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很喜欢作文(通用43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没错我很喜欢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
“学习打篮球已经两年了,难道要放弃吗?还喜欢吗?”那节篮球课后,老师把我留了下来,空荡荡的室内篮球场回响着老师冰冷的声音,我望着球场旁惨白的墙壁,一时无从回答。
曾经热爱打篮球的我不再坚持,每周一次的篮球课时不时找借口不上,动作也不再有力,像霜打蔫的茄子。“难道因为在考前打篮球而考砸了以后,就选择放弃吗?你会后悔吗?”老师的话像针一样刺进我的心中。望向窗外,阳光刺眼,知了鸣叫恼人,记忆如一卷胶卷,带我回到了两年前……
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我和妈妈走在路上,一个人递给我们一张关于篮球的传单。当我看到传单上印着球鞋和球服的图片,看到那潇洒的投篮姿势时,我就爱上了篮球,于是立刻让妈妈帮我报名。初学篮球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是非常辛苦的,有时一个轻而易举的胯下运球,为了做得更加熟练,往往一练就一个小时;有时一个动作刚学完,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了;有时投完三分球后,力气用尽了,身体像被掏空,连呼吸也无法顺畅……但在这种魔鬼般的训练下,我仍然忍受着,坚持着,永不言弃。每次妈妈续费时总会问我还喜不喜欢篮球,我总是斩钉截铁的说:“我很喜欢。”
“你还喜欢打篮球吗?”老师那洪亮的声音从我身边响起,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曾经的那份热爱虽然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褪色,但它依然在我心中,现在需要我重新拾起它,重新找回那份热爱。我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是的.,我还是很喜欢。”一阵风吹过,我仿佛听到了儿时般稚嫩的童音:“我很喜欢。”鼻子泛酸,眼眶盈泪,儿时的我回来了,那份热爱回来了。
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坚持,才能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达到成功的彼岸。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赶超以前的路;今天就出发,我还能弥补以前的空白;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调整心理上的散漫,毕竟我已准备好了。
没错,我很喜欢,我会坚持。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题记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都酸了,眼睛都花了,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不满的话语,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舍得我这几年苦练的岁月因为自己的原因而浪费。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传入房间里,使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印刻在了我的骨子里,永不忘却。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
蝉鸣聒噪恼人,骄阳热辣似火。一切都和六年前一样啊。我眯着眼睛望着天空,在这熟悉的景色中,陷入了回忆里……
六年前的暑假,天气一样的热。树上的蝉聒噪的叫着,没有一丝风。小小的我和妈妈一起拎着那个重重的大包,一层一层地爬上书法班教室的楼梯。“从今天开始,你就要接触一门全新的艺术——书法了。”妈妈顿了顿,我开始有点期待了,“虽然练字的过程可能有很辛苦,但是,如果你能坚持下来,那成果将是不可估量的!”我向往又惊奇地睁大了眼睛,书法之路也就此启程。
蝉鸣声声依旧,时光飞逝,转眼,我升入了初中。因为课余时间变少,书法的装备也被我放在房间的角落,渐渐遗忘了。课业变得繁多,每天都被各种任务塞满,但我并不觉得很充实,心里有一块地方空空落落,仿佛缺了些什么。终于,在蝉鸣停后的六个月,我又郑重而又小心翼翼地一件件掏出陪我走过童年的书法用品,摆在桌上。
冬日的斜阳暖洋洋地洒下暖色调的光辉。狼毫笔尖触上了墨汁,瞬间笔毛舒展开来。笔已用了很久,上面“古艺笔庄”几个字已有些磨损,笔根已变成了深灰色。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蚕头燕尾,知白守黑……”我点了点头。笔尖轻触纸面,墨汁渐渐晕染开来。我像见了故人一般温暖而又感动。藏头护尾。蚕头燕尾。知白守黑。那本用了太久的`字帖在手边,仍忠实记载着惟永寿二年发生的一切。字迹填满了白宣纸上的红格子,也填满了我心中的空空落落。墨迹还未干,在夕阳下显出星星点点的金色光辉。
我记得老师曾问过我是不是很喜欢书法。当时我告诉老师,说我还要再写一段时间。现在,我可以很确定的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窗外知了依旧开着夏日的音乐盛宴,盛夏的阳光骄傲而热情。铺纸,沾墨,提笔,落笔,下一个夏天,我依旧还在。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4
“哒”,对手又将一枚白色棋子落下,围棋盘上黑白两方明显是白方占优,黑方的棋子苟延残喘地被白棋围缩成一团。拿着黑棋的我心情自然是跌入谷底般惆怅失落。
唉,又输了。
回到家,我对妈妈说:“我不想学围棋了,我下不赢。”说完就回房间了。
与围棋的初次邂逅是在一堂书法课上,却未曾想,一眼,便足以爱上。当时围棋课与书法课是一个教室,书法课课间看着旁边正在对弈的两个哥哥下棋。棋盘上黑白两方的棋子缠在一起,如同天空中老鹰追逐猎物一般,虽屡次不得手,可也紧追不舍,谁都想将对方围住。当时的我虽没学棋,看不大明白,但也觉得颇为有趣。回家后就缠着妈妈要学围棋,还承诺了一定会坚持下去。
现在想来,“爱上”简单,而“坚持”却难。如此屡战屡败,我还有坚持的必要吗?
打开电视,画面中跳出两个围棋大师的.对弈,我瞬间被棋局深深吸引了。
黑子白子在棋盘上布阵,宛若天上的星斗,布阵严密,相互配合,就像夜空星座。黑白两方并不急着打吃,而是先保证自己的气足够,既不被对方轻易提子,也可在失利时有个接应。双方交战,黑方从后方企图切断白方的退路,却被白方识破计谋,白方将计就计,直接做活,步步为营,直逼黑方棋子。黑方倒也冷静,来了一招围魏救赵,白方不得不调转枪头。终于,惊心动魄的打劫环节来了,这个劫虽没到天下劫的标准,但也不小了。细节决定成败,谁也不愿放弃这个致胜机会,就地寻找劫财,最终黑方打赢了此劫。我不记得最后棋局胜负几何,而那局棋的酣畅淋漓,精妙绝伦却记忆犹新。
是呀,棋局胜负原来并没有我想得那么重要,对弈中精彩的过程才是最吸引我的。就好像围棋课堂上老师每每为我们复盘棋局,对过程的点评永远胜过最终的结局。胜负心固然重要,但却不可被胜负心夺了初心。
我是那么喜欢围棋,我一定会坚持下去的!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5
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
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
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
