,但是我连拍都拍不稳,更别说和姚明那样投篮打球了。起初买回来我拍了两下,但没几天就不感兴趣了。他见了,便拿起篮球为我“表演”了一通,我真没想到,篮球还可以这样玩。我让他教我,他说行,领着我去了一个那时我从没去过的地方——篮球场。他教起了我,先让我练会运球,又让我投篮。我以为,篮球技术到此为止,可是,没想到他又叫我去学,之后,我学会了三步上篮、防人、战术等等。

  还有一次,我和他去打篮球,摔了一角,磕了好大一个口子。他二话不说,带我去包扎了一下,腿不能走路,他就背我,最后背到家了,他累晕了.

  想念朋友,常常是在万籁俱寂、风清月朗的夜晚。窗帘儿轻轻被风掠起,朋友的谈吐举止,尤其是那悠悠深邃的眸子荡着涟漪,或脉脉含情,或活泼愉快,随着潮汐般的月光一起倾泻进来,于是眼前便分明坐着久违了的朋友,或兴奋激动地讲述相逢时的`感受,或娓娓动听地叙说着分别后的岁月里所发生的故事,或一起畅想、憧憬着美好生活的未来。

  冯瑞斌,够义气!

我的朋友作文2

  我的朋友孙梦茜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我和她住在同一个单元,我住在6楼,她住在4楼,我们读幼儿园都在同一个班里,我从和她一个班之后,就开始在一起玩了。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显得很健康。圆圆的脸蛋,水灵灵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地,闪着智慧的光芒,她的嘴唇就像白雪公主的樱桃小嘴一样,又红又小。我又仔细的看了看她,如果叫我用一个字来描述她的话,我一定会用——胖。

  有一天,我们俩的父母都有事出去了,于是,我就去她家找她玩。我们俩你追我赶的玩了两个多钟头,累了就都躺在床上休息。这时,不知从哪儿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我们俩正感到奇怪,原来是我感到肚子有些“空虚”,我就对茜茜说:“茜茜,我的肚子说它没有“能量”了,需要补充“能量”。”“哦?是吗?好吧,我们去补充“能量”吧!”于是,她从冰箱里拿了两盒冰淇淋出来,给了我一盒,于是,我们俩就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因为我吃得太快了、太猛了,所以没过多久,我的肚子就痛了起来,我捂着肚子说:“糟了,“能量”充的`太多了,快要“爆炸”了!”她听见了,马上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从医药箱里拿出了两片止肚子痛的药喂我吃了下去。过了一会儿,我的肚子就没有再痛了,她焦急地对我说:“怎么样了?肚子还疼吗?下次一定要注意,吃东西别吃得太快、太猛,特别是冷的东西,知道了吗?”我“泪花喷涌”地说:“嗯,知道了,谢谢你,茜茜。”

  时间一天一天地前进,时光一年一年地流逝,虽然她已经搬家了,却搬不走我们之间的友谊。几年过去了,这件事情却还在我的脑海里旋转不停,仿佛可以触摸。愿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我的朋友作文3

  我的学校在郑州郊区,所以我住在城市里,但我没有城市里的美丽和浮华。走进我们学校的大门。你看到的是一条笔直的水泥路,左边是一排生机勃勃的小树。树冠像一个厚厚的绿色蘑菇头,很可爱!

  透过左边的小树,我们可以看到我们最喜欢的操场——。我们的操场虽然没有塑胶跑道,但是有一种我们喜欢的球场氛围,因为地上有草坪,周围有小树。课间,同学们在操场上开心的玩游戏,有的玩叉跨步,捉迷藏,跳绳…

  操场中间有一棵结实的梧桐树,一直陪我们玩。天气太热时,我们可以在它下面乘凉。这棵梧桐树不怕风,不怕雨,不怕太阳,不怕寒冷,就像一个高大的士兵,它永远保护着我们的校园。

  操场右上角有门卫叔叔种的`玫瑰和蔬菜。操场的右边是我们的教学楼。教学楼前有两个花坛,一左一右。教学楼的门在两个花坛之间。花坛里的花是月季花、月季花,五彩斑斓,美不胜收,给校园带来了芬芳的花香。

