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作文

时间:2022-03-08 10:17:22 好文 我要投稿

我的故事作文 10篇

我的故事作文 1

  707是我从家到学校的唯一途径。坐707上下学也有一个多月了,不得不说我与他已经建立起了一堵不可攻破的墙。

我的故事作文 10篇

  最近与新认识的同学玩的越来越熟了,什么互损什么嬉笑打闹都不在话下。

  放学时我们一起出了校门等公交车,我只能做707儿,他们不仅能坐707还能做其他更快更方便的车回家。我虽嘴上不说,但心里还是挺失落的。我每次回家都是一个人,707,它总是来的很晚很晚,我老是抱怨它。

  今天与他们一起等公交车时雯雯好像看穿了我的心事说:“要不我们都做707吧。大家都坐同一辆车,想想都热闹,对吧?”我怀疑我听错了,瞪大眼睛,说道:“啊,你们不去坐122、348来陪我坐那慢的像蜗牛样的707,我没听错吧!”“你当然没听错,就是这样。我们对你好吧!”他们个个异口同声的说。我的头点得像波浪鼓,竟感动得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别看他们平时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关键时刻还是很贴心的。想到这儿,我不由得笑了笑。又感觉到了一点,不好意思了,不好意思接受他们的贴心。又不知道等了多久,终于等到了707,我们大伙儿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高兴的要飞上天了。上了707,我们也安分不下来,一个个打起了嘴仗,打的老起劲儿呢!在这样的氛围下,我与同学们的关系又融洽了许多许多。完全没有了之前的生涩,现在我们的关系可以与那老故人堪比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这时特别希望707能在开慢点,能让我与同学们相处的再久点。

  到了后来我也没埋怨过707了,反而因为它让我收获了一份份坚固的友谊,就这样我莫名的信任起707来了,早上不管它来得多晚,我都相信它不会让我迟到。也许这就是我与707建立起的那堵不可攻破的墙吧!

我的故事作文 2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优秀的医生,医生是一个崇高的职业,治病救人是医生的职责。医生救人小到门诊,大到手术,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因此,他们总是那么专心致志,不敢有一丝疏忽大意,他们知道一个小错就能酿成大祸。每当知道医生又救治好一个垂危病人,我的心里即羡慕有佩服,不由暗暗下定决心:长大了我也要当医生。

  我如果成为了医生,我就要用自己的医术救死扶伤,让临死的人重现欢笑;让病危的人重获心声;让伤残的人运动起来;让不同人变为正常。

  我如果成为了医生,我要用医术造福人类,使世界变得美好可爱;我要奉献自己的青春在医术上,使人们不再为自己的病痛而烦恼。我要奉献自己的生命甚至是每一滴血液,如果病人需要输血,我就会义不容辞的奉献出自己的血液。

  我从小就坚定的认为,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永远做人民的坚强的前盾,保卫着人们的健康。

  一个国家必须有医生,也就是医务人员。我想;即使我没有做医生,那也没有关系,我要每年去献血,为祖国做一点点贡献。

  献血虽然是小事,可是也许就是这一点点对自身来说微不足道的血液,却能救活一条鲜活的生命甚至是两条。就像----流星,在天空划过的刹那间,心里就决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在有限的时间内创造出永恒的价值。流星虽小,却能永远留在人们心中;献血虽小,却能救治人们宝贵的生命。

  我常常觉得我的理想很平凡,是每个人都能想到的。有时我也想过要放弃,但是一想到病痛的面容,一想到疲惫的病人,心就冷冷的痛起来,如果我能变成流星,在天空中划下七彩的光芒,可以治好人们的伤痛那我会义不容辞的情愿献出宝贵的生命。

  我知道,当医生要有好的`学问,好的品格。我现在只有好好学习,奠定好基础,长大了才能当上一个受人尊敬的好医生。

我的故事作文 3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平凡的东西,可对我来说,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在我心中占据了最高的地位,我和她缔下了不解之缘。

  我告诉你们,我小时候最不喜欢的就是看课外书了,一二年级的时候我一做玩作业就跑出去玩,我连课外书碰都没碰一下。直到三年级的时候,我转到新竹二小,妈妈要求晚上一读玩英语就要读办半个小时的书。刚开始我极不情的拿起课外书,每次都是囫囵吞枣的读了半个小时,要我回想起书里的内容,我还真想不起来了。直到四年级我才喜欢上读书,这是因为学校组织了一次汤素兰主题讲话,我被深深地吸引了,在我的要求下,妈妈就帮我订了几本,买回去一看,觉得这些书还蛮好看的,之后我越看越着迷,每天都可以看一小时了。现在我五年级了,只要一本书看完了,我就吵嚷着要爸爸妈妈去帮我买过一本书。我发现我真的爱上了读书。

  我在今后一定会努力读书,因为读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也带给了我无穷的幻想,它永远是我生命中最好的朋友。我读书,我快乐!

