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优]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泱泱大国,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在声声不息的文化长河中,大思想家、大教育家孔子和他弟子的《论语》穿越时空,一直将和谐、宽容、仁慈、孝顺、友爱、学习的声音传递到现在,传递到未来。 孔子是一位充满智慧、循循善诱的思想家、教育家。他是一位闪耀着人性光辉的古代先贤。他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三人行,必有我师”不正是他虚怀入谷、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精神写照吗?他活到老,学到老,还处处拜能者为师,这与我们当今社会所提倡的终身学习理念不谋而合,他的“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贻”的先进教学方法不值得我们借鉴吗?新时代的教师,要想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想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死守书本,不更新自己的知识行吗?长此以往,你只能成为夜郎。我们应该以孔子为榜样,拜能者为师,不收到下问。日常生活中,我们每天接触的人很多,而每一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他们都可以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你看,我们身边的许多平凡人,他们有的是书法好手,有的是绘画巧匠,有的是象棋大师,有的是球场精英……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人身上汲取点滴之长。
在当今世界风云变幻、战乱不断、挑战多多的 年代,和平、和谐更是人们所向往的境界。一个国家无论大小、贫富,都应互相尊重、取长补短才能和谐,才能创造美好的一切。对每人而言,真正的和谐应该是人人互助,团结友爱,身心健康,尽可能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世界充满爱,这就是《论语》对现代人所谓和谐的启发。
《论语》还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脚踏实地做人、认认真真地学习、诚实守信地交友、孝顺的对待家人。这样会使我们变得更加自信、完美。
这就是《论语》,是智慧、是真谛也是心灵良药。在微微灯光下,读着论语,虽说是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那份道德财富却让我喝了一碗温暖的心灵鸡汤。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书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黑暗中的指明灯,让你在迷茫中找到方向;书就像沙漠中一缕清凉的泉水,让你在干渴中获取营养。我喜欢看书,我看的书有很多,可是我最喜欢看的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们可以在这本书里知道为人处世的方法,吸取更多优美的词句……
《红楼梦》是清代曹雪芹的名著,此书又名《石头记》。里面的主人公有两位,以为是阆苑仙葩林黛玉,一位是宝玉无瑕贾宝玉,这本书说了林黛玉到了贾府后,因为无依无靠,孤身一人,所以非常的多愁善感,喜怒无常,她和其他的姐妹们还有贾宝玉天天在一起玩耍,赋词,她和贾宝玉本就是一对,可是世事难料,最后贾宝玉却娶了薛宝钗,林黛玉由于悲伤过度,临终前就说了一句:“宝玉,你好……”话未说完就悄悄地走了,她走时,居然贾府无一人知晓,大家都在普天同庆,因为贾宝玉和薛宝钗成亲了,热闹的场面更衬的林黛玉的无助与孤单。一段凄凉、悲惨的爱情故事就结束了,人们无不为贾宝玉和林黛玉遗憾和叹息。
读完了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林黛玉和刘姥姥了,我们先来说林黛玉吧。她留给后人的更多的是小家子气。大家却不知道她是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诗书情怀尤其令我敬佩,她作的诗有时像牡丹一样雍容华贵,让人啧啧赞叹,有时又想茉莉一样清新淡雅,让人怜惜,她长长因为一件小事而哭泣,可是我们为何不为她想想呢?自己孤身一人在偌大的贾府里,自己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再一想到自己的身世就更伤心了,就像茉莉能比得了牡丹吗?所以我想她爱哭、多愁善感、喜怒无常也是正常的`。再来说刘姥姥,一个懂得讨好人的人,经常被贾府的人当做笑料,但她毫不在乎。但她却是一个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还记得贾府被抄家后,她将巧姐救了下来吗?正说明了她懂得报恩的特点。
我才《红楼梦》中懂得了许多,所以它是我最喜欢的书,多读些好书吧,读书会使你明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是一个小“书虫”,十分喜欢看书。本人家中可称“图书馆”,藏书众多,足有数千本。其中有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名叫《天蓝色的彼岸》。
这本书说是一本小说,实际上是一本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寓言。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哈里的男孩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后,想回到人间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传达心声,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的故事。这本书中的文字单纯、清新、温暖,它教会我要懂得关爱别人、珍惜生命。
读着《天蓝色的彼岸》,让我想起了以前发生的一件令我愧疚的事。有一天中午,在学校吃完饭后,小梅、小纶、小妍、小雯、小刘,还有我排队下楼散步,前面的人都走了,而却我一定要和好朋友小雯排在一起,无奈中间隔着小妍。我要小妍替我当排头,和我交换位置,她不肯。我的犟脾气来了,两个人吵了起来。吵到后来,我恼羞成怒,用力地推了她一下,差点把她推下楼梯。事后,我很不高兴,被老师教训了:“要把她推下去摔坏了怎么办?”我在纸上写下:“要是她摔坏了,才不关我的事呢!”