  走进教学楼,就是我们学习知识的世界。教室宽敞明亮,老师不厌其烦的给我们讲解知识,为我们每个梦想插上翅膀;学校图书馆是知识的海洋。在这里,我可以让自己平静下来,看着书中的故事,被吸引,甚至忘记时间;电脑教室大概有50多台电脑。老师让我们了解计算机的世界,教我们学习编程,引导我们探索计算机的奥秘;音乐教室也很有趣。老师为我们演奏优美的音乐。我们坐在座位上,听着歌曲中的每一个音符…

  学校还为我们组织了各种社团:有女同体操社团、音乐社团、电脑社团、五子棋社团……我参加了一个语言社团,在那里我学到了很多绕口令、童话、寓言、背诵,拓展了我用语言表达和回答的能力。我的学校虽然没有一些学校那么华丽,但是历史悠久,知识渊博,承载着几代人的梦想。我的梦想也诞生在这里。我很爱这个地方——我的智慧校园!

我的朋友作文4

  朋友,在快乐的时候他会跟我一起快乐,悲伤时我会找他谈心,我也有许多的铁哥们儿。

  其中最铁的又最让我难忘的是——小明,我们的友情如春风一样,时断时续。

  记得有一次上语文课,老师叫我们写作文,我们都动起了笔。正当我们写到一半时,小明的钢笔突然没水了,于是他对我说:“同位,你可不可以,借我墨瓶用一下?”“可以呀!”我把墨瓶给了他。“谢谢你。”“不客气,都是哥们儿。”小明把墨水灌在了钢笔里。可是他的钢笔有了墨水也写不出来。于是他就甩了一下,可就在这时,钢笔里的墨水滴出了一滴飞溅在我的衬衫上,顿时墨迹分散,开成了一滩墨迹。我一看新买的衬衫被他弄脏了,就怒气冲天的对说:“小明你干什么?我新买的衬衫都弄脏了,你赔!”“我不是故意的。”我们的对话惊动了老师,老师走过来问怎么回事儿?我抢先一步说:“小明把我的衬衫弄脏了。”“我又不是故意的。”小明反驳道。你就是故意的`,“你们不要吵了,这样吧,小明你给买一个新的吧!”小明委屈的低下头,像个霜打的茄子,“知道了老师。”

  晚上吃完饭躺在床上,我怎么也睡不着于是我又回想起了白天的事儿,我心想,我不应该叫小明买个新的衣服,只要洗一下就可以洗掉了,我要跟他说对不起!

  到了白天,我早早地起了床,准备去跟小明说对不起,我来到小明家门口敲了门,小明来开门了,我就对他说:“小明,我为我昨天做的事感到对不起,你不用给我买了。”小明,听我一说就从门后,拿出一个白衬衫对我说:“哥们儿,我不怪你,给你的白衬衫收下吧!咱哥俩谁跟谁呀!”从这件事以后,我们的友情更深了。

  朋友在你成功时会跟他一起分享,在你失败时他会为您解忧,朋友是你迷茫夜晚中的启明星。

我的朋友作文5

  那年冬天,南昌刚下雪,第一场雪。窗外本应是狂风乱作,雪花飞舞,现在却像雨后彩虹,显得平静又自然。窗外一片白雪,地上,树上,桥上都是一片白茫茫窗子上也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霜,有如一层细腻的纱布。

  “妈,雪停了,我们可以出去玩了吧!”朋友那粗大的嗓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我转过头去,只见朋友一脸可怜的样子望着他妈,阿姨皱了皱眉头,刚想开口拒绝时我妈说:“让他们出去玩会吧,总在家里闷着也不好。”话音刚落,朋友便一把抓起我的手,像脱缰的野马,夺门而出。当我还在思考发生什么的时候,朋友已经拽着我跑到了滑滑梯。

