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精华]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作文1
说起我最崇拜的历史人物,无非就是伟大的宋代女词人“李清照”了,我喜欢过伟大的诗仙“李白”,他曾咏出“天神我才必有用”这句豪言壮语,也曾喜欢过诗圣“杜甫”他也曾写下“两行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这千古名句。在这些文人墨客中我唯一崇拜的女诗人就是你“李清照”,。她的一生是极富有传奇色彩的……
她,生于书香门第,生活无忧无虑,自小天资卓越,经父亲的影响,豆蔻之年便对吟诗作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从而走向文学之路,。
在她少年时,因为家人的宠爱,虽是出身在封建制度社会,但思想却并未受到禁锢,有时还可以划着小船,在藕花深处嬉戏,“常记西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这首如梦令曾让多少文人雅士为之倾倒啊!
她18岁这年,与她的丈夫赵诚明结婚,在她丈夫常年在外做官,思念丈夫的她,只能将无限相思寄予诗中。她在《醉花阴》中这样写道“莫道不销魂,卷帘西风,人比黄花瘦”,由此可见,思念丈夫的心是多么的急切,即便是这样两地分隔得生活也在朝廷的新旧党争中,破灭了。那时金兵肆虐的在南宋横行,南宋王朝的腐败,国家的兴亡,激起了李清照强烈的爱国情感,她积极主张北伐收复中原,可是南宋王朝的腐朽无能,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李清照虽身是女儿身,但却有一颗男子般坚韧的心和抱负。目睹了国破家亡的清照,写下了《《夏日绝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项羽的宁死不屈,却被李清照写的这么痛快淋漓。
李清照的`晚年,比任何人过的凄惨,靖康之乱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国家灭亡使无奈的你唯有仓皇南渡,丈夫的死使你“寻寻觅觅,冷冷清清戚戚惨惨凄凄”过了多少年?但你还是用你的笔编撰《金石录》,她的一生,颠沛流离,她的经历,跌宕起伏。她一介女流,何来的这等勇气,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像她这样贞烈不屈、满心家国天下的女诗人,又有几人呢?
“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她的诗,她的词,她的人生,是传奇的,亦是不朽的。她的文字诉说的不只是自己人生的悲欢离合,也写尽了那个时代下的荒凉,是她告诉了后人,女子可以比花木兰更精彩,可以有“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豪壮。甚至,比那还勇敢。
我喜欢作文2
人们都有自己喜欢的小动物,例如∶小猫、小狗、小兔,等等……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还是妈妈给我买的小狗球球。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狗,我给它起了一个即好听又好玩的名字叫球球。它全身雪白的毛,一个圆溜溜的脑袋,一双瞪的大大的眼睛,一个灵敏的鼻子,一张大嘴巴。我最喜欢的不是它的外貌,而是它做的'事儿,太有趣了。有一次∶我放学回到家,它从我的屋子里摇着尾巴跑了出来,停在我的面前,似乎兴奋的对我说∶“主人,主人。今天你们学校有什么好玩的事儿啊?主人你可不知道你大半天不回来我可想死你了。”于是,我总是耐心的对它说∶“好了,好了。我这不是回来了吗?我要写作业了。”可是它还总是缠着我,于是,我就严厉的看着它,它好像明白了。等我写完作业,它就又来了,好像可怜巴巴的看着我说∶“小主人,你写完作业了吧!该陪我玩了吧!”我回答它说∶“当然可以了。”
我爱我家的小狗球球,我喜欢它的外貌,但更喜欢它的可爱。最后,我请大家珍惜动物,其实动物的天敌不是别的东西,正是人类!其实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善待它们,珍惜它们。
我喜欢作文3
从小到大,我,像很多人一样,一直被灌输着要努力学习,成为人们口口相传的伟人。但恰恰相反,我喜欢那些平凡而普通的人。
原先我挺鄙视那些平凡的人,在我眼中,他们麻木不仁,随波逐流,毫无作为。
