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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大桃地理标志保护启示
"平谷大桃"地理标志基本情况 2005年,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平谷大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2006年4月16日,该地理标志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获得保护.平谷区人民政府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平谷大桃"的专用标志进行了授权使用.
作 者: 万怡挺 魏骥龙 曹文 作者单位: 商务部世贸司 刊 名: WTO经济导刊 英文刊名: CHINA WTO TRIBUNE 年,卷(期): 2007 ""(12) 分类号: 关键词:【平谷大桃地理标志保护启示】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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