  我看着他,他的眼中仿佛发着光一般。他即刻便抓起我的手,跑到滑滑梯上,把我拉到跟前,一把把我推下滑滑梯。然后,我的意识随着一阵刺痛而来,我下意识的将手抬起来,发现上面已经被划出几道鲜红的血口。血口散发着热气,还不时往外冒出一颗颗红珍珠似的`血珠。朋友发现我站在那一动不动,就跑上来拍了拍我问:“没事吧?”他随着我的目光看到了我手上的伤口。“啊!你怎么受伤了呀!哎呀!都是我不好,要把你推下滑梯。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刚想开口,他却小心翼翼地端起我的伤手,像对待奇珍异宝一般用衣服轻轻裹住,还小心地把我的手放在衣服中间,不让伤口触碰到衣服以防感染。那一刻,他就像父亲对待自己的孩子,珠宝商对待自己的珠宝,武士对待自己的佩刀一般细致又小心!

  事后,我一直没开口问他什么,也不再谈起这件事,只是默默地将它埋在记忆的最深处,永不忘这段美好的友谊!

我的朋友作文6

  以前姥姥家养过一只小狗,它刚抱来的时候才一个月大,非常惹人怜爱:黑豆粒似的眼睛,胖圆圆的身子,加上全身棕褐色的毛,所以我给它起名叫“小松球”。它性情温顺,善解人意,忠于职守,给我的生活带来无限乐趣,那时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这位朋友非常知足。每次我叫它的名字,它就会摇摇摆摆的走过来,亲昵地舔我的手,瞪着黑溜溜的眼睛,好像在向我要好吃的。每次我吃东西的时候,它都可怜巴巴地盯着我,但是它一声不吭,只要给它一点,它就会很满足地吃着,从不会嫌少。

  我的这位朋友非常尽职。有一次姥爷骑着自行车去办事,把自行车放在路旁,然后再坐公交车,等到傍晚姥爷下了公交车,发现小狗一直蹲在自行车旁看守着,一直寸步不离,姥姥说小狗就是不会说话,它什么都懂,小狗忠诚的精神很令我们感动!

  我的这位朋友记忆力超强。那时姥爷经常骑自行车去文经学院工作,有一次姥爷走到半路上,不经意回头看到“小松球”在后面不声不响地跟着,原来它一直跟着自行车跑,已经离家很远了,撵它回去是不可能的,只能让它跟着去了。“小松球”在那住了一晚,第二天上午姥爷发现它不见了,开始没在意,后来姥姥来电话告诉说“小松球”自己又回家了。我们很吃惊,6公里多的路程,中间还有很多的路口,还要经过很多的红绿灯,小狗能平安地回来,多么得不容易啊!妈妈说那是小狗想家了,才使它如此的.执着!

  我的这位朋友非常热情。每当我来姥姥家,它总是欢快地远远跑过来迎接我,然后不停地扑向我,态度极其热烈。每当我要出门时,它总是先冲出去送我,跟着我走出很远很远,才恋恋不舍地返回。

  可爱的“小松球”,虽然你只是个小动物,但你给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欢乐,从你身上,使我懂得了什么是责任和忠诚,什么是坚强和执着,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7

  我有一个朋友(后面用小陈代替),他有一个不高不矮的身材,皮肤有点黑,一张水滴形的脸,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有一个又短又小的.鼻子,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嘴巴。

  但是我们四年级到升五年级时,他的腿一长一短了(当时也已经发现,他的父母没钱帮他治疗只能拖延,到四年级升五年级时才够钱),所以我们只能一个学期没有见到他。

  我们同学都说,没有小陈班里好寂寞呀,感觉小陈不在班里就没有了什么味道。

  我们只能靠小陈的好兄弟(是有血缘关系的)小潘才知道他日常生活和他的腿怎么样?