直到,遇见那个老翁。
那老翁长得瘦小,皮肤略黑,身上背着个比他还大的麻袋与他形影不离,让他看上去更加弱小而无助。他古铜色的脸庞如同沟壑密布的黄土高原,灰白色的衬衣好似用补丁制成。他在凛冽的寒风中颤抖,身上的邋遢衣物就如同纸一般单薄。看着他的样貌,让人禁不住心生厌恶。
我见到过那老翁多次,但每次都在同一处:一所高中的.围栏外。围栏内恰是一处无人问津的角落,只有几把杂乱堆放的木扫帚宣布着这里曾有人来过,但扫帚上层层的灰又显示出这里已不被人关注。不过,即使是这样的角落也有生物存在——这里可是一群野猫的乐土。
那天傍晚,又走过高中围栏边,我看见那老翁又一次站在那儿。那边的人行道上有两个大垃圾桶,老翁正好挡住了我的去路。我有些恼火,于是停下来准备把老翁赶走。
这时,我看见那老翁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白色袋子和一张发黄的旧报纸,把报纸放在了地上。我在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好奇他要做什么。
接着,他把白色袋中一颗颗的褐色物体倒上报纸,用颤颤巍巍布满老茧的手,将报纸从夹缝中塞进了高中的校园。眼尖的我突然发现,一只黑白相间的猫跳上支撑栏杆的平台,看了看那褐色的颗粒,随后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这时,我才想起为什么那些颗粒似乎有些眼熟——那是猫粮。
看着老翁单薄的衣物,我沉默了。他本可以用这些钱为自己买一件更保暖的衣裳,但他却选择了买猫粮,不求回报地帮助这些和他一样,同样贫穷饥饿的猫。我突然后悔对他的鄙夷与不屑一顾了。
那些如老翁一样平凡的人在世界上数以亿计,他们或许像我曾经认为的那样,毫无作为,但他们不像那些所谓的大人物、成功人士,离我们那么遥远,遥远得和一串冰冷的符号没有区别,而是在我们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活生生的人——这,便是我喜欢他们的原因。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看见房前擦皮鞋的中年人手中握着一只鞋,看见下班后行色匆匆的路人们,看见卖红薯的小贩大声吆喝着……我看见无数平凡而普通的人们。而我,也不过是其中一员。
突然想起鲁迅先生在《这也是生活》中曾写到的一句话:无尽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我有关。
我喜欢作文4
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小猫了,我家就有一只,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像紫葡萄一样的大眼睛,她还有一个湿漉漉的小鼻子,小鼻子下面有一张小小的嘴巴,我们家里,就数她最能说。一身洁白的绒毛就像棉衣一样长在她身上,每当下雪的时候,她缩成一团,我都看不见她了呢!她真的可爱极了,所以,我就给她起了一个好听又可爱的名字——可可。
她非常淘气,吃饭的时候,总是“嘎巴嘎巴”响,可好玩儿了。有的时候她拿着勺子插到花盆里,有的时候她把米饭倒进我的手里,还有的时候她把我的筷子插到鼻孔里,闹出了许多笑话。
她睡觉的时候就更搞笑了,我总是睡不着,因为她总是在睡觉的时候玩儿她的毛线球,弄得满地都是毛线。到了元旦节,她就不玩儿毛线球了,就玩儿另一种她喜欢玩儿的玩具,就这样,她每年都玩儿不同的玩具,这样,每年都有不同的声音,我就每年都会被她的各种武器打败。每当她看见我难以入睡的样子,就会不由得咯咯笑起来。
每次,我放学回家,她都要吓我一大跳,有的时候还扑到我身上呢!但每次我都抱着她,笑着摸摸它那圆圆的小脸蛋。
她不仅很淘气,还是我忠诚的小助手。有一次,我们家里有一只大老鼠,吓得妈妈和妹妹大喊大叫,我急急忙忙地拿来扫把,往地上一拍,大老鼠终于害怕了,他连忙钻到沙发底下,却不出去,于是,我就把扫把放到里面划了划,可是,大老鼠还是不出来。这下子,我也慌了神,妈妈和妹妹又开始喊叫,这时,可可从房间走了出来,她低下头,“哧溜”一下子就钻到了沙发底下,过了一会儿,她把大老鼠拎了出来,放在大门口,我很好奇,为什么要放到大门口呢?于是,我装模做样地问她说:“可可,你把大老鼠放在大门口干嘛呀?”他好像听懂了我的'话似的,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我猜,她可能在说:“因为这是我的战利品,我把他放到大门口,就是要提醒别的老鼠,不要进来了,要不然后果就是被我吃掉。”真是一只又聪明又能干的小猫呀!