而我,可以自信地说: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6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题记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酸胀,眼睛发花,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叹息的语气,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愿意我的热爱因无法坚持而不得始终。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弥漫入房间里,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烙印在了我的骨子里,成为永远不会随时间褪去的坚持与热爱。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7
现在的我是一名中学生,和许多中学生一样,每个周末都要在不同的补课机构穿梭,平时的我们每天上十个小时的学,还要做功课,很多人都说这样的生活很累,很无趣,对于我,我很喜欢这样的时光。
周六的早晨是这个忙碌的周末的开始,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闹钟的“滴滴”声是开始奋斗的号角,时间定格在清晨六点半。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换上衣服,培根煎蛋的清香配上平底锅发出的“滋滋”声,让人忍俊不禁地冲出卧室,洗漱完毕,两块红里透嫩的培根和带着一丝焦黄的荷包蛋早已在餐桌上准备就绪。
这样爽朗的早晨,我很喜欢。
时间还早,拿起昨晚还在充电的ipad,翻阅一会儿新闻,看一会儿最爱的真人秀,第一节课就拉开了帷幕。取出电脑,点开网课平台,老师早已准备就绪,翻开教材,看着老师有声有色地点评试卷,时不时与同学互动,虽对着一块显示屏,所有的交流都在电脑上,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这样的网课很有趣,我很喜欢。
吃罢午饭,再到书桌前伏案疾书与这周的作业做一番斗争,房间里出奇的安静,只有笔尖与纸张的摩擦声,清澈的眼珠里映出的是中文,英文和数字,虽然很烧脑,但伴随着窗外的生机勃勃和边上一杯香甜的牛奶拿铁,温馨而又可口。
这样疲倦却又乐在其中,我很喜欢。
夜幕降临,拿出良久未碰的手机,刷着微信,三三五五地组团开黑,对着手机喊麦,尽情放纵自己,迎接之后几天的生活,在这之前最后疯狂一把。
这样疯狂的放纵,虽有失君子,却也是人之本性,我很喜欢。
周日早晨是奔波的'开始,以最快的速度出门,奔波到补课地点,还是那个熟悉的位置,注视着黑板的目光炯炯有神,在笔记本上记下必要的笔记,绷紧了全身的神经,记住老师说过的每一句话。课程结束再奔波去下一个目标。回到家中早已是疲倦不堪,坚持检查完作业,倒头就呼呼大睡。时间定格在十一点整。
这样忙碌的生活很累,但我很喜欢。
生活匆匆,没错,但我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8
刺绣,一针一线,都饱含着制作者深沉的爱意和满满的期盼。它既是过去深闺中女子温柔的倾诉,又是而今我最喜欢的技艺。
还记得小时候,我看到奶奶带着老花镜,拿着一块破的不能再破的旧布,在上面用焦黑的腐碳勾勒着什么。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小跑着过去,探头一看,惊奇的发现这赫然是脚的形状。便问:“奶奶你在做什么呀?”奶奶这时便会笑着回道:“在给你做鞋垫呢。”说罢,便拿起剪刀小心翼翼地剪下布料。然后奶奶熟练的穿针引线,灵巧的双手灵活的动着,不一会儿鞋垫便做好了。只见鞋垫以蓝色为底,那是晴朗的天空与湖水一色,天上一轮明媚的太阳。水畔几丛含苞待放的水仙花娇羞地半低着头,水中两条金黄色的金鳞尾巴翘起,好似欢快的要跳出水面。我惊喜地看着鞋垫,看着水仙花瓣似乎缓缓绽放,看着鱼儿的鳞片在太阳下愈加熠熠生辉。我充满着钦佩之情地对奶奶说:“奶奶,你好厉害啊,教我好不好?”“好!”奶奶笑了笑,厚厚的镜片下眼睛闪着慈祥的光芒。
我拿起鞋垫,入手是出乎意料的光滑平整,丝毫觉察不到针脚线头的突兀。我饱含期待地穿上它,便感觉到脚底软软的',舒适得像手掌的抚摸。似乎在炎热的夏天,一阵凉意从脚下升起,笼罩住我全身,为我驱散蒸腾的热气;又似乎在寒冷的冬天,一阵暖意从脚下升起,给予我温暖和生机。
从那以后,我更加爱上了刺绣。
我从红木柜中拿出我珍藏的、奶奶绣给我的鞋垫。我的手笨拙地穿针引线,可能针脚时疏时密,可能轮廓时粗是细,可能鱼鳞大小不一,可能水仙骨朵缺了些生气,但我依旧坚持,坚持着自己刺绣,坚持着奶奶的坚持。
爸爸妈妈、身边的叔叔阿姨,已经很少有人还穿这样的鞋垫,更不要说与我同龄的小伙伴。但我就是喜欢这手工刺绣的鞋垫,这是过去女子们手手相传的技艺,这是如今时代发展遗忘的珠玉,我想拾起它、保存它、传承它。
没错,我喜欢刺绣,喜欢它的美,更喜欢它的幽远的情意。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9
“初中作业量增加了,我们把口琴停了吧!”妈妈不容商量地对我说。我知道,妈妈是心疼我才想让我放弃口琴。
想起六年前,我才是个幼儿园的小不点,听到口琴中传出的优美旋律,觉得太神奇了,便缠着妈妈说要学,妈妈说,口琴是小乐器,不会被人关注,但我坚持要学,她问:“真那么喜欢吗?”我坚定地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任何乐器的学习过程都是艰难而枯燥的,口琴也是如此,为了提升速度,反复练习快速爬音,嘴唇要不停地在口琴上左右移动。冬天,干燥的嘴唇碰到冰冷的口琴,常常被黏住,有时甚至磨出血来,但即使如此,我仍然坚持着,因为我自己的那句承诺:“没错,我很喜欢。”
不知不觉中,口琴已经陪伴了我五年,它就像我生命的一部分,陪我经历了辛苦,也为了带来了很多荣誉,我也骄傲地成为了豫园成人乐团最小的成员。就在不久前的音乐会上,我骄傲地站在领奏席上,音乐响起,我缓缓举起口琴,琴声如流水般缓缓流出,时而舒缓,时而激昂。颤音、手震、五度、八度,我熟练地展示着各种高难度技巧。此时,我仿佛化身一直小鸟,在天空自由地飞翔。在我身后,整个乐团的老师在为我伴奏,他们用琴声鼓励我、支持我、肯定我。一曲莫扎特的《f大调浪漫曲》在如雷的掌声中完美谢幕,那热烈的掌声久久回荡在座无虚席的音乐厅,也久久回荡在我心中…
“妈妈,我可以少休息,但不能放弃口琴。”我抬起头满眼泪花,却坚定地看着妈妈。
“你就那么喜欢吗?”
“没错,我很喜欢!”只有坚持过,艰苦过,享受过才会收获真正的.喜爱;而人的一生,若能有一样真正喜欢的事物一直陪伴,将会多么幸福。我一定会将我的喜欢坚持到底!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0
喜欢,是一件让人很快乐的事,不管是一件东西还是一个人。也许,你会默默的藏在心里,独自享受这份喜悦,也许你会写进自己的小本本中,扔进记忆的长河,也许————。你是否想过大胆的说出来,坦荡的说:“没错,我很喜欢。”
春去冬来,时光老人静静的来,又悄悄的走,从不曾停下脚步,又是一年冬天。门前的小树苗早已长成一棵大大的金桔树,而我也从婴儿长成了一个大姑娘。
有人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是爸爸前世的小情人。孩童时爸爸在我眼中简直是无所不能,就像是一个大英雄,那时小小的人儿总是崇拜的看着他伟大的爸爸。
记得从前,爸爸总是喜欢用他宽厚的大手捏着我的脸,我一脸疑惑的看着他,他就傻乎乎的笑,我也跟着后面笑,口水流了满面。而妈妈总是一脸嫌弃的.看着我们俩。我也不怎么和妈妈亲。晚上总和爸爸一起睡。爸爸的肚子对我来说是一个超大号的皮球。我总是爬上去玩好长时间,还会去咬它的肚皮,那个时候不管什么事儿都和爸爸说,搞得妈妈都吃醋了。
可是渐渐地,我长大了,与妈妈之间是越来越亲密了。可与爸爸却是越来越疏远了,可能是因为他长期在外工作,只有过年才能回来所以也就不怎么亲近了。基本上是不说话的。因为不知道说什么,每次妈妈和爸爸通话,爸爸都会问起我,那个时候,明明有很多想说的话可是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每当这时妈妈总会问我说:“你不是想爸爸的吗?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呢?想说就说什么,一点也不关心爸爸。”
对呀,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把思念告诉爸爸,大胆的说:“我想他。”这并不是难以开口的事。我们要把握机会。千万不要错过。爱,就要勇敢的说出来。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1
每当我看到摆在我书架上那张球员合影,心里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一段往事。