想到这件事,我马上去翻出那张纸,把它撕得粉粉碎,丢进了垃圾桶里。要是当时她真摔坏了,我恐怕要被大家揍成肉泥了,我也会后悔一辈子的。我以后要做个讲道理的孩子,善待他人。
当时,读着这本书,我的眼泪便止不住地流下,幸好我用手帕及时止住了这“瀑布”,否则,我又要挨骂了。这本书的魅力真强,书中的故事很感人,很温馨,可同时又很幽默有趣,竟把平时不易被感动的.我也感动得潸然泪下。
这本书告诉我,不能随随便便对别人不善良,因为今晚一躺下,也许第二天早晨就再也无法醒来。这是一本关于生与死启蒙的暖心的书,对生与死有着最贴切的解释。它使我又一次想起一件令我忏悔的事……
“快,把这些作业做了!不做好就别吃饭!”父母命令我。我一肚子不满:每天做做做,讨厌死了,真烦!可读了这本书,我有了新的认知:他们是爱我呀,我不能乱耍脾气!
总之,我推荐大家多看看这本书,好好领会它的寓意。这,就是我众多的书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天蓝色的彼岸》!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生新分类》。因为我对非常感兴趣。 我是从三年级开始学写的,刚开始时我对写作无从下手,老师的课堂指导和自己的勤练笔,尤其是《小学生新分类》让我打开了写作的思路,我马上喜欢上了它,知道如何去爱惜它、使用它。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名叫《野菊花》,作者用了拟人手法来写作,文章非常优美。这篇让我时常想起: 在我美丽的家乡,每个季节,漫山遍野开满金灿灿的野菊花。每当我从它们身边走过,总是情不自禁地蹲下身来,小心翼翼地抚摸它,细细地观赏它,久久地注视它 开得多么热闹的野菊花啊!有的在微风中翩翩起舞,有的像在悄悄地议论着什么。那支撑花朵的枝条绿得像要流出一股油。那橙黄的花蕊儿仿佛是一个调皮的花妹妹,绽开笑脸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奇妙的世界。
那椭圆形的花瓣紧紧地围成一圈,守卫在花妹妹的.周围,也许它们正在与花妹妹做游戏吧!花妹妹头上那一根根细如金丝的花丝和点点的花粉像皇后戴的珠冠,有规律地、整齐地插在它头上,使花妹妹更加可爱了,那一个个含苞欲放的花蕾则像一位懂事的姐姐,紧紧地托住花妹妹,生怕一阵风就会把花妹妹吹走似的。多么炽热的情感啊! 看,还有这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像不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那绿里透红的纱布,把那小小面庞都遮起来了。或许再过两三天,小姑娘就会勇敢地扯掉纱布,与哥哥姐姐一起饱览这个新世界的风光呢! 望着这漫山遍野的野菊花,我想了很久、很多是啊!