这就是我家的小猫,她既聪明又能干,还很淘气,但也是我忠诚的小助手,大家喜欢她吗?
我喜欢作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都或多或少的看了这样或那样的书,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总能让人受益匪浅。
我记得上三级时,爸爸去外地出差,买来一本《火车轮船和飞机》,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儿童科普读物,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汽车为什么长尾巴?”虽然当时对静电还不能完全弄懂,但我已知“尾巴”的作用,包括书上的其它小知识,我一并讲给同学们,她们认为我知道的多,乐于跟我做朋友。再后来,有了《小灵通漫游未来》,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深深地被书中科幻所吸引,未来多奇妙啊!一个西瓜可以和一张小饭桌一样大。如今,其中的科幻有的已变成现实。这本书激励了我好好学习,多掌握知识,开启未来智慧的大门。
大学时,我有幸读到名为《美》的书,虽然它不像娱乐书那样吸引人,语言有些枯燥,但我还是耐着性子坚持阅读,它指导我对美的认识不能局限在事物外表,而是要看事物的本质,它让我怎样去认识一个人以及自己,更重要的是它教会我怎样做一个更美的人,那就是用知识来充实提升自己。后又读到作家刘心武对美的进一步阐释,“一定要追求美,却一定不要追求完美。”使我在对待事物美的问题上多了一分理性。
在我人生最痛苦的时候,我读到吴巧玲的散文诗《唱给夕阳》,“我感叹你的短暂,你那空中飞舞,令人眼花缭乱的彩带,虽然曾映红我的脸,可当我用整个生命和你合奏甜美的乐章时,你却消失了……”文中的“我”不就是真实的我吗?“你离开的时候,我静默地站着,溪水浸湿了我的裤脚,任它冰冷了我的`心。”“可夜空中闪烁的星星却固执地向我提示着黎明,提示着明天。”“我向未来祷告:让我的生命变成一只正直的苇笛吧!”一遍遍的用心去读,一遍遍体会,在痛苦中挣扎余生不应是我的性格,我的心灵在《唱给夕阳》的陪伴下,逐渐从痛苦的阴影中走出。
我喜欢读书,心怡的语言总习惯用笔记录下来,闲暇时打开细细品味。神话故事中的白蛇和鲤鱼经过千年的修炼,脱胎换骨才成为精,对于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读书就是最好的修炼,虽然我们最终成不了精和仙,但可以成为最好的自己。毕竟,开卷有益。
我喜欢作文6
云是天与地的交界,天上与人间的使者。不管是地上的水和冰,还是天上的云,她都能吃得开。那便是包容性极强的好处了,但我读书几年,大家都盛赞水包容万物之恩德,倒没见几篇称赞云的。
我喜欢云,并非无道理。极重要即一点自由,这与风是近似的。飘来飘去而无拘束,怪不得有诗人写过“我愿作一朵自由的云。”云把泥土的`清香,花朵的芬芳,与人间的喜怒哀乐都送到天上去了。
想要了解云,除却参与到其中去,最好的方式就是买一支绵花糖。丝丝软软,叫你想把头深深地陷进去,掉进甜的陷阱,自知而不想出。
云好像是双子座的人,性格古怪多变,想要真正摸清她的脾气秉性?难哪!一会儿变小狗,“汪汪”直朝你叫,一会儿变成娇滴滴的小姑娘,还拿了个苹果给你呢!有时白云星星点点,有时“黑云翻墨”,阴云密布,有时金光闪闪,照得你心中通亮,不敢藏垢。
看来云出自一位大画家之手了。这雄厚的笔力:丝缕如烟,厚重似山,试问哪位画家敢挑战?