我的故事作文 4

  今天,我去了永正图书馆,我在那儿阅读了很多名著,都很有趣。

  我阅读很多书,我最喜欢《火库》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很有趣,总会画有两个人在那图案上面讲解意思。左下角还有个说明,上面介绍是哪个国家的,身长多少,重量是多少,允许时速是多少........而且,右下一角还有个一些战斗图片。怎么样,有趣吧!

  我还阅读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情节很精彩,有些好看的故事我多看了几遍,比如:《海的女儿》、《豌豆上的公主》、《拇指姑娘》、《野天鹅》等。这些故事真的很精彩,例如,《海的女儿》主人公美人鱼很善良;《豌豆上的公主》里面主人公很聪明;《拇指姑娘》里面的拇指姑娘也很善良、美丽;《野天鹅》里面公主很艰苦。这些都是我喜爱的内容,我希望你们自己也去看看这些名著。

  现在我来介绍一下我的读书方法:

  首先,我会先默读几遍,再把好的地方多读几遍。然后想象文章的背景。我还会把里面的好词好句抄下来。最后,再写一篇读后感。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方法。

我的故事作文 5

  哈哈,哈哈,哈!

  这是哪个班级传来的笑声?哦,原来是从五三班传来的,这笑声是多么和谐,多么爽朗!发生了什么事,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上语文课时,我们都在全神贯注地听老师讲课,唯独一个人——张浩林正在津津有味地“研究”他的笔呢!

  突然,只听“啊”的一声,我们全班同学的目光都被张浩林吸引过去了。原来,张浩林不小心把笔掰断了,黑色的笔油全部喷了出来,张浩林被喷得满脸满腿都是油,活像一只黑白相间的熊猫,狼狈又搞笑。

  同学们一见这情形,都乐得“手舞足蹈”起来:有的把头靠在桌面上笑;有的捧腹大笑;有的笑的弯起了腰;有的笑的肚皮都快破了;还有的笑的快不行了,干脆倒在同桌身上哈哈大笑。连陈老师也同大家一起开怀大笑,好像她也回到了小时侯。她的脸好象绽开的白兰花,笑意写在她的脸上,溢着满足的愉悦呢!

  张浩林近也不是,退也不是,干脆捂着脸跑进男厕所洗脸去了,等他回来时,我们的笑意还是没有散。当看到他的鼻子上还有一个黑点时,我们又很整齐地笑起来。张浩林赶紧用手去抹,可是这种笔水是越抹越多的,很快,张浩林又变成了一只新品猫的“白花猫!”他迅速地捂住左边,又露出了右边;捂住上边,又露出了下边。真有意思呀!

  “叮叮”,下课了,我们全班同学都还沉浸在那快乐的课堂里呀!

我的故事作文 6

  “都说冰糖葫芦儿酸,酸里那个带着甜;都说冰糖葫芦儿甜。甜里那个带着酸。”这酸,甜相间的冰糖葫芦就像我的成长故事。里面有着笑,但也透着泪。

  在二年级上学期的时候,学习很认真,当然也得到收获,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回想一下,那时我的名字可真是传遍“大江南北”啊。每次人家问我:“你考了多少名啊?”我总喜欢先昂起头,然后一字一顿的告诉他:“12。”然后人家就会很惊讶的看着我,我还要装做无所谓的样子说:“一般一般,不用夸奖。”在这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好像还得了臭屁王的“美名”啊。

  那一阵子我心里的那个甜啊,就算是喝白开水也像喝蜂蜜一样。我越发觉得我是在经历成长中的幸福,会不会我的成长历程太过于一帆风顺了呢?