金灿灿的野菊花是美的,就像深秋的小天使,给人们带来心灵的温暖。它们不是开在鸟语花香的阳春三月,而是开在万物凋零的深秋;它们既不选择优越的条件,也不需要人培育,在哪儿落户,就在哪儿扎根、开花、结果,为点缀大地做着贡献。这不正是象征着祖国建设者们默默奉献的精神吗? 啊!野菊花,我要从心底里唱一首赞歌,热情歌颂你!因为你让我懂得了如何去面对困难,如何去分享快乐。 《小学生新分类》让我变得更聪明,让我对这世界更充满激情,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书籍一定对你产生过影响,或者让你感动,让你快乐,折服,敬佩……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汤姆·索亚历险记》,它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笔下的一首美国“黄金时代”的田园牧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孩子为了摆脱现实,追求梦想而作的种种打算和冒险。书中的小主人公汤姆·索亚聪明活泼、天真开朗,对家庭、学校和教室抱着反感。他不但随时和他们的姨母开玩笑,还在学校拿教师和牧师寻开心。他厌烦枯燥的功课、骗人教义和死板的生活环境,向往于侠盗之类的传奇小说中的英雄。哈克·弗恩是镇上公认的一个“野孩子”,但汤姆却把它当做是知心朋友,跟他和另一个玩伴一同偷跑到大河里的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追求自由和冒险的'生活。
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孩子,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所谓的“调皮捣蛋”、“不守规则”的“顽童”,可是,却在作者的笔下,他们就显得生机勃勃,十分可爱。那个完全不顾儿童兴趣、一味强求他们循规蹈矩的姨母,那个专会鬼混、以责罚学生为消遣的老师,那个无聊、催眠的牧师,却只令人觉得讨厌。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画出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缩影。在汤姆和哈克这两个孩子的衬托之下,当地的“有教养的”社会显得毫无光彩。正如汤姆·索亚在学校里的调皮捣蛋反映了资产阶级腐败的教育失败一样。
在这本书里,作者轻松的幽默表现了他当时对普通人和他们生活的热爱。
我喜爱《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因为可以让我从一些地方,看出:马克·吐温的创作于当时美国得那些庸俗、反动的资产阶级文学是截然不同的。
他让我感受到,汤姆与哈克这两个可爱的孩子虽然对于学校和教室抱着讨厌的心态,但是他们却以一种快乐的心态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收获是:去干自己喜欢的事情,起码在这方面,你就一定会比别人出色许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与我活泼性格相反,我喜爱的书籍大多为文艺小清新的类型。
我喜欢席慕蓉笔尖舞蹈出的《青春》,我畅游毕淑敏勾勒的《蓝色天堂》,我曾与木心并肩走在伦敦街头,在宁静的蓝天下倾听?云雀叫了一整天?。好的文章,似乎有某种难舍的牵挂,让我忍不住再三回望。可要说最喜欢的,当属丁立梅那?有美一朵,向晚生香?的序言了。
不得不说,那篇序言的确带给我极大的触动,在我心中高居榜首,字字句句满满的全是丁立梅对生命的理解。序言中提到作者喜欢种水果,都是些吃剩的种子,看着那些种子为她开出一片又一片的新绿,心里会不胜欣喜。这让我想到了自己和弟弟一同养兔子的'经历。小兔子长着柔软洁白的毛,没有一根杂色,刚刚睁开的眼睛机敏地一眨一眨,为了不让狭小的笼子阻碍它的成长,我们将它放入一个大的箱子中,小兔子不停地蹦来跳去,一刻也安静不下来。就这样,它一天天的长大了,稍不留神,它便从箱子中跳出,在屋子中蹦来跳去,煞是机敏。渐渐地,小白成长为大白,成了我和弟弟心中那团圣洁的温暖的火焰。
丁立梅在序言中说道:“不要埋怨生活不优待你。你要扪心自问的是,你优待过它吗?还是请从一颗种子入手吧,爱它,珍惜它,你将收获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快乐。那里面,期待有,惊喜有,美好有。更重要的是,它让你学会执着、柔软和善待。”作者善待有梦想的洋葱头,洋葱头回馈以一长串的美如水仙的肥绿。在看似平淡寻常的小场景小事件中,爱与感动浅吟低唱,让人对生活,充满温情的期待,就如在茸茸的绿里,期待生命的回响。凡来尘往中,我读着丁老师长短有致、温情婉转的文字,心里很受触动。我怀抱每天新生的太阳,问即将参加中考的自己,执着于最初的梦想、珍惜善待这不舍昼夜的日子了吗?既然种下了梦想,就用坚守浇灌希望!