我的心里有些偏爱火烧云的。最后的几抹残红余辉,仍在挣扎,留下这这凄美的光景,供人赏评。又像喝醉酒的天使,绯红使她更美,这多奇异的颜色!每每读《火烧云》,即愿勾勒一图:老人家手握蒲扇,在院中高声谈笑,小孩子们蹲在门外玩游戏,映着云,更令人沉醉了。也像晚霞的眼睛,明亮而柔和。
但是,此云非彼“云”也。“古人云”中的云不是那天空中的云。我却想,古人还是很有浪漫情结的,一定是因为喜欢云,才把它放到这里的。
云是蓝色草原上圈养那羊,悠闲,自在,不知其悠哉悠哉的生活,让多少人羡慕不已。也是天空中散了不要的绵,就那么呆在那边,看着舒心。
小时候得知,天上的那些神仙们都是腾云驾雾,飞来飞去的,孙悟空自打会了筋斗云的本事后,一个筋斗就能翻十万八千里。天真地想,如果我也会孙悟空那一身本领该多好,就能一下去别人家了,再也不用坐车,这该多好。所以,自己一个人发呆时,常抬头望天,看云,痴痴地梦呓。可以说,云承载了我小时太多美好的回忆。
云是顽皮,美丽、可爱,令人叹服的集大成者。
我喜欢作文7
Why?为什么?喜欢,无比奇妙,它使你每天想去喜欢一种事物。
我喜欢空无一人的教室,在空无中,使你有了存在感;在空无中,没有冷漠,没有居高临下,没有歧视,但你却失去了热闹,空无中只剩孤独,事物是两面性的。
我喜欢梅花,因为我与它一样高傲!只有在严寒中经历了风吹雨打,才会真正成长。一句话说得好:“不经一番彻骨寒,怎能梅花扑鼻香?”高傲,是种不畏的性格;梅花是高傲的花朵,因为梅花所以我喜欢冬天。在冬天,我会摘下一枝梅花夹在书本里,好让书本代表我的性格!
梅花是高傲的,是我所喜欢的一种。
我喜欢雨,它不仅滋润了万物,而且给人带来凉爽。雨像“眼泪”,在悲哀时痛哭,但立刻大笑,大笑时两腮仍挂着泪珠。
雨是可爱的。
我喜欢小巷。在小巷里,下着雨,徘徊着,忧愁着。不时也可以为忧伤的自己增添几分喜悦。在小巷里,下着雨,空气中带着一丝花香,仿佛在为我的哀愁增添丝丝缕缕色彩。
我喜欢音乐。在休闲中,我会戴着耳机听音乐,音乐使我愉悦。在中午,我躺在床上放着音乐,闭上眼睛,这是我最好的午休方式。有的人书本不离手,有的'人手机不离手,而我是音乐不能停!对于我来说,音乐是奇妙的,在疲惫中一放音乐,全身疲惫立刻消失了,只留下满足。
音乐是美妙的。
我喜欢风。在风中站着,会使我无比惬意。站在公园里,风吹来,带着一丝花香,使我感到神清气爽。没人能预料将来会发生什么,我不去想,因为这些被风吹散了,被我喜欢的风吹走了。
风使我放松。
我喜欢绿色。一眼望去,小草顶着阳光,被照耀得翠绿。树笔直地站着,棕色的树上滴落下松脂。山高高地耸立着,阳光的照耀使它越发高大!绿色的世界,给这个富有生机的球体增添了光彩。并不是一点两点,而是许多。绿色的世界才有生机!有了生机,才会有愉悦!
绿色是美丽的。
在浩渺的宇宙中,无边的虚空中,最大最有力量,最小最卑微的是你的心。没有人可以让你更完美,也没有人可以使你更卑微,更没有人可以让你放弃什么!
喜欢,是靠自己体会的。
我喜欢作文8
我喜欢春天,喜欢它的生机勃勃和春意盎然,它也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季节。
农村春天的早上能听见小鸟在树枝上欢快的唱歌,放假我和妈妈会去房后的山坡上,在大自然中,在树林里寻找春天的复苏。这时蝴蝶姐姐与蜜蜂姐姐苏醒了,挥动着翅膀飞向院外的鲜花丛中,蜜蜂姐姐在一旁辛勤的采蜜,这时小草弟弟和花儿姐姐陶醉在沉浸在喜悦中,它们都被蝴蝶姐姐和蜜蜂姐姐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们一起陶醉了,静静的停留在此刻。
我喜欢小猫,喜欢它的贪睡,睡觉的样子很可爱,把身子缩起来,有点像蜗牛壳,我觉得好玩,就逗它,这时耳朵一竖,头马上抬起来,看到我才松口气,然后伸伸爪子打个哈欠,再一次进入梦乡。我家的猫贪睡,那一定是为了给晚上的捉鼠大战养足精神,我们称它战神,抓老鼠很机灵,有它在我家老鼠都不来串门了。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吧!