  不是的,这条路还有好多崎岖。我们每天都离不开学校,当然在学校的辛酸是最深刻的喽。就在考了臭屁王的成绩后,我就有些自负。一直都是觉得我有怎样怎样的资本,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不像以前一样用功了。而且整天都很贪玩,很有些玩世不恭的态度。这样下去会有什么前途啊,很快,在下一次的期中考试里我一下子就退了好几十名,然后便接踵而至的到来了家长老师的狂轰乱炸。一下子让我很难接受,一向喜欢说笑的我突然变得郁郁寡欢了。它让我提不起精神来,在这期间我也反省了很多。做事情最重要是态度,我深刻的体会到一个认真的态度是多么重要。成长其实就是一个让人学会如何做人的过程,经历后就会让人受益匪浅。

  这就是我的成长故事。有喜欢的,也有不喜欢的,但却都带着成长的味道。有酸有甜才是生活,才能磨练坚强的意志,在以后的日子中立于不败之地。

我的故事作文 7

  德伯里说:书籍是培育我们的良师,无须鞭笞和棍打,不用言语和训斥,不收学费,也不拘形式。题记

  对于书,我从小就有着极深的情感。爸爸是文化馆馆长,他很早就教给我许多关于书的名言。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弥尔顿说:优秀的书籍是抚育杰出人才的珍贵乳汁,它作为人类财富保存下来,并为人类生活的进一步发展服务。

  不过,我很反感有人把读书与命运扯到一起,甚至大言不惭地说读书就是为了封妻荫子、当名人做富翁,有时候还出上一两本拙劣之作高谈阔论,摆出一副要不是为了成名我才不读书学习的架势。

  真是可笑至极!读书到底为了什么?或是不为任何原因,纯属消遣娱乐。有人搁着安静的图书馆不去,非要跑到熙熙攘攘的闹市,啃着馒头咸菜还掏出一本书摆出架势,一副我比你们都有种的神情。这种人纯粹是为了博得众人的关注,哗众取宠,无聊之极。还有一种人,倒是真的想读书,可就是读书的动机太龌龊,只要一拿起书,就先念上三遍我读书就是要超过某某某,否则誓不为人天打雷劈,好像每一次读书都是一场复仇行动,非得整出个名头来。这种人,活得实在太辛苦,领会不到书中的真谛也就算了,却把整个人搞得神经兮兮。

  其实要读书,不一定非要出于什么目的,就好像婴儿见了母亲要吃奶,饿汉见了美食要流口水,疲惫的人见了床就想往上躺一样,似乎天经地义、顺理成章,无需繁复的道理,只是仅仅出于一种本能,或是说想,因为它能使你感到身体上的舒畅,但更多是精神上的满足与慰藉。

  读书也是一样,王蒙说:我读书,只是因为它能使我快乐。读书的真谛恐怕正是如此。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睿智的人,一个有抱负、有思想的人,决不会把玩网络游戏当成快乐的源泉,而是把能愉悦自己灵魂的东西当成至宝,当成快乐。

  当我读金庸的小说时,看到《天龙八部》中的萧峰,我总会心中一凛,好生敬仰;读到《射雕英雄传》中的郭靖,便感叹此人憨直可交为挚友;看到《鹿鼎记》中的韦小宝,总是忍俊不禁,哈哈大笑说一声这个韦小宝啊;读《三国演义》《水浒》感天地男儿本色;品《红楼梦》《西厢记》叹世间儿女柔情。

  我喜欢漫步在不同时代、不同风格的作品中,与书中的每位人物神交,领悟每一位大师的博大精深,这就是我的乐趣。因为我确实从中感到快乐,也许你说我媚俗或是媚雅,那也无妨

我的故事作文 8

  童年是多姿多彩的,每一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从5岁开始学画,我的童年就与书画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喜欢信手涂鸦、喜欢给娃娃搭配衣服、更喜欢五彩斑斓的色彩。我梦想自己长大后成为一名画家,画出祖国美丽的山川,画出我们美好的生活。

  暑假的一天,妈妈外出办事去了,我和爸爸在家中,我画画,爸爸看书,不知不觉中爸爸睡着了。站起来去拿水彩笔的我灵机一动,冒出一个念头:我为什么不用画笔把爸爸打扮得漂亮点呢?说干就干,我先拿来红色水彩笔轻轻的在爸爸脸上画了两个红晕,又用黑色水彩笔帮爸爸加了个“八字胡”,再用绿色水彩笔在爸爸指甲上涂上去,做为指甲油。我忙上忙下,终于把爸爸打扮得“漂漂亮亮”,看着自己的杰作,我满意的拍了拍手。

  妈妈回到家,看到熟睡的爸爸,不由吓了一跳,接着便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爸爸被妈妈的笑声吵醒了,在妈妈的示意下来到镜子前,一见镜子里的自己也吓了一跳。我兴冲冲的站在一边,一会儿看看笑弯了腰的妈妈,一会儿看看目瞪口呆的爸爸,心里美滋滋的,还等着爸妈表扬呢!正要发火的的爸爸也被我感染了,摸摸我的头说:“小调皮,把爸爸当成你的作品了!”

