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与梦杂文

时间:2024-10-23 10:00:35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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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与梦杂文

  初中的时候课本里被安插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按照常理而言,如此一篇被人奉为经典的文章必定需要所有人静下心来,细细品味。然而我却觉得很无趣。小学搬家的时候我已翻阅过《鲁迅全集》,除了书信部分让我觉得亢长无聊且在研究他人私人通信这一不礼貌的做法上让我感到抗拒之外,其他的文章早已翻读过一遍。该唏嘘的已唏嘘完了,该感概的也早已感慨过了。我并不介意会被一些迂腐的前辈说自己只是抱着玩的态度,并没有认真对待,无论理解鲁迅所著的文章。一千个读者眼里能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想我也该享有对自己的鲁迅保留一些拙见的权利。

词与梦杂文

  说实话我并不会把作家奉为创造经典的神明,毕竟再好的文章也只是思想凑巧遇到了精妙的文笔和契合的社会现状,我敢肯定比鲁迅出色的思想家大有人在,也许只是被淹没在了历史的思想大潮中,也许也只是因为并不识得读写。我并没有否认鲁迅的伟大之处,他文中最出彩的讽刺国人道德的句子放到今天依然能够给我这样思想偏激的学生一种咬牙切齿的快感,我只是想说,如果要学习一位作家的文字,仅仅按照庙堂之上的某些大人安排好的剧本而走,那可就太可悲了。

  上初中之后我并没有认真研习过鲁迅的字里行间。大部分初中时光的精力都已被我使在了英语和涂鸦上。反倒是在小学,大家往插画里闰土那锃亮的脑瓜瓢上画牛头犀角的时候,我倒是在纠结于鲁迅的用词。个人而言,我觉得鲁迅用词最大的精妙之处就在于他对中国汉字释义的完美操控。鲁迅正好处在一个推行白话文的时代,而他又凑巧成为过一个思想开放的青年学生,于是在他的文章里存在着各种各样一个个用释义近似的字拼凑而成的词语。打比方说,"阴霾"。我对这个词的影响尤为深刻是因为至今我都不会写"霾"字。而当年老师要求家长为我们听写词语的时候中文系出身的父亲第一个为我挑选的词语就是"阴霾"。在感慨了鲁迅的词汇量是多么令人生畏和对自己文章一种莫名的怀才不遇的惋惜之后,父亲低下头一巴掌打在了我后脑勺上。我还隐约记得当时我脑子里回响着一个庄严而苍老的声音说道:"这世上本没有路..."对啊,这世上本来就没有语言,语言就是为了人类沟通而被创造出来的工具。"阴霾"也不过就是其中的一个产物罢了。换作我们这样满脑子柴米油盐的泛泛之辈,谁、试想,谁会在"今天天气怎样"后头说"天空阴霾无比"来表达今天是阴天呢?霾放到现在确实不陌生,但在我还没有爷爷家的大土狗站起来高的时候,我所能理解的只是天空的颜色和灰色调所带来的压抑感。直到高中,我才知道,哦,原来当时的天空中是有云的,霾的厚重也额外在压抑上给人带来了一种缓缓迫近的压抑。

  阴霾这个词正是通过了对一种色彩所带来的情绪影响和对天气状况的适当描述在好词好句里占得了一席位置。在"环滁皆山也"过渡到"丘陵地形,群山环绕"的时代里,有这种即写意又描情的词语存在无疑是幸运的。鲁迅的用词的确为后来中国文坛短暂的黄金时期做得一个好榜样,哪怕是四字短句标题《朝花夕拾》都能写出这样的意境,无疑是会对我这种因为懒而不去背成语的人显得叹为观止。只可惜后来古汉语和现代汉语结合的魅力被物质时代的浮躁气息堙灭得残喘生息。那种对精神生活的升华的追求也被隆隆驶来的火车碾得稀烂。

  其实除了造词还有两种方法来利用尽可能少地词语来表达繁琐的意思。一种是字词的替换,比方说我经常在文章中使用的"便",便是从鲁迅那里偷偷习来的。另一种就是对单个字的斟酌。

  我想任何会注意"的"、"得"、"地"和"做"与"作"区别并对其小心利用的人都深知汉语的不精确性吧。其实越意识到汉语的不精确性,反而越不会对自己模糊不清的表达感到惶恐。汉语的不精确性的提出给予了我们在这个时代肆意玩弄汉语的可能性。比方说"说的对"和"说得对"意思就是不同的。"说的对"可以表明一个个体阐述的命题是正确的;而"说得对"即能表明一个正确命题的阐述,也可描述一个表达的过程没有发生错误。比方说一个演员要念一句台词,他或她使用了正确的语调,在合适的地方加上了重音,哪怕就算这句台词说"轮子是方的",导演也会对这出彩的角色代入赞叹道"这台词,说得对!"