在那篇序言之前,生命之于我,无上高远;读那篇序言,我贪婪而真切的感受生命的丰富内涵。那些文字让人心涌而久不息。现在我将最喜欢的它写入我的文章,想让纸页前的你,与我一同感受生命长河里的意趣。
心动不如行动,行动起来,优待生命的当下,生命也定然会报我以歌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小学六年我读过很多书,家里的一整个书柜里的书,我基本都读过,其中有世界名著、中国古典小说、中国现代小说、外国小说……很多名著、小说都让我爱不释手、反复阅读。其中的一套外国小说《哈利·波特》是我的最爱,一套小说总共有七本,每一本我都反反复复地看了好几遍还想再看,第二本《哈利·波特与密室》是我最最喜欢的,因为这本书不仅给予了我很多知识,也令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因此我很想跟大家一起来分享这本好书!
《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波特在姨夫家熬过痛苦的暑假后,正当他准备收拾行李去往霍格沃兹时,小精灵多比警告他:如果哈利返回学校灾难就会降临。但哈利不顾多比的阻扰,与罗恩一起驾驶汽车开往学校。才一开学,学校里就怪事连连:费尔奇的`猫和几个学生受到某种攻击而石化,连赫敏也不幸遇难,哈利因会说“蛇语”而被所有人误以为是凶手。最后哈利通过赫敏手中纸条的提示得知是蛇怪造成这一切。哈利勇敢大胆的进入密室与五十年前的伏地魔决斗,最终杀死蛇怪,毁灭魂器,救回了同学。
哈利·波特顽强、勇敢、不怕打击,同时又有两位朋友的帮助。赫敏敢于奉献,热爱学习,遇到困难时沉着冷静,给了哈利许多帮助;罗恩在哈利失望放弃时给予他安慰,同时和哈利一起出生入死。他们三个人的品质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读完这本书后,发现在我自己的生活中也慢慢变得独立起来了,不再是娇娇小公主似的什么都喊妈妈,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因为我的“偶像”哈利可是一个很独立的人,他从小失去父母,什么事全靠自己的努力,所以我决定向哈利·波特学习他那种独立自强的品质。妈妈夸我现在变化很大,懂事不少!
《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使我明白:我们要有勇气、要有毅力、要坚持不懈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现在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要做的事情除了做一个好人就是学习了,希望在学习上也能看齐哈利的品质!这是一本好书就要跟大家一起来分享,所以我推荐这本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喜欢读书,我的课外书也很多,有《格林童话》、《伊索语言》、《故事大王》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给予了我丰富的知识。
记得在那个宁静的夏夜,我和爸爸、妈妈、弟弟到阳台上观赏美丽的月亮。忽然,圆月缺了一角,变成了一叶扁舟,不一会儿,圆月又缺了一角,变成了树梢,再过一会儿,月亮全没了。天空一片漆黑,像个黑漆漆的'屋子,伸手不见五指。全家人惊奇不已,我想了想,便知道了这是怎么回事了,对爸爸说:“爸爸,这种现象叫月食,月亮公转转到地球和太阳中间,这样太阳光就不会被月亮反射到地球上来,所以这是天空就会黯淡无光,你们只要等一会儿,月亮就会恢复原状的。”爸爸听了不解地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神秘地说:“才不告诉你呢!”嘻嘻,其实是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学的。
还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动物园玩。那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有胖乎乎的熊猫,美丽的孔雀,威风的老虎,淘气的猴子,还有……我们走到黑猩猩的笼子旁,一只很可爱的猩猩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原来它正在向游人讨要食品。妈妈看着逗人的黑猩猩,说:“它又聪明又可爱!”我这“小博士”又开始解说了:“星星具有两三岁儿童的智力。狒狒和猴子也比较聪明。”过了一会儿,我们果然看到猴子在荡秋千。我又说:“在非洲,狒狒还可以帮人牧羊呢!”看着妈妈妈妈用赞赏的目光看着我时,我又骄傲又得意。这都得归功于《十万个为什么》呀!