我酷爱足球,从一年级就开始练习,膝盖上那一道道伤疤算不了什么,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我在寒风中奔跑,我在烈日下颠球,哪怕鼻梁骨骨折也没阻拦不了我学球的步伐。可是那时拦在我面前的只有一样东西————学习。我升入了五年级,小升初来了。繁忙的学业,每天放学写完学校那一堆作业,还要不停的刷题,而每周末则是奔波在各种竞赛的考场,每天练球的时间,就像被紧紧攥在手里的.湿海绵,几乎挤不出一滴水了。一段时间下来,我的脚法生疏起来,和队友的配合也不再默契,在队里由主力沦为替补。有时好不容易抽出时间参加球队比赛,结果只能站在场边,看着队友在绿荫场上踢出流畅的配合,我好像成为了一名过客,一名无关紧要的旁观者。似乎,放弃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学球五年,只为在绿茵场上闪耀,可是未闪耀就放弃努力,以前所有的付出都付之东流,以后会不会后悔?回想起那段初学生涯,是那么艰难。每天都要颠球;又是枯燥乏味的,每天数百脚传球;更是艰难的,一天跑五公里,跑完几乎走不动。我不止一次的问自己:“我还喜欢着足球吗?”心中的回答只有一个:“没错,我很喜欢!”既然喜欢,那就没有什么困难让我放弃。
时光飞逝,物是人非。队友走了一批又一批,教练换了一个又一个,只有我坚持下来了。因为我热爱足球,我有着我的足球梦。在大家的努力下,我们球队在一项赛事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我们全体队员捧着奖杯拍了一张合照,期中笑的最灿烂的就是我。
人若无梦,则定无成,遇难则退,事亦难成,怀大梦,再加努力,则天下事易成矣。而我就是那个怀揣足球梦,并且为了我的梦想而付出的人。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2
死气沉沉的课堂上,同学们不是头摇摇欲坠似的做着单摆运动就是趴在桌子上进入梦乡……似乎只有我还精力旺盛、全神贯注地听讲。老师对此也十分惊异,于是邀请我为大家讲讲保持精力的原因,其实原因非常简单——武术。
小时候的我总是爱看电视,然而大多数时候,我不是在看动画片而是在看某些节目上的武术表演。惟妙惟肖的动作和激情四射的背景音乐使我整个人都“燃”了起来,我还不停地模仿表演者的动作。虽然只是花拳绣腿,但我却仍旧乐在其中。从此我便一直喜欢上了武术,并终于在之后接受到了正规的训练。
拉伸韧带,是武术训练当中最重要的环节了。每当做“八字开、一字开”这些基本练习时,胯下的肌肉似乎都要被撕裂一样,剧烈的疼痛感渗入心田。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个武术训练者的'艰辛与劳累。每天的家庭作业都是枯燥的拉韧带,练拳法,我都认真对待。尽管这个过程是漫长的,但我因这份喜爱而最终选择咬牙坚持下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学业渐渐变得繁重起来,我不得不暂时放下武术,把重心放在学习上。一天晚上,正在努力复习功课的我突然听到客厅的电视机里又响起那熟悉而又陌生的练武的背景音乐,时而低沉时而高昂……我全身似乎都燃烧了起来,武魂在我的心中再一次被唤醒。我放下手中的笔,把我所熟知的拳法甚至小时候的花拳绣腿全都打了一遍,直到汗如雨下,体力不支,才十分不情愿的停了下来……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即使在初三繁重的学业中我没有足够的时间练习武术,但武魂却早已融入了我的血脉,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练武不仅使我的体魄健壮,使我的精力充沛,更使我懂得要把中华民族的勤恳、坚韧的优良品格传承下去。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3
我的哥哥,他姓孙,名叫龙龙,长得白白胖胖,个子有1。5米左右,他的头乌黑光亮,剪的是平顶头,他的柳叶眉细而长,一对明亮的大眼睛像能说话一样的闪烁着快乐的光亮。
他特别喜欢吃蛋炒饭,每次到我家,总是叫我妈妈用火腿肠和鸡蛋炒饭给他吃,吃了两碗还没有觉得肚子饱,又吃了半碗,才听见他叫了一声,我的肚子要爆炸了,我一看好像一个大圆留的西瓜。
他特别爱体育,上次他的学校有一次比赛,需到苏州去赛跑。老师看他的身材很棒,就叫他去准备参加比赛的东西。他没有给他们学校丢脸,获取了200米赛跑比赛第一名。回来之后学校校长还为我哥哥开了一次表扬会议,还给他发了一本荣誉证书。他告诉我说:“参加比赛的时候,我用的是电视、电视剧里面的`比赛技巧才赢取了第一名。”后来我也送了一句表扬他的话给了我哥哥:“你真棒!”
他也特别爱玩电脑,而且还是高手呢。有一次,我玩电脑中,不小心中病毒了,还是他帮我的呢。他喜欢玩穿越火线、地下城与勇士和qq三国等休闲游戏。他除了玩这些游戏,而且喜欢玩登qq。我经常跟哥哥聊天,聊得有说有笑,而且一聊就两三个小时呢,我妈把我骂死了。
我很喜欢我的哥哥!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4
我很喜欢这个世界。不仅仅是因为妈妈说要我热爱世界。
我每次走在路上,看着路边的小树向我招手的时候,就会对它笑,这时候,我便特别喜欢这个世界。我每次看着姐姐对我笑的时候,也会很高兴,这时候也会特别喜欢这个世界。我每次听着歌,写着我的小日记的时候,也会特别喜欢这个世界。
老师说每个人应该要学会珍惜,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觉得其他的一切都是这样。以前我的小猫在的时候我总凶它,可是它走丢了之后,我突然觉得它很好,可是它都没有办法回来了。所以我也珍惜我的生命,珍惜这整一个大大的'世界。我死了之后我肯定会后悔的。
我姐姐总说,要温柔以待世界,所以我也喜欢对每个人好。所以大家也总看见我就对我笑,我很开心。所以我很喜欢身边的一切。我身边有好多美好的东西。比如总是给我拥抱的姐姐,比如邻居的叫“皇上”的小猫,比如我们院子里的枇杷树。它们就像一根根彩色的线,织成了我的整个美好的世界。
我很喜欢这个世界,很喜欢这个世界的人。我要高高兴兴地活下去,给每个人带来快乐。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5
我读了一本书《爱迪生》, 这本爱迪生传记,给了我很大的感触,让我对事情的成败有了不一样的'看法。原本遇到事情,努力去做却失败的我,总是选择逃避,不再去尝试看看。直到我看到了爱迪生传记里的一个章节《制作电灯泡》后,才改变我原有的看法。其中有一句话最令我印象深刻并深深影响我:“爱迪生他尝试过数百次、数千次的实 验,终于完成了史上第一颗电灯泡,也从此照亮全世界。”就是这句话,鼓励我,使我学会不放弃。
还记得,有一次早修即将开始,老师上台问:“有没有人要参加这次的演讲比赛?”才刚问完,就有一些人马上自告奋勇,而我是好不容易才缓缓举起手。到了初赛,我上了台说完一篇课文,便下台了,成绩公布时,我失败了。但书中的那句话支撑着我,使我继续努力,虽然还是失败了……可是书中的这句话始终在我心里激励、鼓舞着我,让我不放弃。
相信每个人心中都会有那么一本书、一首诗、或一首歌,在心底惕励着自己,就像爱迪生传记里的那句话,曾带给我再接再厉的勇气,使我不放弃一样!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6
自从我走进班级的第一步,自从我看见你的第一眼,我,就很喜欢你。
我的成绩并不好,从入学考试就能看出来。此后,每次考试我都托班级的后腿。我们班是好班,四班是我们最大的竞敌,如果不是我,我们班的平均分比四班高。 我也想把成绩提高,但是不知为什么,我总是学不进去。我也想和你促膝弹心,但每次看见你忙碌的背影,我只能悄然离去。时间长了,我便学坏了。 我曾经放了学不回家,害得你八九点钟还四处找我。第二天,你就找我谈心,你很伤心,说以后会经常找我谈话,可我一句话也听不进去,仍然不学好。成绩也越来越差。
但是,那一次你也原谅了我,让我不再自甘堕落。
记得,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二,欢乐的校园里没有我的身影。我逃学了。你们四处找我,两天以后,我重新回到了学校,自然也受了处分。你找我,问我为什么。我说,我很孤独。事后,我才知道那天自习课你让我去英语老师那里补课,你跟全班同学说不要疏远我。
经过了这次,我暗自下决心要好好学习,哪怕是为了你。总之,一定不能拖班级的后退。此后,每一天我都去你那里补课。你也为我的.改变感到开心。成绩慢慢在提高,现在,我有勇气把我的作文登在电脑上,全都是因为你的帮助和鼓励。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7