  我们原以为他五年级下册会来,谁知他下学期还没来,全班都伤心极了。但我们上网课,他有时还在发言,在听课,连家长会他妈妈都有来。一层好了点以后从小潘口里听说,原来,他去了老家玩。腿好了但是呢,不能跑,也走不快。这打消了我心中的念头,本想考完试去他家看他,谁知他去了老家。小潘还说,他好好啊,每天都在打游戏。但我不觉得他承受着痛苦,还要比我们迟毕业,这是多么伤心啊!他康复时多么痛苦啊!还要有一根钢铁穿进他的腿里。每天涂着药膏在伤口上,每天只能用轮椅代步。

  最后,终于我也感受了他的痛苦。五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我病倒了,去学校只能用轮椅代步,还熬了一夜,上楼时还要同学扶上楼,去洗手间还得一跳一跳地跳过去。但同学没有嫌弃我,反而在帮助我,帮我送资料,上楼时扶上去,下楼时又拖我下来,去洗手间也扶我过去,帮我买东西。

  最后我祝我的朋友的腿尽快康复,能跑能跳。

我的朋友作文8

  人们说:“读一本书,写一本书,就有了神。”我小时候很爱看书。每当我走进书籍的王国,我都会感到非常快乐。每当我在书的海洋里游泳,我都会感到极度兴奋…

  说到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海底两万里》,《稻草人》,《格林童话》……但是我最喜欢的书是厚厚的《绿山墙的安妮》,因为它有来之不易的体验。

  那是我第一次自己买书。炎炎烈日下,我冲到以前去过的书店。到了之后,我眼巴巴地在书架上找《绿山墙的安妮》。“找到了!”我欢呼一声,然后迅速拿了下来,靠着书架坐在地上,刚打开来看。一个阿姨慢慢走过来对我说:“小朋友,这本书我已经订好了,你去别的地方找找吧!”之后,她从我手里接过书,走向收银台。

  我不得不走到另一所房子。在烈日下,我看起来很瘦。

  走进另一所房子,我的目光像雷达一样扫过一排排书架。“啊!只有一个多!”我一踮着脚伸手去拿书,一只大手滑过我的眼睛,然后那只大手把书离我越来越远。我心烦意乱,伤心欲绝,沮丧地走出书店。

  挫败感在我心中滋长。我挨家挨户。最后,我在街尾的书店买了这本书。我紧紧抱着回家,迅速翻开第一页,立刻陷入了故事。我贪婪地读着,就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这本书来之不易,也让我感触良多。“安妮工作非常努力,每天都要挤出一小部分学习时间来帮助养母玛丽拉。她学习也很勤奋。她几乎一整天都在看书,成绩突飞猛进。最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被女王学院录取,并获得了阿贝尔奖学金。”“安妮放弃了在女王学院学习的机会,因为她必须照顾她年迈的养母……”故事的每一点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有些故事会让我哭,有些故事会让我笑。安妮和我分享快乐和悲伤,幻想,努力和成长。

  "书籍是整个世界的养料。""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我朋友的书——!

我的朋友作文9

  我有两个朋友,他们是皮埃尔和爱尔兰。

  过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我两只鹦鹉。一只羽毛是绿黄相间的,个头很大,眼睛小得像一条线,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他有眼睛呢。他胖乎乎的,是个男生,我给他起名叫“皮埃尔”。另一只的羽毛白中带灰,个头娇小可爱,眼睛大得像忽闪忽闪的黑宝石,非常漂亮的女生,我叫她“爱尔兰”。

  空闲时,我喜欢拿着小木棍逗他们玩,喂他们食物和水,我还会把他们放出来,让他们呼吸自由清新的空气。爱尔兰喜欢乖乖站在我手上,充满友爱的眼神望着我,仿佛有许多话要对我说似的。皮埃尔则满屋子飞,看到哪里有吃的.就停下来,难怪这么胖,原来是吃货一枚。

  听爸爸说鹦鹉会说话,于是我每天努力教他们说话,和他们聊天,讲故事。终于有一天,爱尔兰突然说:“你好”!我兴奋得跳了起来。没过多久皮埃尔也不停地说:“再见”!“再见”!我高兴极了。自从有了他们俩,我的生活充满了乐趣。

  放寒假了,我们一家人要去远在浙江的小姨家玩,我想把他俩带给我的表哥表姐认识认识,于是把他们放在车子的后备箱。一路颠簸到了小姨家,打开后备箱时我们惊呆了,皮埃尔软绵绵地躺在那,我以为他晕车,过会儿就好了,可是不管我们怎么叫他都没反应,爸爸告诉我他死了。我难过地哭了,是我的任性害死皮埃尔的。我们把他带回去,埋在了家门口的草丛里。

