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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3-02-07 10:19:24 好文 我要投稿

幼儿园校车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需要申请的办理的事情越来越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校车办理的程序是什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校车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幼儿园校车申请审批程序

  1、 学校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请领《校车标牌申请登记表》或网上下载表格填写。

  2、 学校按部、省、市有关校车管理规定,对校车及其驾驶人资格进行审查,除专用校车外,车辆及其驾驶人必须营运资质,确定幼儿、小学校车和其它校车类型后签字并盖公章,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校报送的《校车标牌申请登记表》对校车及其驾驶人信息进行登记造册,签字并盖公章。

  4、 学校辖区交巡警中队收到学校报送的《校车标牌申请登记表》后,按校车管理规定,对校车及其驾驶人营运资质及校车类型复核,信息同时输入“校车管理系统”。

  5、 交巡警大队对《校车标牌申请登记表》核定行驶线路、时间,并指引学校到车管所(东亭检测站)办理手续。

  6、 车管所对申领车辆按照校车管理规定进行检验,核对各类信息。对安全技术要求检验合格、核定符合条件的车辆核发标车标牌(前后各一块),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

  7、 在省没有下达专用校车统一喷涂外观标识标准前,暂时使用校车标牌。

  购置校车的条件

  学校(幼儿园)购置校车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办园(学)许可证且年审合格的幼儿园(中小学);

  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且年审合格;

  3、持有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机构代码证且年审合格;

  4、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且年审合格;

  5、建立有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等;

  6、符合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规划布局和中小学生(幼儿)就近入学原则,确需购买校车。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

  1、建立管理信息平台

  建立统一的校车运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校车GPS定位系统,录入并定期更新校车运营单位、车主、驾驶员、车况、运行路线和学生乘车等各类信息。在车辆在运行过程中,调度中心全程监控司机和车辆的动向,监控校车车速,每小时不得超过60公里,若发现驾驶员违规现象,监控人员立即电话通知其改正,对违章司机给予处理,严重违章者将做出除名并加入客运驾驶员黑名单等相应处罚。

  2、选购专业校车

  为确保校车规范安全运营,严格按要求采购安全合格的车辆,专用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有统一的颜色和醒目的标志,配备有效的消防和安全逃生器材。

  3、公司学校家庭安全联动 校车服务公司联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学校要分配落实随车管护人员,负责学生上下车及车辆运行路途中的安全管护;学生家长负责学生从住地至上下车点的接送和安全管护。

  民办幼儿园校车使用申请流程:

  民办幼儿园将校车使用申请材料递交辖区中心小学进行初次审批;

  辖区中心小学审批后,由辖区交警中队对校车使用的线路和运行方案进行审批;

  辖区交警中队对校车使用的线路和运行方案进行审批后,由幼儿园将校车使用申请材料递交教育局审批;

  教育局审批后,由幼儿园继续递交交通运输局审批;

  交通运输局审批后,由幼儿园继续递交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审批;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审批后,由幼儿园继续递交市人民政府审批。

  校园专线及民办学校校车使用申请流程:

  (1)校车公司或民办学校将校车使用申请材料递交辖区交警中队对校车使用的线路和运行方案进行审批;

  (2)辖区交警中队对校车使用的线路和运行方案进行审批后,由校车公司或民办学校将校车使用申请材料递交教育局审批;

  (3)教育局审批后,由校车公司或民办学校继续递交交通运输局审批;

  (4)交通运输局审批后,由校车公司或民办学校继续递交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审批;

  (5)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审批后,由校车公司或民办学校继续递交市人民政府审批。

  办理幼儿园校车过户、变更登记规定及程序如下:

  一、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二、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三、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四、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跨县过户的先到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签发牌通知书,牌证管理岗收旧牌,发新牌、照像后等候取证(进口车发待办凭证)。过户、变更业务流程:

  领表申请---登记审核岗受理---机动车查验岗验车---登记审核岗审核---档案管理岗复核---牌证管理岗编号---收费、领牌、照像、保路费也要提前去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