  这就是童年的我,一个既顽皮又可爱的小女孩。如今,我和我追逐的梦一起渐渐长大,我的书法和国画均通过了国家八级考试,还被评为了校园“美术之星”,我的书画作品多次获奖,并积极参加各类书画公益活动,画画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努力、我奉献、我快乐!

我的故事作文 9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说的一句关于读书的名言警句,但是只有亲身感受过这种滋味才知道。

  “琪儿,你平时要多看书”,妈妈再次劝起了我。

  “天天看书,天天看书,就连放假也的看,真不懂你们大人。”我心想。

  心里这么想,口头上却不能这么说,我只好无奈的说:“好了!好了!我看还不行吗!”此时我已拿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来。而妈妈还在振振有词地讲她那读书名言警句。

  我就在房间里心不在焉的看了几分钟,见妈妈睡着了,我一溜烟地跑到楼下和小朋友玩。当我玩的不亦乐乎时,怒气冲冲的妈妈走到我旁边,大声说:“现在立马给我回家看书,而且罚你一星期不能玩电脑、手机!”对于这种惩罚,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了家,乖乖看书了!妹妹见我这样,便对我说:“姐姐,你不要这样嘛!其实书很好看啊!”说完,妹妹顺手拿起一本书来。“你看,上面有彩图,让你遐想一些不可能的事。文字就像海水一样向你涌过来。其实书很好看,只是你没认真看而已。”

  “哦?”我夺过妹妹手中的书,快速浏览了一遍。咦!好像很好看也,我只好说:“好吧,我看一下,你先出去吧!”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为什么作者要写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个题目呢?人不是都有眼睛吗?为什么作者只要三天光明?一连串问题窜到了我的脑袋里。我从书中找答案: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却又给人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个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看完这个导读,我对这本书产生了莫大的兴趣!当我看过海伦凯勒的每一个故事后,我已泪流满面。我与作者像是融合在了一起,我们同悲伤、共快乐。我是第一次觉得书有趣、好看。

  打从那以后,我手里无时无刻都是书,都可以说是废寝忘食了。每次一看到有新书我就爱不释手,读的津津有味,就连吃饭,睡觉都忘了。

  渐渐地,我会用笔记本做笔记,将书中的好词、好句、好段记下来,并把它们多读几遍。日积月累,我的成绩上去了。

  我终于和书交上了朋友。但我始终都会记住这两句话:一句是刘向说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还有一句是林海英的国文老师说的“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我的故事作文 10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而我就觉得,书籍就像是我的一位良师、一位益友、一个终生伴侣……说起读书,我和它有一段不解之缘。

  在读幼儿园时,我已经开始阅读了,虽然那时我只是阅读一些连环画、漫画书,可那时的我却觉得这些闲书读起来是那么津津有味,精彩有趣。及后,我上了小学,读三年级时,就迷上了文艺书,童话故事及科普类书籍等。那时的我,只要一拿起书,就立刻沉迷当中,看得如痴如醉。正是那一本《世界的未解之谜》,把我带进到奇幻的科学探索世界;还有那本《安徒生童话》又令我仿如置身于神奇美丽的童话王国;而最令我爱不释手的要数《小故事大道理》,书中那一个个精彩故事,升华了我的人生智慧。所以说,我已经和书结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时光飞逝,转眼上了x年级,书的吸引力对我更大了,像磁石一样吸附着我,可四年级的作业真不少,顾得上做作业,就看不上课外书了。所以,我想“摆脱”读课外书这种习惯。可是,有一次,当我看见班上的一名同学拿着一本新出版的书,就按捺不住自己的爱书之情了。正想向他借,可一想到作业太多,就不禁打消了念头。可我并不想就些罢休,想出了一条妙计。当天,我把做作业的速度加快,挤出时间,终于可以重读课外书,找回了我久违的阅读滋味。可第二天,老师便把我留堂,原因是字体写得龙飞凤舞,而且大部分都做错,简直是一塌糊涂……

  但那次以后,我并没有放弃读课外书的这个习惯,因为读课外书也有很多好处啊。记得一次,考试写作文《我与电脑的故事》,我想:这次一定可以大展拳脚了,以前书中读的优美词句,终于派上用场了。而且我考试的前几天“临阵磨枪”,一连看完了几本作文选,吸取了不少精华。果然,我的作文得到老师的好评。

  因此,我认为:只要我们合理安排时间,既读好课堂上的书,又多阅读有益的课外书。这样,双管齐下,就一定能提高我们的阅读与写作水平。

  书是知识的源泉,朋友,让我们多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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