我喜欢游乐园,那里有各种各样的好玩的游戏,比如:过山车、蹦蹦床、碰碰车、摩天轮等。妈妈会带我去体验那里的游戏项目,在那里玩很放松,有家里没有的笑声,可以开怀大笑,毫无拘束的笑,也很刺激,尤其是过山车那个转弯,妈呀!差点要掉下来,两圈呢!在别的地方都体会不到这种感受,棒极了!
我也喜欢看书,这时能让我静下来,能沉浸在浩瀚的书海里,我最喜欢的书是我正在看的《我要做个好孩子》里面的女主人,很有个性,也是个学生,她每天发生的事情和我们在学校里的很相似,贴近我们小学生的生活,很逼真,最主要的是我看书时,爸妈很开心,他们也给我挑不出任何毛病,家里的气氛很安静,很温馨。
我喜欢秋天的`果园,在我们屋后的山坡上,远远就能看见灯笼似的柿子挂满枝头,山坡上的果园里有各种各样的果子,红彤彤的苹果,还有一串串圆溜溜的葡萄,像紫色珍珠,闪闪发光,还有我妈妈最爱吃的猕猴桃,美味挡都挡不住。
我爱秋天,不冷不热刚刚好,让人们心旷神怡。它没有夏天的燥热,没有冬天的寒冷,让我们觉得很温柔,收获的农民伯伯们很开心,也不会热到疲惫,他们收获了果实,我收获了知识!
我喜欢作文9
自从我家买了电脑之后,我逐渐喜欢上它了,因为电脑的作用可大了!
从外观上看,电脑极为普通,在许多地方都可见到它的身影。
一个白色的方匣子,配上一个类似电视的显示器,还有一个有很多英文字母的键盘。可别小看这三样东西,在它肚子里,挤满了各种各样的集成块、功能卡、驱动器等。配上打印机,它就能将编辑好的文件打成一张张漂亮美观的文稿。通过编程序可以让电脑做出一些有趣的事情。我家电脑还配上了扫描仪,它可以将我所喜欢的图片、照片扫描进去,经过电脑的.处理和修饰就可以印出图片。如今我家的电脑又配上了多媒体,有了光盘驱动器和声霸卡,它能做的事情就更多了,我不仅可以用它来播放CD音乐和VCD影碟,还可以从光盘上学会使用更多的好软件。因为一张光盘上就存放了600兆数据,上百个软件数据,可吸引人了……如今,我已经掌握了电脑的一些基本操作方法,常常用电脑来打印自己的作文,有时也为学校打印资料,或者将电视报上的一些趣味程序输人电脑,让它作各种表演。
电脑真是让我着了迷琴到了周末,各种电脑软件就吸引着我,如“大富翁学数学”、“电子世界地图”、“住宅平面设计”等,尤其是在荧屏模拟三国时代的曹操、刘备和孙权调兵遣将,指挥百万大军在各种条件下作战的软件,更是使我爱不释手。一遇到有电脑展览,我总是要爸爸带我去参观学习,认真地学习我所不会的电脑知识,每一次都能有所收获。只要有新的软件出来,我总要去研究一番,同时在解决电脑难题中也得到快乐。
虽然电脑的作用很大,用途很广,可要摸透它的脾气,也不是容易的事。有时它还会捉弄我:我输人的文件,一不小心,忘记存盘,它就找不着了;输人的程序错了一两个符号,它就运行不了;光五笔字型的字根表,就要花一番工夫记。电脑的脾气可是够严谨可靠的,容不得丝毫差错,对错误一点也不通融。我想,学习和掌握电脑的人,也必然要学习它的这种严谨的作风。20xx年,我7岁时,因对电脑着迷,南宁电视台的叔叔和阿姨们来到我家里给我录像。为此我曾获得了“明日之星”人围金奖。
电脑中可学的东西真是太多了。我们一定要不断地学习掌握它,让它为我们做更多的事,因为未来的时代,必将是一个电脑的时代。
我喜欢作文10
我喜欢小白兔,因为他身上是毛茸茸的很可爱。
周六是我十岁的生日,妈妈给我买了一只毛茸茸的小白兔。
那只小白兔跟我想象的不一样,但是比我想的还要可爱。
从那一天开始,我天天放学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把妈妈买的胡萝卜和白菜给它吃。
有一天我刚刚回来的时候,看到小白兔围着妈妈的腿转,好像在说:“主人主人,别忘了给我买吃的哦!”妈妈再次回来的时候,小白兔望着妈妈,好像在说:“萝卜和白菜呢?”然后妈妈拿出萝卜白菜给小白兔吃了。
记得还有一天,它吃了十个白菜和萝卜后,竟然还围着冰箱找吃的。
今天的作业很多,我做完的.时候都觉得累了,但还是没有忘记把白菜给小白兔吃。然后我就去洗澡睡觉了。
第二天我还像昨天那样又是快乐的一天。
第三天的作业很多很多,写完了作业去喂小白兔时,发现它已经睡了。
第四天放学回来,没有看到小白兔,我对妈妈和爸爸说小白兔不见了,妈妈说:“那你还不赶紧找他去。”我和爸爸妈妈找了几天还是没有找。
后来有一天有一个人跟我说小白兔被别人捉去卖了。我很伤心。
小兔,虽然你不在我身边了,但我一定会一直爱你的!