  我一直在追求用汉语精确描述。不同于英语,汉语可以用一个词不精确地描述感情和现实从而让描写显得精确,英语则是需要一个修饰描写名词的形容词的副词才能表达清楚一个意思。所以对我来说,运用汉语会相对更为好玩而有挑战性。

  不过总而言之,语言还是能被我们所掌控的。不同于梦。梦可以是白日梦,也可以是"看到膀子就想到裸体"的春梦。后者之所以被大家喜欢,除去毋庸置疑的生理快感,其实本质上透露着我们对不可掌控的事物自己向一个好的方向发展的趋势所感到的庆幸。其实我之所以拿春梦出来做个例子,是因为毕竟只有很少数人厌恶高潮时脑子里一瞬间的空白,再者就是我试图轻松文章氛围的挣扎。如果有春梦这样的好事在不省人事的时候发生,谁会想做噩梦与恶梦呢!而白日梦完全处在我们的掌控之下,哪怕是小孩子也会知道人的想象是不真实的。而这种不真实的掌控往往能激起我们对将白日梦的剧情升高到极致的欲望。

  很久以前我也是一个会对《一个人来到田纳西》感到不屑的人。直到轮到自己一人在外,我才能明白那种对自己的馅饼如同对自己的孩子般的满满的骄傲。毕竟我做的西红柿炒蛋是全英国最好吃的。我们总是会为自己拥有的事物感到骄傲,而当这些事物消散的时候才会真正体会到这种骄傲的来之不易。

  前两天我才读到人在濒死的时候会出现幻觉。在幻觉里会收到别人的认可,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然后收拾起行装跨过一条边界。这边界既可以是一坎围墙,也可是一道树篱。在自己糟糕的生活中想象起自己临死前想看到的事情即显得新鲜又相同于对自己最好的未来的白日做梦。我想啊,那时候我会装起一包的颜料和画纸,带上我最喜欢的耳机,出现在布莱顿火车站的一号站台搭上去康沃尔的火车。避开火车头灯的刺眼光晕之后我看到车头上镶嵌的,似乎只在蒸汽车头——哦!当画面更清晰之后,这确实是蒸汽火车——上才有的铭牌篆刻着的目的地。St. Ives.一个座落于康沃尔北部的滨海小镇,从她的火车站通往市镇的石板路会爬上一座高地,从坡上咖啡馆的落地窗可以看到圣尼古拉的小房子。

  我竟很难分清这是白日梦在夜晚的延伸,还是一个恶梦。

  我想写这篇记述自己写作手法的文章已经很久了。无奈于前两年功课的压力和自己的浮躁。今天,又是一个失眠——我发现我所有的文章都是失眠的时候写完的,如同我的每幅画——的夜晚,才静下心来写好了这篇不知所云的散文。其实我特别想把这篇文章发给高中的语文老师,当年夸下海口要去参加新概念作文竞赛最终不了了之,所以按道理也是欠着一篇专心撰写的文章的吧。(你看这个"吧"前面的"的"用得多好,不但肯定了欠着文章是必须的,也作为一个语气词为这句话多了一点感慨,哈哈)此文比我脑海里的构想短了不是一点。然而文章写得长在我看来并没有用,就像从小学到高中作文那种两百字变成八百字的字数要求一样无疑是对学生们的误导。文章写得长,里面全是废话,那又有什么用呢!就像做梦和作梦,梦做得再长,又有什么用呢!但梦作得长,也没什么用。虽然睡眠的时候大脑会认为作的梦是是真实的,但起床的时候,一裤裆水或者一脸的泪对人来说都是麻烦。

  生活像写作一样,确实不易。总起了全文的时候也没有想到结尾能这么脏。

  后记

  出了用粗俗但是通俗的比喻来吸引一些有心没能力的人之外,我恶趣味地放了很多繁琐的长句子来萃取有能力有心的人。实在是有趣啊,耍得自己的语言和试图读通这篇文章的人团团转。这应该就是我的玩心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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