我喜欢画画,因为画画让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充满了色彩,还可以把静物画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让你感觉整个世界都充满了活跃。
有一次,我在上美术课,老师对大家说。今天我们要画绿萝。老师在两个桌子上分别摆了一盆绿萝。和一盆芦荟。比我们小的小朋友画芦荟而我们则画绿萝。当老师拿出绿萝时,我心想:这次一定画不好,我画植物最不好了。开始上课了,
老师给我们发过材料后就开始教我们画绿萝了,老师先让我们找一个确定的方向,之后,老师就教我们画了瓶子,画瓶子时,我非常的细心,一个地方也不能画错。老师说我画的瓶子非常的漂亮。等大家都画完了,老师就开始教我们画叶子了,开始我觉得叶子非常的简单,但是我画着画着就觉得非常的难,我画的非常的丑。正当我准备放弃时,老师对我说:“千万不要放弃,放弃就等于放弃了一个希望,你要坚持,不要放弃。”我心里一直想着老师说的'这句话,慢慢的我画了出来而且画的非常漂亮。
从此。因为老师的这句话让我变得细心,有耐心。我要时刻的记住老师说的这句话。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8
我有一种最喜欢的花,它的名字是牵牛花。夏天来的时候,我家门前的小河边会开放很多牵牛花。牵牛花的颜色有粉红色的`、深紫色的。
牵牛花开放的时候只有一个花瓣,花瓣嫩嫩的,嫩的我都不敢去碰触它,好像轻轻一碰就会碎的样子。牵牛花的形态很像一种乐器,像是人们吹奏的小喇叭,所以人们又叫它喇叭花。我和小伙伴在河边玩耍,看见河边美丽的牵牛花我忍不住的连根挖走了几棵把它悄悄的带回了家,因为牵牛花有一个不好的寓意,说是谁碰了它会打破自己的饭碗。
呵呵,我偏不信,因为怕妈妈发现,所以我把它栽在了我家院子的一个隐蔽角落里。 一开始我并没有觉得它能够活下来,有时我还忘记给它浇水,直到有一天,我被那角落的一抹色彩吸引了,它竟然顽强的活了下来,并开放了。
通过几天的观察我发现,牵牛花只是早上开放。到了傍晚,它的花瓣就会合拢。我变得更加喜欢它了,它虽然是一种普通的花,虽然平凡,但却依然自信的开放,我就是喜欢这种平凡,有着较强生命力的牵牛花。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19
我最喜欢读书,名人传记、神话故事都喜欢看,尤其喜欢读《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等历史名著。
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读历史故事,让我了解了中国五千年的历史;读百科全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百科知识;读神话故事让我知道了很多民间流传的神话故事还有数不胜数的民间英雄;读寓言故事人,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读童话故事,让我增加了丰富的想象力。
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可以教我做人的道理。比如《三国演义》中让我敬佩的曹操,赤壁之战失败后,他没有灰心,继续重整旗鼓,终于统一了天下,从曹操身上我学到了不论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放弃;还有见利忘义、卖主求荣的杨松,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像他一样贪财;再如《水浒传》中的李逵背着眼瞎的.母亲去投靠梁山泊,可半路母亲口渴,李逵去给母亲找水,回来后发现母亲被山上的老虎吃了,李逵就把老虎杀了,我们要像李逵一样孝敬母亲。
我以后一定要继续读更好的书,增加我的知识量,懂更多做人的道理。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0
我是一名六年级学生,今年12岁了,我很幸福,因为我是女孩儿。
我喜欢做女孩儿:女孩子受了委屈,不用像男孩子那样逞强,有苦就可以向别人诉说;不用像男孩子那样,我是男子汉,男儿有泪不轻弹,男儿膝下有黄金。女孩子想哭就哇哇大哭,想笑就哈哈大笑,不用担心别人会笑话你……(很真实的想法!)
我喜欢做女孩儿:女孩子可以在夏天穿上五颜六色的连衣裙,还可以穿小吊带儿配超短裙,也蛮洋气的呢!走在甬道上,教室前,操场上,多夺人眼球啊!如果转上一圈,裙子像是开了花,多漂亮啊!(展现出小女孩的天真和活泼,惹人喜爱!)再看看那些男孩子,每天都穿着一条宽松的大裤衩,一件大背心儿,衣服的样式也太单调了吧!
我喜欢做女孩儿:女孩子发型样式多,什么披肩发呀,马尾辫呀,羊角辫呀……无论哪一种类型都各有风采。比如披肩发,从后面看,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像是一条直流而下的'瀑布;还有马尾辫,高高地翘着,让人看着精神振奋,充满活力;羊角辫也不错,走起路来,摇来摆去,多神气啊!(如数家珍!让人真切地感受到小作者的喜爱、快乐与得意之情!)
总之,我就是喜欢做女孩儿。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1
大家好,我叫李宜辰,今年9岁了,我的兴趣爱好有很多,比如:踢毽子,看书,游泳,画画……,其中,我最喜欢画画。
画画可以锻炼我的耐心,以前我总是没有耐心,只要一失败,我就放弃了,可我现在一样,比如说,我画画的时候,我有好几地方不小心画错了,但我没有放弃,而是把这些错误的地方修改的惟妙惟肖,栩栩如生。
我5岁那时画的画,我一直保存着,我把我保存的画拿出来一看,哟!还不错呢!在我的房间,到处贴满了我画画得到的奖状,我画画班举行的儿童画画比赛,我还得到金奖呢!我画画班的人都很羡慕。
有一天我很想画画,可又不知道画什么,突然,我想到《海底小纵队》这个动画片里,有个名叫呱叽的猫,于是我又想着它的模样画了下来,画完之后,我觉得有点单调,于是我又画了许多鱼,许多海草,又贴上一个呱叽的'贴画,再写上了呱叽的名字,一幅呱叽大作画就完成啦!这幅画让我更喜欢画画了,我一定要坚持画画。
虽然我学画画已经有三年了,可是我要继续努力,我要坚持画画,画画不仅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还让我充满自信和快乐,我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著名的画家!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2
办公室的窗外有一棵树,工作累的时候,我就会扭头看看它。春天,我看着它发芽吐绿,新绿一天天绽现在枝头,每天都有新的变化吸引我的目光;夏天,翠绿笼罩着它,旺盛的生命力焕发出勃勃生机;最美的就是秋季,树叶明显比夏季时稀疏,枝叶间有了美丽的距离。树叶先是变得有些透明,而后从淡黄转为璀璨的金黄。在慵懒的秋阳、幽远的蓝天和绿地、白墙、红屋顶的映衬下,在和风中,它披着一身温暖富有光泽的金黄色叶片,诉说着对生命的感受。站在树下,凝望那颤抖的叶,摇曳的枝,我会被它的从容、优雅和美丽打动,莫非它就是那棵期盼与我的见面而在佛前求500年的树?是要让我看到它最美丽的时刻吗?一阵风起,片片树叶随风飘下,似是在告诉我什么,更让我珍惜、留恋秋的感觉。同事问我为什么总看着那棵树,我戏称:“因为我爱上了这棵树。”同事也幽默地回到:“我好想变成那棵树”。
人生百味皆成文,走过四季都是诗。春是筹划的季节,夏是忙碌的季节,冬是酝酿的季节,秋天则是收获和享受的.季节。我最喜欢秋天,喜欢它的端庄和稳重,喜欢它的成熟的韵致,喜欢它从容优雅的风度。秋天是属于我的季节,秋天因我的喜爱而有灵性,我也因秋天而快乐和美丽。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3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每当听到这首歌时,我就会想起妈妈为我所做的一切!
那是正是星期六,我悠闲的听着“感恩的心”,妈妈就在一旁扫地。听着,听着,我就想起了一件事:有一次我掉进了农田的泥坑里,泥浆缠的我出不来。我大声的叫着:“妈妈,妈妈.......”她赶来了,为了找木杆,她的手上划出了一条口子,还流着血。
她用尽了力气把我救出来,背我到家,帮我洗好澡。她自己却已精疲力尽的躺在床上,伤口也只是随便包扎了一下。哄我睡着前还有微笑呢!我知道她当时的微笑是装出来的,硬撑的!要不是我起来看了看,还不知道呢!