  没过多久,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爱尔兰一直用自己的爪子抓眼睛,眼睛流了很多血,爪子和羽毛都是血,样子非常吓人,之前可爱的模样再也看不到了。我和爸爸准备明天带她去看医生,可是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她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了,我伤心欲绝。她可能是太想皮埃尔了吧?后来我把她埋在皮埃尔的旁边,这样他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一天放学回家,我发现家门口草丛中有两朵花,一朵是黄色的,一朵是白色的……

我的朋友作文10

  行行很爱滑滑轮,可是他和我一样干什么都很慢,比如说今天,我早上吃完饭就给行行打电话,说:“行行,一会儿到我家楼下滑滑轮吧。”行行说:“一会儿就来找你。”我说:“记住一定一定不要迟到,十五分钟以后见!”于是,我换好鞋就和爸爸走到楼下边练边等行行,过了一会儿,又过了一会儿,有过了很长时间,我等不及了问:“哎?爸爸,行行怎么还不来?”爸爸说:“那去看看吧,没准儿他还在家里偷懒呢。”于是,我赶忙滑到行行家门口,我隔着玻璃一看,行行竟还在着急地吃早饭。

  还有一天,吃晚饭时,行行拿起一个包子,掰成了两半,一半给了姥姥,另一半给了姥爷,妈妈看了点点头。可行行又拿起了一个包子,又掰成了两半,看了一眼说:“我就不信了,这次还是茴香馅的!”

  行行很爱滑滑轮,可是他和我一样干什么都很慢,比如说今天,我早上吃完饭就给行行打电话,说:“行行,一会儿到我家楼下滑滑轮吧。”行行说:“一会儿就来找你。”我说:“记住一定一定不要迟到,十五分钟以后见!”于是,我换好鞋就和爸爸走到楼下边练边等行行,过了一会儿,又过了一会儿,有过了很长时间,我等不及了问:“哎?爸爸,行行怎么还不来?”爸爸说:“那去看看吧,没准儿他还在家里偷懒呢。”于是,我赶忙滑到行行家门口,我隔着玻璃一看,行行竟还在着急地吃早饭。

  还有一天,吃晚饭时,行行拿起一个包子,掰成了两半,一半给了姥姥,另一半给了姥爷,妈妈看了点点头。可行行又拿起了一个包子,又掰成了两半,看了一眼说:“我就不信了,这次还是茴香馅的.!”

我的朋友作文11

  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表弟,他也是我的好朋友。他脸上长着两个小酒窝,眼睛大大的。每次回家过年的时候,我们总是形影不离的在一起玩耍。

  一次回老家过年,外婆见我回老家感到很高兴,给了我50元钱,让我和他去超市买东西吃。

  我们来到超市,超市里的东西琳琅满目,我们各自去寻找自己喜欢的东西。我看见了悠悠球,心想:悠悠球我都没玩过,这回机会来了。我拿了一个。来到收银台,找回了八毛钱。原来悠悠球花了40元钱,表弟觉得很不公平,跟我吵了起来:“哼,本来每人花25元来着,你花了这么多,我呢才花了这么少······”一连串的话进了我的耳朵,我赌着气,不理他。在回去的路上,我们谁也不理谁,自己走自己的路。

  来到外婆家,各自锁上房门。我躺在床上,越想越后悔,后悔没有看标价,后悔买了悠悠球,后悔与他争吵······我正想去找他道歉,这时,响起了敲门声。我心想:不会是表弟吧,他来干什么?是跟我吵架还是跟我和好?我带着怀疑的心情打开了门。一张笑脸呈现在我眼前,他不好意思地说:“刚才的事,咱们忘了吧。一起玩悠悠球吧。”我又惭愧又兴奋地说:“好哇!但是我不会,你能教教我吗?”“好,首先要这样······”表弟认真的教我,我也认真的学。