《十万个为什么》里面似乎蕴藏着千千万万个故事,我也像个勤劳的矿工总能在书的矿山中找到知识的矿物。我从中也知道了有关动物的知识:比如说苍蝇停下来为什么要搓脚;长颈鹿为什么不叫;大象用鼻子吸水为什么不会呛着;袋鼠的肚皮上为什么长着一个小口袋;为什么蝴蝶飞起来没有声音……
书,丰富、娱乐了我的课余生活,我爱看书,也爱惜书。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厚厚的、让我受益无穷的书。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我希望所有的好书都与我为伴,那样,我一定会在书海中领略到更多知识,在其中捕获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友谊,我认为它可以带你驶过汹涌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帮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种仅次于亲情的感情。《夏洛的网》正是向我体现了友谊的伟大。
虽然书中很多细节一笔略过,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对威尔伯的爱,那种包含了不舍,却远胜于不舍的爱。那些爱透露在:夏洛为威尔伯织得每一个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励威尔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话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为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点一滴。在夏洛生命的尽头,她依旧为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编织了最后一个词:谦卑。
或许在夏洛心中,威尔伯就是一个极其完美的人。夏洛很开心威尔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尔伯眼里也日渐伟大,她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冷血,那么冷酷无情,她已经成为威尔伯世界里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树叶与叶脉,没有叶脉,树叶就无法吸收阳光和养分,无法生存。威尔伯不在意名利、权力、金钱、荣誉,他只在意夏洛与生命,是夏洛给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诺说:“我救你。”的时候,心里一定是波澜万千的。在夏洛的最后,生命的尽头,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她身边。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怀着希望死去的,因为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寿命,蜘蛛的寿命,是那么短暂,仿佛一片枯黄的落叶轻轻飘落在寂静的湖面上,浮出一阵阵淡淡的涟漪。她也许只是威尔伯的一部分,可是,威尔伯却是她的全部。
我羡慕威尔伯,因为他有一个肯为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欢夏洛,因为她无私的付出、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就像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样:“你要活下去,威尔伯!”《夏洛的网》讲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谊的伟大,永恒的精神。书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欢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恒的,而她也从未后悔过,那个承诺:“我救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说起最喜欢的一本书,好像有许多选择,可是真正触动心灵的,引领自己细细感悟的,第一时间想起的便是李尚龙的《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
这本书引起我们的深思,时间都去哪了?很多时候不知道过去的时光是如何偷偷溜走的,只是越长大越发觉时间的宝贵,在这过去的是时光里,你又付出了多少?
书中讲到作者从军校学生,到参加全国英语比赛,到当英语老师,再到后来作为导演去拍摄电影,不断的折腾,从而不断的升华。反思自己,为何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我明明已经努力了啊。可是真的努力了?然而并没有。我没有真正努力的原因同样也在这本书中被提到,是因为我们没有“用心”。没有真正的用心过。我只在乎了学习的形式,然而却没有学习的结果。只有了输入与过程,然而却没有输出,或者说是输出的质量并不是很理想。因为在过程中根本没有用心过。
整本书,所有的内容,几乎都是用着轻柔的文字,淡淡的描述着作者自己或身边人们的故事 淡淡的.文字和故事,反映出一个又一个我们在当今社会上的迷失。以及看似努力的外观下,那颗懒惰的心。
我是真的很努力吗?还是故意表现给别人看,让别人觉得我很努力?我静静地反问自己,答案的确是我不够努力。
很多时候,我们看起来很忙,实际上是焦虑。我们经常想社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人,于是努力锻炼自己,然而却在迷途中失去了自我,我们已经走了太远太远了,以至于忘了当初为何出发。
其实,生活可以很简单,就像作者所讲:如果不够优秀,那就让自己与众不同。而与众不同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干别人不愿意干的事,二是别人都可以做好的事情做到卓越。
我相信生活中的偶然都是生命的必然,我愿意用真正的努力去规划好每一个当下,用仅属于我的方式去活出独一无二的人生。如果说今天的选择是一个偶然的话,那么我将用十分的努力继续坚持,而真正的努力并不是给别人看的。每次都应该向自己真的走心了吗?真的在提高吗?真的问心无愧吗?