我喜欢这首歌,是因为它可以让我们清醒,要孝敬父母,要记住父母为自己做的一切!就算父母骂你也是骂在嘴上,疼在心里。我们就是一根长在大树底下的.小草。,而父母是长在小草旁边的那颗参天大树!父母一直都无微不至的关注,照顾着我们!“感恩的心,感谢有你......”
我要用最美妙的声音,来表达我对父母的感激之情,养育之恩!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4
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读书了,书就像我的好朋友一样,时时刻刻陪伴着我。
我看过很多书,像《秘密花园》《海蒂》《夏天的故事》等,这些故事仿佛拥有神奇的法术,能让我开心,能让我难过,能让我哭,能让我笑。有的时候读到精彩部分,还能让我开心地拍手呢!
在书的`世界里面,我认识了很多朋友,像生活在牧场的海蒂,住在仙境中的多萝茜,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有一本名叫《会搔耳朵的猫》在这本书里面,有一句话我很喜欢,就是“受教育是美好的事,没有受教育的人真是可怜”这句话告诉我们,受教育会很美好,我们要好好学习。还有《木偶奇遇记》里仙女说的话“学习什么时候都不晚”也让我深深地刻在心里。
我在书本中体会到了很多,比如要学会同情别人,不伤害小动物,花草树木都是有生命的,我们不应该伤害它们,书就像一位老师,它教我们知识,也让我们快乐。书也是一位母亲,它让我们忘掉不愉快,和书世界里的朋友尽情玩耍。
我想起了一句话,一本好书,就像一轮太阳,能照亮一切,我爱读书,我要读更多好书。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5
我非常爱看书!
从我三岁开始,妈妈在每个周末的晚上睡觉前,总会在床上与我一起看一些拼音读物,开始是妈妈讲动听的故事给我听,慢慢地,就是我和妈妈一起讲故事。故事讲完了,妈妈还会问我一些简单的问题,比如说《猴子捞月》这个故事,猴子到底有没有捞到月亮啊?为什么没有捞到呢?等等的'问题。那时候我就在想,什么时候可以我看完一本书,然后问妈妈问题呢?
二、三年级的时候,简单短小的童话故事书已经不能使我满足,而就在这时,班里疯狂地流行着意大利作家——杰罗尼摩˙斯蒂顿写的《老鼠记者》系列的童话书,这套书太
吸引我了,每读一本都使人津津有味。我一下子就在淘宝网上把这套系列的书,全部买了下来。晚上临睡前椅在床头边看,关了灯后,我的思绪仍被书中的情节
牵动着:《真要命的旅行》中,斯蒂顿回到妙鼠城了吗?他有没有把他的经历写下来……渐渐地我随着我的无尽想像进入了梦乡……
现在的我,最爱看的是杨红樱的小说和童话,我还准备开始“苦读”老爸说非常好看的《明朝那些事儿》,那套书还真有些厚,不过,我相信那些历史的事儿一定是非常有趣的。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诗人颜真卿说得对,我们现在如果不勤学苦练,老了后悔也没有用了。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6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它能驱散严寒,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带来光和热。
我喜欢春天的风,吹到田野上,吹到小河边,吹到大马路上,吹到人们身上,不寒不冷,不闷不热,温暖的感觉真是太舒服了!
我喜欢夏天的冰块,它能让你暂时忘记炎热。含一块冰在口中,清凉沁人心脾,那叫一个凉快呀!
我喜欢丰收的秋天,看那红红的苹果,黄黄的鸭梨,真是让人看到心里就充满欢喜。
我喜欢水,不管是哪里的水,都喜欢。我喜欢叮咚作响的泉水,潺潺的溪水,平静的湖水,以及浩瀚的大海。我也喜欢流淌在山谷里的小河,或宽或窄,或清或浊,因为它们有同样的妩媚。
我喜欢运动,不管是哪一种运动,都喜欢。我喜欢打羽毛球,我喜欢打篮球,我喜欢踢足球,还喜欢跑步,也喜欢骑自行车,你看我的运动爱好是不是特别多?
我喜欢树,不管是哪里的树,都喜欢。我喜欢挂满果子的苹果树,苹果的清香让人心情舒畅。我枫树,秋天的时候满树的红叶,像燃烧的火焰。我还喜欢那挺直的`松树,就算是寒冷的冬天,也满树华盖,不畏严寒。我也喜欢深山里面不知名的小树,它们默默地生长着,保护着大山。
我喜欢各种小动物,喜欢汪汪叫的小狗,可爱的小猫,贪吃的胖嘟嘟的小猪。因为他们能给大地带来生机,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欢乐……
我喜欢生活,生活让我如此快乐!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7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在微微的阳光下融化成冰。我喜欢那份纯净洁白,我喜欢那雪和霜构成的神奇世界。
我喜欢在春风中走在乡间小路上,桃花像个害羞的小姑娘,紧紧地裹住裙子。我喜欢弯下腰看发芽的小草,稍尖的芽头里透着一股倔强的劲。
我喜欢夏日的阳光,我喜欢在清静的.早晨坐在树荫下。小溪缓缓地流畅着,清澈的溪水像母亲的胸脯起伏着。渐渐地,火热的太阳被叫醒了,云霞散发着迷人的光。
我喜欢看秋风中落下的枫叶。在湖面上,在草坪上,红得那样耀眼,艳而不俗。
我也喜欢山,喜欢山朴素、平凡的美。山上不知名的野花散发着异常诱人的香味;高大耸立的树密密麻麻地凑在一块;平时凶猛的老虎也变得温和了不少。鸟儿在树上轻轻鸣唱,蝴蝶在花旁翩翩起舞……生动的动物趣事,每天都在这里上演。
我喜欢音乐,那些富有旋律的歌曲,总使我不由得轻哼起来。那些美妙的音符从琴弦上缓缓流淌着,和我的心灵碰撞,接起了一条无形的线。在那样美好的意境里,我不由得感到一丝丝快意。
我还喜欢书,不管是怎样的书,我都喜欢。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优美的句子,那些优美的句子使我陶醉了,仿佛置身在那样奇妙的故事里。
我喜欢素描,尤其喜欢在雨过天晴的时候创作。当雨后的阳光朝画板照射下来,原本刚硬的线条似乎变得柔和了几分。
……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中充满着这样多的风景线。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8
妈妈买了一盆仙人球,我可喜欢它了。
仙人球是草绿色的,它的头是圆圆的,身体是长圆形的,由一瓣一瓣像机器齿轮一样的东西组成。它浑身带着白刺,
像苍耳。但仙人球的刺,没有苍耳厉害。你轻轻地碰碰它,手是不痛的,要是你用力掀下去,仙人球就会把你的手划破。
我问妈妈:“仙人掌有什么好处呢?”妈妈笑眯眯地回答说:“如果把它放到电脑桌前可以防电脑辐射。它还能净化空气,吸收二氧化碳呢!”“啊,原来仙人球的好处有那么多呀!”我感叹道。“那仙人球的叶和茎在哪儿呢?”我又好奇地问妈妈,妈妈告诉我:叶就是仙人球那尖尖长长的刺,因为沙漠里非常的干燥,如果叶子大的话,就会很快把水分蒸发掉,叶子变成和花针一样大,就便于减少水分的蒸发量。绿色的,鼓鼓的那个,就是仙人球的`茎,每次下大雨时,仙人球的茎就会偷偷存水,即使你10天不给它浇水,它也能顽强地活下来。所以,仙人球的茎便称为绿色小水库,仙人球真的好聪明!现在我还知道仙人球是人类的朋友,它既可以作为观赏植物在家中欣赏,在沙漠中它还可以为旅行者提供解渴的“饮料”,我就看到过这样的电影,一个探险者在喝光了随身所带的水以后,又饿又渴,后来他发现了一个仙人柱,于是他拿出小刀,削去仙人柱周围的小刺,吸吮了里面的汁水,才得以存活。
我喜欢仙人球!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29
我喜欢读书,就在每天夜晚,坐在飘窗前,从书架上拿起一本引人注目的书,在一个个繁星点缀的夜晚,细细品读那字里行间流露的种种感情,无忧无虑自由奔放。
我喜欢奔跑,我喜欢一边奔跑一边把那一天的伤心,痛苦与不愉快全部喊出来,那时我会觉得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全世界好像只有我一个人似的。
我喜欢笑,喜欢在朋友难过时,给他一个安慰的'笑;喜欢在同学考砸时,给他一个鼓励的笑,让他重拾信心,勇往直前。我也喜欢大笑,喜欢在听到某件好笑的事时和朋友一起捧腹大笑。
我喜欢和妈妈说话。喜欢对她讲在学校发生的种种事情:开心的、幸灾乐祸的、失望的、痛苦的。所有事情都可以无所顾忌地告诉她,不用有任何隐瞒。
我喜欢幻想。喜欢躺在床上,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自己的世界:我看见自己会御剑,踏上白子画的断念剑,身怀洪荒之力,帮助贫民百姓。给他们治病,给他们带去知识。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他们没有注意我时,吓他一跳,他一定会开心的尖叫起来,抱着我摇个不停。喜欢听朋友讲述笑话、故事,和他一起做游戏,让我笑个不停。
我喜欢家,因为那里有我的一切,当我回家时,我可以喝水、吃东西、看书、玩游戏。在这里,我可以得到开心,温暖和关爱,没有什么是家做不到的。
我喜欢活着,喜欢活着带给我一切美好欢乐。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0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首歌,而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小草,虽然小草这首歌很平凡,可我就是喜欢这首歌。
这首歌还是我在泉江一小听到的,我每天早上背着书包去上学,听到的都是小草的歌,我一开始听着没什么好听,可从那时,我却改变了自己的`看法。
那是一个炎热的中午,上课了,班主任刘老师带着一摞作文本来到了教室,表情很严肃,老师吧作文本放到讲桌上后,生气地说:“你们怎么搞的,这次作文写的这么差,是不会写吗?”不是!是你们双休里根本没心思写!这次写的不好的有。这里面也有我的名字,当时我羞愧极了,因为那是我自己也是组长,我的组员都没有名字,而我......