我喜欢作文11
童话里的世界是个梦幻的地方,童话里的世界是个奇妙的地方,童话里的世界是我们都很向往的地方。瞧!七个小矮人和白雪公主呢。看!树上结满了奶油面包。从童话中我也可以领悟到很多。
小西是故事的主人公,他一做功课就犯哈欠,一玩起来却是没完没了。姐姐和妈妈随时都在管着他,他把闹钟拆开,想见见时间那位小人儿,可不巧却把它气跑了。一个灰老鼠把小西带到了下次开船港,在那里,小西在那里结识了许多伙伴,下次开船港可真是个神奇的地方,想玩多久就玩多久,玩累了休息一会继续玩。下次开船港里天是不动的,水是不流的`,就连烟囱都不冒烟有的只冒了半截烟,像画里的一样。他们经历了许许多多危险的事情,小西想让时间小人儿回来了,小西和同伴们回到了自己的家所有的东西都全部变了样,云飘了,水流了,天上下起了丝丝雨,烟囱冒烟了,船来来往往的。下次开船港换了个名字,叫故事港回家后,小西懂得了一些事,就是怎样对待功课和游戏。
这集告诉了我们,做任何都不能拖到下次做,这次的事情就必须今天做好。时间小人儿会为我们安排好以后的生活,利用好时间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做功课也好,玩游戏也罢,我们都应该严肃去对待,适当地休息,适当地放松,才会利于我们向未来前进。
不只有寓言故事会告诉我们启示,童话里也会蕴藏着奥秘。
我喜欢作文12
说起我最喜爱的小动物,很多人脑子中就会浮现出活泼的兔子,可爱的小狗或小猫,还有懒洋洋的树袋熊考拉。而我最喜爱的小动物却是动作慢吞吞的小乌龟。
我姐姐家有一只大乌龟。它有着一个大大的外壳,外壳大约长8厘米,宽约5厘米。乌龟的硬壳表面由13块甲组成,每块甲的边上都有波浪形的花纹,多数是六角形的。其实,乌龟的背上的甲不止13块,在硬壳的最外边一层,还有一排小块,小块的形状和大块差不多。如果你认真观察过的`话,你会发现它的头后面还有一条花围巾那就是它的脖子。乌龟还有一个甲鱼似的脑袋,四条短短的小腿,还有一张不容易发现的阔嘴和一双小小的眼睛。
姐姐家的乌龟胃口超级大,无论你放多少的龟食,它总会伸长头颈,张开高约一厘米的血盆大嘴把龟食吃光。
有一次,它想出去看看缸外的世界有多么美时,爬了出去,结果从高高的音箱上掉到了放电视机的桌子上,摔了个四脚朝天。似乎在说:原来,缸外的世界那么危险,我以后还是老老实实地待在缸里吧呜、呜、呜
啊!多么可爱、调皮的大乌龟,它给我的童年生活带来了欢乐。
我喜欢作文13
我喜欢纵横驰骋的骏马,也喜欢逗人喜爱的小猫,但我更喜欢活泼可爱的小狗—“水晶”。
“水晶”长着一对敏锐的眼睛,细巧挺秀的鼻子下面是一张樱桃小嘴,可爱极了!它不仅毛色光亮,而且毛如白雪,这也是我之所以叫它“水晶”的原因了。
水晶每天早上起来很早,精神抖擞的来到院子中,这蹦蹦,那跳跳,好像是在进行晨练!它很喜欢玩皮球,总是在客厅里往来追逐着皮球嬉戏,既顽皮又可爱。
有一次,我在认真的写作业,一只蝴蝶飞进了我的房间。“水晶”因为追逐蝴蝶,一下子跳到我的作业本上,把我的作业弄得脏兮兮的,我生气的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准备打它。这时,只见“水晶”吓得把尾巴夹在两腿中间,耳朵也垂了下来,两眼可怜巴巴的看着我,浑身发抖,四肢不安的'移动着,一直移动到了墙角。看着它这副摸样,我不禁一下子消了气,叹了口气坐了下来,精明的“水晶”看见我消了气,便跑过来,“汪汪”的叫着,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对不起,我不应该弄脏你的作业,我只是想捉那只蝴蝶而已,原谅我吧!”又用它的头在我的腿上蹭来蹭去,我抱起它温柔地说:“以后不许调皮了!”我们又和好如初了。
我喜欢我家的“水晶”,因为它活泼可爱,给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快乐,在今后的生活中,有了水晶的陪伴,我会更加的开心!