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感悟,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启迪,它好似指明灯一般指明了我前进的方向,它是一本好书,更是一名好的导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别让不好意思害了你”。
其实,这本书,我一开始是不怎么喜欢看的,是妈妈把我引入了这本书,也让我开始着迷。这本书不厚,只有一百四十八页,作者是刘长江,为了让读者们读起来方便,把所有“故事”分成了五大块,每一块都是围绕着一个主题写的。我最喜欢的是第三大块的第一篇“轻松打开话匣子”。
这一篇文章主要是围绕着一个故事讲的:微微是某钢材销售公司的一名大客户专员,在公司工作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业绩虽然不是最好,但在人才济济的公司中,也算是中等偏上。薇薇的`人缘也很好,有很多朋友、同学、老乡、客户、同事等,薇薇总觉得自己的朋友很够意思,这不,周二一大早上就有一位老乡给薇薇打电话,给她介绍了一位大客户,订单十五万。薇薇甭提有多高兴了,一再承诺,生意成了之后,一定请老乡吃饭。老乡对薇薇说:“这位客户是个股迷,特别喜欢研究股票,你可以好好利用这一特点啊。”
听到后,薇薇想:“自己对股票一窍不通,和客户谈股票这不是天方夜谭嘛!”于是,薇薇决定现学股票知识……周五早上,薇薇自信满满的去拜访客户,进行完自我介绍及必要的寒暄后,两人开始大谈股票。当场与薇薇订了这个十五万元的订单……
故事结束后,并没有直接下一篇,而是先把故事总结,再说出道理,然后在书中讨论,也就是方法,最后就是一些寄语了。每一篇都一样。我很喜欢这种结构,不仅可以让我们更想读下去,也把不容以明白的地方一一写出来,整本书完全没有不理解的地方。而且这本书很生活化,话说的也很直白,有点……像我。别看它只是一本书,里面的故事全是百分百生活中会遇到的事。不经如此,它也可以帮我们解决一些问题,比如:语言表达能力欠缺,不自信,安于享乐等等,其实这些问题是可以经过后天的专门训练,完全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有了方法,只要有了选择,那么一切的努力定会成功,我们的青春之旅也不会有懵懂和迷茫!
我很喜欢这本书,你喜欢吗?对了,你……可以把你喜欢的书给我讲讲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去城里给我带回来一本书《三个铜板豆腐》,是几部中篇小说的合集,很厚,有五百多页。起初我字认不全,也没有特别去读,说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六年级的时候,我偶尔翻了翻那本书,很快就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住了。
吸引我的,正是同名的中篇小说《三个铜板豆腐》。
它说的故事背景是在我们国家还不富裕的时候,“我”听到大街上有豆腐的叫卖声,央求父母出去买。但是因为那时候家里太穷了,吃饭都不容易,哪里还有闲钱去买豆腐?
于是,作者在豆腐的叫卖声中不停地流着口水,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把一块块白嫩的豆腐买回家,他想象了很多豆腐的味道,却没有一次能真正地吃到嘴里。
到后来,爸爸终于花三个铜板给他买了一块豆腐,当他把那块香嫩的软糯的豆腐放进嘴里的时候,那种愿望得到满足的眩晕与幸福都从书里弥漫到了所有读者的眼睛里。
说实在的,我向来讨厌豆腐的那种腥味,凡是家里吃豆腐的时候我都不参与,但是看了这篇小说以后,我特意跑去让妈妈去买块豆腐回来。
按照书里的描述,我们买的是嫩豆腐,滑滑的象果冻,混身上下都散发着光芒,我对着它想了很多词,最后才挖了一小勺放进口里。虽然我努力做出它好吃的'样子,可真的是什么味道都没有,而且依然有腥气,艰难地把它咽下去以后,我再也没有去吃它。
晚上妈妈做饭,把那块豆腐和鸡蛋放到一起做了个汤,这样喝起来似乎美味了很多,但跟小说当中描述的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豆腐是穷人家餐桌上的珍品,所有的美味都是现在物质富裕的我们无法体会的。但越是这样,我越愿意去看它,里面的情节象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百看不厌。
如果有可能,你也去看看吧,任大星的儿童文学全集,值得细细品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最喜欢,也最保护的一本书是《历史禁区》。历史不容改写,历史切勿践踏,历史禁止戏言,历史阻止谩骂,历史仅为历史,历史充满八卦。打开历史之门,深入尘封禁区;窥视密谋背后,解密纷争迷局。