老师说念了名字的都要重写,当时我都不敢看老师的眼睛。下课后,老师叫我到她办公室去,我去了。我一到那,刘老师就严肃的对我说:”你是组长,要起带头作用,如果你都这样,组员怎么跟你学习?”说完,我便回教室去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了小草这首歌,当时我觉得这是最好的歌,我仿佛看到小草在狂风暴雨中还是那么挺拔,永不弯腰,小草是多么坚强啊!而我,每个人都会有失误,不能这么轻易就屈服。看着眼前的这幅画,我想起了一首诗: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不正能体现小草的坚强吗?
我们应该向小草学习那坚强不屈的精神,当你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要勇往直前,只有这样,你才会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1
如果你到我家的话,一进屋门便会看见我的书桌上摆着一个圆圆的脸,头上长着一对铁耳朵,到了时间就‘锐话”的东西,这便是烟台产的名牌产品——梅花牌闹钟。
这架小闹钟小巧玲珑,很招人喜爱。它并不像人们所向往的“天王”、“巨星”一类金表的经济价值那么昂贵,但它却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它能准时提醒人们做该做的`事情,使人们珍惜自己的第二生命—一时间。它对人们无所求,这也许就是我喜爱它的主要原因吧。
记得爸爸把它买回来的第二天早晨,妈妈走出厨房刚想叫我起来吃饭,一抬头,看见我正坐在桌边看书呢,便奇怪地说:“呶,今天的太阳从西边出来呀,你怎么起得这么早呢?”(因为我每天都有睡懒觉的习惯)我神秘地指了指桌上的小闹钟说:“是它的‘功劳’。”妈妈会意地笑了。自从有了这架小闹钟,我就乖乖地听它指挥,有规律地作息。每天早晨五点它亮起嗓子喊我起床,晚上九点它又铃铃铃……催我休息。
小闹钟报时很精确,每当我看见它那圆圆的脸和那对闪亮的铁耳朵时,便觉得可爱。看见它脸上不停转动的表针,尤其是那大秒针嘀嗒、嘀嗒……转个不停,仿佛是人的心脏一样有规律地跳动着,仿佛在催促我,激励着我,叫我顽强地生活,积极地学习,努力奋进。
这架小闹钟将永远是我学习征途中的忠实伙伴。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2
我喜欢冬天的雪地,在几乎没有热量的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我喜欢雪地带来的欢乐,我喜欢那毫无杂质的洁白。
我喜欢万物复苏的春日,小草似乎吃了增高药,一个劲地往上窜。我喜欢在春风中去观察没有化尽的残雪,淳朴的洁白智胜下稍纵即逝的灰白。
我喜欢在夏风中摇晃的树荫,我喜欢在暮色降临时坐在树荫下乘凉。在湖这头,依稀能望见湖对岸零零落落的`几户人家。慢慢地,绚丽的火烧云不见了,工作了一天的太阳下了班;由柔和的晚星与若隐若现的月亮来代替。
我喜欢看在秋风中飘扬的落叶,像蝴蝶在舞,如燕子在飞似一张张手掌在挥动。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妩媚的桃花,傲立枝头的腊梅,芳馨的兰花……我也喜欢从不浓妆艳抹的野花野草,洁白的、粉红的、淡黄的……我认为它们都给大自然增添了无限的生机。
我喜欢大海,我喜欢大海那宽广的胸怀,不论任何江河湖海,大海都能容下它们。我喜欢大海那无私奉献的精神,他把无数宝藏献给人们,却不求索取,只求奉献。
我也喜欢我的家,当我放学时,“回家了啊”一句平平常常的话,却令我心中感到暖暖的,受到的批评;同学间发生的不快;考试没考好的伤心……任何藏在心中的不悦,一瞬间烟消雾散。
我喜欢生活,并且深深的喜欢我周围的一切!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3
我喜欢倾听河流奔腾不息的步履,那里有奋斗的味道;我喜欢看到花儿灿烂的笑容,那里有美丽的味道;我喜欢乡村美丽的景色,那里有……
我喜欢站在窗前看乡村的雨,天空卷着一层浓厚的云彩,正在向这涌来,太阳被遮住了光线,乌云占据着天空伴随着一声闷雷声,顿时,大雨倾盆而至,形成一席密集的'雨帘。晶莹剔透的“珍珠”洒落在屋檐上,马路上和树叶上,“滴滴”“嗒嗒”,那声音是很有琴艺的,雨后初停。乡村经过雨水的洗涤,变得焕然一新,苍翠欲滴的树叶反射着光线,清新的空气令人神清气爽。
乡村不仅雨景美,乡村的人儿更美。
我还喜欢夏夜与人们在树下纳凉,晚风习习,轻轻吹拂着人们的脸庞,吹拂着树叶,从而发作文出“沙沙”的声响。那游来游去的风,那洒脱的心,犹如乡村的一抹笑靥,吹去农民工作的疲劳。
乡里邻居,人们围在一起在树下纳凉。那边三五成群在打牌;这边几位老姐们正伴着音乐起舞;还有最调皮的孩子这是却安静下坐在老人身旁,听老人边夭折蒲扇,边娓娓道来那从前的故事……这是却突然热闹起来了,不知谁从家里带来了熟花生与人们攀谈着田里面种植着的农作物的长势,话中并无攀比之意,有点只是分享之情。
我们常常念叨:“时光容易催人老,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殊不知,记忆中那最美的情感会在时光的淘洗下,愈发珍贵。
那是世间最自然,最讨人喜欢的情,穿越了时光牵绊,洒在每个人的心田,是那最温暖的温情……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4
我喜欢我的家人,我喜欢我的学校,我也喜欢我的老师和同学,我更喜欢小小的昆虫世界。