  在他的鼓励下,我学会了悠悠球。我们轮流玩,玩的`不亦乐乎,笑声在屋子里回荡。那件事早就冲的九霄云外了。

  这就是我和表弟纯洁的友谊,虽然我们每年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只有十来天,有时会因为一件小事而争吵,但这些并不会破坏我们的友情。我相信我和表弟的友情和亲情会越来越深。我的友情会天长地久。

我的朋友作文12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唐晓霜。她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就像一泓清澈的泉水。平时总爱穿一身雪白的衣服。她不仅漂亮,而且其拾金不昧的好品质更让我敬!,就说上周星期天发生的事吧。

  那天,天气晴朗,万里碧空飘着朵朵白云。我和唐晓霜乘着这好天气,相约一起去通州商场玩耍。当我们走到商场的第二楼,在卖皮包的地方我发现地上有一个东西,便好奇地拾起来一看,是一个钱包。打开钱包一看,“啊,里面有七百多元钱。”我和唐晓霜异口同声地说。我忙把唐晓霜拉到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对她说“唐晓霜,乘现在没有人,我们把这些钱分了吧。有了钱,我们就可以去吃德克士,还可以买好多的东西呢。”唐晓霜没有回答,她用生气的脸神看着我,好像在对我说:“张嘉,你不能贪小便宜。”

  过了一会儿,唐晓霜好像想出了好的办法,带我找到了楼层执勤的保安。唐晓霜对那保安叔叔说:“叔叔,我们捡到了一个钱包,你知道是谁丢的吗?”保安叔叔接过钱包,把钱包打开,翻来翻去,好像在里面寻找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儿,保安叔叔在钱包里找到了一张身份证,上面有失主的名字,地址。我们便跟着保安来到了失主的家门口。“咚、咚……有人在吗?”“谁呀!”失主一边说一边走过来开门。唐晓霜对失主说:“阿姨,您是不是丢失了一个钱包?”失主马上说:“是的`,是的,我丢失了一个钱包,钱包里有我才发的工资七百多元钱呢!”保安叔叔把手里的钱包还给了失主,失主高兴极了,她问保安叔叔:“是谁拾到钱包的?”保安叔叔指了指唐晓霜。失主用感激的目光望着唐晓霜,对唐晓霜说:“谢谢你,小朋友,你真是一位拾金不昧的人呀!”这时,站在一旁的我脸不由得感到阵阵发烫。

  我相信你读到这里,一定会觉得我的好朋友……唐晓霜很可爱吧!我也为自己有这样的一个拾金不昧的朋友而感到自豪。

我的朋友作文13

  每个人一生中不断的与人相处、与人互动,他们有的陪我欢笑,听我哭泣,有的教我走对人生的方向……不论带给我什么,都是我人生的道路上,曾经吸引我驻足欣赏的花朵。

  小时候,因为妈妈是教师,每当幼儿园放寒暑假时,我就跟着妈妈到学校看书、玩游戏。那时,有位妈妈同事的小孩跟我一样在学校玩耍,于是就互相认识了。我们常在校园里追逐嬉戏,也常在图书馆里看着还不太了解的漫画,甚至趁大人不注意时,偷偷用了电脑玩游戏……,因为有他的陪伴,我在学校的那段时间,从不觉得无聊。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我们就从懵懂的小孩变成小学生。虽然我们就读不同学校,但在同一所英语班上课,所以还是有机会谈天、说笑。有一次,我参加一场英语演讲比赛,从练习、初选到复赛,无不尽全力准备,也幸运的过关斩将。或许之前成功得太顺利,到了决赛,我竟松懈下来。知道自己未得名时,伤心、挫折顿时化为一把把利刃,穿入我的心房,令我难过得大哭!

  日后到补习班,他好奇的问我比赛成果,我难过的摇摇头,好不容易平复的'心情又纠结了。他看着我,没说什么,只是给我一个最好的疗伤药──笑容。他那时的微笑就像太阳,拨走我心头上的乌云,暖和了我受伤的心灵!我破涕为笑,比赛带来的挫折感,当下已化为一阵风,悄悄的走了。

  现在,每每遇到不如意的事,我就想起他那抹阳光的微笑,眼前烦心事似乎也不那么困难、复杂了。现在我们已无联系,但我想对他说:“谢谢你,陪我走过一次人生的低潮!”