这本书写了历史的种种八卦,比如:阿房宫被烧谁人之过?朱棣开杀何人之祸?解读僧人“戒疤”之因,慨叹“三寸金莲”伤足害心……历史,有些并不是表面,需要你深入地去探索、发现。其中,我们来看看阿房宫被谁所烧。“六王华,四海之一。蜀山派,阿房出……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杜收用诗意的笔触,使阿房宫跨越了时空,在分合的历史大路上,反复引起人们的缅怀和思考。这样的“绝世容颜”就覆灭在了熊熊烈火之中,我们在惋惜之余,不能不江愤慨之情这纵史三目的项羽。但是,这件惊世之作背后,却流传着一个千古冤案。
这本书很有趣,历史:在无边的黑暗里,众多的未解和神秘静静的守候,等待那只探索火炬的亮起。帝王的秘辛、离奇的秘案、战争的烟云、诡异的事件……那些沉睡在未知世界里的人和事在渐近的好奇下,缓慢开启岁月的封印,褪去寂寞的外衣,展现出一幕幕尘封已久的画面……探索发现系列,宛如一个色彩斑斓,光怪陆离的万花筒,真实再现了大千世界的神奇瞬间,神秘的、奇幻的、悬疑的……令人目眩神迷,欲罢不能。娓娓道来的传奇故事,弥足珍贵的彩色图片,打造出一席华美的'文化盛宴。然而当我们透过一步步先人留下的史书,将目光与思想投向遥远的时间深处时,又会莫名地发现展示在我们眼前的历史已失去了它真实的面貌。
经过粉饰的历史,终究还是模糊不清的历史,是易被误读的历史,是背离真相的历史。我们不想让真实的历史在岁月的打磨下形成一个个千古谜团,我们也不想为后人留下诸多无法开启的“禁区之门”。于是我们大声疾呼:“历史需要真相,历史不要禁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书是我们的朋友,我读过很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这本书了。书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小说家罗贯中。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仿佛沉浸在战火纷飞的三国时代,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让人身临其境。
《三国演义》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老百姓生活苦不堪言,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发动起义。他们手拿锄头、铁锹,头系黄色巾布,到处烧杀抢掠,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黄巾之乱”。东汉朝廷命令各路诸侯平叛,虽然“黄巾军”被消灭了,但是诸侯们都有了自己的地盘和军队,再也不听朝廷的命令了。导致了群雄割据混战的局面和最后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出现。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刻画出许多性格鲜明、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义两全的关羽,赤胆忠心的.赵云,有勇无谋的吕布,爽直粗犷的张飞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英雄人物是诸葛亮和赵云。诸葛亮是刘备“三顾茅庐”请来的军师,人称“卧龙先生”。他用兵如神,在赤壁之战中他借东风,草船借箭,火烧曹营,大败曹军。后来协助刘备建立蜀国,七擒孟获,平定叛乱。我对他的智慧和计谋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喜欢的另一个人物就是赵云了。赵云又名赵子龙,是蜀国“五虎上将”之一。他身材高大,浓眉大眼,身穿银盔银甲,手拿银枪,骑着白马,真是威风凛凛,一身正气。赵云在长坂坡之战中单枪匹马杀入曹操大营,七进七出,杀死敌将几十人,百万曹军都不敢阻拦。他一个人浴血奋战,救出被困在敌军之中的刘禅。因为赵云武艺超群,胆识过人,所以他在一生大大小小的战斗中从没受过伤,人称“常胜将军”。
读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首先我们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沉着冷静,不能乱生气,司马懿就是一个例子,不管诸葛亮怎么羞辱他,他就是不出兵,使得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也拿他没有办法。其次是不能过分的骄傲和自满,关羽就是因过分轻敌,才会败走麦城的。一本好书,就是一位好的老师,《三国演义》这本书把我带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世界,它让我畅游在历史长河中,学到了很多很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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