我喜欢家人,家人也喜欢我,我们全家天天一起吃晚餐,一起聊天,虽然爸爸和妈妈有时候会讲我,唸我,让我不开心;虽然弟弟时常抢我东西,让我生气,但是最多时后,我们还是互相喜欢的,因为这些争吵,都是因为我们互相关心才发生的。
我喜欢上学,因为我的老师很温柔,同学大家感情都很好,警卫伯伯也是我的好朋友。上课时老师教我们新知识,下课时和同学们踢足球,放假时,警卫伯伯会教我认识蔬菜和寻找昆虫。我的学校小小的,可是到处都很亲切,感觉就是舒服又温暖。
我喜欢昆虫,昆虫世界很奇妙,不同的植物上有不同的昆虫,肉食性的昆虫更是爱吃昆虫。我最喜欢的昆虫是粪金龟,粪金龟吃粪球,滚粪球,在粪球里面产卵养小粪金龟,因为有粪金龟这个大自然的清道夫,大自然的粪便才不会一直弄脏我们的'社区。因为养粪金龟,我还曾经请外公帮我寄新鲜的牛粪呢!我想外公也喜欢我,所以牛粪就快递来了。
我喜欢的人很多,我喜欢的东西也很多,有时候会减少,有时候会增加。说不定有一天我也会喜欢写作业和考试呢!妈妈说我天天在改变,我也喜欢天天有不一样的事情发生。现在的我,还是喜欢踢足球,喜欢养昆虫。最重要的是我喜欢现在的我。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5
我喜欢秋季,秋高气爽。秋天没有春天的缠绵,夏天的狂热,冬天的冷漠,秋天空气中飘荡着桂花的香味,简直就是神清气爽。秋天也是新的开始,同学们迎来了新的学期,为新的学期做好准备,新入学的学生佩戴了鲜艳的红领巾,穿上了新的校服。他们对学校的一切充满好奇。小动物们也开始储存食物准备过寒冷而漫长的冬天,松鼠忙着埋松果,仓鼠忙着把食物搬到它们的家里,大熊存储蜂蜜等……我喜欢秋季,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农民伯伯辛勤的劳作,换来了硕果累累的果实。
看:金穗穗的稻谷在田野里荡漾着,果树上挂满着晶莹剔透的'葡萄、金灿灿的橘子、红彤彤的苹果,还有长得像灯笼的柿子。当我散步来到田野,闻到泥土的芬芳,闻到稻谷的香味。空气中弥漫着丰收的气息。我喜欢秋季,喜欢秋天的红叶。西岭国家森林公园红叶令人向往,远观红叶丛生,若野火焚闪,烈焰映空;近看树树红艳,若夕阳晚照,那里的山想被火燃烧一样,一片一片红叶像一张张手欢迎来往的游客。我陶醉在这红叶满山的美景中,想去爬山,享受一路景色,想和小溪赛跑,看看谁跑的更快。想爬上最高的顶峰,享受征服高山的喜悦。站在高高的山顶,放眼望去,一片火的“海洋”。我喜欢秋季,我喜欢金色秋天,喜欢秋天的一切,喜欢秋天带给我们的喜悦。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6
我喜欢清晨的雾,像一条白绢披在人间,无声无息地挂在地平线上,铺在地上。我喜欢轻轻的抚摸它,但是它飞到我的脸上,粘在我的头发上,飘到我的身边,让我只能静静的看着。环顾四周,到处都是白色的,像仙境一样,安静而美丽。
我喜欢黄昏的夕阳,像玉盘一样悬在空中。我喜欢它柔和的光线静静地照在我的脸上,让美丽的金子洒在我的身上。我周围的一切似乎都陶醉了,最后一缕阳光被灿烂的云彩带走了.
我也喜欢夜晚的月光,透过白云洒在地上,大地像一层银。我被月光包围,整个世界仿佛沉浸在银色的光海里。
我也喜欢自由的风,喜欢它吹过脸颊时的温柔。花儿在它的呼唤下张开了笑脸,蒲公英和它一起飞过了蓝天。我喜欢追寻风的脚步,不管走多远。我让一根羽毛飞起来,让风把它带到世界各地.
我喜欢温柔细腻的.雨,像珍珠做的窗帘,丝绸做的纱帘,从空中垂下来。远处笼罩在雨水中的建筑犹如海市蜃楼,让人捉摸不透。
我喜欢冬天飞舞的雪花。他们穿着白色的舞裙,在天空中翩翩起舞,让人陶醉。我也喜欢躺在这片无瑕的“地毯”上,仰望天空。几片调皮的雪花飘在我身上,我爱他们。我多么希望我能变成一片雪花,融入大自然,即使太阳来了,我们也会融化。
啊!我喜欢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哪怕只是一滴雨,一片雪花…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7
我喜欢看书,书能带我走进不同的世界,体会不同的心路历程。在书中我可以与人谈话,与人讲故事……
我喜欢波澜壮阔的大海,喜欢它的颜色,从淡蓝变深蓝,从深蓝变翠绿。我喜欢它那神秘莫测,变化多端的性格,温柔时美丽而可爱,生气时狂暴而放肆。
我喜欢老师的温柔,喜欢老师的话语,觉得那温柔时的话语,仿佛像一个小火炉在温暖着我的心。
我喜欢湛蓝的天空,喜欢它那独特的性格,喜欢它那奇特的风格。每当心情差时,抬头一看,就仿佛老师那一句温柔的话语,温暖了我的心。
我喜欢果汁,喜欢它那凉凉的感觉。喜欢炎热时,喝上一口的透心凉。
我喜欢白云,喜欢它的美丽纯洁,喜欢它那没有暇庇的美。当它轻轻飘过天空时,就像一片片棉花糖,那么轻柔,那么舒服。
我喜欢阳光,那温柔和煦的光,从树林中穿梭而照到大地的刹那间,犹如孩子的'微笑,又像绽放的花朵。
我喜欢温柔的微风,喜欢它的自由,喜欢它的清凉。雨后,清风轻轻吹过,闭上眼睛轻轻呼吸,总能嗅到泥土和花朵的清香。
我喜欢艳丽的玫瑰,喜欢它那毫不掩饰,毫不娇气的性格。在阳光的照射下,笑得灿烂,活得快乐。
我喜欢做作业,在那洁白的作业本上,写下自己的笔迹,在那洁白的作业本上,完成老师教给我们的任务。
我喜欢听雨声,都说是云朵的眼泪,可我却觉得雨是万物的天使。有了雨,小草绿了,小花开了,稻穗笑了,空气清新了。
我喜欢我自己喜欢的一切。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8
那是在三年前,我们一家人出去吃饭,我们走在路边,突然,我听到一阵“呜呜!”的声音,原来是一只小狗,它好可怜有呀!
