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功能区建设与财政生态补偿研究-以安徽省为例

时间:2023-04-26 04:36:28 环境保护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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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功能区建设与财政生态补偿研究-以安徽省为例

摘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主体功能区划是中国国土空间区划与规划理论中的一个重大突破,实行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政策,对于实现不同类型主体功能区的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传统的生态补偿理论来探讨主体功能区建设的生态补偿模式,要充分发挥市场补偿机制的功能,同步落实主体功能区财政、产业、土地、人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政策,从法律上明确生态补偿责任和各生态主体的义务,为生态补偿机制的规范化运作提供法律依据. 作 者: 白燕    Bai Yan   作者单位: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安徽,合肥,230039  期 刊: 环境科学与管理    Journal: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MANAGEMENT  年,卷(期): 2010, 35(1)  分类号: X171.4  关键词: 主体功能区    生态补偿    补偿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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