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理性法内涵及其形成条件

时间:2023-04-29 09:13:05 哲学宗教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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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理性法内涵及其形成条件

形式理性法是指具有高度预测性的法律规范体系,可以用于任何调整目的.官僚型的政治统治类型、主体权利不断扩大、三权分立及相互制约、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以及法学思维的更新是其形成的政治条件.中国法治需处理好传统、现代、后现代三种思潮关系,只有在公权力受到制约,人民权利得到保障,法律职业家团体成熟的背景下才可能实现.

作 者: 贺利云 任映绮 HE Li-yun REN Qi-ying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刊 名: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ANQING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 2007 26(6)  分类号: B811  关键词: 形式理性法律   形成条件   官僚制   法律职业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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