据我所知,这只狗是一只西施狗,是被一个恶毒的主人给赶出来的,第一次看见它时,我就被它那桂圆般的大眼睛和那无助的眼神深深地吸引了,再看看它的身上,本来雪白的皮毛已经伤痕累累了,它仿佛在对我说:“快来救救我呀,快来救救我呀!”我拉着爸爸妈妈的手,央求道:“爸爸妈妈,快看看它吧,它好可怜呀,我们把它收养了吧。”一开始,爸爸妈妈坚决不看,在我的'催促下,他们终于肯“开恩”了,跟我回来看了那么一秒钟就心软了,说:“唉,算了吧,怪可怜的,把它养着吧,等过一段时间在做另外的决定。”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连忙抱起躺在草地上发抖的小狗往家里跑,一路上谈笑风生,我还给小狗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豆豆,豆豆在我的谈笑声中,慢慢地睡着了。
回到家后,妈妈把豆豆抱在身上,让爸爸拿出红药水,于是她把豆豆的毛撩开,把红药水仔细地涂在它的伤口上,豆豆好象知道我们的意思,虽然有点疼,但它却忍着没有出声。我们知道了,豆豆是一只勇敢而又温顺的小狗。
过了几天,豆豆的伤差不多痊愈了,它也越来越活跃了,一会儿趴在我身上,一会儿又在妈妈那儿撒起娇来,多么可爱啊,从此以后,我不再讨厌动物,而且,动物将会是我最好的朋友。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39
我喜欢生活,从中发掘美丽。
我喜欢夏日的余晖,我喜欢它的静,它的暖。一缕红光照在窗前,轻轻的,柔柔的,映红了一片天。
我喜欢踏着落满枫叶的小径,独自走向山顶,“啪嚓啪嚓”,踩下一片落叶,发出的声音流动在云雾里,飘到各个地方。我也喜欢山间的那一股神秘感,让人摸不透、猜不着,不知自己脚踏的这条路该通向远方的哪里。
我喜欢青草上挂着的那一滴晨雾,在微风中摇曳,透出清晨的慵懒与清闲,染绿青草,染绿世界。我喜欢早上那缕浓浓的晨雾,飘在山间,荡在云间。它调皮地浑进我手中的牛奶,让我看不清,以至于把它咽进肚里。
我喜欢每个夜晚,坐在小木长椅上,晃动双脚抬头仰望星空。星星不是很多,稀疏地分散开来,衬着黑夜的高贵,突显自己的.平凡。
我喜欢记录下大自然的美景,在画纸上呈现。不需要太多的色彩,一点红,一点绿,再来一点好心情,足以满足一幅画的美好。
我也喜欢阳光下的琴键。唯独黑白两色,不是很高贵,却也不至于平庸,从骨子里透出的质朴,唯有用心感受。指尖轻轻敲击,流动的音乐,美好的幻想,独有的念想,在这一刻深情流露。
我喜欢那把旧锁,就如同木心所说,好看精美有样子,旧铜新念,你锁了,人家就懂了。
我喜欢生活,质朴地活着,特别的心情,欢喜,使我更加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40
我喜欢在春姑娘的催促下,踏过窄窄的山景,迎春花笑着对我点点头,好像在说:“春天来了,春天来了!”
我喜欢夏日,夏姑娘披上嫩绿色的纱裙,在夏日的呼唤下,又大又红的樱桃成熟了,像精致的红灯笼。我喜欢夏夜星空,慢慢的,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
我喜欢秋日,秋姑娘穿上黄色的毛衣。丰收给人们带来了无穷无尽的欢乐,农民伯伯的笑声回荡在田间地头,充满了欢声笑语。
我喜欢新的一天,人们有紧张高效的工作,健康充实的生活,儿童乐园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学校里书声朗朗,新的一天是那么充实、愉快,令人心旷神怡……
我喜欢香山红叶,不管是那一片。我喜欢它的红、它的美、它的样、以及它的亮,因为它们永远具有那顽强的生命力。
我喜欢学校,喜欢踏进我们班那明亮的教室,地面被拖得一尘不染,玻璃明亮的都能透出自己的`影子,桌、椅、板凳被同学们擦得干干净净,令人心情舒畅。
我喜欢朋友,喜欢她们出其不意的拜访我,当我连跑带跳地迎接她们,她们立即露出一朵鲜花般的微笑,使我心情万分欢快。
我喜欢心灵的美丽,当我走进寒冷的巷子时,邻居那位纯真的小朋友,笑着说:“姐姐早!”忽然,我就感觉生活是那么美好、愉快。
我喜欢小河,每次当我路过我家院门前的小河都会发出“叮咚、叮咚”的声响,好像在说“你好,你好。”
我还喜欢自然,而且深深地喜欢在我心中有这么多令我向往的喜欢。
我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41
我喜欢的动物多种多样,有大象、猫、小狗、小鱼,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我的小鱼,是它陪伴着我快乐的成长。
这些活泼可爱的小鱼,它们是爸爸每周钓鱼给我带回来的.。每天我都会给它们喂食,逗它们玩耍。小鱼一群一群的,一半有一身乌黑光亮的鱼鳞,一半有一身像太阳一样的红艳艳的鱼鳞,闪闪发光,这鱼鳞实在是太美丽了,真是让人陶醉;还有那个小嘴,吐出那些透明光亮的小水泡来,真像一串串美丽的珍珠啊!还有那晶莹透亮的眼睛一眨一眨的真讨人喜爱!每当我学习累了,倦了,我总要去看看我那些可爱的小鱼们。
一进门就看见活泼可爱的小鱼在水盆中游过来,吐着一个接一个的泡泡,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过了一会儿我走过去,原来啊它们是在给我打招呼欢迎我呢,我真高兴!看着它们开心的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一身的倦意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群小鱼还很机灵,我抛下一点馒头粒,沉到水底,我都不知道在哪里,但它却知道,我撒到哪它就吃到哪,有时候还争先恐后的抢着吃呢!一阵微风吹过来,我仿佛就是一条小鱼,穿着红色的衣裳,在水中游来游去,像人们一样来来往往,和其他小鱼玩耍,嬉戏,令人流连忘返!
就是这群小鱼给了我快乐,我喜欢这一群小鱼,像我的好伙伴,是它们陪伴我度过了童年的美好时光。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42
我家养了一只超级小小狗,因为它是一只母狗,所以我们给它取名叫“妞妞”。
它有一身纯白色的卷毛,睡在椅子上蜷起来像一顶白色的绒帽,非常漂亮。它的个子小巧玲珑,身高只有二十多厘米,身长也不过四十厘米。但是它有两只特大的耳朵,跑起来一蹦一跳的,两只大耳朵也随之跳起舞来,显得可爱极了。我一抱起它,就忍不住要摸摸它的大耳朵,对着它的大耳朵使劲地喊上几句话,弄得它莫名其妙,表情超级搞笑。
它不仅外表可爱,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乐趣。每当我吃饭的时候,它总是围着我“汪汪”叫,好像在说:“小主人,小主人’我也要吃一点点。”如果我不理它,它就会来个“空中飞人”,跳起来和我抢饭吃。我只好把我心爱的火腿肠分给它一些,只有这样它才会乖乖地安静一会儿。
我写作业的时候,它时而围着我的椅子转来转去,时而拉我的`裤脚,时而咬我的脚背,那就是在叫我陪它玩。它还好几次咬坏了我的家庭作业,我都舍不得打它,为此我挨过老师几次批评呢。
我看电视的时候,是它最乖的时候。它跳到我的身上,让我抱着它和我一起看电视,或者趴在地下,四脚叉开,尾巴在后面不停地摆动,像只大乌龟,特有趣。
每天上学,我家的“妞妞”总是像个跟屁虫似的跟到学校。现在我们班的同学都喜欢上了“妞妞”。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 43
大家先猜猜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不是小狗,也不是小猫。而是一只可爱的小乌龟,它的名字叫小黑鬼。
小乌龟全身都是黑色的,这就是我为什么要给它取名小黑鬼的原因。它的壳很硬,上面有很多六边形的图案,壳的边缘有一点锋利,不小心就会被它刮出血。它的壳下面藏着它的身体,它的四条腿还有它的头和它的尾巴,都是从乌龟壳下面伸出来的。它的头有我的拇指那么粗,当它伸长脖子的时候,大约有3、4厘米那么长。它的头上有一对绿豆似的眼睛,嘴把是V形的,真特别。它的腿可肥了,连龟壳都装不下了,我摸它的左腿,右腿就胀出来了,哈哈,真是好笑。
小黑鬼很贪吃,尤其是肉。每次我喂它吃肉,它就兴冲冲地跑到我手边,伸过头来,把肉叼走,躲到它的.家里——沙发底下,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它还很聪明呢,当我们炒菜的时候,它就迅速跑到厨房,爬到我们脚边讨东西吃。如果我们不理它,它就用爪子轻轻挠一下我们的脚,好像在说:“给我一点好吃的吧,我饿了。”
小黑鬼不仅贪吃,而且贪玩。每天早上,它都悠闲地四处玩,一会躲到阳台晒太阳,一会跑到我的电子琴上捣乱,一会又爬到沙发底下自己玩。说它贪玩吧,又不全是,有时候它又很懒,会找一个舒适的角落成天睡大觉。就像今天,我放学早,回来想跟它玩一会,可是却不见它的踪影。
人们常说乌龟很长寿,我希望我的小乌龟也能够长命百岁,能够一直的陪伴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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