我的朋友作文14

  培根曾说:“友谊使欢乐倍增,痛苦锐减。”是啊,拥有一个知心朋友,将会是多么的幸福、快乐。我就有一个这样的朋友。

  他,是能和我同甘共苦的。每次他要有什么好吃好玩的,总是找到我,分一半给我,一起享受。有一次,我在一节自习的体育课上,与周围的同学讲小话,悠闲至极,突然,体育老师的声音响在整个教室里:“你,那个讲小话的,给我出来做八百个上下蹲!”啊,八百个,我不由得腿发软,为自己担忧。这时,他猛地站起来,说:“老师,让我来替他分担一半吧。”全班同学都是一脸震惊地望着他,一是敢在体育老师的课堂上插嘴,二是,他愿意为我分担四百个上下蹲,当时我们才五年级啊。虽然最后我们两个人都做了八百个上下蹲,可我们都不感觉怎么累,可能这就是友谊让痛苦锐减吧。

  他,是能和我相互促进的。我们他常常在一起共同学习,他已经将英语“新概念”全部背完,而我的语文又超他一筹,数学不分伯仲。每当要考试时,我们总是会凑在一起,常常为了一个问题而相互争辩,阐明观点,又相互夸奖。因此,我和他常常在班上争夺第一、第二名,相互竞争。记得他考Q校的那一天,我告诉他的.许多谚语,都被他用上了呢!

  他,更是我倾诉、发泄的好对象。每每有什么烦心事,我总会向他倾诉。他则会默默聆听,时不时发表自己的看法,慢慢的开导我,解开我的心结。一旦有什么事,我受了欺负,他会帮我讨回公道,亦或让我将怒火撒在他身上,让我心里好受一些。

  这就是我的朋友G,虽然他考上Q校后,因学习任务重、学习压力大我们少有联系,不过,我们经常会想起对方。我相信,我们的友谊是不会断的。

我的朋友作文15

  在我的校园里,你会发现一个“至尊吃货”——他全身胖乎乎的,像一个大皮球;脸黑黑的,比包公还要黑;那双“大”眼睛,笑起来眯成一条缝,看都看不见;高高的鼻梁下面长着一张大大的嘴巴,好像可以吞下一个拳头似的。这个人是谁呢?哈哈,告诉你吧,那就是我的朋友——夏鑫哲。别看他个子不高,却非常能吃呢!

  记得有一回,我过生日,妈妈拿了她亲手做的40多个纸杯蛋糕来到教室里,分给同学们吃。夏鑫哲一见到蛋糕就像是发现了什么皇家宝藏似的。只见他两眼放光,目不转睛地死盯着蛋糕,生怕它逃掉一样。而当我们每个人都还在津津有味地品尝着蛋糕的时候,他却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抹嘴的功夫,蛋糕早已没了踪影。

  他见我们都还在吃,心里就越发痒痒,眼珠子骨碌一转,便心生一计,露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施主,行行善吧!”他恳求道,“能再给吃一个吗?”逗得我们哄堂大笑,好像教室的屋顶要被我们的笑声掀翻了。妈妈见他乞丐似的模样,随手就又给了他一个蛋糕。夏鑫哲接过蛋糕,喜出望外,就像中了百万大奖一般。只见他拿起蛋糕,嘴巴一张,便使出了他的“吃货神功”——囫囵吞枣。用0.0000001秒的`速度吃完了第二个蛋糕。“好吃,不愧是戴妈做出来的蛋糕啊!”他抹了抹嘴,笑容满面地啧啧称道,说着像评委一样竖起了大拇指。听到这话,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我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蛋糕还在嘴边,心想:哇!夏鑫哲真牛!吃两个蛋糕,只花了一、二分钟。我看着手中的只吃了五分之一的蛋糕,很是惊讶,非常佩服他。

  瞧!这就是我的朋友,一个名副其实的“至尊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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