我喜欢作文14
我一直都喜欢小白兔,做梦都想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小白兔。
有一天,妈妈带着我到了一个地方玩,我惊奇的发现有一个卖兔子的摊子,我高兴得一蹦三丈高,叫妈妈帮我买一只。小白兔可爱极了,浑身雪白,看起来很舒服;他的眼睛是红色的,好像两颗闪闪发光的.红宝石,耳朵尖尖地竖着,好象随时准备逃跑。我把它放在我们家的楼顶花园上,因为上面有它喜欢吃的菜和草。 nbsp; 椒,我赶快叫它别吃。辣椒是很辣的,我的兔子为什么要吃呢?我迷惑不解,难道它饿了吗?还是它像我一样不怕辣?吃完东西他又跳到草坪上,用两只前腿擦擦嘴巴,用舌头舔一舔脚,可爱干净了。
天热的时侯,它的耳朵一个竖着一个倒着,因为一个是用来听周围的声音,一个是用来休息的,可好玩了。
现在只要我一上去叫“嘟嘟”,小白兔就会马上跳到我的面前,但必须给它吃些食物,才能保证下次可以把它叫出来。每次它都围着我的脚直打转,红红的眼睛望着我,好像对我在说:“小主人,你来和我玩?还是给我送食物?”
我喜欢我可爱的小白兔,它就像是我的一个好朋友,陪我渡过了漫长的暑假。马上要开学了,我也希望它能陪伴我一起学习、成长。
我喜欢作文15
我家有两只小狗,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它们是是爸爸的朋友送给我的。我爱喝可乐,所以我给它们取的爱称叫“可可”和“乐乐”。它们是贵宾犬,全身棕色的卷毛没有一点杂色,乌黑光亮的小鼻子配上水汪汪的眼睛,还有那粉红色的小舌头,吃起东西来一舔一舔的,那样子,别提有多可爱了!
可可和乐乐玩耍的样子很可爱,它们俩最喜欢趁我们不在时,跳到沙发上蹦来蹦去。有一天,正好被爸爸看见了它们在沙发上,爸爸大喊了一声,两只小狗马上很识趣的跳下沙发,乖乖的卷缩在客厅角落里,用可怜兮兮的眼神向爸爸求饶,好像在说:“我下次不敢了,原谅我吧!”爸爸训斥了它们俩一顿,就把它们放回了各自的'笼里。可可是母狗,所以她的笼子是粉色的。乐乐是公狗,所以他的笼子是蓝色的。虽然是“狗窝”,但是它们很干净。
可可喜欢睡懒觉,乐乐却是个“夜猫子”,尽管很晚了,但只要稍微听到什么或看到什么,乐乐就会发出“警报”,做好战斗准备。可可还有一个贪吃的毛病,每天晚上我给它俩吃晚餐时,可可先吃完自己的,然后马上去抢乐乐的。被抢了几次后,乐乐变机灵了,它学会了关上狗笼保护食物,只见它先用前掌按住铁笼的钩子,往上一提后它的笼子就关上了,这样可可只好眼睁睁的看着乐乐在里面把狗粮吃完。
可可和乐乐为我们家带来了很多欢乐,陪伴我走过幸福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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